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恨铁不成钢的瞅着陈铜道:“我哪里知道,这需要你自己去试验!”
又是喜又是担忧的陈铜离开了云氏,云琅坐在饭桌前看着平日里最喜欢的饭食,没有半点吃饭的兴致,筷子刚刚拿起来,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对一边伺候的梁翁道:“一群笨蛋,不吃了。”
为了让陈铜发现油脂对印刷的作用,云琅特意在印刷作坊里用了菜籽油来点灯。
结果,这些傻蛋,把菜籽油当宝贝,舍不得用来点灯,宁可用松脂火把来照亮,也轻易不肯动用那些昂贵的菜籽油……
云琅恼怒的捶打着脑袋,明明只要张嘴就能点破的秘密,他却必须闭嘴,给出一个线索,让那些笨蛋自己慢慢的领悟。
油料跟墨的融合是一个问题,这还是需要继续试验,可是,只要陈铜用了菜籽油,就算是进门了,云琅没打算把印刷这件事弄到极致,也不求印刷出来的书籍有多美观,他只想让印刷术自然而然的出现,不想强硬的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
身为一个人,云琅已经表现出来了太多的神奇之处了,一旦被人扣上一个多智近乎妖的名声,就会危及他自身……
第一零二章傻孩子天照顾()
第一零二章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的烦恼,可能就是九天之上的神灵的烦恼。
神灵的烦恼来自于知道的太多,云琅目前也是这样的处境。
很对时候,云琅已经忍耐的非常痛苦了,这样的高人做起来很艰难。
老虎大王靠在冰山上,舔舐自己的前腿毛,累了,就舔一口冰山上的冰水,然后再忧郁的瞅瞅门外的骊山,打个盹一上午的时光就过去了。
梁翁以为家主在生那些无知蠢妇们的气,不大功夫,吵架的刘婆就带着另外一个仆妇过来请罪了。
云琅听了半天,也没有听明白,她们为何要请罪,直到梁翁期期艾艾的解释清楚之后,云琅就让他们三个人全部滚蛋。
心中的郁闷之气愈发的浓烈。
直到霍光前来请教雷电的原理,云琅才勉强觉得大汉人还有将来。
自由的天空里就有雷电横行,任何想要获得真正自由的人,就要准备好被雷电惩罚的准备。
云琅自诩是一个准备走长路的人,所以,他不想被雷电烧焦,毕竟,他是一个已经焦过一次的人。
怒气冲冲的时候就不要去给人送礼,这样很容易把事情办糟糕。
可是,大长秋已经守在云家,等着云家给阿娇送礼,云琅想不送都不成。
阿娇的目标自然是西瓜!
如果不是因为云琅成了侯,这时候在地里温柔地弹着西瓜辨别成熟度的人就不会是云琅,而是阿娇自己。
云家的瓜田里硕果累累,不吃西瓜,光是看看就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大长秋稍微辨别了一下云琅弹西瓜的方式跟声音之后,就走下瓜田,自己动手。
于是,蝗虫过境了……
“不用全摘走吧?”云琅小心的问大长秋。
“等一会有人会来,帮你看这些没有成熟的瓜!”
“帮我?帮你们看瓜吧?”
“你这么想我觉得很对。”
大长秋似乎没有听出云琅话里的讽刺之意,悠然自得的瓜田里巡梭一番,确定没有成熟的西瓜之后,这才赶着马车带着云琅一起去长门宫送礼。
“这么大的果子啊……很漂亮。”
阿娇拖着长音,满意的拍拍碧绿的西瓜,味道好不好的在其次,首先,西瓜圆滚滚的形状以及翠绿的外皮就让阿娇非常的满意。
“怎么吃?我可是听说这东西的味道极好,不止一个人跟我炫耀过了。
云琅,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云琅叹口气道:“这可是入口的东西,不好好确定一下如何能拿给贵人吃?
这点小事云琅还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比如造纸,比如印刷这些事情,云氏自然要抢先禀报长门宫,吃食就算了,干系太大。”
阿娇挑选了一个最漂亮的西瓜,示意宫女拿走,然后来到云琅跟前笑眯眯的道:‘你不会毒死我是吧?“
云琅只要一低头就能看见阿娇饱满的胸膛,连忙后退一步道:“这怎么可能!”
阿娇对云琅的退避动作很是满意,点点头道:“既然如此,下次再有这种东西出来,记得第一个送到长门宫来。
我以前失败过一次,发现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可靠,自从跟你成了邻居,我才有了跟外人说话的兴致,可以说,你是我在长门宫里结识的第一位友人,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别让我失望,我要是再失望一次,哼!”
阿娇哼了一声就走了,大长秋瞅瞅云琅,拍拍他的肩膀道:“很难得!”
云琅点头道:“确实难得……”
长门宫里的荷塘已经看不到多少荷花了,该生长出来的荷花已经全部长出来了,如今水面上只有密密匝匝的荷叶,以及一些带着一点残留花瓣的莲蓬。
“莲蓬还不能吃!”
大长秋见云琅瞅着莲蓬发愣,就好心的提醒他。
云琅长吸一口气,想到自己打不过大长秋这才叹口气道:“我自从出山之后,发现自己越来越傻了。”
大长秋背着手缓缓地道:“傻点好,傻点好,知道不,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苦笑一声,朝大长秋拱拱手,就准备离开,却听大长秋阴沉着嗓子道:“红袖长大了。”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她今年才十三岁!”
“可以嫁人了。”
“嫁给谁?我不同意,年纪太小了,再长几年!”
大长秋满意的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云琅猛地转过身看着大长秋道:“你不会要让红袖嫁给我吧?”
大长秋笑道:“就你最合适!”
“为什么?就因为我傻?”
“对,就因为你傻,那孩子遭过大难,从小到大也就在你云氏过了四年的好日子,老夫不想让她再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留在你云氏挺好。”
云琅心头打鼓,连忙道:“留在云氏我没意见,只是不能嫁给我。”
“为何?”
云琅捏捏拳头最终还是无奈的道:“我已经不会喜欢一个人了。”
大长秋笑道:“你怎么对待你的两个老婆,就怎么对待红袖好了,不要觉得娶了红袖你会吃亏,她的身份不好,却是这人世间最好的女子,更何况,只要老夫不死,这孩子就不会无依无靠。”
云琅想了良久勉强笑道:“我收留她,并没有存什么坏心思,只是单纯的接受了一个妇人临死前的哀求。
只想让她活下来。”
大长秋拉下脸道:“你还是看不起红袖?”
云琅笑道:“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看不起,红袖是一个好女子,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人?
那孩子至今还在修补母亲死在面前留下的心理伤患,这时候就不要轻易的打破她已经慢慢熟悉的生活。
别想着给她安排未来,那个孩子比你我都聪明,把自己的生活打点得很好,别给他添乱。”
大长秋转过身瞅着荷塘道:“那就过几年再说吧。”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过几年之后,也需要她自己做主,我们两个只要站在边上为这孩子祝福就行了。”
大长秋笑吟吟的道:“也好!”
云琅再次朝大长秋拱手告辞,只要留在长门宫里,他就浑身不自在。
这种感觉非常的诡异,总觉得哪里不对头。
阿娇走进了内宫,刘彻正躺在一张宽大的锦榻上,呆呆的看着窗外的天空,人显得非常憔悴,太后的丧礼之后,他整个个人并未如云琅想的那般欢喜,反而显得极为忧郁。
西瓜是刚刚摘下来的,又是已经熟透的东西,杀开之后虽然还带着太阳的余温,却有一股子极为淡雅的香味萦绕在西瓜上。
阿娇叹息一声,端来两块西瓜放在刘彻面前道:“吃点东西吧,润润嗓子也好。”
刘彻看了一眼颜色极好的西瓜,淡淡的道:“在丧禁的范围内吗?”
阿娇摇头道:“以前就没有这东西。”
刘彻这才拿起一块瓜,咬了一口仔细品味一下,然后就把西瓜丢在盘子里道:“一口足矣!”
说罢,再次躺下身子闭目养神。
阿娇没有再劝刘彻吃东西,今天难得吃一口,已经算是破例了,如何能够再强求。
“刘氏,再无长辈可为刘彻遮风避雨。”刘彻呐呐自语道。
阿娇跪坐在刘彻身边,拉着他的手道:“你将是刘氏最强大的皇帝,这一点,即便是文皇帝,景皇帝都不能与你相媲美。”
刘彻苦笑一声道:“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眼看着母亲在黄泉地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心如刀割。
我以为自己不会悲痛,谁知道,那一刻我居然非常的惊慌……
第一零三章第二次邂逅()
第一零三章第二次邂逅
不论亲情,爱情,友情,或者人世间的一切享受,都不过是为了抵御人间的寂寞。
云琅的寂寞无人能懂,所以,他只有来到死人面前,倾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看法。
陵卫大营里面的骸骨,已经剩下不多了,相对的,洞窟里面站满了披甲的武士。
有的面容清晰一些,有的面容只是模糊一团,肃立在那里如同一支军阵。
云琅知道这些人不会寂寞的,相比始皇陵里面更加庞大的武士群,他们不过是一支偏师。
世界的主流是那些在地面上行走的人,而不是这支地下军团,地下的这支军团注定要寂寞几千年……
当有一天他们重见天日的时候,所有的秘密才会被解开,云琅倾诉在这里的话语才会有人听。
路过始皇陵入口的时候,云琅强忍着想要进去的欲望,他很想再去看看太宰的模样,哪怕有辨识度不高的奇怪光线,云琅觉得这个险还是值得一冒的。
终于,云琅还是没有进去,因为何愁有在洞口设置了禁制,只要走进去,估计十死无生。
老虎大王只有来到了骊山,才有兽中之王的模样,也只有在这里,老虎大王才会摈弃自己懒散的模样,张牙舞爪的巩固一下自己的领地。
于是,一头野猪,一只鹿,一个挡路的狐狸全部成为了老虎大王回归野性的牺牲品。
云琅看见了一匹毛色杂乱的孤狼,从那匹狼脸上的伤疤来看,她就是昔日云琅来到大汉的时候,带着狼群围猎野猪的狼王。
母狼成为狼王很罕见,她身上雪白的皮毛,如今变成了肮脏的土黄色,而且毛色不均匀,有一块没一块的,孤独的在山林里巡梭。
或许是无力奔跑,也或许是活的不耐烦了,她见到老虎大王的时候并没有如豹子,狗熊那样迅速遁走,而是站在那里,等待老虎大王发威。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惊起了无数的飞鸟,母狼依旧没有离开,反而向前走了两步,支棱起脖子上的鬃毛向老虎大王发起挑战。
她只有三条腿能够站立,可是,她站立的非常稳当,老虎大王淡黄色的眼珠子逐渐有了一股子血色,看的出来,他非常的恼怒。
母狼向前逼近两步,老虎大王纵身跃起,仅仅用一只爪子就将孱弱的母狼按在身下,正要张嘴咬住母狼的脖子,老虎大王却闭上了嘴巴,松开爪子,用巨大的虎掌扒拉一下母狼软塌塌的脖子,然后高傲的离开了。
母狼努力翻了一个身,瞅着跟云琅一起远去的老虎大王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
那匹狼就要死了……老虎大王在肚子没有饿到极点的情况下,觉得没有杀她的必要。
从山巅缓缓而下,很容易就到了温泉池子边上,一个女子正在温泉池子里沐浴。
眼看着老虎跟云琅从山林里钻出来了,也不惊慌,依旧慢条斯理的沐浴,即便美好的身段全部暴露在一人一虎的眼中,也毫不避讳。
原本以为自己又有艳遇的云琅在看清楚水池里的人是谁之后,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把老虎撵走,自己蹲在温泉池子边上无奈的瞅着这个喜欢在野地里沐浴的女人。
“手帕递给我。”卓姬头都不回就伸出手问云琅要手帕。
云琅从竹篮里取出一方针织手帕递给了卓姬问道:“一个人在这里洗澡,也不怕被狼叼走?”
卓姬将手帕绑在头上,转过身瞅着云琅笑道:“也只有你才能进来。”
云琅回头看看树木茂盛的骊山道:“老虎没有发现,只能说你的护卫全部在睡觉。”
“你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婢女就告诉我了。”
“随意窥伺我的行踪,那个婢女该被灭口了。”
“好啊,这就下令,让人把婢女的人头送来。”
云琅怒道:“你还是那幅把人命当草芥的做法,吃了这么多苦,还没有醒悟?”
卓姬大笑道:“你就不是个好人,偏偏做出一副好人的模样,我如果真的变成你家少君的模样,你一定没有再看我一眼的心思,哪有像现在这样,贼光灼灼的看着我的身体。”
也不知什么原因,或许是云琅自己也是一身臭汗的缘故,所以他也很快就下水了。
开始的时候只是很正经的洗澡,耳鬓厮磨之后,就很自然的成其了好事。
云收雨歇,靠在水池子边上休憩,卓姬见云琅在看她肚皮上的纹路,不但没有感到难为情,反而拉过云琅的手放在稍微有些松弛的肚皮上骄傲的道:“这是你的大女给我留下的纪念。”
云琅点点头道:“今天看见了一匹母狼,当年我见到她的时候,她一身白色的皮毛,统领一支狼群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即便是野猪群也敢下手捕猎。
今天又看到了她,毛皮破败还瘸了一条腿,就这,还敢冲着老虎发起冲锋,结果,被老虎一爪子就拍翻了,如果不是老虎今天吃的很饱,她就没命了。”
卓姬闻言叹了口气,将云琅的手放在胸膛上道:“那就不要看烂皮毛了。”
云琅再一次将手放在她的肚皮上道:“放在这里跟踏实些。”
说罢,就闭上眼睛继续休憩,卓姬很自然的抱着他的头也安静了下来。
“我们这算什么呢?”云琅在半梦半醒间问卓姬。
卓姬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们成不了夫妻,你对我没有爱意,我对你似乎也爱不起来。
如今,凑合着过吧,你再忍耐几年,等我成老太婆了就不来纠缠你了。”
云琅嘟囔道:“且纠缠着吧,当年就在这里看了你的身体,孽缘就已经注定了,如果我当年没有好奇的看你一眼,现在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你跟司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田地。”
卓姬笑道:“上个月司马来长安述职,曾经派人来过我府上,给我送了一封信,你要不要听?”
云琅摇摇头道:“他的胆子很小,有没有什么节操,更没有匹夫之勇,也缺乏担当,这时候还能对你如何呢?”
卓姬苦笑道:“当年一曲《凤求凰》让我以为人间胜境莫过如此,才相处几日,就发现此人不可托付终身。
不得已之下,我才在成都当垆卖酒,逼迫我父亲给我大批的嫁妆……供我活命之用。
而他,自从有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银钱来到了长安求官,两年时间音讯皆无。
我在成都苦苦等候,却等来了无情文书,为此,我不服,千里迢迢来到长安谋生,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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