刘彻仔细的观看了地图,然后就命隋越将这张图挂起来,站在地图前整整沉默了半个时辰。
阿娇进来的时候,脚步轻盈,轻轻地将漆盘放在矮几上,就乖乖的坐在旁边等刘彻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良久,阿娇忽然听刘彻自言自语道:“原来从陇中就能利用大河水道直通受降城!”
阿娇见皇帝转身了,就轻声道:“您不知晓?妾身已经利用大河河道向受降城运动过很多货物了。”
刘彻重重的一拳砸在桌面上怒吼道:“朕一无所知!”
阿娇皱眉道:“妾身手里的河道地形图上有中军府印鉴,以云琅的周密做派,一旦发现了新的道路,一定会送去中军府备案的。”
刘彻的脸色铁青,对大长秋道:“将河道图拿来!”
大长秋连忙走了出去。
阿娇将漆盘往刘彻面前推推道:“喝口粥汤,您两天未曾好好进食了。”
刘彻挥手将漆盘扫到地上,气喘如牛!
阿娇微微叹口气,就蹲在地上收拾残局,这时候不管喊哪一个宫娥进来,都会让刘彻更加的愤怒,进来收拾残局的宫娥八成性命不保。
刘彻见阿娇趴在地上擦地,怒火又起。
“你在干什么?”
阿娇弱弱的道:“擦干净,您一会还要坐这。”
“为何不喊宫人来做?”
“妾身担心宫人进来了,妾身一会还要收拾一地的血渍跟尸体!”
“朕不会杀人!”
“您的怒火已经到天灵盖上了,您心里不想,可是您的手会杀人。
您这模样妾身已经见过三次了,前两次死了三个人,这一次就行行好,谁让您生气就去找谁,砍头,吊死,炮烙,五牛分尸都成,莫要拿无辜的宫人泄愤!”
“炮烙?你也认为朕是桀纣那样的无道昏君?”
阿娇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臣妾失言,请陛下恕罪!”
见阿娇拜倒呈情,刘彻心中的怒火更加的旺盛,一脚踹翻矮几怒吼道:“大长秋,你死在外边了吗?”
大长秋闪电般的窜进大殿,跪地将一卷文书呈递给了皇帝。
刘彻接过文书,随手打开这卷绢帛,仅仅扫视了一眼,就把文书重重的摔在地上,然后一脚踹在大长秋的肩膀上,胸口剧烈的起伏,半晌才阴恻恻的道:“中军府之人,也不可信了吗?”
大长秋看了看阿娇,发现阿娇正在朝他摆手,就立刻将脑袋杵在地上一言不发。
刘彻焦躁的如同一头困在笼子里的狮子,且越走越快,直到目光落在云琅敬献的受降城地理图上,一口燥热的长气缓缓地从口中喷出,整个人瞬间就安静下来了。
“朕饿了!”
阿娇立刻朝大长秋挥挥手,一直在关注阿娇手势的大长秋立刻就顺着地面滑出大典。
刘彻瞅着拘谨的阿娇笑道:“朕现在不会已经成了神憎鬼厌一般的存在了吧?”
阿娇小心的把碎掉的碗碟用一块绸布包起来,挽成一个包袱,然后顺手丢出窗户,这才道:“神憎鬼厌?莫说不是,就算是妾身也在一边守着。”
刘彻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做好被人诅咒的准备吧!”
阿娇笑道:“那就让所有的诅咒都冲着妾身来。”
“你不怕?”刘彻笑道。
“您刚才的模样比诅咒可怕的太多了。”
第三十一章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第三十一章没有谁是不可缺少的
“好,有你这句话我心里就不空了,朕与你约定,如果你先死,朕守在你身边。
如果……如果朕先死,朕希望最后一眼看到的人应该是你!”
刘彻冷冰冰的将最深情的告白说完之后,就从葡萄酿里捞出一支冰鱼,丢进嘴里咬的咯吱咯吱的。
“一起死吧,成不成?”阿娇脸上浮起一层嫣红。
“不成,你死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干,不能随便死,如果我先死了,你死不死的随你的意,最好把朕没有安排好的事情做好了再来茂陵陪我。”
阿娇如同一条蛇一般钻进了刘彻的怀里,搂着刘彻的脖子道:“你这个没良心的。”
刘彻嘿然一声道:“想在我身上找良心?你怎么想的?”
阿娇笑道:“找找看……”
大长秋进来的时候见皇帝正在跟阿娇在地板上翻腾,就眼观鼻,鼻观心的将倒翻的矮几扶正,然后再把食盒里的几样菜肴布置在上面。
顺手拖走了被皇帝踢翻的烛台,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大殿,一层白色的轻纱流水一般从大殿的四周垂下来,将所有旖旎之气困在大殿中。
华灯初上,只是闷热的天气里,这段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让霍光有玩耍的心思。
他的目光不时地落在装了毛毛虫的铜丝笼子上,笼子里的毛毛虫沉睡之后的状态很不一样,有的是蛹,有的是茧,只是这些茧没有蚕茧那么浑圆厚重,显得非常轻薄,有的呈简单的三角形,有的呈美丽的扇形……虽有差别,却变化不大。
云音在一边笨拙的弹奏着秦筝,声音说不上来,据说是高山流水……
大师娘弹奏的高山流水,霍光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哪怕只有一小段音符,也能把他带入美丽的幻境。
云音就不同了,因此,她每次弹奏的时候,都要事先告诉大家她将要弹奏的曲子的名字。
她的小手太稚嫩,为了不至于被琴弦弄破指头,师傅特意给她制作了一套可以绑在手指上的假指甲,这样她就能毫无顾忌的随意弹琴了。
事实上,霍光弹奏秦筝的本事要高过云音,对这东西霍光可是下过苦功的。
因为秦筝这东西可不仅仅是乐器这么简单,在两百年前的战国时代,秦筝可是一种可以当做防守弩箭攻击的盾,又能挥舞作战的武器,所谓筝横为乐,立地成兵之说。
霍光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跟着师傅学会了未雨绸缪这样的本事。
但凡是有这种心思的人,对未来的观感一般都是悲观的,觉得危险随时会降临,必须时时刻刻做好反抗逃命的准备。
勋贵聚会的时候无疑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带着一把剑进入贵族聚会之所,会被人诟病,如果带着一把秦筝进入聚会之所就该是一桩雅事了。
就像师傅从不去参加勋贵们必须带着辘轳剑参加的聚会一样,霍光也不喜欢,总觉得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境,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
云音张开缺少了一颗门牙的嘴巴冲着霍光笑道:“我已经弹完了高山流水,要不要我给你再弹一曲《韭门》?”
霍光笑道:“弹得比昨日要好,用了师傅制作的假指甲,琴声似乎更加清脆了,明天我也试试这个假指甲。
《韭门》这首曲子太沉闷了,不是很喜欢,你还是继续弹奏《高山流水》吧,刚刚听出一点味道。“
云音大喜,连忙点头道:“好啊,好啊,我也觉得刚才弹的不错。”
说完话,云音才觉得自己刚才把嘴巴张的太大,有些懊恼,真不明白,好好地牙齿为什么会自己掉……
不过,在小光跟前应该没什么关系,毕竟,他掉牙的时候云音也是见过的。
叮咚,叮咚的古筝再次想起,霍光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笼子上。
一些茧子已经开始微微摇晃了,透过烛光,茧子里面的黑点开始蠕动……
师傅的话没有错,毛毛虫之所以会消失,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的天人感应,而是因为她们的成熟期到了,该变形产卵了……
曹襄已经开始动手写奏折了,他写的很快,手边的笼子里已经有一只蛾子快要从茧子里面钻出来了。
不知不觉写了很久,曹襄放下手中笔,瞅着钻出大半个身体的蛾子叹息一声,捏捏眉心,提笔继续写道:“臣以为,天人感应之说或许有之,然毛虫之属一日而尽者,并非天意,而是毛虫之属的寿数已到,只有转化形体,为产卵续命做准备。
就如同蚕,乃是世之常事,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上天降罪之说,徒庸人自扰尔……“
云琅此时并未关注毛毛虫事件,白鹿币消失之后,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孟大,孟二如今彻底的成为了家禽饲养专家,兄弟二人齐齐的获封农学博士,已经让他的父母欢喜若狂了。
如今,孟大跟小虫的儿子已经出世,云琅看过,并没有出现眉间尺那样的恐怖结果,相反,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
孩子降生之后,孟府整整欢庆了十天之久,即便是皇帝,皇后,阿娇,也送去了厚礼,这让孟氏名噪长安!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天意,孟大在孩子降生之后,似乎变得不那么懵懵懂懂的了。
如今,颌下留着一丛短须,如果不说话,颇有一些名家法度。
今晚,云琅,孟大,孟二,要试验新发明的湿度计,这东西平日里看着没什么屁用,可是,想要大规模的人工孵化小鸡,小鸭子,小鹅,就离不开这东西。
说真的,云琅都没有想到孟大居然会发明出湿度计来,尽管这个湿度计原始的让云琅几乎发狂。
他不得不承认,孟大发明出来的东西就是湿度计,而且是可以放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湿度计。
孟大发明的湿度计就是在天平的一段绑上很容易吸收水汽的艾绒,另一边趁着艾绒干燥,做好配重,然后把这架天平放在孵化房里,艾绒自然就会吸收空气中的水汽。
然后,绑着艾绒的这一边就会变重,下沉。
再然后,只要看天平绑艾绒的这一端在湿度最合适的时候下降到了什么地方,就在这个地方做好标记,设定为一个常数值。
如果高于常数值,就开窗户通风,如果低于常数值就喷水增加湿度……听明白了孟大的设计之后,云琅觉得跟孟大比起来,他才是一个真正的蠢货。
毕竟,他以前都是靠经验的……
这东西已经算是成功了,云琅能做的就是制作出一个刻度盘,设置常数值,再给这架湿度计做一个罩子。
云琅发现,自己最近的智商并不在常数值范围内,先是霍光让他觉得几十年的饭白吃了。
后来又是曹襄,让他觉得自己很多时候是在杞人忧天。
现在,孟大,孟二又用巨锤在他的脑门上给了重重一击,在他最为骄傲的基础科学上,他一样输的一败涂地。
苏稚发出一声娇吟,然后双手抱着云琅的脖子紧紧的勒住,身体如同咸鱼一般僵硬。
这是她最欢喜的时刻,直到全身松软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松开手,眨巴着眼睛,希望还能再快活一次。
这是云琅仅剩下的一点骄傲了。
天明时分,曹襄的信使骑着快马走了,霍光打开了自己的那些铜丝笼子,看着一群蛾子迎着朝阳扑棱棱的飞走了,中间还夹杂着几只美丽的蝴蝶。
孟大背着手站在鸡窝旁边,在他的身后有七八只毛色斑斓的大公鸡正在引吭高歌。
只有老虎,费力的挪动着自己硕大的爪子,爬上楼梯,面对朝阳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就卧在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破毯子上准备继续睡觉。
它对自己的生活基本满意,唯一不满的是该死的红袖又把破毯子给清洗的干干净净……
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三十二章今日之日多烦忧
司马迁的历史书写的很不顺利,主要是三皇五帝时期的历史太不靠谱了。
他觉得很难写。
他想写通史,那么,就要从大汉国的本源开始写起。
想要写大汉国的本源,就要说清楚大汉国这些人的由来。
如果这样写,盘古,女娲,燧人氏……都会出现在他的史书上。
想想都让人失望,盘古可以开天辟地,女娲可以抟土造人,神农尝百草,黄帝可以呼风唤雨,蚩尤能调动百万魔神,刑天脑袋掉了都能继续战斗,哪怕是桀纣之流都能酒池肉林……到了刘彻这里,就只有弄点白鹿币的本事了!
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就没法子写。
云琅见司马迁的时候,正好遇见他从地窖里出来,嘴上的墨痕都没有时间清理。
见云琅来了,司马迁一把抓住他道:“有没有酒?”
云琅愣愣的道:“自然是有的。”
“多不多?”
“不算少!”
“我们两个今天去你家的酒窖里喝酒你意下如何?”
“为什么一定要去酒窖喝酒?外边喝酒也不错啊。”
“没脸见人!”
这话明显是敷衍人,司马迁的老婆此时正站在门口,同样愁容满面。
“家父不耐仕途劳苦,预备辞官回家颐养天年,史官的位置要由我来接任。”
喝了一杯酒之后,司马迁终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写史书写进了死胡同,一时半会没有出来的可能,这个时候就任史官,或许能够另辟蹊径。
“你以前写的东西呢?”
司马迁豪迈的笑道:“付之一炬。”
“为何?”
“见之生厌,不烧待何?”
“不准备写你的大作了?”
“写啊,只是需要重打锣鼓另开张,心性不足,学识不够,见识短浅,胸无沟壑,这样的司马迁如何能写出一部煌煌巨著呢?
喝酒,喝酒,且容我去人间历练一阵……哈哈哈……“
云琅知道司马迁的仕途就没有顺利过,这一去,恐怕要在官场这个烂泥坑里滚一身的泥。
不过,云琅还是举杯祝贺他,祝贺他青云直上。
这一次司马迁喝的烂醉如泥,他似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酒杯中,然后和着烈酒一起吞下了肚子。
烂醉一场之后,司马迁告别了他居住了两年之久的云氏,乘坐着一辆牛车,车上装载着老婆跟两大箱子书籍,就信心满满的去长安赴任了。
宋乔想要收回司马迁居住的听涛居,那个美丽的地方已经被他们夫妇糟蹋的差不多了,应该重新改建一下,好招待下一位贵客。
云琅不觉得还有谁能比司马迁更加高贵的,所以,没有允许宋乔派人改建听涛居,只是派人对听涛居进行日常洒扫就好。
一个义气满满下山为官的书生,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回到云氏,继续住在这里写书。
何愁有不再吃炒豆子了,霍光说上个月何愁有吃了一颗豆子,结果,他的一颗牙齿被豆子弄坏了,流了很多血。
这是老迈的象征……
不过,云琅制作的五香蚕豆他还是很喜欢,至少这种煮出来的豆子糯香绵软,不会伤害到牙齿。
就这样,何愁有放弃了著名的铁蚕豆,开始吃五香豆了,这看似是一个很小的变化。
实际上,在云琅看来,这是何愁有没了克艰排难雄心的重要标志。
从此之后,何愁有就不再是那个让所有人感到恐惧的大魔王一般的人了。
如今的他,不过是教授云氏子武技的一个老朽而已。
权力,是男人最强有力的不老神药,只要权力尚在手中,他就感觉不到老。
一年多的时间里,何愁有再也没有见到刘彻,也没有接到刘彻的任何指令。
那个人好像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何愁有虽然在变得老迈,却变得更像是一个人,在他居住的清泉居边上,摆满了他从骊山上挖来的兰花。
装兰花的陶盆是云琅送给他的,每一个陶盆都让何愁有非常的满意,在他看来,皇宫里装兰花的大缸还上不了台面。
兰花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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