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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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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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绳子的水槽里,是云琅最不喜欢看的地方,槽子里总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时候老鼠自然不敢来碰着火的绳子,云琅出去的时候只要搬动机括,绳子就会沉进水里,水里有毒,想要吃绳子上油脂的老鼠也会被毒死在水槽里。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第二十六章新发现

    骨骼标本的储存是一门大学问,可惜云琅不懂,他仅仅知道将这么多骨骼堆放在潮湿的环境里很容易引发火灾。

    淡蓝色又带着一点黄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虚无的燃烧着,偶尔会有一两点磷火离开骨骼的束缚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间就熄灭了。

    刚才开了大门,有新鲜的空气涌进来,所以,磷火就越发的密集,如果云琅不明白氧气助燃这个道理的话,很可能会认为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夹道欢迎他。

    太宰就是这么认为的,每一次来到这里看到磷火满天飞舞的样子,他就悲伤地不能自抑,他甚至会向每一朵磷火问好,并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后拥抱他……

    而那些磷火总是会避开……这让太宰更加的悲伤,认为这是他昔日的长辈与兄弟不想伤害他,不想让他沾染阴气从而减短寿命。

    对于这件事,云琅是不解释的,也没有必要解释,一个人有精神依托也是一种好事。

    太宰有这样的感觉让他对死亡没有半分的恐惧,甚至觉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归宿。

    云琅大声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问好,还点燃了从外面捡来的松枝当做香烛,慰藉这些死魂灵,他以前不相信这些,现在因为自身变化的缘故,他变得不那么肯定了。

    对于一个从小就养成事事井井有条的人,他不能容忍这里杂乱无章的模样。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两颗骷髅,这是常识!

    只要他来一次,他就重新安排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间可能会有一些乱,比如把张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体上面,不过,这不要紧,他们是过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别人的腿问题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绝了他与骨骼的直接接触,看着今日重新摆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让他对人体骨骼的认识上了一个新台阶。

    每一次来到神卫营,他都会重新搜检一遍,每一次搜检都会有新的发现。

    比如这一次,他就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房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颜色虽然褪色了一点,依旧能判断的出来,这是一位身份高贵的女人,掉了满地的头饰,每一件都出乎云琅意外的美丽。

    皮肉被年月侵蚀销尽了,只有一头的乌发盖在淡黄色的颅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乱的倒在她坐着的木头箱子之下,透过脊椎骨,能够看到一柄发绿的青铜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与第三根肋骨中间,看的出来,下手非常的狠,只要从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毙命。

    刀柄上还残存着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云琅缓缓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后在匕首上发现了两个梅花篆字。

    远看为花,近看为字,花中有字,字里藏花,花字融为一体,字体刚劲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点。

    这是在篆字的基础上,将梅花镶嵌字内,使之天然成为一体,远看像篆字飞舞,近看似梅花盛开,篆体本来就很难令人读懂,加上梅花的点缀,便显得更为生涩难懂。

    这让云琅大为光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别出上面似乎是“红玉”二字。

    匕首上的铜锈是被尸体浸染所致,轻轻擦拭,绿色的铜锈就消失了,这柄匕首虽然在这里很久了,刃口部位依旧寒气森森。

    同样制式的匕首云琅也有一把,应该都是出于徐夫人之手,只是两柄匕首在质量上却有云泥之别。

    不论是锋利程度还是做工,装饰上,云琅的那柄匕首跟这柄红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这间房子很小,墙角还堆着大量的锄头,柳条筐一类的农具,应该是杂物间才对。

    只是那个木头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龙纹出现在箱子的每一个边角上,中间的黄铜挂扣虽然失去了光泽,却古朴大方。

    云琅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开箱子的冲动。

    古人最是小气,天知道一个能对自己下狠手的女子会不会在箱子里放什么机关消息。

    万一箱子一打开,里面喷出火焰,或者毒针弩箭就不太好了。

    还是留着让太宰打开,他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

    戴着口罩的老虎样子很滑稽,这是云琅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点小小的防备。

    猫科动物,不论是老虎还是小猫,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动物。

    说服老虎戴口罩费了他很大的力气。

    云琅不好过久的打扰这个妇人的安宁,就走出来这座小房间。

    走出房门之后,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蹊跷之处,就继续沿着每一间房间搜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绳子上的火焰渐渐变小了,云琅也就要离开了。

    绳子上的油脂燃烧完毕,火焰就会损伤到绳子,即便绳子里面绕着粗大的铜丝。

    临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妇人自杀的房间,他就熄灭了灯火,挑着一个可以折叠的气死风灯沿着台阶攀援而上。

    出口处的机关很讨厌,只能从里面打开,却没有法子从外面打开,每打开一次机关,云琅就会被折腾的满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起点,每一次从山洞出来,站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就像是获得了新生。

    柔柔的风从远处的河谷地带吹来,带着草木青香,风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给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经沾满了他的口水湿哒哒的。

    一个少年带着一头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远方,这个场景一定非常的有看头。

    回到住处之后,云琅告诉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满意。

    只是他的目光总是会避开云琅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还下意识的远离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着恶魔的灵魂。

    当云琅第三次将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时候,太宰不得正视它了。

    “唉——喜欢这把匕首就留着,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呢。”

    听了太宰的话,原本一脸肃穆的云琅离开就笑开了花。

    一把将匕首抄在怀里,第一时间丢进早就烧开的开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谁想知道匕首后面的故事了,你嘴里所有的故事没一个是欢喜的。

    听你讲故事,我迟早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云琅识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赏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将是我们太宰一门中官职最高,权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宠爱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为什么一定要当太宰?

    不说别的,光是腐刑这一关,我宁愿去要饭也不干自毁身体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为我愿意,到我这一代已经无所谓腐刑了,因为,最后一个宫人去世了。”

    “红玉?”

    “是啊,华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儿玉滋翁主。你手里的红玉匕,就是她最心爱之物。”

    “我看她的装束及头发看起来很年轻啊,干嘛要自杀,我相信你们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

    “不见天日二十年,你也会自杀的。”

    云琅想想也是,就把这个念头抛开了,始皇帝死的时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儿子之外,还有十个女儿,更有成千上万从六国弄来的美女。

    虽然都是胡亥干的坏事,不过啊,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们家族灭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却也残毒,不论是秦汉,还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残杀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么不吃?”太宰的碗里堆满了烤好的乳酪,晶莹的野蜂蜜带着蜂蛹涂满了奶酪,酸香扑鼻。

    云琅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欢吃麦面,精米留给我吃是一个道理。”

    “这里有很多。”

    “还是算了,我吃了一块就想吃两块,吃了两块就想吃三块,最后,你要是不把碗里的都给我,就会成我的仇人。

    我们还是从一开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哑然失笑,却不再说让云琅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说啊,我准备走一趟阳陵,看看大汉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卫基本上都跟随皇帝去了龙首原,这时候骊山反而无人注意,也没有猎夫祸患,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着云琅道:“你年纪太小……”

    “拉倒吧,你会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汉,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后掉了很多肉才成这样子的。

    放心,没什么事情不是我不能解决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看见你的时候只看见一团焦炭从天而降。

    好吧,你总是很有主意,不过,一定要小心,事不可为就不为,也要保住性命。”

    云琅苦笑着指指外面道:“其实外面的世界还是被刘姓皇帝治理的不错,至少城市里,就没有荒原上这么黑暗。”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静谧的夜晚,石屋子里面亮堂堂的,鲸油蜡烛要比猪油灯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烛焰不断地将扑火的飞蛾烧死,太宰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着飞蛾找死的过程。

    云琅受不了飞蛾烧焦的味道,恨恨的将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间顿时就黑暗了很多。

    自从太宰发现云琅是一个可靠地继承人之后,他的智商就在不断地降低中……

    沉默,发愣的时间比云琅初来的时候还要多,现在,已经是云琅在决定两人一天要干什么事情,不干什么事情,他已经非常习惯的接受了。

    或许,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来就习惯于接受命令而不习惯于发号施令。

    用徐夫人制作的匕首来削简牍自然是一种浪费,不过,云琅已经有了那柄叫做“红玉”的匕首之后,无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云琅习惯性用最好的,这也是后世人的一个特点,他们早就被层出不群的新的发明,新的创新弄得眼花缭乱,永远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这非常的了不起。

    “你该睡觉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记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旧不睡觉,没了飞蛾可看,他就无聊的盯着云琅看,看的云琅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边上温热的鹿奶,一口喝干之后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云琅想去阳陵县去看看,来到大汉这么久,他还对大汉这个国家没有任何的现实感觉。

    他所知道的都是从简牍记录与太宰的诉说中得来的,这可能很不客观,至少,太宰的话就带有强烈的大秦视角。

    长安城是宫城,其中皇宫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其余如驻军以及中枢的各种衙门又占去了剩余的三分之二的面积,剩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店铺与客栈,民居很少,所谓冠盖满京华指的就是大朝会时候的壮观场面。

    在长安城的周边零星的散落着四五座卫星城,阳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华的一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关中夏日长,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糜子已经抽穗,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

    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她没有穿衣服。

    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来,这东西很奇怪,长得跟糜子一样,却不结黄米,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

    很好吃,有点吃馒头的感觉。

    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惊叫一声,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

    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

    就把箩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远远地丢给云琅。

    云琅捡起火穗朝农妇挥挥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刚才糜子地里的火穗极多,这说明,糜子的收成不会很好。

    路上一连遇见了三波羽林,因为云琅的衣着与气度一点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宫奴,再加上年纪幼小,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们连盘问的过程都省略掉了,以为他是哪一个随皇帝狩猎的勋贵之家的童仆。

    其中一群人还非常无礼的拒绝了云琅要求把他带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顾自的打马飞奔而去。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也是毫无顾忌,别人就越是对你尊重,要是唯唯诺诺的跟一个贼一样,即便是不偷,人家也会多问你几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云琅很发愁,不知道今晚应该睡在那里。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农田,后面也是大片的农田,旁边是波涛滚滚的渭水。

    看起来壮观,却没有什么人烟居住。

    仅有的几个三角形窝棚,云琅一点都不想去,跟宫奴们在窝棚里挤一晚上,他第二天就会被满身的虱子,跳蚤吃掉。

    好在后面出现了一长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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