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估计也没人敢因为那个多事的家伙会被所有伤兵们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过程经历了十天,白登山高温干燥的空气迅速的将所有鲜肉变成了熏肉。
肮脏不堪的军营重新变得整洁,霍去病的脾气似乎也彻底变好,不再给云琅脸色看了。
有样学样,当谢长川发现骑都尉奇妙的把鲜肉变成了熏肉,而且味道变得更加鲜美之后,白登山上其余的军伍,也开始依法施为。
大汉其实是有腊肉的,不过呢,制作腊肉需要大量的盐,这就很麻烦了,军中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供云琅祸害。
相比腊肉,熏肉用的盐就要少一点,经过柴火熏制之后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烟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葱之后,就重新爱上了马肉,至于曹襄跟李敢,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带回去。
赵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后,就向霍去病建议,他当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换物资的秘密据点,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也是那些异族人交易的高峰时期,既然骑都尉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捞一把!
赵破奴是一本正经的提出这个建议的。
这让从没有抢劫过别人的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很难接受,只有谢宁明确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该不会是马贼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词造句,小心的问道。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么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头领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开了十几天的大集会,只要过去的人,都能在那里白吃白喝十几天,女人随便睡!”
就在霍去病,云琅半信半疑的时候,谢宁轻轻地咳嗽一声,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抢过两次,我父亲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军作战就给了我两百个亲兵,由老亲兵首领带着去了两次嗯,收获不错,顶我母亲在家里种五年的地!”
霍去病这人对钱财没什么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饭吃,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至于曹襄,他母亲就是大汉国最恐怖的抢劫犯,对钱财也没有太多的欲望。
云琅确认钱财是通过生产经营出来的,赚钱对他来说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经超越了金钱,更看重金钱带来的效应。
李敢就不一样了,他从家里分出来,本身就是一个穷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个好大的庄子,现在连农具都凑不齐,想钱想的眼睛都绿了。
听了赵破奴跟谢宁的话,立刻瞪着一双牛眼道:“你们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去干这事,交给我跟破奴,就带本部人马出去,一定让全军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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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生吞活剥表心声()
第四十九章生吞活剥表心声
军队就是一个巨大的暴力机构,他唯一的功能就是镇压,不管对内还是对外。
氐人,羌人这两个保守奴役的族群,因为两个巨大的族群在相互作战,没有功夫去压榨他们,从而变得富裕起来了,这在强者眼中,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没有那个族群愿意在两个强大的族群中间突然又冒出一个新的强大种族,这对原本强大的种族是非常不利的。
于是,削弱氐人,羌人,让他们不能变的强大,就变成了一种政治上的正确。
匈奴人在这样做,同样的,大汉也会这样做,因为这是他们两个种族唯一的共同利益。
白登山以西就是肥沃的河套平原,汹涌的大河到了这里变得缓和,滋养着这里大片的土地。
自从匈奴与大汉开始交战,有了大汉的钳制,匈奴人就远离了河套之地,于是,羌人就从陇中迁徙到这里,并开始愉快幸福的生活。
十几年过去了,确实如赵破奴所说,在这里繁衍生息的羌人通过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挣得了富足的生活。
霍去病拗不过李敢的再三请求,就向谢长川上了游骑草原三百里的军务要求。
特别说明,这一次游骑范围可能比较广,重点在西边!
谢长川看到这道文书之后就笑着对裴炎道:“猴崽子们不安分了。”
裴炎看过文书之后摇摇头道:“匈奴如今在距离我们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与李广,公孙弘,苏建边走边战,卫青这时候还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准备给匈奴致命一击。
所以啊,匈奴跟我们无关,都是少年人,坐不住是必然的,既然闲着也是闲着,去西边走走也没有什么错误。
老夫就害怕有一天杀光了匈奴人之后,又要去杀光氏人,羌人,一鸡死一鸡鸣的事情不能出现。
冒头的韭菜就要割掉才能长出好韭菜来。”
谢长川笑道:“你就没看出这些猴崽子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裴炎冷笑一声道:“还不是财货闹的?你那个宝贝儿子抢劫抢上瘾了,这主意有八成是他出的吧?”
谢长川笑道:“这你可就冤枉我儿了,如今,骑都尉里有一个半蛮子那里还用我儿出这样的主意?”
裴炎点点头道:“你就是看出骑都尉严整有余,野性不足,这才把那个半蛮子送到骑都尉去的吧?”
谢长川呵呵笑道:“孟度那群人死咬着赵破奴不放,可是呢,赵破奴本身有没有什么错,老夫岂能为了照顾私情就杀了麾下的将士。
不过呢,我们马上就要回长安,准备解甲归田了,利川侯得罪不起啊,只好让一些头硬的小家伙顶上来了。
他们要是能顶得住,就算是弥补了自身的一些缺憾,他们如果顶不住,孟度这些人就会自己动手。
既然没有我的军令就对自己人下了杀手,那么,在军工的分配上,他们就必须让步。
里里外外都是我占便宜,为什么就不能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呢?”
裴炎在文书上签了字,用了印信,将文书丢在谢长川的面前道:“算计了几个后辈,有什么好得意的,既然准许人家去西边,就要给足了方便。
你看看,便宜行事这四个字合不合用?”
谢长川瞅了一眼文书道:“加上一句,但有斩获,两成上缴!”
谢宁兴冲冲连蹦带跳的过了铁索桥,远远地就冲着站在桥头的李敢挥动手里的文书。
李敢见了,重重的一拳砸在木桩子上,对等待已久的亲卫们吼道:“准备出征——”
跟云琅一起站在营帐门口看见这一幕的司马迁叹息一声道:“羌人何辜!”
云琅愣了一下问道:“你觉得这样做不该?”
司马迁闭上眼睛摇摇头道:“站在家国的立场上没有错,站在人的立场上就大错特错了。”
“你准备怎么写这段历史?”
司马迁睁开眼睛一字一句的道:“据实而录,留与后人评说!”
云琅点点头,觉得也只好如此了。
司马迁不知道氐人在两晋十六国的时候建立了十六国时,氐人曾建立“仇池”、“前秦”、“后凉”政权。
其中氐人苻坚更为大汉文明创造了投鞭断流,风声鹤唳等著名的故事。
而羌人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三十三年。
基于此,云琅也不觉得李敢,赵破奴,谢宁这样做有什么错误的地方,虽然他们的原本目的很无耻,但是,就如司马迁所言,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样做是错的,对于家国来说则不是!
霍去病对抢劫这种事没有多少兴趣,可是,既然是一次武装抢劫活动,就一定会发生战争,只要有战争的地方,如何能少了他霍去病?
曹襄认为自己是一个财主,跟着一帮穷鬼去抢劫有失皇族身份,因此,他宁愿在桥头堡里蒙头大睡,也不肯辛苦走一遭。
至于云琅,他现在很忙,当所有伤兵全部归结到他手里之后,他就连睡觉的功夫都不多了。
不知为什么,谢长川非常的喜欢苏稚,非常的喜欢苏稚在他的腿上插银针,没过两天,苏稚就成了他的义女,为此,他特意在自己的营帐边上给苏稚立了一个非常大的营帐,还下了严令,不准任何无关人等靠近!违者斩!
云琅觉得这道禁令其实就是对他一个人下的,谢长川,裴炎,孟度等一干老将完全不在这个无关人等范畴之内。
当苏稚第三次拿走云琅的人参片之后,云琅就彻底的爆发了,这些人参是拿来救命的,不是拿来给这些老混账们固本培元的。
好在司马迁来的时候,又带来了一些人参,否则,就他手里的那点人参,早就被谢长川这些人当做萝卜给吃光了。
打仗的时候,流几十斤血也不在乎的人,如今,将要回到长安颐养天年了,却开始保养伤痕累累的身躯,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大的一个笑话。
伤兵营里面的伤兵们也不肯消停,不止有一个两个轻伤的伤兵,希望云琅在治疗的时候能够再大胆一些,一根手指受伤了,最好能把半截手臂割掉,如此才能彻底地治好他并不严重的病症。
云琅严词拒绝,这样做完全是在侮辱他的医术医德。
然而,傍晚的时候,听那些伤兵们吹的柳笛,才知道长时间的离别,比损失半截胳膊更加的痛苦。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羌笛胡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白登山!”
“很应景啊,只是前面两句跟后面两句牛头不对马嘴,听起来很别扭!”
“别扭就对了,要是不别扭才是怪事情!”
司马迁无奈的张张嘴道:“你的才气是足够的,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地写点好东西呢?
比如你写的佳人歌就很好,我离开长安的时候,只要是青楼,如今都在传唱你写的这首佳人歌,听说陛下也非常的喜欢,只是对你把这首歌送给了刘陵有些不满。”
“怎么就不成了?俗话说宝剑赠烈士,红粉增佳人,留在长安的美女虽然多,却哪里有刘陵孤身以身饲狼来的壮烈,这首佳人歌不送刘陵送谁?”
“还在为白日里发生的事情生气?”
“是啊,戌边,戌边,当人一辈子只干了戌边这一件事,未免太凄惨了些。”
“打败匈奴可能就好了!”
司马迁看着脚低声道,即便是他,也不认为击败匈奴是一件非常快的事情。
第五十章人生处处有惊喜()
第五十章人生处处有惊喜
残酷的现实早就把云琅生生的给改造成了一个后世赤脚医生的角色。
即便如此,深通安慰剂功效的云琅,还是表现的比军中的医者好得多。
“司马,此人可能活不下去了,白日里清醒,夜晚就发热昏迷,伤口也开始溃烂了。”
同样被云琅下令把全身毛发都给剃干净的医者在一边小声的道。
躺在床上的是一个中年军卒,他腿上的伤痕肿起老高,还有一股子腥臭味道。
这完全是伤口溃烂的标准模样。
“要锯腿啊——”云琅叹口气道。
中年军卒倔强的摇摇头,他似乎宁愿死也不想锯掉腿。
伤口溃烂,云琅没有青霉素,没有生气的磺胺,中草药对这样的伤势几乎不起任何作用。
“他说家里还有妻儿在等他回去,如果全须全影的回去也就罢了,一旦成了残废回去,也是家人的麻烦,不如死在边关,家里至少还能有点抚恤。”
“哦?这么说,他有军功在身?”
“斩首四级!”
“咦?这样的军功回去之后,至少可以就任里长啊!当官了,缺一条腿不打紧吧?”
“现在的里长是他父亲。”医者小心的回答。
“怎么?里长家里也养不了一个瘸腿人么?”
医者不做声,那个中年汉子更是面如死灰,云琅自嘲的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又说了一次何不食肉糜的蠢话。
“药太珍贵了,他的身份低不合用啊!”
云琅用细微的声音不经意的冒出这句话。
声音虽然细微,却很清晰,受伤的军卒立刻睁开双眼,露出渴盼的目光,大大的眼睛里甚至蕴满了眼泪。
云琅烦躁的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千金救一命,就当耶耶成大善人了!
医者,切开他的伤口,再次清洗一遍伤口,将所有的腐肉都割掉,不要留下一丝丝的腐肉!”
医者立刻答应一声,熟练地切开了军卒腿上的伤口,用一柄钩子一样的弯刀,将伤口里面的腐肉,积液,脓水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就看着云琅如何施为。
在这个过程中,那个军卒居然奇迹般的咬着牙一声不吭,虽然汗流满面,人已经极度虚弱了,依旧充满希冀的看着云琅,看他准备拿出什么样的丹药来救他。
一片人参被云琅小心的取出来了,让那个伤兵含着,然后苦笑道:“别看这一片东西不起眼,却是陛下派八百里加急快马不眠不休的从夫余弄来的。
有了这东西你就能清醒好一阵子,现在,用麻布盖上伤口,慢慢的等着他结痂,只要再不溃烂,你的命就算是救回来了,可是啊,你要是不小心昏睡过去了,毒气攻心,神仙无救!”
云琅说完话就气咻咻的走了,再继续留下,他就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
人参确实有提神的功效,但是,对于炎症……屁用没有,就效果来说,还不如从白登山上采来的蒲公英。
离开了那个伤兵,云琅很快就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伤兵太多了,足足四千七百多人,诺大的营地,云琅即便是每个帐篷走一遍都需要整整一天。
每天都在死人……
好在一场秋雨过后,天气转凉,伤兵营中再次出现炎症的人就不多了。
云琅不能确定草原上的白色口蘑是不是有毒,这东西绝对是一样珍馐,上好的口蘑在云琅过去的时代里,也要卖两千多块钱。
现在,一场秋雨过后,草原上全是这东西。
野生蘑菇变成食用菌,有一个脱毒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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