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左谷蠡王正在招兵买马,且大肆的收拢匈奴人中的猛士之心,解衣衣之,推食食之,即便是美貌的姬妾,神骏的战马,也能随时割爱。
看得出来,他是一个野心勃勃之人。”
刘陵笑道:“单于杀了他三次都未能成功,第四次不说也罢。
如今,左谷蠡王身居军营,寸步不离侍卫,单于想要再杀他,已经不可能了。
唉,还以为这一次是我们的大好机会,没想到汉军却没有酣战之心,只想着如何防守,错过这样的良机,他们会后悔的。”
彭春再次抬头看着刘陵道:“他们没有袭击单于的能力,而且,左右谷蠡王防守甚严,他们也没有机会。”
刘陵皱着眉头撩拨一下木桶里的水道:“既然外部不可能,我们只有继续忙自己的事情,要你打探的事情打探清楚了么?”
彭春连忙道:“大阏氏滑胎,斩良马一十二匹,敬献给了昆仑神,巫祝断言,她会再一次获得了昆仑神的庇佑,会重新怀胎,诞下一位匈奴王。”
刘陵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拍着木桶道:“单于如今吃喝拉撒全在床榻上,大阏氏如何怀胎?
还是说,她已经找好了下一个匈奴王?”
彭春面露笑意拱手道:“大阏氏常常出入左贤王营帐!”
刘陵无奈的苦笑道:“看样子我们只能选左谷蠡王了,但愿他就是云琅口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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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伊秩斜()
第二十三章伊秩斜
慧眼识英雄这种事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史书上偶然有那么一两个著名的例子,那也是带着极大的偶然性的。
事实上,所有的慧眼识英雄事件都有很强大的脉络可循。
在丑小鸭还没有变成天鹅之前,谁知道鸭子能变成天鹅?
很多时候都是一些偶然事件促成了所谓的慧眼识英雄。
谁都喜欢那些已经强大的人,将自己的利益捆绑在强大的人身上,无论如何要比捆绑在可能强大的人身上保险。
军臣单于虽然快要死了,他依旧躺在病榻上掌控着所有的匈奴大军。
他仪仗的就是强大的金狼军,这支军队在他还是左贤王的时候就追随他,军中猛士不知道换了多少,然而,直到今日依旧对他忠心耿耿。
即便如伊秩斜这样桀骜不驯之人,也只能乖乖的接受军臣单于的摆布,自己能做的事情不算多。
一群骑着羊的孩童从刘陵的身边狂奔而过,他们手里拿着小小的弓箭,骑在羊的身上不断地呼喝攻击,每一个看到这一幕的匈奴人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只要哪一个孩子的射箭姿势不对,立刻就有长者来教导他们,直到他们能够骑在羊背上娴熟的左右开弓为止。
刘陵戴着面纱,匈奴人只能看见她圆润的下巴,事实上更多的人将目光落在她手里捧着的木盘上。
上面的银壶美轮美奂,在阳光下光芒四射,尤其是壶盖上镶嵌的几枚宝石更是熠熠生辉。
银壶的边上还有一个银盘,盘子被一个银色的盖子盖着,里面应该装着连单于都叫好的美味。
美味出自刘陵之手这让刘陵美食之名远远超越了她的美色之名。
单于的营帐被安放在一辆巨大的勒勒车上,事实上,刘陵进入的应该是一座带着轮子的帐房。
这样的帐房对匈奴人来说并不奇怪,很多牧人的帐篷都是安在轮子上的,这与他们的生活习性有关,战乱跟迁徙让他们必须拥有一个可以随时移动的帐房。
只要是见单于,刘陵就必然是一身大汗闺女打扮,尤其是胸围子必定是要露在外面的,匈奴女子喜欢披散着头发,她就必须将头发挽成发髻,然后给上面插满簪子,尤其是云氏那种叫做金步摇的东西,独独的插在发髻最高处,随着步伐轻轻摇晃,一瞬间就能多出三分风情来。
匈奴人喜欢汉家女子,甚至稀罕到了疯魔的地步,每一次进入汉地,他们最喜欢抢劫汉家女子,只可惜汉家女子来到草原上总是活不长。
像刘陵这样的健康活泼的汉嫁女子简直就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大阏氏眼看着刘陵飘进了帐幕,就忍不住恶狠狠地看着她。
“大萨满说,这个汉女是妖女,不可亲近,您就是因为亲近了这个妖女,昆仑神才剥夺了您的力气。”
大阏氏趴在军臣单于的耳边恶狠狠的道。
军臣单于似乎没有听见大阏氏说的话,而是用欣赏的眼光瞅着风姿绰约的刘陵,最终长叹一声。
“您要是喜欢她,就让她陪您一起去昆仑神的怀抱吧?”
大阏氏再一次在单于耳边道。
单于看了大阏氏一眼,并不做声,只是看着刘陵跪坐在床榻前,从银壶里面倒出来一碗温热的奶浆,亲自尝了一口,才端到单于身边,用银勺一勺一勺的喂单于喝奶浆。
喝了一碗奶浆,单于似乎有了一些精神,就示意刘陵扶他靠在软枕上,笑眯眯的道:“今天吃什么啊?”
刘陵笑道:“知道您喜欢肉食,只是您的脾胃虚弱,目前还克化不了那些,所以给您熬了一些小米粥。
等您病体康愈了,会给您做一大锅黄焖羊肉,让您吃个够!”
大阏氏怒道:“雄鹰一样的王,就该吃肉喝酒!怎么能给雄鹰吃羔羊的食物?”
刘陵并不发怒,而是非常诚恳地道:“雄鹰生病了,就该留在巢穴里静静的养息身体,不让外面的禽兽看见雄鹰的病态,等到雄鹰痊愈,就可以再一次翱翔在天空,巡视自己的领地。”
面对大阏氏的嫉妒,以及她因为嫉妒使用的手段,刘陵是非常看不起的。
女子向男子提出要求的时候最好是单独相处的时候,即便是单独相处的时候也需要是在男子情浓的时候,即便是情浓的时候,也要充分从男人的角度去说事情,还不能把事情说的太死,需要男子通过他的理解最后把你的事情当成他的事情来办。
披头散发巫婆一样的咬牙切齿,但凡是稍微有一点头脑,有一点自尊心的男子,谁会允许女子这样做?
刘陵说了一句话之后,就跪坐在单于身边,用潮湿的手帕给他擦身。
虽然从发单于口中,身体上不断地向外散发着恶臭,她依旧气定神闲的做着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手从单于枯瘦的身体上滑过,刘陵就知道这是一具马上就要死亡的身体,处处透着死气。
做完这些,刘陵透了一口气,见单于的眼睛似乎变得明亮了一些,就笑道:“可是舒服些了?”
单于将脑袋靠在软枕上道:“很受用!”
刘陵笑道:“您的臣子在等您,我晚上再来!”
说完话就收拾好银壶,银盘,倒退着出了单于的帐幕。
“她就是一个妖女!”大阏氏咬牙道。
单于看了一眼大阏氏道:“我没死之前不得再去於单的帐房”
刘陵走出单于的帐房,就看到了守候在帐房外面的匈奴勋贵。
於单色眯眯的看着刘陵,甚至探出手在刘陵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其余匈奴王不但没有人来阻止他,反而哄堂大笑。
刘陵自然也是不在乎的,匈奴人根本就没有伦理这个说法,只要是女人,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孩子与泄欲的工具,即便她明面上是於单的母亲。
伊秩斜坐在一个马鞍子上,这是匈奴人的习惯,他们习惯人到哪里就把马鞍子扛到哪里。
左谷蠡王乃是匈奴五王之三,权势仅在左右贤王之下,身为军臣单于的弟弟,他天生就是高高在上的狼王。
和别人不同,他孤独的坐在马鞍子上,端着一碗酒,喝的云淡风轻,似乎面前刚刚发生的一点喧闹与他毫无关系。
於单的手没有离开刘陵的屁股上,很快就从抚摸变成了抓,他抓得非常用力,以至于半个臀瓣被於单抓在手中,由此产生的剧痛让刘陵站立不住,惊呼一声就向前扑倒,一头栽进了伊秩斜的怀里。
於单大笑着想要伸手去拉刘陵,就听伊秩斜在那里轻声道:“莫要搅扰了单于休憩。”
於单脸上的笑意消失了,冷冷的看了伊秩斜一眼,对他的这位叔叔并无敬意。
刘陵连滚带爬的从伊秩斜怀里逃出来,感激的看了伊秩斜一眼抱着银壶就狼狈逃窜,如同一只受惊的羔羊。
伊秩斜整理一下身上的皮裘,轻嗅一下手上的余香,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手刚才经历了怎样的享受。
仓皇逃走的刘陵回到自己的房子之后,就平静了下来,刚才经历的狂暴场面对她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可弥补的伤害,因此,她此时想的更多的是那个留着短髯的伊秩斜而不是什么被非礼的经过。
自从在云氏学会了厨艺之后,刘陵对自己的美色就没有太看重,皇家出身的她清楚地知道,美色娱人短暂且不牢靠。
如意取出她珍藏的食谱,刘陵躺在羊毛软塌上一页页的翻看,眉头紧锁,她拿不定主意,该用那一道菜菜品,才能勾起伊秩斜对她的兴趣。
第二十四章刘陵挖的坑()
第二十四章刘陵挖的坑
高世青抬起头看了一眼头顶的透气孔,从这里可以看到天空中几颗璀璨的星辰正在闪烁。
一天结束了,依旧找不到冒顿的棺椁。
身为盗墓世家的子弟,祖先留下来的盗墓技巧在这里毫无用处。
与大汉的墓葬不同,冒顿的墓穴没有墓道,没有方位的说法,甚至连上下尊卑的说法都没有。
通过这些天的挖掘,高世青算是看明白了,冒顿的墓葬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土坑。
掩埋掉棺椁之后就开始往墓坑里填土,中间还不断地将殉葬的人或者牲畜,财物丢进坑里,然后继续填土。
最后用三十万匹战马踩踏坟墓,将巨大的封土堆彻底的踩踏成平地,在这中间,墓穴里的泥土是会移动的,彻底的杜绝了盗墓贼盗墓的可能性。
这样规模的墓葬,也只有动用巨大的人力一点点,一层层的揭开封土,才有可能让冒顿的棺椁大白于天下。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没法说,如果是为了墓穴里面的财富动用人力挖掘,挖掘的结果就是入不敷出。
而现在,高世青却在动用两百多个鬼奴挖掘这座巨大的陵墓,这犹如大海捞针。
一天宝贵的时间白白的消耗掉了,精疲力竭的鬼奴们东倒西歪,即便是用鞭子抽打,他们也只会哀求,而不会立刻起身干活。
今日一天,死掉了七个鬼奴!
云琅从张敏的大腿上缝合最后一针之后,割断了丝线,对张敏道:“别太拼,一命换一命是我们吃亏,保住命才能杀更多的贼奴!”
张敏摇头道:“没追上那个大当户。”
“人家是在试探性攻击,一击不成即刻远遁,这是匈奴人的老把戏了,你越阵追击已经犯军法了,伤好之后还要接受处罚,何苦来哉?”
“只要斩杀掉那个大当户就值。”
云琅无话可说,被俘这件事已经成了张敏三人的心病,伤好之后,他们三个算是骑都尉军中最不要命的人。
说来也怪,当他们三个人把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的时候,他们却每一次都能奇迹般的生还。
就像这一次,如果不是李敢用套马索把他套回来,他会被匈奴人的战马踩成肉泥。
战场永远都不是一个能让人愉快起来的地方,当骑都尉的战损超过三成之后,谢长川就已经准许骑都尉可以自由的选择撤退的时机。
毕竟,钩子山太单薄,实在不是好的防御地点。
云琅制定的防御工事,并不是万能的,虽然已经有大量的民夫开始在桩子林后面挖掘阻拦战马通过的坑道,第一道阻碍战马通行的桩子林却已经被匈奴人破坏的七七八八。
那些不要命的匈奴牧人,不分男女老少驱赶着牛群过来,只要用皮索套住木头桩子,就用牛用力的向后拖,硬是将木头桩子一个个的从土里拔出来。
战事进行的很没意思,不论是汉军,还是匈奴人都在按部就班的干着自己的事情,自从来到白登山,云琅见到的最大的战事就是霍去病率领八百骑兵与匈奴两千骑兵面对面较量的那场战事。
战事的过程非常的短促,从开战到结束只有半个时辰都没有。
可是,当骑兵们回来的时候,云琅发现,这些人全部精疲力竭了,包括铁人一般存在的霍去病与李敢。
这让云琅开始怀疑那些动不动就在旷野上与敌人厮杀超过十天的战争范例。
“没有那回事,骑兵的好处就在快捷,就在游击,莫说人扛不住长时间的战争,就算是人能够抗住,战马也受不了。
平时我们可以挥刀劈砍五百次,到了军阵上能全力劈出一百刀的就算是难得的好汉了。”
为了不让人笑话自家主人,刘二赶紧回答了主人的疑惑。
“两军交战,如果将士不能轮换,一个时辰是最长的时间,除非遇到狭路相逢这种状况,大家都没得选的时候,才会一支军队死战到底。
否则,两军轮换作战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左翼不行,右翼就会扑上去减轻左翼的负担,当左右两翼都胶着在一起,就该中军冲上去了,等中军都站在一起了,就看谁家的预备兵力比较强了。
至于怎么个调配法,这一般都是将军们的事情,老奴这个阶层还接触不到。”
云琅深以为然,所谓的指挥艺术,不外乎在兵力相同的状况下,能够在小范围内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最后积小胜为大胜,从而赢得战争。
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说起来比较简单的……云琅耸耸肩膀就把当一个真正将军的念头给掐死了。
在长安的时候云琅脑海中总是浮现霍去病封狼居胥的事迹,满脑子都是霍去病八百骑兵就敢纵横荒原,让匈奴人望风而逃。
真正作战之后,发现梦想与现实天差地别,任何用文字润色后的战争就变成了故事。
霍去病依旧如同书上说的那么勇猛,可是,匈奴人中间的好汉也很多,霍去病这些天杀敌无数,却是用满身的伤病换来的。
云琅用手按按霍去病的第六根肋骨,这里的肉软踏踏的,肋骨裂开了,起不到支撑保护心脏的作用,到现在都没有好的迹象。
好在是右边,如果是左边那就太危险了。
这家伙在军卒面前永远都是一副硬汉模样,只有在云琅面前才会痛苦的呻吟两下。
“不用苦撑了,我们运气不好,短时间内没可能找到冒顿棺椁。
两天之后,我就会放弃寻找冒顿棺椁的努力,封存山洞,以待来年。”
霍去病从茶碗里捞出一片人参丢嘴里慢慢的嚼着道:“我从来就没指望利用一个死人去换军功,说起来,我对现在的单于更感兴趣。”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你也别感兴趣了,军臣单于也快死了,马上就要有新的单于产生了,我们这里说不定就是新单于立威的地方。”
霍去病吃了一惊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那个彭春,其实就是刘陵翁主的人,跑来告诉我一个奇臭无比的主意,希望我们能够直捣武州塞建立不世奇功!”
霍去病猛地站起来,牵动了伤势咧咧嘴抽搐一下道:“如果有机会,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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