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宽笑道:“赌注太诱人了,陛下因何不能赌呢?了不起陛下搬离上林苑,回到长安城就是了。
这几年,陛下将驻跸之地放在章台,或者长门宫,这其实是不对的,长安,才是陛下长久逗留的地方。”
“先生让朕给云琅腾地方?”
“哪里是给他云琅腾位置哟,陛下这是给农桑腾位置,如果云琅果然能够让上林苑瓜果飘香,麦浪滚滚,陛下腾位置的事情将会变成美谈。
如果不能……“
“哼,如果不能,他云琅此生休想过一天安生日子!”
儿宽哈哈大笑,刘彻愣了片刻也跟着大笑起来。
苏稚的腿很长,呈象牙色,一条腿总是在云琅眼前晃悠。
云琅一只手抓着这条腿,另一手依旧在纸上写个不停。
苏稚发出小猫一样的叫声,干脆把另一条腿担在云琅的肩膀上。
云琅起身抱起苏稚,将她用被子卷了起来放在床榻上,拍拍她的面颊道:“好好睡觉。”
苏稚懊恼的像鱼一样在床上翻腾几下,就面对里面,不理睬云琅了。
云琅笑了一下,这妮子,还是孩子心性。
《上林苑农事疏》是必须尽快送上去的。
跟刘彻怄气是小事,农桑之事才是真正的大事,今年冬日里必须征发二十万劳役,将上林苑荒废的水利设施必须重新修整一下。
同时,还要趁着大军没有出动,借用军中大批的骡马来修整田地。
一旦入冬,再想组织这么大的活动,就不可能了。
四更天了,云琅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小心的吹干了纸上的墨汁。
再把这张长长的纸折成书本的样子,到时候刘彻只要拉开,就能顺利的阅读了。
奏折写完了,云琅的脑子就变得空空的,瞅着桌案上的奏折,有些唏嘘。
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的办一件事情。他非常的想办好这件事情,他希望上林苑这片土地上的产出,能够支持刘彻庞大的征战野心。
“能多活一个人就一个人吧,能力所限,只有如此了!”
云琅喃喃自语。
第一五零章最后的元朔年()
第一五零章最后的元朔年
《上林苑农事疏》呈递上去之后,就杳无音讯。
云琅的心事却了结了。
原野上的最后一茬甜菜被挖出来之后,云氏的元朔八年就算是过去了。
元朔这个年号在云琅的记忆中只有六年,因为他的出现,让元朔这个还算和平的年号延长了两年。
皇帝已经宣布了下一个年号元狩。
元朔这个年号表示大汉正式对匈奴宣战。
那么,元狩这个年号就表示,大汉准备向匈奴发起新的进攻了,这一次的进攻,不再是骚扰性质的,而是要驱动大兵团向匈奴腹地进发。
每年的正月初一,是新年号真正启用的时候,云琅相信,在今年的新年上一定会发生很多新的事情。
寒雾过后,冬天就会来临。
云氏的院子里热气蒸腾,家里所有的铁锅都在熬煮甜菜,制作新的糖霜。
自从甜菜被培育成功之后,糖霜就成了云氏一门新的生意。
只要岭南的甘蔗运送不到长安来,云氏就能安心的把这门生意做很多年。
甜菜榨汁无疑是最快的一种制糖方式,可是,云氏的仆役们发现,通过熬煮,过滤之后的甜菜,能生产出更多的糖,因此,他们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熬煮,直到将甜菜根熬成糊糊。
用纱布绞过的甜菜糊糊是很好的喂猪饲料,只要是好东西,大汉的农夫们就会把它的价值利用到极致。
一遍遍的熬煮,一遍遍的过滤,当甜菜汁变得粘稠之后,最原始的基础糖就出现了。
颜色不是很好看,味道也不是纯粹的甜,为了中和糖水里的酸味,需要添加石灰。
云氏的仆役在家主失败过无数次之后终于掌握了这一核心技术。
熬糖是一件非常辛苦的活计,一边熬煮一边搅拌,尽量将水汽蒸干,直到将糖水炒制成砂砾状,才算是完成了初步工艺,因为糖是红褐色的,云琅把这东西命名为红糖。
工艺到了这一步,云氏制糖的仆妇就会把无关的人赶出去,自己关在密闭的工坊里边,贼头贼脑的往红糖水里添加木炭粒,然后不断地搅拌,不断地过滤,很快,红糖水就会变得清澈。
到了这个时候,云氏仆妇这才会收好木炭粒,打开仓库门,让那些外院的仆役们进来,继续熬这些清澈的糖水,直到能让长安人疯掉的白砂糖出现。
负责主要工艺的六个仆妇是宋乔特意挑选出来的仆妇,全部都是她的死忠,这辈子估计都没有离开云氏的可能了。
不过,这六个仆妇已经算不上是仆妇了,她们只干内院的活计,能驱使她们的也只有云氏的五个真正的主子。
在云氏地位尊崇,对于一般的仆役连好脸色都懒得给。
云氏一年只能出一万多斤白砂糖,这样的东西一般都不可能出现在集市上,亲朋好友们分一些,就基本没有了。
当然,传说云氏还有一种叫做“冰糖”的东西,那东西甜如蜜,颜色如冰,非至交好友不可得。
传说总是传说,不一定是真的。毕竟没有谁真的见过。
冰糖当然有,霍光对这东西怨念颇深。
这孩子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他对糖基本上没有兴趣,尤其是冰糖,如果不是云音很喜欢这东西,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弄什么黄泥窖,穿绳子,自然结晶冰糖。
耗费时间不说,还非常的麻烦,师傅嫌麻烦不弄,他自然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总是看不起在嘴上抓挠的人。
云琅见霍光两手泥的从地窖里走出来,就笑着摇摇头,回头见闺女笑的眉花眼笑的,就训斥道:“以后想吃冰糖了自己去弄,不要抓小光去当苦力。”
云音瞅瞅自己身上美丽的裙衫摇摇头道:“我才不要弄得满身泥巴。”
霍光洗干净了手,来到云琅身边对云音笑道:“黄泥窖我弄好了,等它干了,就能往里面倒糖水,师妹想吃冰糖,再等半个月就好了。”
云音怒道:“为何要等半个月这么久?”
霍光依旧笑眯眯的道:“蒸发,结晶都需要时间,这是快不来的。
好东西总是费时费工一些,半个月时间很短,一眨眼就过去了。”
云音哼了一声,就进了小楼。
云琅看着霍光道:“你不能总是娇惯她,再这么下去,我们都会遭罪。”
霍光咧嘴笑道:“师妹以前很乖巧,今年似乎变成大闺女了,脾气大一些也正常。”
云琅惊讶的道:“这些鬼话你是听谁说的?”
“我母亲啊,她说了云氏有家财无数,虽然不至于全给闺女,看师傅对大女的疼爱程度,将来拿走两成应该毫无问题。
还让我尽量的对大女好一些,将来好拿走师傅好多家财。”
霍光的掉了的牙齿才刚刚换好,云音之所以不高兴是因为她开始换牙了,说话漏风。
霍光一边说着让云琅痛彻心扉的话,一边用憧憬的目光瞅着他,这让云琅无言以对。
这些年以来,云氏对霍光基本上没有秘密可言,假如这小子跑掉了,云氏绝对会损失惨重。
所以,云琅就笑眯眯的摸着霍光的脑袋道:“既然如此,你要看好云音,自己也要上进,小心云音喜欢上了别人。”
霍光听了师傅的话,一双大眼睛立刻变得阴翳起来,咬牙道:“刘据很讨厌!”
“他怎么讨厌了?”
“他问我,如果他娶了云音当侧妃,能不能让师傅听他的话。”
“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告诉他,云音当不了侧妃。”
“你就说了这些?”
“对啊,那个傻子说云音出身不好,确实当不了他的侧妃。师傅以后刘据如果来提亲,您就用这个理由来拒绝好不好?”
云琅哈哈大笑,拍着霍光的圆脑袋道:“刘据真的这么说过?”
“真的,他真的说过,徒儿可以作证!徒儿已经把这事告诉两位师娘了!、”
霍光说的斩钉截铁,而且还咬牙切齿的。
云琅知道这个小王八蛋在说谎,有心在给刘据抹黑,云音是阿娇的义女,虽然阿娇不喜欢云音,名头却是实实在在的。
就一个翁主的头衔,就足够让刘据正视起来,而且云琅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爱女狂魔,只要是稍微通晓一点这里面事情的人,谁敢拿云音的身世做文章?
这种事云琅自己就经常干,弟子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可怜刘据好不容易想出一个好法子,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霍光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了。
徒弟开始有心眼了,做师傅的自然要全力支持,云琅点点头道:“小光说的很对,看不起我云氏的人,我们自然用不着看得起他。”
霍光小脸涨的通红连连点头道:“即便是皇长子也不成!”
云琅笑呵呵的道:“那是自然!”
晚上的时候,云琅把这件事当做笑话说给宋乔听,宋乔笑过之后就很认真的对丈夫道:“大女不能许给皇家!”
云琅皱眉道:“这么说,已经有人说起这件事了吗?”
宋乔点点头道:“常乐侯夫人提起过一次,没有明说,被妾身以大女年纪太小的借口给回绝了。”
云琅怒道:“你没有把她撵出去?”
宋乔按住暴躁的丈夫,陪着笑脸道:“不好做的这么绝,咱们家才安静下来,妾身不想给夫君树敌。”
云琅喘息了几口气,慢慢平静下来,对宋乔道:“传话出去,云氏大女十八岁以前不议亲!”
“啊?十八岁?”
云琅阴沉着脸道:“就是十八岁!”
第一章匈奴女人()
第一章匈奴女人
“哇哇哇……”
当婴儿的啼哭从毡房里传出来的时候,狗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跪在地上面朝长安方向恭敬地叩头之后,就从一个欢喜的匈奴女人手里接过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是一个男孩子!”
匈奴妇人羡慕的看着孩子。
狗子将孩子抱在怀里,仔细的看这个刚刚出生的精灵,他很满意,至少,这孩子的头发是黑色的。
孩子太小,狗子很想多看一会,又怕草原上的风伤到孩子,就把孩子重新交给了妇人道:“很好的孩子,是我的儿子!”
匈奴妇人听到狗子的这句话,非常的欢喜,抱着孩子立刻钻进了帐篷。
在他帐篷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孤坟,那是左吴的坟墓,坟头上的荒草已经有青草在蔓延,按照这个速度,三两年之后,这座孤坟就会消失,变成一个毫不起眼的土包。
狗子来到左吴的坟前低声道:“我有儿子了。”
春天的风从草尖上掠过,呜呜丫丫的,像是左吴的回答。
“早就告诉过你,刘陵已经变成匈奴人了,你怎么就不信呢?”
左吴自然不能回答他,这座坟墓里的尸体也不是完整的,被五头牛生生扯开的尸体,只能用牛皮包裹着才能下葬。
狗子一点都不喜欢左吴,甚至有些鄙视,可是,这家伙是狗子在龙城中唯一的伙伴。
尽管左吴是掩护他的肉盾,相比匈奴人以及刘陵这些嫁给匈奴人的人,他觉得左吴更好一些。
大汉皇帝要求刘陵能够影响伊秩斜不退回漠北,而是去相对近一些的河套。
刘陵并没有采纳皇帝的建议,反而规劝伊秩斜回漠北,在那里休养生息,避开大汉的锋芒,以图后势。
大汉国与匈奴之间的战争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分出胜负的,刘陵对此有着清晰地认知。
伊秩斜还没有死,她的儿子还小,蒙查还没有执掌大权,想要让这三样目标实现,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来过度。
因此,刘陵只想去生存环境更加恶劣,食物条件更差的漠北去苦熬几年,如果效果好,刘陵不介意在那里多待十年。
河西走廊上的匈奴人是伊秩斜这个纯粹的匈奴人的财富,绝对不是她刘陵的财富。
这一点,刘陵明白,一旦让伊秩斜收服了西匈奴,对她将来执掌大权非常的不利。
狗子认为自己的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国内的那些人总以为刘陵是汉人,多多多少少会心存故国,加之匈奴地处荒僻之地,并不适合她这个娇弱的汉人女子长居!
认为这个女人会以回家为最高目的。
他们错了,刘陵来匈奴吃苦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成为匈奴人的女王!
狗子不知道自己絮絮叨叨的跟左吴说多少话,直到太阳出现在头顶上,酷热难当,这才回到了帐篷。
洗干净的匈奴女人其实不算丑,甚至当得起漂亮二字。
她们的五官很立体,如同刀砍斧凿一般,狗子自己的脸就是一张大饼,五官就像几块泥巴按在上面。
给他生了孩子的匈奴女子温柔地看着他,眼中满是情义。
这个汉人的存在,让她知晓了什么才是一个女人可以获得的幸福。
当她怀孕的时候,这个不会放羊的男子,赶着羊群在荒原上游荡,在游荡的同时还能给她带来新鲜的野鸡蛋。
他会把这些没有蛋清的野鸡蛋放在铁锅里用羊油煎熟,撒上细盐给她吃。
他会从大阏氏那里讨来珍贵的小米,给她熬粥,甚至会在她肚子很大的时候帮她翻身,还会陪着她在午后的草地上散步,给她讲述他曾经在汉地过过的好日子。
他从未打过她……即便是欢好的时候都要比那些匈奴男子更加的温柔,更加的花样百出。
只是……他看起来非常的忧郁……
“我们跟你回汉地吧!”
刚刚生完孩子的匈奴女子兰乔突然道。
狗子愣了一下,然后笑道:“太远了,而且很危险。”
兰乔摇头道:“不怕,再过五天我就能骑马了,我可以背着你的儿子,兰英可以赶着羊,你很勇猛,可以保护我们。
我们慢慢走,总会走到汉地的。”
狗子无声的笑了,拍拍这个傻女人的脑袋道:“这就是你想出来的办法?”
兰乔趁势倒进狗子的怀里道:“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男子,跟着你,我与兰英都会过上好日子,就像你给我们起的名字一样美的好日子。”
兰乔说着话还特意看看兰英,兰英跪坐在羊毛毡上也狠狠地点头。
“龙城附近的草场上已经没有草了。去远处放牧的牧人很多,我们可以慢慢离开龙城,等我们到了草原上,你就带着我们去汉地。
我一点都不想去漠北,我阿妈说那里是魔鬼的家乡。
等我去到了汉地,你去给别人家的牛羊看病,我们放羊,或许还能养几头牛,再弄一些骆驼跟马回来,如果没有白灾,我们就有很多的牲畜,也能养活很多孩子!”
狗子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眼睛酸涩的厉害,这两个女人对他来说不过是寂寞时刻的安慰品,他没有想到,相处了两年之后,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逃回汉地很麻烦,就算能逃脱匈奴人的追捕,回到汉地之后绣衣使者也会追究他擅离职守的罪责。
被匈奴人捉住,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跟左吴作伴,被绣衣使者问罪,最好的结果就是有人会把他的尸体还给何愁有。
就目前来说,留在龙城放羊,给牲畜看病才是最安全的。
至于完成任务回到长安,他基本上不想了,没人能改变刘陵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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