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吴再次拱手道:“敢问大阏氏如今与单于恩爱几何?”
刘陵皱眉道:“不如往日多矣,单于忧心军国大事,儿女之情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我观单于身子依旧雄壮,只是口齿不全,头发稀疏干黄,眼中有青色瘀斑,饮一斗酒,洒落半斗,恐不是长寿之兆,阏氏早做准备为上!”
“我有挛提氏之子,谁敢动我分毫!”
左吴无声的笑了,面对刘陵一字一句的道:“挛提氏於单旧事在前,难道还不足以让阏氏警醒吗?”
刘陵面现愁苦之色,哽咽道:“单于帐中,各色美人充斥其中,一日三换,而我已经色衰恩驰,如何能与人争,只希望单于能看在太子的份上,让我在这草原上可以苟活下去。
如何敢有其它心思?”
左吴低声道:“余听说,阏氏帐下尚有八千鬼奴可以听从号令,屠耆王更是阏氏心腹,若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左吴愿意为阏氏奔走联络。”
刘陵深深一礼,感激涕零。
目送刘陵远去,左吴露出一个笑脸,捏紧了左拳道:“没想到离开了淮南,某家却又有了用武之地!”
回到帐幕的刘陵,摘下头上的花环,丢给坐在地上玩耍的儿子寿根,小小的寿根看到了美丽的花环,爬过来抓住就往嘴里塞。
如意连忙夺过花环,埋怨刘陵道:“翁主,这是您的儿子,可不是草原上的羊羔。”
刘陵毫不在意的道:“他是匈奴人,就该按照匈奴的法子养大。”
如意抱起寿根道:“这是您的福根,可不敢有差池。”
刘陵大笑道:“我的福根是我自己,其余的都不过是伪装罢了。
那个左吴不怀好意,时时怂恿我与单于决裂,看样子他应该是刘彻派来的间谍,你们不要招惹他,就你们的心智,还经不起这个人的引诱。”
如意点头道:“您当初可是跟这个认……”
刘陵笑骂道:“我当年那是年少无知,以为能写几篇赋,能出几个不值钱的主意的人就是人杰。
现在回头再看,太亏了,即便是找男人,至少也该是云琅,霍去病那样的男人才好!
像这样的草包,刘彻也能派来草原,早晚是死于非命的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刘彻怎么不把云琅派来?他才是最合适的。
那样的男子,就算是让我吃点亏,中点计,我也认了。”
如意大笑道:“刘彻舍不得,听说云琅已经获封永安侯,才舍不得派来龙城呢。
您当初在云氏盘恒了大半年,那时候就该用点手段才是!“
刘陵苦笑一声道:“在云氏的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落魄的时候,也是我过的最安静的时候。
每日里只是潜心研习庖厨之道,这让我欢喜,你知道不,如果实在是不能留在云氏,我甚至生出在云氏终老的心思,云氏,真是一个适合养老的地方,每一天都过的不一样,每一天都过的精彩,每活一天都有新的收获。”
如意点点头道:“真是那样子的唉,我最喜欢每日清晨挑着小小的木桶去松林里取松根水回来烹茶,总有一只大老虎跟着,很有趣!”
刘陵学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啧啧,那样出尘的人物也只有山门能培养出来,进了刘彻的浊世,糟蹋了。”
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
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狗子感叹一声,帐篷里两个傻乎乎,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干净,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
不过,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
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狠狠地拥抱一下,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
刚来的时候,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天亮之后,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毕竟,汉人的血似乎更加符合那些寄生虫的胃口。
狗子是有锅的富人,所以他很容易就能弄到一锅锅的开水用来烫死身上的寄生虫。
两个匈奴女人傻乎乎的看着狗子把毯子丢进开水锅里,看着他把自己扒的一丝不挂,把所有的衣衫丢进开水锅里煮。
煮完了他的衣衫,他又非常不客气地开始撕扯匈奴女人身上的衣衫,匈奴女人吃吃笑着以为自己的男人要干点什么,却发现狗子把她们的衣衫也丢进锅里煮……
三个光溜溜的人在自己的帐篷附近忙碌着清洗所有的皮毛,衣衫以及毯子。
这样的场景在匈奴人中间并不奇怪,燥热的夏天,匈奴人没有轻薄的衣衫,想要凉快一下,只能脱掉衣裳。
因此,在清澈的小河边上,到处都是光屁股的孩子在水里扑腾,更有很多光着身子的女人在河边忙着擀毡。
草原上看起来很美,青草郁郁葱葱,野花盛开,其实很脏!
就因为肮脏,才能有足够的肥料让青草茂盛,让野花盛开,尤其是牧人遍地的地方,美丽的草毯下面,更是遍布牛羊的排泄物,当然,还有人的。
苍蝇蚊子之多,简直让人叹为观止,一只有病的羊羔还没有死,身上就覆盖了满满一层绿头大苍蝇,大苍蝇们迫不及待的在羊羔身上产卵,期待能繁衍出一大群更加强壮的后代。
牛虻欢快的在牛群中飞舞,即便已经喝饱了血,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继续喝一口牛血的机会。
狗子非常的肯定,如果那些牛没有那根长尾巴可以驱赶走牛虻,它们必定是活不长的。
狗子有一块脏不拉几的白纱可以挡在帐篷门口上,这样,不论是苍蝇,还是蚊虫,牛虻一类的东西都进不来。
可以享受难得的一个清凉舒适的下午时光。
匈奴女人的肚皮在咕咕的叫,她们非常的饿,可是,狗子从上午到现在一口东西没吃,她们自然是没有权力吃东西的。
她们今天遭受了很大的折磨,因为狗子让她们把脑袋埋在装了热水的铁锅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五遍之多,身体更是被狠狠地搓洗了很多次,直到现在,她们的皮肤依旧是红彤彤的如同新生的幼儿。
狗子从帐篷的角落里拿出自己的牛皮背包,取出拳头大小的两块干肉递给了两个匈奴女人。
匈奴男人在大汉的风评很差,基本上等同于魔鬼,匈奴女人在大汉的风评却很好。
不论是屡次出使西域的张骞,还是代郡太守苏建(苏武的父亲),以及出使匈奴的汉使,对匈奴女人的评判都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张骞甚至说——若无匈奴女子无休无止的放牧,匈奴不足虑!
匈奴人每人都有一把小刀子,这柄刀子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一刻都不能离开。
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每时每刻都需要用到这把小子,不论是干活还是吃饭,都用它。
匈奴女人切肉的动作很快,一眨眼的功夫,那块跟木头一样硬的干肉,就被她们切碎了,女人将干肉放在狗子的面前,不断地吞咽口水,却没有动手吃。
“你们吃吧,我不饿!”
在两个女人惊诧的目光中,狗子把摊在牛皮上的碎肉推给两个女人,自己依旧盘腿坐在帐篷口,看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
匈奴人没有放弃食物的习惯,更没有客套的习惯,女人见狗子不吃,她们立刻就下手了。
“有盐啊……”
其中一个女子惊叫一声,立刻就低头把最多的牛肉往嘴里塞,牛羊见到盐碱地都要舔舐两口以补充盐分,作为人,如何会不明白加了盐的肉是何等的好吃。
家主说过,匈奴人是一个非常矛盾的种族,这个民族在享受过抢劫带来的快感之后,就对自己生产物资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了。
他们更喜欢通过掠夺来获得自己生存的所有物资。
事实上,这是一种生产力的极大倒退,就产出而言,付出与产出是极为不相称的,就像远古时期的猎人,他们获得食物的方式非常的艰难,最终,男人狩猎所得,比不上女子采集所得之后,才会被妇人接管了部族的大权。
直到男人用强有力的身体,再一次获得了在种植,采集上的主动之后,最终重新夺回来了统治权。
以前的时候,匈奴通过抢劫积累了很大的财富,只可惜,他们抢劫的首要目标永远是消耗品,黄金,白银这些东西对草原人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不断地离开草原去抢劫其余种族,就成了匈奴人的宿命,只要击败匈奴人,让他们无从抢劫,这个部族就会飞快的衰落下去,最后不战而胜。
这是这个部族致命的弱点。
左吴孤独的坐在草原上,身边蚊虫飞舞。
他就住在狗子的旁边,他也获得了两个匈奴女人,只不过他不想理会那两个女人,而那两个女人似乎也不愿意理会他,欢快的在帐篷里进进出出,帐篷前面,一只大锅里正煮着一锅羊肉。
狗子回头对女人们道:“衣服干了,穿上以后就去煮羊肉吧,看天色,明日会下雨。”
不知为何,女人们似乎有些羞涩,贼偷一样溜出帐篷,飞快的把晾晒在帐篷上的衣衫拿回来,悉悉索索的在一边穿戴,并且不时传来压抑的笑声。
狗子叹口气嘟囔一声:“快点完成任务回家啊,这里就不是人待得地方啊……”
第一一一章缘分,妙不可言()
第一一一章缘分,妙不可言
伊秩斜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
乱糟糟的披在肩膀上,很有一种烈士暮年的样子。
银壶里倒出来的酸马奶冰凉彻骨,伊秩斜却非常的享受,马奶里细碎的冰滑过喉咙的那一瞬间让他的感觉好极了。
“里面还添加了一些蜂糖,大王应该多用一些去去暑气。”
刘陵见伊秩斜用的舒服,就重新给他倒了一碗。
同样的酸马奶,就因为装马奶的器具不同,所以彰显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差别。
即便是跟伊秩斜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刘陵也坚持使用符合自己身份的铜壶。
去年因为抢劫失败了,因此,匈奴今年能用的好东西不多,即便在单于的夜宴上,也只有简陋的牛羊肉,没有过多的花样。
今天的族长会议的议题是今年抢劫的方向。
有人提议去西域,有人提议去北方,只有一位大将认为只有抢劫汉人才能获得足够多的补给。
然而,这个提议很快就被其余族长们七嘴八舌的给否定掉了,两年的功夫,大匈奴在汉人身上受到的损伤太大了。
刘陵惯例是不说话的,只是笑吟吟的指挥侍女们给各位族长添肉倒酒,在谈论一段时间的国事之后,她就会命令从西域弄来的舞姬,乐师们演奏音乐,跳一段美妙的歌舞。
直到大巫师问刘陵,对于现在的汉国有什么看法的时候,刘陵才看了伊秩斜的脸色之后回答道:“汉国举倾国之力来防范我们,此时并非一个好的进攻机会。“
刘陵的话音刚落,那个提议进攻大汉国的大将就跳起来质问道:“你还心向母国吗?
不要忘记,你如今是我大匈奴的阏氏,是我昆仑神的仆婢!”
刘陵并不争吵,反而谦卑的缩到伊秩斜的背后。
伊秩斜只是笑笑,示意将军坐下,然后低声道:“我准备带着部族去大漠的北方。
今天就讨论这件事吧。”
伊秩斜的话音落下,偌大的军帐里顿时鸦雀无声。
“我们要放弃漠南吗?”有人颤声问道。
伊秩斜痛苦的道:“我们防御不了汉人的进攻,这些年,我大匈奴的战士损失惨重,我们需要休养生息。”
大巫师咬牙道:“漠北苦寒之地……”
伊秩斜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那里也是我大匈奴龙兴之地。”
屠耆王蒙查并没有资格进去开会,他的领地乃至属民,依旧在伊秩斜的手中,按照伊秩斜的说法,只有当蒙查成为男子汉之后才会把封地交给他。
至于什么才是男子汉的标志,伊秩斜从未说过。
每当大单于召集部族头领们开会的时候,蒙查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闲逛,没人准许他靠近大单于的军帐。
狗子从不允许别的匈奴人进入他的帐篷,他不是害怕寄生虫一类的东西,而是担心匈奴人层出不穷的疫病。
给牲畜吃的药大部分来自于草原,包括盐碱,卤水,这些都是药物,遇到牲畜肚子长虫的时候,还需要一些有毒性的药草。
所以说,狗子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带着两个女人在草原上寻找药物。
无所事事的蒙查很快就加入了这个队伍。
蒙查之所以喜欢跟狗子亲近,完全是因为狗子是他见过的人中除过刘陵之外最干净的一个。
“你是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干净的?”
蒙查自草丛里拔出一颗蒲公英丢进狗子的背篓问道。
“煮,用开水煮衣衫,用开水烫头发,然后用盐碱水洗澡,如此三五遍之后自然就会干净。”
蒙查摸摸自己油腻腻的毛毡一样的头发若有所思,又低头嗅嗅自己身上的味道,不由得打了一个喷嚏。
刘陵,如意,银屏,阿莹她们都很干净,即便是生活在草原上,她们依旧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这让所有的匈奴勋贵们对她们的身体非常的感兴趣。
蒙查很喜欢刘陵,堪称喜欢到了骨子里面,少年人的春梦里,刘陵是永远的主角。
“听说你到现在都没有拿到你的封地?”狗子从草丛里挖到了一颗锁阳,仔细的观赏一下就放进了背篓。
“等我成为男子汉的那一天我就能拿回封地了。”
狗子大笑一声,指指胯下道:“从我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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