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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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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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何愁有就很愿意帮他们把核桃捏碎……这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编织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们喜欢,尤其是西边的很多地方早晨与夜晚依旧寒冷,穿皮衣太热,穿羊毛编织的衣衫正合适。

    何愁有站在一张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面不走了,这是一张色彩斑斓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面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铺在卧室,该是一个好东西。

    毯子不错,卖毯子的胡人却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眯眯的问道:“这毯子作价几何?”

    卖毯子的胡人连忙道:“两个金币!”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点点头道:“用料扎实,做工也好,两枚金币不算离谱,可是,我没有金币,只有这个!”

    何愁有说着话就从袖子里摸出好大一块好银,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道:“银锭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给我算算,这张毯子一定用不了这么多好银。”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却不动弹,他没有本事把这一锭银子分开。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过骑都尉亲兵的腰刀,闪电般的砍出一刀,没等别人看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那锭银子已经一分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长的瞅着目瞪口呆的胡人道:“这一半好银,应该足够付账了。”

    胡人一言不发,两个快活的少年亲兵则迅速的帮着老祖宗卷毯子,卷好之后就准备扛着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进亲兵的刀鞘,瞅着胡人道:“散市之后自己去衙门里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头想要说什么,却发现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低下头,两条腿颤抖的厉害。

    回到了屋子,两个少年人忙碌好一阵子,才把这张巨大的地毯给何愁有铺好,这东西确实好,赤着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如果不是因为老祖宗看着,他们甚至想要在上面打滚。

    这两个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云琅要来的,总让那些绣衣使者跟在身边伺候,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刚才那个胡人不对劲?”

    不知道何愁有有多么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问道。

    何愁有出奇的没有生气,笑呵呵的道:“你们以后出门要多长一个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

    比如,你们觉得这张毯子卖两个金币合理么?”

    亲兵抚摸一下地毯摇摇头道:“这样的一张毯子,在阳陵邑恐怕没有八两金子买不来!”

    何愁有笑道:“在长安,这样的一张毯子应该价值一斤黄金,而且不愁售卖。”

    “长安远啊……”

    “不是售价的问题,而是这样的毯子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受降城这样的小地方。

    也不是他一个流浪驼队能弄来的货物。你们也看到了摊子后面有十匹骆驼,守摊子的却只有一个胡人,你们觉得合理吗?”

    “或许别的胡人去别的地方卖货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个亲兵的脑门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区域是军营,胡人卖货只允许在瓮城里,你在瓮城里看到过别的胡人么?”

    “奸细进城了!”一个亲兵大叫一声,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他们应该已经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刚才就该抓住他们。”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军司马好不容易招揽来了一支胡人商队,如果我们当着所有商贾的面把胡人捉走,以后就不会再有胡商来受降城了。

    所以啊,还是暗地里下手比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呵呵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几个同伴来,老祖宗带你们去城外狩猎……”

    云琅听到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亲兵出城狩猎的事,只是摇头笑笑,既然老家伙想要亲自训练这些爱哭鼻子的少年,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云琅对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实在是佩服。

    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家伙,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这样的本事连霍去病都没有。

    至于奸细,云琅根本就不在乎,这座城池是抢来的,百姓是抓来的,奴隶是买来的,因此,受降城里的奸细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这座城里地位最高的一个奸细!

    “来人,晚上准备酒宴!”

    云琅呼喊了一声,就看见刘二一瘸一拐的从外间走了进来。

    看来,刘二的伤势有了起色。

第一三五章逼上骊山() 
    第一三五章逼上骊山

    云琅是一个多疑的人。

    所以,何愁有去抓奸细这件事,曹襄只是觉得好笑,云琅却觉得这里面大有深意。

    大人物一般干的都是大事,如果有一天,大人物特意放下身段亲自干起小事来了,那么,这件小事绝对不小。

    如今,霍去病走了,李敢走了,赵破奴也跟着走了,在这里他就是最高的军事统帅,所以,哪怕是再小的事情他也必须弄个水落石出,如此,才能睡个安稳觉。

    受降城里的绣衣使者多达十个之多,哪里用得着何愁有亲自去集市上亲自去发现奸细,还特意编了一个可笑的理由来显示自己智慧无双。

    猜不出来何愁有为何会这样做,云琅就准备好酒菜等蛋头回来让他自己说。

    这是规矩内的事情,军司马必须知道全军所有人的动静,哪怕是一匹母马不小心怀孕了,云琅也必须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何愁有这个监军也是一样,不会例外。

    在大汉军中,皇帝晚上想要进军营,也要看军司马或者大将军的命令,如果不许,皇帝也只能在野外待着。

    虽然周亚夫这样做了之后呢,后果不太好,文皇帝却实实在在的在荒野中等待了一夜。

    哪怕是做戏,都说明皇帝对军营的规矩非常的重视。

    军司马就是干这个的,因此,云琅认为直接问要比在地下胡乱揣测要好。

    事实证明,何愁有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云琅准备的饭菜凉了热,热了又变凉,直到明月高升,何愁有以及八个年轻的亲兵依旧没有回城……

    云琅准备的手把肉连续加热了几次之后已经变得稀烂了,只好凉着吃。

    曹襄认为这样的手把肉才好吃,不用撕咬,骨头上的羊肉就会掉进嘴里。

    “你认为蛋头真的去了镜铁山?你觉得没人带路他能找到镜铁山?”

    云琅咬了一口羊肉吞下去无奈的道:“上次也没人带路,蛋头还不是轻易地抵达了大青山最后活捉了於单,这一次也一样,说不定那些所谓的奸细已经成了他的领路羊。”

    曹襄喝了一口羊汤把满嘴的羊肉冲下去之后笑道:“他这一次可失算了,带着我们的人去了镜铁山,等他回来只要问问,什么都会清楚地。”

    云琅奇怪的看了曹襄一眼道:“你这是什么想法,别忘了蛋头跟我们是一伙的,哪怕我们如何痛恨他,他也是大汉的人,这一点不可能改变。

    那八个少年也是大汉军卒,跟着自己的上官一起执行军务,也没有什么不妥。

    你别忘了,蛋头走的理由就是去抓那些奸细,没抓到奸细之前他们有一万个理由待在野外。”

    “既然他要去镜铁山为何不跟去病一起走?”

    云琅再次看看曹襄,觉得这家伙越活越傻……

    “哦哦哦,他害怕被去病干掉!”

    云琅放下手里的羊骨头,瞅着黑漆漆的城外摇着脑袋道:“我们几个跟去病合作愉快,你换一个人试试!

    去病这家伙不但脾气古怪,在军中属于又狠又独的那种统帅,你看看咱们骑都尉,自从成军之后,那一次的战斗不是他主导的?

    卧虎地,白登山,受降城,都是他带着我们来的,哪怕是参加陛下秋点兵,也是他积极要求参与的……

    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够走到现在,都是他拖着我们走来的。”

    曹襄努力的想了想最后点头道:“连参与军事训练也是他害我们几个的……不过,我们好像不怎么怪他?”

    云琅躺在背后的躺椅上,瞅着天上清冷的明月惨叫道:“我本来打算在白登山捞点军功,好让皇帝对我放心,不要总是找我的麻烦,所以苦心孤诣的发现了冒顿的陵寝,准备捞点不流血的军功……谁知道,在钩子山我们快把脑浆子都打出来。

    后来发现了受降城,我一心想要治理好这个地方,分化,弱化这里的羌人,氐人,就是准备再一次捞点不流血的军功……

    可是啊,后来是什么结果?

    我他娘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亲自驾驶着战车第一个杀入敌营,嘴里大吼着——去病,莫慌我来了……

    驾长车踏破敌营啊……阿襄,你觉得这是我这种人能干出来的事情么?”

    曹襄咬了一口肉连连点头道:“你干的很漂亮啊,据说你乘坐的马车轮子上全是血肉,不知道碾死了多少匈奴!”

    云琅呆滞的瞅着天上的明月曼声道:“我一直认为猴子跟驴子就不该比赛谁的屌长……我是聪明人应该多用脑子,而不是挥舞着长枪跟敌人肉搏。

    你知道不,去病是真的想杀掉何愁有的,这一点何愁有也看的很清楚。

    去病之所以想干掉何愁有,不是为了帮我们报仇,而是她根本就容不下何愁有。

    你以为何愁有为什么不愿意去军中?是因为他早就看透了去病是一个什么样的将军。

    你以为去病不敢指令何愁有参与跳荡营率先冲锋?

    你以为将军将令下达了之后何愁有敢不遵从?

    告诉你吧,去病上了战场,他娘的就是一个将军,眼中只有战局,等他儿子长大了参加了战斗,如果军前有一个坑需要有人去填,他会毫不犹豫的命他儿子趴到里面去的。

    就因为何愁有看透了去病,这才假借发现了奸细的名头,带着八个涉世不深的少年人去镜铁山走一遭的。

    站在军阵外边,仔细的看去病是如何指挥大军的,这样才能看的清楚,好写一封详细的军报给皇帝看……”

    云琅说的激烈,曹襄听的入迷,叼在嘴巴上的羊排什么时候掉了他都没有知觉。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把抓住云琅道:“以后我儿子不能交给去病,你儿子也不准,否则,不管我们生多少儿子都不够去病祸祸的。

    说好了,这一次我们一定要坚决!”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我儿子将来会送去山门!”

    曹襄大笑道:“一起送——”

    “你认识山门中人?”

    “你认识就成了……”

    “我打算重建西北理工你以为如何?”

    “这就是你说的山门?”

    “山门不就是人建立的么?我们自己建立一个山门养儿子有什么问题么?”

    曹襄满意的点头道:“确实没问题,除了你之外,你还打算找谁来教我们的孩子?”

    “东方朔,司马迁……目前就这两个!”

    “司马还是不错的,就是东方朔恐怕不成吧?那家伙痴迷于青云路,一时半会不会不当官给你当教习的。”

    云琅冷哼一声道:“他的本事也就是在阿娇门下可以施展一下,就他的那个性格,想要进一步去陛下那里,不被陛下玩死你来问我,迟早有一天这家伙会心灰意冷的来我西北理工教孩子们的。”

    曹襄从腿上捡起掉了的羊排继续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思索,过了片刻压低了嗓门阴森森的道:“朝中其实有好多人学问都不错,偏偏不会当官,我最近看中了一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好手段,好心机,就是性格太倔强,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你说,我们要不要……”

    云琅冷笑道:“羊不赶不上山,人不逼一下不会上骊山!”

    曹襄拍着大腿道:“就这么办,我们的孩子都进山门,包括去病的孩子,万万不能让他祸害了我们,再去祸害我们的孩子。”

    曹襄摸摸自己似乎还在发痛的后脑勺说的斩钉截铁,荒原上被人打昏了四次之多,他永远都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第一三六章迷失() 
    第一三六章迷失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云琅终于认识到了实力的重要性,他迫切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势力。

    以前还以为只要自己做到与世无争就会,就能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和平相处,现在看起来,明显是自己想多了。

    大汉朝——是一个实力为尊的地方!

    大匈奴——是一个记打不记吃的地方!

    西域人——是一个畏威不怀德的地方!

    总之,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道理大不过拳头,尤其是遇到刘彻这种喜欢动拳头多过喜欢讲道理的皇帝,有了实力,挨起揍来都能多抗几下。

    不过啊,这样做也有弊端,那就是容易被人家一锅端,而刘彻是最喜欢干一锅端这种事情的。

    因此,云琅觉得现在开始慢慢的布局,慢慢来,万万不敢学主父偃走倒行逆施的路子。

    也不知道皇帝对重建一个山门是什么看法,还是等弄清楚了皇帝的想法之后再做。

    太弱小的时候不妨听话一些,没坏处!

    云琅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就裹着毯子躺在箭楼里的皮毛堆里,霍去病不在,他只有睡在城墙上才觉得安稳。

    至于曹襄,他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对于一个贵公子来说,只要在边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只有被兄弟守着,他才敢入睡

    留在边关,对曹襄跟云琅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夜晚的受降城非常的安静,只有身边的这条大河在呜呜咽咽的流淌,因为月亮兴起的波澜拍在城墙上,让云琅惊疑不定,迟迟不敢入睡。

    都说明月出天山,云琅看不见天山,只看见雾霭沉沉的远山,远山不知在何处,白日里看不见,在月光下却影影绰绰的仿佛近在眼前。

    这些山大半是虚幻的,是黑暗的影子,或许还有云琅心头的阴霾。

    一夜无眠,天边浮现鱼肚白的时候却沉沉睡去。

    早起的曹襄瞅着沉睡的云琅,轻轻地叹息一声就去了城墙,在这里没什么好依靠的,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

    天亮的时候霍去病也早早醒来了,乌骓马就站在他的身边,铁矛就插在他的身畔,弩弓没有上弦,弩箭却早已准备好了,只要翻身踩踏一下弩弓上好弩弦,就能立刻击发。

    从水草丰美的河曲到祁连山下的镜铁山,骑都尉大军需要穿过茫茫的西海地以及居延部。

    这是一片茫茫的荒野以及戈壁滩,大军想要穿过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需要极大的勇气。

    赵破奴的双眼通红,就在昨日,他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现在他仅仅知道,自己如果想要到达祁连山,只能一直向西走。

    昨日傍晚的时候,他忐忑不安的将自己迷路的事情告诉了霍去病,霍去病仅仅表示知道了,就下令全军休息。

    脚下的青草已经变得非常稀疏,淡黄色的沙土已经连片出现,赵破奴很担心,如果带着大军无意中走进了沙漠,这将是一个毁灭性的错误。

    “找到当地人了么?”

    霍去病喝着稀粥淡淡的问道。

    赵破奴有些绝望的摇头道:“没有,这里似乎是一片死地,没有人烟。”

    “匈奴降卒怎么说?”

    “他们说这片地方经常有大风吹过,不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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