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昨晚还在幻想自己在大汉国的第一次恋爱到底会以何种方式收场。
宋乔与他曾经碰到过,或者拥有过的女子完全不同,这让他没有了参考的对象。
所以,他可以寡廉鲜耻的宣称宋乔可能是他的第一次爱恋。
霍去病的训练方式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跟李敢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要求那些军卒也必须做到这不是什么太过分的事情,
现在,重要的是宋乔,云家缺一个女主人
没人能够理解云琅对拥有一个家有是多么的渴望,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家
“你听到了没有?去病现在疯了,他在折磨那些可怜的军卒,也在折磨他自己,李敢一句话都不说的就跟上去了,你什么看法?”
云琅坐在平台上,低头抽着平台下面的曹襄道:“我觉得我们两个明天也应该加入训练。
这他娘的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大战开始,人家都跑了,就剩我们两个跑不动,岂不是等着被匈奴人捉到?”
“啊?”
“别叫唤,就这么决定了,今晚好好的睡一觉,明天起准备过苦日子吧,这一次,屁股上没有被马鞍子磨出老茧,咱们休想停下来。”
“啊——”
“别叫唤了,按照我们说好的,少数服从多数,你没资格反对了。”
“我就说一句,你们都是牲口——”
曹襄大骂着走了,云琅的耳朵终于安静下来了。
越是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云琅就觉得自己越需要安静,通过打熬肉体的方式放空脑袋,能让他对目前的形式有一个新的认知。
世界已经变了,璇玑城关闭了山门,如果云琅没有预料错的话,像齐国的稷下学宫这些半隐半名的山门也会跟着关闭。
董仲舒既然已经离开了京城,他就不会白白的空走一趟,云琅现在有些后悔,当初董仲舒邀请他去长安他为什么没有去。
长平是大汉国消息最灵通的人,云琅想要知道一些秘闻,只能去找长平,至于阿娇,她一向是依靠刘彻的,她但凡有了疑问就会直接去问刘彻,最终会得到一个无比正确的答案。
长平的屋子的地面上摆着一张巨大的绸布地图,地图上的比例乱七八糟,不过,勉强能分辨出东南西北来。
反正,大汉国的地图都是以长安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有山的地方就画一座山,有河的地方就画一条河,云梦泽是一个巨大的湖泊,现在已经有了分裂的趋势,至少云琅已经能勉强看出洞庭湖的大致模样。
燕山被长平踩在脚下,另一只脚却踩在琅琊山上,诺大的山东四王封地就在她的胯下。
地图有些破旧,看样子长平经常拿这张地图当地毯。
“龙城在什么地方?”云琅乖乖的跪坐在地图边上仰着头问长平。
“上面三尺的地方。”
“朔方呢?”
“龙城左下角两尺的地方。”
“陛下的目标是什么地方?”
“最下面的岭南”
“您上次不是说,陛下与南越王赵胡相处甚欢吗?”
“那是因为闽越王造反了,陛下需要与南越王赵胡一起剿灭闽越王。
现在,闽越王已经死了四年了,赵胡却一直没有来长安朝拜,仅仅派了他的儿子赵婴齐来长安为人质。
说好了今年祭祖的时候会有厚礼敬上,结果,只送了四头大象,陛下非常的不满。
加之大将军在河曲重创了匈奴人,陛下认为暂时与匈奴不会有太大的战事,就想收回南越国。”
第七十五章富贵逼人?()
第七十五章富贵逼人?
刘彻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他当初能因为汗血马就派贰师将军两次远征大宛国,最后以极其强硬的手段的获得了心头好。
汗血马终于出现在大汉国的皇家园林里,而大宛国几乎被灭国,同样的远征的大汉将士也损失惨重。
这样的损失不是因为战争收到的损失,而是因为漫长的一万多里长路。
现在,刘彻因为不喜欢大象,或者是不喜欢赵胡这个人,就想着灭掉南越国。
云琅尽量的用少年人的心思去考究刘彻,他不愿意用成人的心思去思量刘彻的用心。
从长平的口中,他知道了一件事,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大军对桂林的压迫完全是一个幌子,真正厉害的杀手是潜伏在南越国西边的楼船将军杨浦,与屯兵桂阳的弓弩将军贺寿。
皇帝已经准备好开战了,现在就等南越王赵胡最后的答复。
“陛下的准备真是太精妙了,云琅佩服之至。”
听完长平的论述,云琅由衷的赞叹道。
“你们也要去!”
“啊?这不好吧,骑都尉的所有训练都是针对匈奴人的,怎么能去泥泞的南越作战?
这不好!”
“你刚才不是还说陛下的安排很精妙吗?既然精妙,稍微有些差池也无关紧要。”
云琅的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不成,不成,我们现在的重任就是训练,不断地训练,直到可以一日奔袭两百里为止,绝对不能南下的。”
长平冷笑道:“也就是说,别人去南越作战你没有意见,派你们骑都尉去南边作战就不成是吧?”
“当然不是那样的,身为帝国将士,但凡有战事自然应该奋勇向前。
可是,将士请战是一回事,将军能否同意又是另外一回事,南方气候酷热,潮湿多雨,仅仅是这一条就能让一半的骑都尉将士病倒或者折损,这种事不能干。
北方将士干北方的事情,南方的将士干南方的事情,但凡有选择,两者就不能互换。
您要是坚持,可以派去病,我,曹襄,李敢去,反正不能派骑都尉将士们全体开拔,我宁愿他们死在与匈奴作战的战场上,也不能让他们被瘟疫,酷暑折磨死。”
话说完了,云琅就想赶快溜走,这个女人疯了,现在的岭南就是真正的原始世界,南方来的商人能活着抵达长安的不多,不是被华南虎给吃了,就是被鳄鱼拖水里吃了,被熊猫咬死的也不在少数,据说还有好几丈长的巨蟒躲在水沟里等人经过
当年任嚣带着大秦军队进入岭南,二十万大军到了番禹没经过几场正经的战斗,减员却达到了骇人的三成。
对付烟瘴之地拿着木棒的原住民,用不了多少强悍的武力就能达到目标,只是,大军必须走到那里才成。
“这么说,你其实不同意现在就进军岭南是不是?”长平一把抓住云琅的衣领,不准他离开。
云琅叹息一声道:“拿下岭南做什么用啊?收取赋税?还是那里有丰富的物产?
即便是有,从岭南运回长安的耗损就比那点赋税还多,物产再丰富有什么用?运不回来啊!
春秋吴国当年开凿的邗沟,现在已经被淤泥填平了,即便有水军也不能进入南方,我们连富裕的吴越之地都还没有彻底的稳定,现在就谋求岭南,实在是太急躁了。
让赵胡那些人多经营几年成不成啊?等到南越富裕到了值得我们攻伐,再下手也不迟,干嘛非要现在就办这事?”
长平松开手,缓缓地坐在地图上皱眉道:“说的也有道理,现在确实不是攻伐南越国的时候。
大汉国的心腹大患是匈奴,只有击败匈奴,我大汉的北方才能稳定,北方再是重中之重啊“
一个女人忧心国事的样子很可笑,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子,而是因为不论长平如何忧虑,大汉国依旧会根据刘彻的心意运转,她的忧虑对大汉国没有影响,甚至会起反作用。
这些事该卫青去考虑,而不是长平在殚精竭虑,卫青是熟悉骑兵征战之术,却不一定熟悉舟船,更不要去南方作战了。
如果桂州司马梁赞,骁骑将军马服部,楼船将军杨浦,弓弩将军贺寿,取得了南征大捷,并且得到了灭国之功,对卫青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
卫青现在一定非常的为难,皇帝将他送上来拜将台,大汉拜将的时候,皇帝是要向自己的臣子施礼的。
这是一桩凡人无法承受的荣耀,如果将军在接受了这样的荣耀之后不能为大汉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恐怖的后果,从韩信,周亚夫乃至梁王起就已经形成了这样的规律,有时候身为大将,活的时间足够长也是一种原罪。
坐在地图上的长平很难过,乌黑的长发散乱的披在肩膀上,最后垂在地图上,一只白玉般的脚从袍服下面露出来,显得极为苍白。
云琅知道,她不是在为皇帝的战略担心,而是担心自己的丈夫是不是有足够的事情可以做。
只要大汉国还需要一个智勇双全的统帅征战四方,卫青就一定会荣耀一生,如果大汉国举国生平,国家战略从外敌转换到内政,卫青的日子就会非常的难过。
一个在丈夫登上荣耀巅峰的时候都不能出现在丈夫身边的女人,确实需要好好地伤心一下。
她之所以会全力帮助霍去病组建骑都尉,目的很单纯,就是想给卫青找一些可靠地臂膀,如果霍去病的骑都尉真正成熟了,高处不胜寒的卫青就能少掉很多压力。
如果骑都尉是一支彻底属于皇帝的亲军,那么皇帝就不那么在乎卫青会不会功高盖主。
这也是长平明知道阿娇并不喜欢她,却一定要跟阿娇走的很近的原因所在。
长平不知道以后的历史,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云琅却是知道的,他知道霍去病取得的功绩甚至压过了卫青,他更知道霍去病在刘彻的麾下迟早会成为帝国最璀璨的名将。
所以她觉得长平是在杞人忧天,即便是觉得长平焦躁的快要撕扯开胸膛了,还是坐的四平八稳的。
红袖跟小虫抬进来一个很大的蛋糕,后面跟着曹襄。
曹襄把一瓶子蜂糖都浇在蛋糕上,淡黄色的蛋糕在被蜂糖遮盖了一遍,就似乎活过来了,光华流转。
曹襄分给云琅一个木头叉子,也给了母亲一柄,自己拿了一柄。
不用多说话,三个人就围着蛋糕吃了起来
从未见过长平流泪,这一次,长平的眼泪滴在蛋糕上,却不溶于蜂糖,稍微一接触就滑落在一边。
蛋糕虽然很大,却极为松软,三个人吃,虽然有些腻,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手里的叉子。
直到最后一口蛋糕吃完,长平的脸上就重新浮现了平日里惯有的高傲之色。
“蛋糕确实好吃,比我昨日吃的味道还要好些,看来厨娘这一次很用心。”
长平取出手帕擦擦狼藉一片的嘴巴,笑眯眯的道,似乎刚才那个痛哭失声的妇人不是她。
云琅笑道:“以前在山门的时候,我的一位师兄就曾经说过,吃甜食能使人感到愉悦,看来这话是真的。”
曹襄膝行几步靠近长平道:“母亲的每一天都应该过的快活,有什么为难事我们这些小儿辈自能应对。”
长平拉着曹襄的手笑道:“我儿说的极是,你们早日成长起来,母亲就能多一日的快活日子。”
第七十六章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第七十六章拔苗助长?这是自然!
晚霞布满天边的时候,云琅骑着游春马缓缓从荒原的深处走出来。
刚刚平复的淤青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脸上,这一次的伤比被冰雹打过之后更加的严重。
至少,被纱布包裹住的脸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
游春马的四条腿在微微的颤抖,一大片细密的小伤口还在向外渗着血珠子,一大群苍蝇围着乱飞。
如果不是因为游春马原本就是一匹宝马的话,早就支撑不住了。
红色的披风在经过那片荆棘林的时候被撕扯成了布条,一柄长刀被云琅牢牢地绑在手腕上,只要一探手就能迅速的握住刀柄进行战斗。
左边的灌木丛里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云琅不加思考的就从背后抽出一柄短矛狠狠地投进了灌木丛。
“哎哟,阿琅,你他娘的是要杀了我啊。”一声清脆的叮当声过后,曹襄熟悉的声音从灌木丛里传来。
云琅喘着粗气道:“你要是敢把铠甲上的白粉印记弄掉,我就用这柄刀再杀你一次。”
全身被铁甲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曹襄从灌木丛里钻出来举着双手道:“我已经是死人了,你不能再攻击我。”
云琅笑道:“那是自然,你要相信我是一个有武士精神的骑兵。”
曹襄的模样比云琅好不到那里去,铁甲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一只靴子也不见了踪影。
云琅见他手里还拿着自己刚刚丢进去的木矛,就警惕的带着战马向后退两步。
“你不要靠近,按理说,我还应该再砍你两刀的,实在是下不去手。”
曹襄丢掉木矛道:“我本来想趁你不备刺你一下,既然看穿了,那就算了。
你杀了几个?”
云琅苦笑道:“一个都没杀掉,还被人家五个人追杀了五六里地,要不是咬着牙钻荆棘林里了,我现在早就阵亡了。
你呢?“
“运气不好,刚刚准备下马休息一下,谁知道我的马被一只大马蜂蜇了,受惊之后跑走了,我追了好久都没追上。
阿琅,这不成啊,我们两已经在这片荒原上转悠一天了,如果没有斩获,就没法子回营,我不想在这里过夜。”
云琅站在马背上朝四周看了一下,然后跳下马道:“这会周围没人,我们休息一下,想想办法。”
曹襄的马跑了,自然没有吃的喝的,从云琅的马包里取出水壶跟锅盔,大吃了一顿,才对云琅道:“你在看什么?”
云琅从马背上取下一柄铲子,在地上杵了两下道:“这里土质松软,那边又是一道山陵,只要是来这里的人,都会习惯性的爬上山陵瞭望一下,你不觉得可以在这里挖陷阱吗?”
曹襄瞅瞅周围的环境,立刻点头道:“就在这里挖,有了陷阱,我们两个还必须有一个人做诱饵。”
云琅笑道:“十里之地,一千四百人在这里到处寻找猎物,每一个人都是猎人,同时也是猎物,杀敌一人者可归营,杀敌二人者放假一日,杀三人以上者,下次奔袭可先走一炷香的功夫,我们争取多抓几个。”
太阳很快就落山了,饥饿的曹襄在山陵的背面点了一堆火,用一根树枝穿着一只野鸡,小心的烧烤着。
橘红色的火焰照亮了曹襄的脸庞,眼看着那只肥硕的野鸡滋滋的往下滴着油,曹襄急不可耐。
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草丛,正缓慢的向曹襄靠近,几个呼吸的功夫,那个草丛已经向曹襄靠近了两尺有余。
野鸡肉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也不知道曹襄给野鸡上涂抹了什么样的香料。
曹襄非常的警惕,每隔一会就回东张西望一下,到了这个时候,那个草丛就不会继续移动。
野鸡终于烤好了,曹襄三两脚就踩灭了火堆,又四处瞅瞅,见大地一片安静,蛙鸣声从远处传来,这里显得更加的安静。
曹襄将野鸡撕成三份,放在铁盾上,贪婪的吸允一下手指上的油脂,就准备大快朵颐。
草丛似乎微微的颤抖了一下,并且在缓慢的升高,就在那个草丛变成一个身着布衣的军卒之时,他发现曹襄向他诡异的笑了一下。
军卒知道不好,准备翻身向后摔倒的时候,一双手突然从地面探了出来,紧紧的抓着他的脚脖子,让他的身体重重的向侧面栽去。
不等军卒挣扎,抓着他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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