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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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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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防脑袋上有挨了重重一击,高大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就栽倒在地上。

    云琅从袖子里取出刚刚藏起来的青铜壶重新放在桌子上,用脚踢了一下盗跖传人,然后冲着帷幕怒吼道:“还有谁?”

    帷幕缓缓拉开,一个白胡子黑衣人一边摇头一边对云琅道:“东篱子一生精研盗术,常言大盗可盗天下,小盗可得温饱,盗术运用之妙可平天下贫富,皇者有盗术在手,可垂手治天下,人臣有盗术在手,牧民而无蜂起之忧,百姓有盗术在手,可与天地争衣食,与帝王争权,与商贾争利,如此,方可形成大争之世,而后,所有纷争者终会形成微妙的平衡,继而开万世太平!”

    “养蛊之术?”

    白胡子黑衣人笑道:“正是如此,道理自然是粗浅的,只是,就如同你方才所言,这世间的道路有万千条,不能因为只相信一种而放弃另外一种可能性。

    东篱子的行为粗鄙,可是道理到了极尽处总是有相通之处的。

    想当年,诸国春秋争霸,战国争雄,岂不就是东篱子所言的大争之世?

    那时候战乱不绝,人人为刍狗,人命如草芥,既然野心家可以盗尽天下,为何百姓不能掌握盗术呢?

    这世间,锋利的长矛遍地都是,百姓总要找到一面盾牌护身吧?而东篱子这些年就在行脚天下,向天下人传播他的盗术,他希望百姓能学会盗术,自保,平心而论,他是在鼓励百姓入世,通过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方式为天下人谋福利。

    当百姓掌握了盗术之后,天子就不敢横征暴敛,勋贵们就不能肆意鱼肉。

    纷乱终究会平息,争到了极致,争,未必不是一剂救世良方,秦天下总比松散的周天子羁縻天下更加稳定,这就是明证!

    这就是东篱子为何崇信盗术的原因,此道非彼盗,两者应区分来看,不可一概论之。”

    听了白胡子黑衣人一番话之后,云琅觉得自己好像被洗脑了,因为他忽然觉得,这家伙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不对,规矩,规矩很重要,我们不能人人都给自己制定律法,那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就会成为野兽的世界。

    鼓励百姓自保是好的,鼓励百姓知道反抗也是好的,只是,他不能跑到我家偷东西!

    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

    白胡子黑衣人大笑道:“云郎可以把他的行为认为是一种抗争,是一种均贫富的行为。

    毕竟,谁叫你将真正的好东西都藏起来秘不示人,独享高深学问的好处。

    区区三五年,你云氏就凭借那些高深的学问成为了长安巨富,而天下百姓依旧困顿。

    你做了初一,就不要怪东篱子做十五!

    当他从你家的学问中发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以及一些证据之后,就欣喜若狂,认为,如果没有猴子变人这个谬论,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道理!”

    云琅觉得自己跟这些疯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因为他们的人格中,有学问,有朝廷,有天下,唯独没有个人,甚至没有自己,这是一群非常可怕的人。

    嘴炮云琅见多了,可是,真正把自己的嘴炮践行天下,并且努力让他从虚无走进现实的人那就太可怕了。

    “你又从云氏学说中学到了什么东西?”

    白胡子黑衣人从背后拿出一个黑板,上面用白粉工工整整的写着一串数字——0123456789。

    白胡子拍着黑板以崇敬的目光看着云琅道:“这些字符就是黑夜中的一道闪电,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好的学问。

    西北理工的学说不论其它,仅仅是这些数字字符,就足矣光耀万世。”

    云琅骄傲的点点头道:“确实不错,这是我一位姓巴的师兄臆造出来的,后来经过很多年的整理,才成了你见到的模样。(阿拉伯数字的发明者为古印度数学家巴格达,公元三世纪出现,现在,是云琅姓巴叫格达的师兄所创)”

    “如今安在?老夫渴欲一见!”

    “没了!”

    白胡子黑衣人似乎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只是抱着万一的侥幸态度问云琅的。

    如今得到了确实的回答,显得极为伤感,抱着黑板喃喃自语道:“天妒英才,贼老天从不给真正需要寿数的人足够的寿数,倒是老夫这种酒囊饭袋偏偏不得死……”

    这是一位真正的学问家,比那个该死的东篱子强出太多了,很符合云琅对学问人的看法,遂拱手问道:“不知先生大名……”

    白胡子黑衣人挥挥衣袖道:“令师兄皓月当空,吾辈萤火之光何足道哉,区区名姓记他作甚!”

    说完,站起身抱着黑板就走了,连多说一句话的心思都没有了。

    东篱子呻吟着翻身坐起,用手捂一下脑袋,缩手回来却看到了一手的血,不确定的问云琅:“是你打的?”

    云琅点点头道:“贼来需打!”

    “偷学问也叫偷吗?”

    云琅怒道:“你偷走也就是了,偷走了还来我跟前夸耀,指摘,说我家的学问不好,我不打你打谁?”

    东篱子一把抓住云琅怒道:“你书房里的书卷已经堆积到屋顶上了,老夫手脚轻盈,也被你看护书房的灵兽发现,如果不是你家灵兽痴肥,行动不便,老夫想要活着回来都难。

    似你这种自私自利之辈,守着天下学问密不外泄不为世人所知,你才是真正的文贼!”

    云琅一把推开东篱子大叫道:“等我回家,我就把那些破烂一把火全烧了,让你们偷无可偷!”

    东篱子怒眼环睁颤声道:“你欲焚书?”

    云琅大吼道:“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我的,我烧了关你屁事!”

    东篱子颓然跌坐在地上,半晌才对云琅道:“我要是死了,你是不是就不用焚书了?”

    “啥?”

    云琅的嘴巴再一次张的如同河马一般!

第二十八章危险的东篱子() 
    第二十八章危险的东篱子

    “笃……笃……笃”

    云琅的箭法很好,总能把羽箭送到靶子上。

    “十五步啊,这是老夫见过的最近的射箭距离,以及最大的靶子!”

    云琅怒视说话的闲人。

    一个同样穿着黑衣的博士背着手站在阳光地里,满脸的不屑之色。

    “这样做是为了培养我的继续射箭的信心,如果每一箭都射不到靶子上,我估计没有多少继续射箭的信心。”

    黑衣人笑道:“射箭一道在心,在手,唯独不在眼,你用眼睛去瞄准,不如用心,用手去瞄准。”

    说完了,还很自然的接过云琅手里的弓箭,闭上眼睛,随手就开弓射箭。

    “笃笃笃。”

    一连三支箭如同流星赶月一般齐齐的落在靶子的最中心,强劲的力道几乎透靶子而出。

    黑衣人刚刚露出笑脸准备跟云琅解说一下射箭的要点,却找不到云琅了。

    “你家的茶水确实不错,我在长平公主府上也饮过,没你家的茶水滋味好。”

    东篱子喝了一口茶水,品了良久,才感叹道。

    “哦,这是因为水的缘故,好茶必须要配上好水滋味上才能达到统一。

    对了你除了偷我家的书,还偷过谁家的?”

    “什么叫偷啊,天下的学问本来就是天下人的,藏书不给人看的人,比囤积居奇的商贾还要下作。

    只要有机会,某家去哪里都会取书,陛下藏书我也没有少拿,一般去别人家目的就是藏书,谁耐烦应酬那些勋贵。

    只是,现在邀请某家去饮宴的人家越来越少了。”

    云琅轻轻啜饮一口茶水道:“你总是去别人家拿书,谁敢再邀请你。

    以后可以去我家看书,我好吃好喝的招待,只求你别拿走,实在是喜欢了,可以抄录。

    我真的害怕了,别动不动的就为几本书去死,不值得。”

    东篱子苦笑道:“如果能用性命换到足够好的书,有什么不可以的,你出身大门派,一生下来,就有看不完的典籍,即便是把典籍看完了,你那些学问高深的师长也会编篡出新的书给你读,如此环境下吗,你哪里会知道求学之苦。”

    “我小时候也过得是苦日子,平日里只有白米饭跟盐菜,但凡吃点肉就算是过节了。

    一件衣服也总是缝缝补补的穿,露出大拇指的鞋子我也穿过,你以为我没有捡拾过柴火?没有养过鸡鸭,喂过……”

    云琅见东篱子看他的眼神满是讥诮,不由得慢慢降低了声调……好吧,他口中的苦楚,跟大汉贫家子比起来……似乎还不错。

    “这就对了,你吃的苦对我来说就是享福,当初你云氏将书籍堆积在门前,任由百姓索取,虽然价钱贵了一些,比起那些黑心肠的已经好太多了,既然你也想着要给百姓做点事情,不如就由我来招募一些贫家子,去你家抄书,你只要管他们的餐饭就成了,你以为如何?”

    云琅沉默不语,东篱子这家伙不愧是强盗的门徒,便宜占尽了不说,还要云琅帮那些小强盗在抢劫云氏的同时,给他们供应餐饭,也不知道他是凭什么提出这个要求来的。

    一说起百姓的苦楚,他就恨不得以身代之,在他替代别人受苦的同时,他也希望云琅这样的地主老财跟他一样的痛苦,或者说,他以为这种痛苦是一种高端享受,希望所有人都能品尝。

    那个阳光的如同偶像一般的黑袍人走进了亭子,将云琅的弓箭挂在柱子上,然后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等着云琅给他烹茶。

    人家既然刚刚教过云琅射箭,云琅虽然没有看,也要领情,所以,就端起茶壶,给黑袍人倒了一杯茶。

    阳光黑袍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笑道:“确实比平阳侯家的好喝一些。”

    云琅笑道:“先生高姓大名?”

    东篱子在一边不屑的道:“一个淫贼!”

    阳光黑袍人就像是没有听见东篱子的诽谤,兀自笑道:“我以歌舞入道,以歌舞敬献神灵,以歌舞敬献祖宗,以音律化解世上的诽谤之音,以铁板铜琶颂我胸中之豪气!”

    东篱子继续诽谤道:“楚人好淫,陛下交给此人一队舞姬共一十六人,希望两年后会有真正的歌舞出现,结果,两年后,一十六人变成了二十一个半人呢,据说楚昭博士贡献不小。”

    黑袍人楚昭大笑道:“我心如明月,何须向匪人解说。

    云琅,我曾听大乐令韩泽说起过云郎的种种神奇,其中一首《短歌行》就让韩泽有心漏夜拜访。只是听说云郎喝醉了,这才耐心等到天亮。

    至今,那首《短歌行》依旧是乐府的经典名曲,能与此曲相提并论的,唯有云郎的那首《美人歌》。

    如此两曲,一悲凉豪迈,一婉转凄柔,楚昭听闻之后,几乎三月不知肉味矣。

    不知云郎新近可有新曲,可让楚昭先听为快!”

    云琅笑道:“这两年戎马倥偬,日日厮杀,胆战心惊,精疲力竭之下如何能有曲子问世。

    倒是边疆胡地的胡笳夜夜入耳让人不得安眠,几次三番似有所悟,却总被连营中的号角惊断。

    总想着等安定之后再好好地整理一下受降城的胡音,若能将胡音与我大汉的丝竹之音融合,必定能有所得。”

    楚昭皱眉道:“胡人粗鄙,也有可堪一听之妙音?”

    云琅笑道:“就因为胡人粗鄙,所以他们的乐曲大多活泼激烈,曲调悠扬,闻之令人喜不自胜,还有一小部分就与边地广袤的山川河流一般,广袤而辽远,低音一起便是乡愁啊!”

    楚昭站起身冲着云琅拱拱手道:“眼见为实,自今年以来,长安城中多胡商,某家这就去看看。”

    云琅,东篱子目送楚昭离开,云琅奇怪的问东篱子:“为何是二十一个半人?”

    东篱子恨恨的瞅着楚昭潇洒的背影咬着牙道:“装在肚子里的算是半个!”

    “哦——他应该是出身勋贵吧?”

    “屁的勋贵,据说是楚王孙,其实早就落魄的快要给人当面首了,不知怎么的,在陛下延请博士之时,以音律进阶,获得陛下夸赞,这才成了大汉的音律博士!”

    短短两天时间,云琅跟东篱子在解决了偷书的问题之后,就迅速的成为了朋友。

    一般来说盗贼都会被其它文士所鄙视的,偏偏这个东篱子不是这样的,他师从盗跖,在儒家子弟中却混的如鱼得水,就这两日接触的博士来看,他们对东篱子都非常的放纵。

    如果把云琅放在今日楚昭的地位上,东篱子可能又要挨一顿臭揍,毕竟,他当着人家楚昭的面说的那些话实在是不中听。

    鸿胪寺在长安城中占地极广,算是长安城中最大的一个行政部门,如果算上祖庙与迎宾馆,就算是宰相府邸都没有鸿胪寺大。

    云琅自从进入了鸿胪寺,在这五天之内,只要不离开鸿胪寺,就算是完成了赐爵前的所有准备,剩下的,就是等鸿胪寺选一个好日子,由皇帝颁诏,宰相用印,昭告天下,云琅就成永安侯了。

    这个爵位在大汉的关内侯中,算不得靠前,却也并不落后,就像云琅平日里的为人——差不多就好!

    他知道,别人进鸿胪寺是真的在学礼仪,至少,霍去病来的时候,整日里随着礼官东拜西拜,还要学习如何行动坐卧走,偏偏到了他这里,就成了一场场的辩论会。

    与其说是在学礼仪,不如说是被这些人压着学习如何做人。

    在这里的所有人中,最危险的就是东篱子!

第二十九章时代的局限性() 
    第二十九章时代的局限性

    儒者是这个世上心胸最宽广的人,能够容纳下天地万物。

    同样的,儒者也是这个世界上心胸最狭窄的人,见到异端必定会痛殴至死。

    大汉的儒者还处在儒家文化鼎盛的初始阶段,这个时候的儒者往往会博采众长,最终完善儒家岌岌可危的学术体系。

    因袭,不论是公孙弘,还是董仲舒这些人,对于诸子百家的态度很奇怪,一方面他们在孜孜不倦的吸收其余学说,一面又对其余自主发展的学说进行着极为残酷的摧残。

    这种兼容并蓄的方法,其实也不是儒家自己独创的,而是大汉民族从一开始旧有的特性。

    当有熊氏孤独的生活在大地上的时候,在他的周围全部都是敌人,没有一个是好相处的。

    于是有熊氏的族长少典就生了两个非常争气的儿子,一个后来叫做黄帝,一个叫做炎帝。

    一个以武力强悍著称最后化作轩辕氏,另一个以种植庄稼著称被称之为神农氏。

    当皇帝觉得自己已经强大了无可匹敌的地步的时候,他就开始向外扩张,开始了自己统一氏族部落的战争。

    开始的时候,他与炎帝也就是神农氏是联合的,后来,炎帝觉得黄帝的侵略性太强,就与他分道扬镳。

    黄帝的实力大减,于是,他就想出来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著名的兼容并蓄。

    他在征服一个部落之后,不是再把那里的人全部杀光,而是接纳进了自己的部族,如此一来,皇帝部落就逐渐变得极其强大,为奴隶社会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这一点可以从龙图腾的变化上就能看出来,最开始的有熊氏的图腾是一条大蛇,征服鹿族之后大蛇就多了鹿角,征服鱼族之后大蛇就多了鱼须,鱼鳞,鱼尾,征服牛族,马族之后,一颗别致的龙头也就出现了……

    等到中华文化史上的一个完整的龙的形象出现之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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