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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远处的胜利()
第三十四章远处的胜利
“这就是我当初不愿意让你进入羽林军的原因所在,没想到你现在居然对别人也有了这种看法,算是不错了,看样子,这两年你长进很大。”
霍去病从嘴里抽出一截猪肋骨,至于上面的肉已经被他漱口一样的给吃掉了。
云琅当然记得霍去病当初是怎么阻拦他进羽林军的,为此,不惜口出恶言,如果当初云琅有一丝怀疑霍去病用心的话,两人的友情在那个时候就该戛然而止。
“我当年只是想弄一个云氏庄园罢了,没想着认真去当兵,我如果认真起来了,一般人赶不上。”
霍去病笑道:“你唯一一次认真做的事,就是这次救治伤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认真做一件事,知道不,你给一百四十七个伤兵治疗了伤患,至少让百十个必死的伤兵活下来了。
我的兄弟,你以后能不能一直这么认真的做事情?如果你一直这样,咱们骑都尉的战力至少能再提升三成。
一旦我们的大军练成,我们就能在万里胡地横冲直闯,建立我们自己的不朽功业,你觉得如何?”
云琅沉重的点点头,努力的让自己的目光盯在霍去病没有修整的鼻毛上,霍去病的名将潜质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忽悠别认为大军效死力,也是名将的特点之一。
他觉得自己这些天很倒霉,碰到的不是骗子就是蛊惑者,还都是很真诚的那种。
“中军府怎么说?三百多伤患怎么处理,其中六十二名属国军伤患怎么处理?有没有章程?”
云琅强行扭转了话题。
霍去病失望的摇摇头道:“我在跟你说正事,你总是不给我把话说完的机会。”
“我跟你说的就是正事,没有比处理伤兵,清算两军装备对我们骑都尉更重要的事情了。
你别忘了,我们这一次之所以会去倒霉的卧虎地,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激发我真性情,而是为了获得战马,铁铠,你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马,铁铠这些东西我们一定会有的,只是早拥有跟晚拥有的问题,激发你的野性比那些东西重要的太多了。”
云琅诧异的道:“我有点理智难道不好吗?”
“但凡成大事的人都是疯子,你处处小心,处处计较,是没法子干大事的,我舅舅说过,算计小利益的人,往往会丢掉大利益。”
“你舅舅说的不对,我们可以积少成多,更可以积小胜为大胜,用兵不仅仅是冒险……”
“不对,我舅舅刚刚奇兵攻击了白羊王跟楼烦王,一举拿下了河套之地,斩首六千,缴获牛羊百万,一战之下,河东,朔方两郡转危为安,雁门的公孙敖也在苦苦支撑了三月之后站稳了脚跟。
你看看,别人辛苦一辈子培植跟脚,比不上我舅舅一战功成,你这人现在最大的毛病就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
以后一定要改!”
云琅重重的用双手揉着面孔,这种话音未落就被人家用事实打脸的感觉非常不好。
卫青大胜,征服白羊王,楼烦王于河套之地,如果仅仅是打赢了匈奴也就罢了,偏偏这一次他还抢到了上百万的牛羊,战马,这就难能可贵了。
一下子就把刘彻穷兵黩武的名头给去掉了,毕竟,大汉国这次战争的收获,远比付出的要大得多。
以前骑都尉之所以没有战马,是因为中军府没有战马可以发下来,现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喂养战马,估计要多少,中军府都会给你发下来。
霍去病终于可以训斥云琅一次,见他无话可说,就得意的背着手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能把云琅说的无言以对,是他很久以来的梦想。
卫青此次千里大挪移,从右北平一路转换到了河东,河套之地,是真正的奇兵突出。
不仅仅出乎了杭爱山匈奴王的预料之外,也出乎刚刚攻击了大汉国腹地的左谷蠡王的预料,至于,白羊王,楼烦王这两位河套的地主,更是一战就被卫青彻底打残,
对于匈奴人来说,重要的不是人,他们认为,匈奴战士会源源不断的从沙漠戈壁中被匈奴人的昆仑神制造出来。
唯有牛羊这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才是大地的恩赐。
没了牛羊,就没有敬献给昆仑神的祭品,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会死亡,昆仑神也就不会继续制造多多的匈奴战士,这才是匈奴最害怕的事情。
难怪皇帝会对卧虎地发生的事情不怎么在乎,只要能赢,就是大功一件,至于损失了人马这件事,是预料之内的事情,苏凉孤身回京,不但没有被五马分尸,反而进爵关内侯。
长安三辅的官民,喜气洋洋,都在庆贺国朝第一次对匈奴作战取得的辉煌战绩。
所有人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这样的战事再来两次,就能彻底的打垮不可一世的匈奴人。
这也是卧虎地伤兵被人遗忘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军府要求骑都尉不惜一切代价快速回京,彻底平息卧虎地事件的根本原因。
被霍去病运回来的卧虎地伤兵,不论是北大营的,还是细柳营的,抑或是那些勋贵们的部曲,都被国朝上下,有意无意的给忘记了。
没有受伤的军卒被苏凉带走了,轻伤的也自己回到了大营,没有赏赐,也没有惩罚,就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卧虎地事件。
皇帝与城阳王,淮南王,小梁王在长安相处的其乐融融,兄友弟恭,孝悌有加。
他们一起拜谒祖宗,一起骑马在上林苑游春,一起在长安的建章宫里通宵达旦的宴饮。
骑都尉的军卒们回归了营地,长门宫卫们却接到了休假的命令,这是霍去病第一次开始整顿骑都尉,他不想要那些年龄偏大,且没有多少斗志的长门宫卫,而长门宫卫们也看到了骑都尉光明的未来,纷纷准备退役,好吧家中年轻的子侄送过来。
云琅回到家,就倒在柳树下的躺椅上不起来,准备死在上面,将近一个月的卧虎地之行,让他的心力憔悴。
分别了这么长的时间,老虎的心情也非常的不好,自从云琅回来之后,它就卧在云琅身边,哪里都不肯去。
红袖,小虫也是如此,黏在云琅身边,宁愿无所事事的玩抓杏核,也不愿意离开院子。
云琅喝一口清茶,立刻就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点心被塞嘴里,刚刚出了一点虚汗,小虫立刻就会帮他扇扇子,把手垂下去,老虎立刻就会伸出舌头舔舐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很好。
“这才是耶耶要过的生活。”云琅如是说。
苏稚不知道在干什么,一柱香的功夫就从云琅的面前跑过四五趟,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看她的样子吗,似乎非常的愉快。
她对什么都感兴趣,不论是蚕房里的秋蚕,还是漫山遍野的鸡鸭鹅,哪怕是臭气熏天的猪圈,她也能趴在矮墙上看的津津有味。
她对云家有那么多的妇孺非常的不理解,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云琅这人喜欢欺负女子,所以才会在家里养这么多的妇人,直到她跟一些妇人深入的交谈之后才算是把云琅从色魔的印象中解脱出来。
云家对她来说是新奇的,每一样都是。一群妇人就能撑起一个诺大的家族,并且能够做到财源滚滚,每一个妇人都富足安康,每一个孩子都长得健康活泼,这似乎不是她认识的大汉国,确有实实在在的是大汉国。
第三十五章富足的云氏()
第三十五章富足的云氏
这里的人很爱笑,经常笑的人心中基本上没有多少恐惧,哪怕有恐惧也一定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苏稚就是通过一个人的笑容来分辨他的生活是否幸福的。
通过笑容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度,在某些时候非常的准,只是在某些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
她见过一个人饮了一杯酒,然后就笑着割断自己喉咙,即便血喷得老高,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是和煦的。
她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大片人的脸上,看到过这么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撵着鸡乱跑的孩子,还是扛着农具从农田里归来的少年,哪怕是那些背着沉重竹筐的妇人,她们也是又说有笑的。
两个傻子脸上的笑容尤其灿烂,尽管被小虫连踢带骂的往外驱赶,他们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变化,反而会把一大束刚刚结苞的荷花放在门口。
小虫跟两个傻子纠缠不清,红袖却趁机拿走了荷苞,一本正经的往一个大肚瓶子里插。
那个可恶的家伙,懒懒的躺在一把奇怪的软榻上,一只赤裸的脚踩在一头斑斓猛虎的肚皮上不断地踩踏。
老虎好像很享受,脑袋靠在一张烂毯子上,斑斓的毛皮如同水波纹一般荡漾。
两个美艳的妇人,一脸媚笑的跪坐在另外一张席子上,小心地照顾着红泥小火炉上的一柄铁壶,动作优美的如同舞蹈。
他身边的桌案上摆满了食物,苏稚虽然并非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对那些堆积如山的糕饼,却闻所未闻。
尤其是堆积在糕饼堆最高处的那颗桃子模样的糕饼,仅仅看颜色跟形状,就似乎非常的好吃。
初夏并非是杏子成熟的季节,他的手跟前,却摆着一盘子黄澄澄的甜杏。
这该是树梢上最早成熟的那一批杏子。
苏稚看的清楚,这盘子甜杏是那些背着农具回来的少年人们贡献的,每人一两颗,洗的干干净净,最终摆成了那一道令人垂涎的果盘。
这不是最让苏稚惊讶的地方,最让她感到惊讶的是小虫,这个长相普通的厉害丫鬟,撵走了两个傻子之后,就来到云琅身边,极其自然的从果盘里取出一枚杏子,然后靠坐在云琅的软榻上大嚼,杏子很软,汁水飞溅,一些甜糯的汁水顺着小虫的嘴角往下流,看的苏稚满嘴都是口水。
正在插花的红袖听见了苏稚吸溜口水的声音,冲着她甜甜的一笑,也去了云琅身边,用手帕兜了五六枚杏子,邀请苏稚一起吃。
“你拿来主人家的杏子,他不恼怒吗?”苏稚一连吃了两枚甜杏,解馋之后才问红袖。
红袖从小嘴里吐出一枚干干净净的杏核道:“生气?小郎从不会因为谁多吃了一口东西生气。”
苏稚又拿了一枚杏子塞嘴里,咕哝两下嘴巴,那枚杏子里多汁的果肉,就被她吸的干干净净。
学着红袖的样子从嘴里吐出杏核又道:“他会为什么事情生气啊?”
“会因为我想娘亲总是哭生气,会因为小虫学不会写字生气,会因为刘婆又克扣了谁家的工钱生气,也会因为梁翁欺负了那几个可怜的商贾生气。”
苏稚拢拢头上的发髻,瞪大了眼睛道:“你把你家小郎说成圣人了。”
红袖有些不满的瞅了苏稚一眼道:“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跟孩子都会在两年前被饿死,没有小郎,家里的这些妇人如何会昂着脑袋回娘家,没有小郎,我可能早就被人家欺负死了。
所以,在这个家里,小郎就是天,你既然也住在我们家,就一定不要忘了这句话。
这世上,没有比小郎更好的人了。”
苏稚见红袖生气了,连忙赔礼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家小郎这样的人,难免多嘴了一些,妹妹莫要生气。”
红袖笑了一下,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却也不愿意再理会苏稚,继续专心的插自己还没有插好的花。
头顶的太阳不断地往中天移动,地上的阴影也就不断地缩小,为了不被太阳曝晒,苏稚也只好不断地随着阴影移动。
当太阳走到当空的时候,她就来到了云琅的身边,只有云琅躺着的地方,才一直都有阴凉。
或许是靠的太近,老虎抬起头不满的嗷呜了一声,吓了苏稚一跳,不过,她看见云琅的手在老虎脑袋上拍一下,老虎就张大嘴巴打了一个哈欠,继续躺在云琅脚下睡觉。
就在苏稚将将把手放在那颗桃子状的点心上,院子里的一口铜钟,被一个健硕的妇人敲的咣咣响。
苏稚的手一抖,那个桃子状的点心就从手上滑落了。
云琅的手一伸,就从半空接住了那个点心,随手塞给苏稚,无奈的道:“想吃就正大光明的过来拿,至于一点点的挪到我跟前再出手吗?
有人敲钟了,中午饭该好了,这时候吃点心,一会你还怎么吃饭。”
苏稚原本涨得通红的脸蛋,被云琅奚落之后,反倒变得正常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点心道:“我是被太阳逼过来的,不是偷偷摸摸过来的,更不是打你点心的主意才过来的。”
云琅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俯身拍拍老虎的脑袋道:“别睡了,该吃饭了。”
苏稚看着云琅跟老虎晃晃悠悠的走了,瞅瞅桌案上的点心高声道:“我能吃你的点心吗?”
云琅随意地摆摆手道:“随便吃,只是一会看到午饭不要后悔。”
苏稚嘀咕一声道:“糜子饭那有点心好吃。”
很快,苏稚就后悔了。
她打着饱嗝瞅着笸箩里堆积如山的黄澄澄的面条,盘子里碧绿的菜码,油汪汪的肉臊子深恨自己为何要吃那么多的点心。
这样的饭食,仅仅是看看就知道味道一定非常好。
“我不吃鸡蛋……有臭味。”
一个光着屁股的小子刚刚嚎出声,后脑勺就被他母亲揍了一巴掌,立刻就把哭声给打没了。
母亲一边恶狠狠的剥着鸡蛋皮,一边怒骂道:“以前吃鸡屎都没有,现在有鸡蛋可以吃,竟然还嫌弃,这就是不记得挨饿是个什么滋味。”
苏稚的脸皮不由自主的开始抽搐,鸡蛋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富贵人家也把鸡蛋当金贵食物。
小孩子是最贪吃的,居然嫌弃鸡蛋有味道不肯吃。
吃鸡蛋最多的自然是老虎,它吃鸡蛋是连壳一起吃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在吃,而是在吞。
小虫用很短的时间就把半盆子鸡蛋丢进了老虎嘴里,然后给老虎的饭盆里放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猪肉,就忙着去面条山那里去给自己拌凉面去了。
“少点面条,多放青菜,前些天在卧虎地尽吃面条了,一口菜都没吃着。”
云琅端着一个碗在喝一种裹着蛋花的青菜汤,汤喝完了,红袖也把一盘子面条端过来了,黄亮的面条配上碧绿的青菜,再舀上一勺子肉臊子跟酱醋水,不用品尝,只要看看颜色,闻闻蒜香,酸香,就知道这一盘子面条应该非常的好吃。
苏稚脸上的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迷茫。
她总觉得云氏庄园是另外一个世界,现在,她彻底相信,这里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伤害,有的只是富足跟安康。
主人家跟仆妇一起从面条山上取面条吃,一起从一个汤锅里舀蛋花菜汤喝。
璇玑城里虽然在吃饭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然而,论到富足,幸福,璇玑城根本就无法与云氏相提并论。
公孙诡(梁孝王谋士,诡计多端,与羊胜合谋刺杀袁盎失败,被汉景帝追迫,无奈自杀)自杀前有书信回到璇玑城,言天下大乱就在十余年后,没想到自己出来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十六章尝到甜头的阿娇()
第三十六章尝到甜头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