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修列来拿审批的文件,我装模做样的拿着报子在沙发上看,如果托修列回头,他就能发现那张被打开的报子上,一双睁得巨大的眼睛正囧囧有神的凝视着他们。
托修列没看到,但爱德华看到了。
于是,他看我一眼,我缩进报子里,等了半天,又露出一双眼睛,爱德华笑,眼睛缩回去,又出来,笑,缩回去,露出来,笑……
再于是,托修列严肃的把爱德华的头扭转回了文件上。
我的东西开始渐渐的移进爱德华的房间,然后很自然的,我们睡在了一起。虽然有时候会很奇怪他为什么不碰我,但这样温暖的抱在一起,还是让我很满足。
有人说过,热恋中的女人是傻得。
我傻的彻底,早上起来把爱德华收拾妥当送他出门,然后去找王后聊天,中午回来吃饭,在房间里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抱着一沓书去爱德华的房间蹭时间,晚上一起回来,吃饭,粘腻老半天,或者出门约会看戏,最后抱在一起睡觉。
每天重复着这些单调的事情,但从来没有觉得无聊过,偶尔会遇到安琪儿,被她嘲笑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然后跑回去跟爱德华说,我们两就凑在一起讨论,最后的结果是又亲成了一团。
那段时间,除了爱德华,我几乎什么都不关心。黑魔法、红石、贫民区、瘟疫这些事,仿佛已经淡出了我的生活。
因为爱德华说,一切都有他在,我再也不用害怕什么。
于是,我觉得我终于可以幸福了。
那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想,如果知道后来会发生的事情,我依然还是会跟他这样傻兮兮的在一起。
第三十章
鉴于他说,有我在他就不能专心工作,在我无数次强吻他后,终于心满意足的离开他的办公室。
这些天来,只要爱德华不在,我都处于极度疯狂状态。未免做出过分奇怪的事情,我拉了王后出去逛街,身后跟了一串便衣侍卫。
“想买点什么?”王后问。
“就是想出来走走的。”笑眯眯的答。
两人就这样手挽着手漫步在街道上。
我不知道平民区那边到底怎么样了,但至少现在看来,主街区都没有受影响的样子。
午后的阳光中。
喧嚣而又宁静的广场,中心的巨大喷水泉一波一波的喷着泉水,一条漂亮的小彩虹挂在半空。
靠在喷泉旁的游吟诗人,带着宽大的帽檐低低的垂头吟唱。小孩欢快的追逐着从他身旁跑过,笑声穿过了整个广场。
周边有好几对情侣偎依在一起,一下就让我想起了我和爱德华,没事抱在一起聊天的样子,亲昵且甜蜜。
“丽莎,你有在听么?”
“啊,哦,是的……。”
“在想罗兰么?”
我摸摸脸颊,应该不是红的吧,“很明显么?”
“呵呵,只是听说你们两个最近很甜蜜。”
“这个……也能听说?”我有点不自在。
我们走到喷泉旁,侍女拿了帕子垫在圆形池边上,才扶着王后坐下。
我凑了个头往池里看,满池闪闪发光的硬币。
“你又不是不知道,丽莎,王宫里的事情没有一件能称得上是秘密的。”
“是……呐。”
我想转移话题,在老一辈面前谈论男朋友的事总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我指指池子,“这个是许愿池么?”
被抽高而降落的池水如同雨点,落入池中的瞬间,荡起一小圈一小圈的波纹,我脱下手套伸手过去,立刻溅了满手。
王后立马把我的手拉回来,用手帕仔细的擦干水滴。
我不说话,看着她傻傻的笑。
春夏交季的阳光并不刺眼,暖融融的让人想睡觉,耳边有游吟诗人的口琴声传来,清脆的,带着淡淡的喜悦。
“这样真好。”
王后抬头来对我笑,眼睛弯弯的,“什么真好。”
“我说,现在的生活真好。”
王后的眼里闪过一丝恍惚,随后点点头,“对,要许个愿么?”
她递过来一个硬币塞我手里。
我摇摇头,这都是多大的年纪了,还相信这个,王子都是骑恐龙的,许愿池能让爱德华改骑白马么?
我和王后又在那坐了一会,要走的时候我看了看池子,最后还是把那枚硬币扔了进去。
特别傻的许了个愿。
我不要多,这样的生活已经花光我一辈子的运气,我只希望它能延续下去。
我们没有在街上逛多久,王后今天的精神似乎不太好,我们早早的回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在回到王宫之前,游吟诗人的口琴声一直忽近忽远的环绕在我耳边,没有停止过。
自己一个人回拉曼德宫,睡了一会。
一觉醒来,天已经全黑,房间里没有点灯。我伸个懒腰,起身到阳台上清醒一下。
今夜的天空非常美。
满天的星子如同银沙,只要稍微扬起头,似乎整个浩瀚的宇宙就在眼前,干净得没有一丝沉杂。
身后有熟悉的味道,腰上多了一双手。
低沉而性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醒了。”
我笑了起来,把头搁在他肩窝上,“你早就回来啦,怎么不叫醒我?”
“我以为你很累。”
“我闲得快发霉了。”
“哦?很闲啊,你的意思是,已经可以让人教你如何打理一个宫殿了?”
“没有,我很忙。”
他揶揄的笑声低低的传进耳里,灼热的气息把我整个耳朵都包围,“忙着睡觉?”
“不是,”我义正言辞,“我忙着没事干。”
“好吧,忙着没事干的小姐,我今天和朋友出去和啤酒,要一起么?”
我很想说一起,但一想到是和他的朋友们,就放弃了。
我一个女人跟着去,多少会让他们觉得尴尬,“算了,你好好玩吧。”
倒是把他弄得一愣,“不去?”
“难道爱德华王子殿下已经离不开我一刻钟了?我真是感到非常的荣欣。”
得到的回答就是一个巴掌拍在屁股上。
晚饭没吃多久,托修列就来叫人。听到我不去也是一愣,“索菲亚小姐不去?”
我挑眉,“我不去很让人意外么?”
“安琪儿公主也去啊。”
我拿着叉子的手顿了顿,瞬间扔进餐盘里。火速奔回房间,拔尖的声音在整个楼层里四处飘荡,“我去换衣服,马上回来。”
托修列傻兮兮的盯着被弹飞的叉子,眼光移向溅了半米长的卤牛肉汁,半天后,“这就是……传说中女人的战争?”
爱德华咳嗽了两声,无奈的耸耸肩,“……不知道。”
我们到的时候他们已经热闹半天了。
聚会地点是一个离王宫不远的酒吧。老板是个长着大胡子的热情男人。
我们一进门就一人手里塞了杯啤酒。白色的泡沫流了一手,我干脆直接把手套塞回包里。
很明显,爱德华的到来,让小屋内的热闹气氛又升高了几个级别。把他拖走的同时还顺便带上了我。
在他们乱七八糟的谈话中我才知道,他们是协助爱德华调查贫民区的工作者。
这群人算不上是大贵族,但是和爱德华关系不错,又加上这次给爱德华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帮助。
在贫民区有了好转的迹象以后,大家找了一个理由,打算出来庆祝一下。
原以为尊敬的王子殿下不会来,想不到他一口答应了。
只是我最想不到的是,艾利撒也在。
他坐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桌,手里同样拿了杯碗口大的啤酒杯。小口小口的喝着,动作很贵族,满脸温润的笑也很贵族。
在察觉到有人看他,转过头来发现是我后,还诧异的眨眨眼,对我举了举杯。
我僵硬的也举了举,特豪爽的喝了一大口,然后,立马转过头去。
自从看了那篇没头没尾的日记后,再见到他,内心的波涛汹涌就跟海啸似的。
满脑子都是索菲亚那句,‘他想杀了我。’
甚至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怕他看到我眼里的惊恐,然后察觉到什么。
闷闷的抱着啤酒喝。
半天后,脑袋有点恍惚起来,晃了晃,头碰到爱德华的手臂。他诧异的转身看我,“怎么了?喝醉了?”
我摇摇头,举了举酒杯,被子里的酒还剩下一半。厚重的玻璃杯透过橙黄的液体朦朦胧胧的折射着星点。我又晃了晃头,终于还是觉得有点晕后,把头靠在爱德华的手臂上眯了眯眼。
半杯啤酒就晕,以我的酒量真的不太可能,我想了想,对爱德华说,“艾利撒在那边,我觉得不舒服。”
爱德华笑着扫了在场人一眼,假装在看到艾利撒的时候举了举杯。另一只手伸过来环住我,在我背上轻拍着,“不怕,有我在,他不敢再害你。”
“恩。”我轻轻的答,又往他的肩窝蹭了蹭。
旁边有人起哄。
我听不大清他们在说什么,脑袋迷糊起来,靠在他身上差点又睡着,耳边的起哄声却是越来越大。
迷迷糊糊中,下巴被爱德华抬起,吧唧就是一口。惊得我瞪大眼睛。
然后看到爱德华对我坏笑,眨巴着睫毛,蓝眼睛一开一合好不漂亮。
抽了抽眼角,我伸手捏住他的脸颊,把他的脸拉离开去。
人群一静。下一刻,几乎可以掀开屋顶的笑声响彻了整个酒吧。
爱德华对大家举了举杯,说,“她很害羞的。”
随后在他们的笑声中,那半杯啤酒又被我几口喝干了。
正在笑闹间,门叮咚一声响,被人推开。
开始还没有人注意进来的是谁,直到安琪儿娇笑的声音响起。
虽然没必要,但她还是朝在座的各位行了行礼。而站在她旁边的,是埃德加。
身旁就有人问,“今天这是怎么了,一个小小的啤酒会把三个王子都吸引了过来?”
我突然也反映过来,这又不是什么名门宴会,居然能把三个王子都招来。不是有什么阴谋就是他们出门的时候脑袋被门夹了,集体的!!
埃德加最不屑与身份低微的人坐在一起,艾利撒差不多也是那德行,安琪儿来我倒是可以想明白原因,那其他两位了?
我截了截爱德华的手背,“是不是有阴谋啊?”
他说,“有。”
我一下子紧张起来,手里揪着他的袖子不停的问是什么。
他很严肃的把手里的啤酒移到嘴边,喝了一口,“他们觉得今天的啤酒不错,想来跟我们抢,亲爱的,快把剩下的啤酒都藏起来。”
我瞬间想把空杯子砸他脸上。
转过身好半天没理他。认真的思考他们一起来的原因。最后悲哀的发现,这阵子被甜蜜冲昏了脑袋,挤了半天连最初想思考什么都忘记了。
我又要了杯啤酒,爱德华蹭过来,让我过去和他一起聊天。那个一起,包括了他那群唯恐天下不乱的朋友们。
我特别淑女的跟着他过去,特别淑女的对他们微笑打招呼。十分钟后,我爬在爱德华肩上差点笑到直不起腰来。
他的朋友都很风趣,很会开玩笑,换用爱德华的说法是,一群特别会讨女孩子欢心的禽兽。
没说多久,啤酒又去了半杯。我感觉脑袋越来越晕,是在顶住不了,跟爱德华打了声招呼,穿上披风,想出门清醒一下。
小剧场,接(他的朋友都很风趣,很会开玩笑,换用爱德华的说法是,一群特别会讨女孩子欢心的禽兽。我乐了半天才对他说,“你也在骂你自己呢。”
他假装理了理自己的衣领,正儿八经的说,“我是他们之中最严肃的。”
“……”严肃你妹啊……你其实是里面最会调情的一个才对吧。
“……”才没有,亲爱的,除了你,我对别的女人都没有兴趣,我只爱你,亲~~~。
“……”你暴露了。
“……”= = )。
第三十一章
酒吧门口是个小港,拐个弯才能看到正街。
我裹紧了披风,在小港里走来走去。一直唠叨着一杯半的啤酒居然能放倒我。不是我吹,我的酒量在那群贵族小姐里面算最好的了,除非自愿,谁都别想把我灌醉。
酒吧门口挂了盏煤油灯,昏暗的灯光只能照到两米远的距离。
我走到灯光下蹲着,盯着门口的蚂蚁细想了老半天,得出的结论是,这酒里面肯定有古怪。
第一,当时我就坐在吧台边缘,给我拿酒的却是一个站在角落的戴帽子服务生,而当时,吧台边的老板就可以直接拿给我的。那个服务生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第二,我发誓,我又听见白天那个游吟诗人的口琴声了。
我的目光移向港子口,一双黑色的短靴出现在那里。短靴上有六颗宝石钉,一边三颗,随着靴子主人的走动,变换出不同的颜色。
这人绝对不是穷人,我想。
然后转身,由蹲改为跪,使劲去推门。
我很庆幸刚才选在门口数蚂蚁。
只不过这庆幸才维持了半秒。
我发现伸直的手离门越来越远。在身子腾空那一刻,一个眨眼间,我和那个穿黑袍的游吟诗人就站在了港子口。
港子外的正街上居然没有半个人影,高脚路灯还没星光明亮。
果然是适合干坏事的时间,我悲催的想。
脚还没站稳,又被他一把甩在墙上,碰的一声,我觉得我的背脊一定断了。
我想张口大叫,至少让里面的人发现我出事了。
只是,那个黑袍人似乎察觉到我的想法,手一挥,一道红光闪过,我张着嘴‘啊’了半天,连个短小的音节都没‘啊’出来。
黑袍人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逼在我脖子上,说“樱桃在什么地方。”
声音好像被他处理过,嘶哑得如同坏掉的旧唱机,尖利又刺耳。
这个问题委实奇怪,樱桃能在什么地方,樱桃园呗,但是,他这么问只有两种情况,一,他有病,二,樱桃是某样东西的名称或者代号。
我张了张嘴巴,看他。
“索菲亚小姐,你也不愿意看到第二天的报子头条,是奥特公爵唯一的女儿被人割断喉咙弃尸港口吧。”
哥,你刚刚对我喉咙施了魔法你还记得吗?
显然他不记得了。
刀光一闪,脖子上一凉,一条鲜红的血液划过刀沿顺着流到他的手里,再一滴一滴的低落入白色的鲸骨裙中,跟开了花似地。
我差点眼泪就下来了。
使劲的张大嘴巴,并且双手死死的指着喉咙,做口型,“我发不出声音啊。”
要是这么明显的动作他都看不懂,那么我就可以很肯定的把他定位为第一种情况了,对吧。
他手一挥,我张张嘴巴,可以出声了,顿时松了口气。
他把帽檐扶了扶,露出被大胡子包围的脸。
在一片毛发中,我犀利的发现了他那双棕色的瞳孔,和那里面的一片阴霾。
于是,我准备大叫的喉咙紧了紧,硬是忍住了咆哮。
“如果你想叫,我不介意尝试一下,是你男人来得快,还是我的刀快。”
“我不叫。”果然……
“樱桃在什么地方?”
“什么樱桃?”
“不说?”
他的匕首又逼近了些,血流得更加汹涌,我甚至能听到滴滴答答的滴落声音。
我想,我的脸现在一定是扭曲的。
说话的声音尖细得不正常,用着假音,怕喉咙的震动使刀子割得更深。
“我……真不知道。”怕他不相信,赶忙又说,“我连樱桃是什么都没听过,我不骗你啊,难道我会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么,什么樱桃的,我真不知道……。”
每说一句话,喉咙就像又被刮了一刀。等把话说完,都出了一身的冷汗。
黑袍人一动不动的盯住我,好像在确认这话的可信度。
随后,他松开刀柄。
我立马掏出手帕捂脖子。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受伤了,我是倒了什么霉啊混蛋。
我不敢再猜测这到底是谁的阴谋,只要先得救就好。
我的眼睛瞄过昏暗的港子和紧闭的木门。
门的缝隙中透过些微光亮,在高挂的煤油灯所发出的光中,细微到融成了一体。
只要有人开门,只要我尖叫一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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