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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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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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天后,我就要出征,在这之前做好军卒的挑选事宜,那些老兵就不要带了,他们如今懈怠的厉害,给他们一段时间调养,这次全军只要新来的羽林卫,我要在战场检验一下他们的战力。”

    霍去病板起将军脸之后,云琅只好拱手领命,并且需要快速的去办理好这件事。

    挑选军卒这种事情,一般只有将军跟军司马可以染指,云琅不敢推脱给别人,哪怕是李敢,赵破奴都不成。

    召集齐备了羽林军之后,看着两千虎贲在自己面前列阵,即便是很讨厌战场的云琅,这一刻也觉得血脉贲张。

    “有战事了!”云琅懒懒的道。

    “咚!末将候命!”

    羽林军齐刷刷的敲击胸甲,士气高昂!

    云琅笑道:“不错,不错,每战争先果然不负我羽林之名!

    哈哈哈,按照惯例,我必须告诉你们,此战兵凶战危,要从匈奴人手里夺回被抢走的大汉边民,只有最有胆量的猛士才堪胜任。

    现在想要参战的猛士,可以向前一步走!”

    云琅说完就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羽林军,尽量让自己看到更多的人脸。

    “咚!”

    身披甲胄的军卒再一次齐齐的向前跨出一步!这是全军移动,并没有那一个人停在后面。

    这就是云琅喜欢大汉正规军的地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到边寨就是来作战捞取功劳的,尤其是现在寸功未立,如何能不焦急。

    云琅也向前两步,瞅着队列最前面的校尉曲长王木头道:“士气可用,现在本将命你,自两千将士中挑选出一千虎贲,五日后随将军出战!”

    王木头大笑着理理头盔上的红色羽毛拱手道:“末将从军十四载,终于可以上阵杀敌了!”

    云琅摇头道:“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将军在意的是胜利,而本司马在意的是那个归字。

    挑选做好准备的将士,还没有做好出战准备的将士,就不要强行挑选了,他们还需要磨练。”

    王木头俯首抱拳道:“羽林军上下已经做好了准备,末将枕戈待旦这么些年,无时不刻不在为这一刻的到来做准备!”

    云琅点点头,指指在场的所有将士道:“一千名,不可多一人,不可少一人。

    挑选完毕之后,就报备名单上来,打制身份牌子,上了战场,即便无法带回战死同袍的尸体,也一定要把身份牌带回来,本官会以身份牌来记录生死名册。”

    云琅说完,就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王木头如何挑选人手。

    王木头是曲长,麾下自然会有六个屯将,事实上这一次随同曹襄来受降城的大军中,军官是严重不足的。

    好在骑都尉的军卒早就死伤过半了,军中将官不缺,缺的是真正的好兵。

    羽林军与一般的军队不同,他们的父辈大多是战死的军卒,因此又有羽林孤儿之说。

    朝廷为了补偿那些战死的将士,特意从他们的遗孤中挑选一个最强壮的参军,羽林孤儿一进入军中,就拿着父祖辈应该拿的钱粮,这些钱粮可以继续弥补家用,而他们,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因此,羽林孤儿要比一般的军伍强悍几分。

    军中哭泣历来是大忌,因此,云琅看到是个抹眼泪的年轻军卒就笑着招手,示意他们过来。

    他看的很清楚,这几个军卒的年岁恐怕将将只有十五岁,其中两个恐怕连十五岁都没有。

    云琅自己就是从羽林军中出来的,如何会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王木头不许这些少年军参战,损伤了他们的自尊。

    少年军见军司马向他们招收,迅速擦干眼泪,继续昂首挺胸的来到云琅面前。

    云琅挨个用拳头捶打一下这些少年的胸甲笑眯眯的道:“受降城一战,本官的亲兵损失殆尽,正想从军中挑选猛士充任亲卫,就你们几个了。”

    守在一边担心军司马责罚这些少年人的王木头闻言大喜,见这些少年军似乎并不是很满意,抬腿一脚踹在年纪最大的一个少年军的屁股上喝骂道:“贼囚攮的,军司马这是在抬举你们呢,居然没个下数,还不快快参拜军将!”

    挨了踢,这群少年军连忙拜倒下去,拜见自己的亲军将!

    云琅将这些亲兵一一的搀扶起来,要他们站在背后,然后继续看王木头挑选战兵。

    一千军卒很快就被熟门熟路的王木头以及一干屯将给挑选好了,没有挑选上的一个个垂头丧气的。

    云琅抬手笑道:“出战有出战的好处,守城有守城的好处,咱们受降城啊,最不缺的就是战斗与军功。

    开春的时候,就在这座城池之下,堪称尸横遍野,我不怕你们向往战场,只怕你们将来会害怕上战场!”

第一三三章人间最好是少年() 
    第一三三章人间最好是少年

    远远地听着霍去病整军的声音,十二个少年军满是羡慕之色,只有云琅暗暗叹了一口气。

    当初跟随他们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军卒,其中一千人属于羽林孤儿。

    如今安在的不超过五百人……

    其中一辈子都不能再参加战斗的羽林郎就超过一百四十一人……

    战斗的最勇猛,最一往无前的战士,往往陨落的也是最快的。

    毕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进行最贴身的战斗才能对那些身着甲胄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伤害。

    耳听得“万胜”之声不绝于耳,云琅低声吟唱道:“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个少年偏着脑袋瞅着云琅道:“我们不怕死!”

    云琅瞅瞅那个少年叹息一声道:“你还没到怕死的年纪。”

    “你说那些回到长安的老兵么?他们总说我们来战场就是来送死的……”

    云琅抓抓脑门又道:“老兵们说的对也不对,如果少年人都怕死,这个国家基本上是没救的。

    我们可以战死,却一定要战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为什么战死,如此,才不会像那些老兵一样慢慢的活成乌龟,只求长寿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无遮拦,另外一个少年直接问道:“将军,你上过战场吗?”

    云琅笑道:“上过,就在这里,大晚上的驾着战车离开城池去接应偷袭匈奴王营地的将军他们。”

    少年军惊喜的道:“就是在这一战中阵斩了浑邪王是吗?”

    云琅笑道:“没错,你们也有机会阵斩浑邪王的。”

    “可是,浑邪王已经被将军杀了啊!”

    “匈奴杀不完啊,杀了老的浑邪王,马上就会有新的浑邪王。”

    “啊?是这样的?不过没关系,不管有多少浑邪王,我们都会把他杀的干干净净,全部拿去换成军功!”

    回到房间的云琅并不是很高兴,因为他忽然发现跟这一批羽林军比起来,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个等级,全身都散发着腐朽的味道。

    苏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来她还有一个爱人,抱着书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云琅一眼,还把云琅的手抓着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后又走了。

    一秒钟的亲密接触能有什么用?

    这点时间甚至都不够激发欲念!

    难道说我真的老了?

    云琅暗自嘀咕一声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声的吟诵云琅刚刚抄的诗歌。

    很快窗户就被从外面拽开了,曹襄啧啧赞叹道:“好诗啊,好诗!只是去病想当骠骑大将军可能难点。”

    “你从哪听来的?”

    “你的小亲兵们正声嘶力竭的在后营吟唱呢,你听不到吗?”

    云琅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阵点点头道:“游戏之作,游戏之作!”

    曹襄趴在窗户上道:“没恭维你,这真的是一首好诗,最喜欢最后的那句——纵死犹闻侠骨香!

    你怎么想到的?”

    云琅指指脑袋道:”这里面装满了学问,伤感的时候就会时不时地溢出来一点,且无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说大话会死,你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何愁有刚才来了兴致,专门用你这首诗写了梅花篆字,邀请我们去品评一下,司马迁已经去了。”

    “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说是想喝酒,找不到伙伴,就找好找我们几个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这个蛋头啊!”

    云琅微微一笑,就随着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这时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几天,郁闷的总想喝酒的人是他,现在把始皇陵这么大的一个包袱丢给了蛋头,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云琅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直到今天才发现自己愚蠢的厉害。

    从明面上来说,始皇陵对皇帝刘彻来说是一个天大的鸡肋,占有四海的他,根本没必要贪图始皇陵里面的那点东西。

    钱这个东西对皇帝是没有用处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粮食,大量的可持续供应的精铁,青铜,黄金,大量的听话的可以制造财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即便是里面有好几座金人,也同样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获得暂时性的一点利益对皇帝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里将来也要装进去很多财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论挖的是哪一个皇帝的坟墓,只有那些资源匮乏只顾眼前的军阀才会对皇陵里面的财富感兴趣,从而忘记了皇陵存在的意义。

    刘彻之所以要挖冒顿的陵墓,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顿这两个字提起来就有伤大汉皇家尊严,必须完全毁掉,再把冒顿弄出来鞭尸才能挽回一点颜面。

    如果云琅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诉了皇帝刘彻,云琅不可能获得什么功绩,只会给他带来弥天大祸。

    这一点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云琅偏偏假装看不见这里面的危机,只要何愁有这群人对他逼迫过甚,他就会拿始皇陵来做法……

    云琅不知道何愁有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么渊源,不过,就目前他掌握的这些线索来看,他们比云琅更加在意始皇陵!

    云琅觉得自己隐隐看到了一丝胜利的阳光。

    蛋头如果专注于书画的时候,他身上就会弥漫一种大家气度,毛笔握在他的手中,大开大合,颇有突破天际的意味。

    司马迁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写梅花篆字看的如痴如醉,嘴里还不住地念叨:“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好一个纵死犹闻侠骨香!老祖宗这梅花篆字的架构疏密结合,颇有铁钩银划之妙,仅仅是这个死字组成的梅花,不但让人见识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种勃勃生机蕴含其中,妙,妙,大妙!”

    云琅撞撞曹襄的肩膀道:“你能认出来?”

    曹襄骄傲的一笑指着白绢上的梅花篆字道:“如何会不认识呢,你看看这个庭字,只看字形就知道这是华厦一间,庭前又有梅花盛开,意喻庭前花开花落,显露人命无常,我等自当等闲视之,意境高雅,凡俗之人焉能识破!”

    何愁有板着脸一把抽走刚刚晾干的梅花篆字,丢下一句不学无术就进了里屋,看样子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脑袋瞅着不断翻白眼的司马迁道:“我哪里说的不对了?”

    司马迁喝了一口酒无奈的道:“评论自然是极美的,只是那个字就不是庭院的庭字,是渔阳的渔字,这两个字的结构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错,也实属不易!”

    “胡说八道,我特意数过的……”

    云琅哈哈大笑,满意的拍打着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该这样,要丢丑大家一起丢,如此才显公平。

    何愁有双臂底下夹着两坛子酒,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看着云琅道:“怪哉,怪哉,你这样的人能做出这样的诗歌,实在是出乎老夫预料之外!”

    曹襄连忙道:“老祖宗不知,云琅可是满腹的才华啊,他的才华已经多到了随时随地都能溢出来的地步,以后,大家相处的时间长了,老祖宗也就见怪不怪了。”

    何愁有排开酒坛子上的封泥道:“老夫唯恐边寨之地受匈奴之风影响会腥膻冲天,如若时不时地有这样的好诗文下酒,自有清风拂面!”

第一三四章抓奸细() 
    第一三四章抓奸细

    梅花篆字是何愁有释放的一种善意的信号,他非常的想要融入这个由霍去病领头,云琅主导的小圈子。

    在险恶人世间游荡了七十几年的老家伙,一眼就能看出什么样的团队能成事,什么样的团队最会土崩瓦解。

    跟骑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离开皇宫如此之遥远,完全自主的一次经历。

    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失落的时间,或者说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时光。

    在他看来,这群少年人办起事情来依旧是生涩的,处处都是瑕疵。

    不过呢,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样,不犯错的少年人算什么少年人。

    只要这些错误不是毁灭性的,他们就能无数次的在废墟上重新站起来。

    何愁有觉得主父偃有一句话说的很正确,那就是日暮途远这四个字,至于倒行逆施在他看来是非常没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经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就没必要抄捷径,就像现在的骑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个胸中充满野性的战将,他对战争的渴望是存在于血液中的,并且成为了他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云琅则不然,这是极其狡猾的家伙,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为。

    最了不起的是,这个少年人不论面对怎样的局面,似乎都有解决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来怪诞不经,但是,用了之后才会发现,这里面充满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与大汉别的城池似乎没有什么两样,商人在做生意,农夫在耕田,农妇在编织,工匠在修缮城池,奴隶们正在干着苦力。

    城头的晨钟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汉家习惯。

    唯一的与内地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来跟官方,或者外来的商队商贾们打交道,男子们则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楼里的女子,也显得比内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们不认为出卖身体是一种贱业,而是把这事当做养家糊口的工作来做。

    何愁有知晓受降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女尊男卑的状况完全是云琅一手操控的。

    当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赚到钱粮的时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会占据主导地位,更何况羌人的家庭是松散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衣食无忧之后,男子就没有以往那么重要了。

    戴着帽子挺直腰板之后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气度,这种气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后跟随着两个年轻的少年军卒,看到喜欢的货物就买一点,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点,何愁有发现自己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核桃是个好东西,嘎吱一声之后,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丢掉外皮,一把将核桃仁丢嘴里的感觉很好,两个淳朴的少年没有这本事,每次喊两声老祖宗,何愁有就很愿意帮他们把核桃捏碎……这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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