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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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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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旨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为一体,最后与宝玉一起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试想,冯渊之死明明写出凶手是薛蟠,却偏又说“这正是梦幻情缘”、“前生冤孽”。张金哥和守备之子双双被迫自尽,明明写出首恶是王熙凤,却偏说他们都是“多情的”,又制造“情孽”假象。就连心如“槁木死灰”的李纨、“戡破三春”遁入空门的惜春、“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于心上”的史湘云,作者也统统让她们在挂着“可怜风月债难偿”的对联的“孽海情天”中注了册,这个“情”(风情月债)不是幌子又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承笞挞”时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尽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并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敛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府。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受贿害命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贾蓉与死者有特殊的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于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像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
  收尾·飞鸟各投林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自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注释'
  1。上面列举种种现象,并不是每句专咏一人。过去,俞平伯先生以为它“不是泛指”,“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这是‘百衲天衣  ’”,并依原文次序列其名为:湘云、宝钗、巧姐、妙玉、迎春、黛玉、可卿、探春、元春、李纨、惜春、凤姐。但是,后来俞先生自己也觉得未必妥当(参见《红楼梦研究·八十回后的红楼梦》)。
  '鉴赏'这首曲子是《红楼梦》十二曲的总结,它概括地写出了封建社会末期以贾府为代表的贵族家庭中发生的急剧变化,从中表现出整个封建制度和封建阶级正在加速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这首曲子既是十二钗曲的收尾,它在表现贾府“树倒猢狲散”的情景时,当然是以写十二钗的结局为主的。但是,它的目的毕竟不是把前面曲子中都已具体写过的各人命运再重复一遍,作者也并未故意求巧,使每句曲文恰好分结一钗。把一气呵成的曲文割裂开来,按人分派,这只会削足适履,损伤原意。证之以事实,“按人分派”之说又不免牵强附会。说“欠泪的”是黛玉,“看破的”是惜春,“老来富贵”是李纨,这当然不错;说“为官的,家业凋零”是湘云,“富贵的,金银散尽”是宝钗,就难令人信服。《护官符》中贾、史、王、薛,哪一家不是“为官的”、“富贵的”?他们后来“一损俱损”,哪一家不是“家业凋零”、“金银散尽”?脂批说这两句“先总宁荣”(四大家族的代表),这就确切得多。再比如把“欲知命短问前生”分派给元春,把“欠命的,命已还”分派给迎春,也说不出多大理由,因为十二钗中命短的不只是元春,她的前生我们也不知道,而小说中只说贾家欠孙家的钱,没有说迎春欠孙绍祖的命,怎么要她还命呢?倒是王熙凤,现世就欠了不少人命,只是要她来还,一条命也还不清呢!如果用因果报应的话来说,她的下场不也是“冤冤相报”吗?总之,我们不应拘泥于一句一人,把文义说死,这对理解这首曲子的意义没有实在的好处。这首曲子为四大家族的衰亡预先敲起了丧钟。但是,作者并不了解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深刻根源,不能对这种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所带来的家族命运的剧变作出科学的解释,同时,还由于他在思想上并没有同这个没落的封建家庭割断联系,因此,不可避免地就有许多宿命论的说法,使整首曲子都蒙上了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这首曲子在结句中以食尽鸟飞、唯余白地的悲凉图景,作为贾府未来一败涂地、子孙流散的惨象的写照,从而向读者极其明确地揭示了全书情节发展必以悲剧告终的完整布局。如果真正要追踪作者原意续补完这部不幸残缺了的不朽小说,就不能无视如此重要的提示。鲁迅论《红楼梦》就非常重视这个结局,他介绍高鹗整理的续书时只述梗概,从不引其细节(这与谈到前八十回时大段引戚序本原文情况截然不同),但在提到贾政雪夜过毗陵,见光头赤脚、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宝玉与他拜别而去,追之无及时,却两次都引了续书中“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这句话,提醒读者注意,续作者是如何煞费苦心地利用自然界的雪景来混充此曲末句所喻之贾府败亡景象的。他还指出后四十回虽则看上去“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  ’者颇符”,其实续作者“心志未灰”,所续之文字与原作的精神“绝异”,所以,“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这就深刻地指出了续书是用貌合神离的手法给读者设置了一个“小小骗局”,借此从根本上歪曲和篡改原作的精神。所以鲁迅说:“赫克尔(E。 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坟·论睁了眼看》)
  '备考'“白茫茫大地”的含义
  有不少探索小说佚稿情节的同志认为,贾府在事败之后,还遭到过一场大火,所有房屋园林都被烧个精光,所以才成了一片茫茫白地。我们认为这样的看法还大可商榷。因为与这首曲子末两句的解释关系密切,所以借此机会辨证一下。
  持有这种见解的同志,他们的根据大概是两条:
  一、第一回:“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甲戌本眉批说:“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批在“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句之上。“南直”是“南直隶”的简称,明代永乐初,成祖从南京应天府(清代改江宁府)迁都于北京后,称南京和直隶南京的地区(相当今江苏、安徽二省)为南直隶。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境依旧。这样,“南直”可能就被理解为是指江宁织造曹家,进而理解为是指小说中的贾府了。我们的体会,脂批指的是:他记得在江宁时,这一带地方常发生这样的事,一着火就连累了许多人家,“召祸”之“病”就在于“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小说中所描写的不是凭空想象,是有“实”事为依据的。因而在“竹篱木壁”之旁又有批曰:“土俗人风。”曹家所居是深院大宅,决非“竹篱木壁者”,而且“召祸”显然是政治原因,雍正查封曹罴也慕杩谝仓皇恰敖觳茴,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将家中财物暗秽他处,企图隐蔽”等等(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与火灾无关。遭火的甄士隐故事固然对全书情节有象征意义,但也只是象征,并非雷同。他因“翻了筋斗”,对现实感到幻灭,最终弃家随疯道人而去,这与宝玉后来“悬崖撒手”已很相似,作者何至于笨拙到事事都重复小说故事中已写过的具体情节呢?其实,这种受“隔壁”连累的“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火灾,正是作为后来突如其来的使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彼此牵连获罪的政治灾祸的象征。
  二、第三十九回:众人听刘姥姥信口开河地讲雪天早晨听得柴草响的故事,刚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极标致的小姑娘,“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丫头回说:“南院马棚里走了水,不相干,已经救下去了。”贾母胆小,出至廊上来瞧,看着火光熄灭才进来。庚辰本有双行小字批说:“一段为后回作引,然偏于宝玉爱听时截住。”有的同志觉得后面找不到什么情节能用这段描写来“作引”的,所以认为这个“后回”应是指后半部中某一回,那么,到那时一定是真的酿成大火灾了。其实不然。只要细味这条脂批就会看出,它的语气很一般,又强调文章写法(何时“截住”),不象是在提示远在八十回之后的重大情节。从脂批惯例来看,批书人批到他感到是可悲的事件时,总不免要发出“哀哉伤哉”、“悲夫”、“叹叹”一类感慨,他岂能对最终使贾府化为乌有的一场大火(如果它有的话)无动于衷,在提到时如此轻描淡写!可见,“为后回作引”并非“千里伏线”的意思,它实在只是说为后面的那一目情节作引罢了。我们细查的结果,发现它指的就是第四十或第四十一回,只是那段文字已经残缺了,情节已经迷失了,所以我们找不到。第四十回后半写行酒令,“凤姐儿和鸳鸯都要听刘姥姥的笑话”,刘姥姥就用俚语说酒令,逗乐了大家。正当她用“两只手比着说道:‘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众人大笑起来”时,“只听外面乱嚷”,现存的脂本都到这一句断了,下面一回开始又接写座中吃酒,就象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所以我们始终不知道为什么“外面乱嚷”。这里肯定缺掉了一段作为插曲的情节,否则,作者是决不会凭空写上一句“只听外面乱嚷”而又不交待什么事的,这大概是因为装订成册(一般回数总以十位的整数分装)的原稿在借阅过程中有了破损,致使第四十回未了或者第四十一回开头掉了一页,于是,只好添一二句话,把两头连接起来,所以,连席上不再行酒令了也未加说明,便接写调换木头酒杯的事,补绽痕迹十分显然。但幸好还保存了“只听外面乱嚷”这一句,使我们拿它来与前回“作引”的一段文字对照时,感到在写法上确如脂评所说的那样,也因此可以推知散佚的文字大体上也是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令人惊恐的事(未必仍是失火),但事情终于无妨(至于究竟是何事,写它有何用意,当然无从揣测)。从而解决了那条脂批确实并非是暗示后半部有贾府遭大火情节的问题。
  回过头来,再看这首曲子的末两句,它在这个问题上帮我们拨开迷雾的作用就十分显著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说得再清楚不过了。“茫茫白地”和“食尽鸟飞”一样,只是一种比喻(“好一似”),所以它既非雪地实景,也非一片焦土,这种荒凉景象的造成不是由于别的原因,而是“食尽鸟投林”的结果(故用“落了”两字)。如果我们本来怀疑贾府的家业最后消亡得如此“干净”,其原因了四大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失势之外,是否还会有别的诸如遭火之类的自然灾祸的偶然因素在的话,现在把这首曲子的含义与脂批内容加在一起考虑,疑团应该是可以冰释的(参见拙文《“贾府遭火”辨,载《社会科学战线》一九七八年创刊号)
  朝扣富儿门(第六回)
  朝扣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说明'
  此诗见甲戌本、戚序本第六回正文开头,已卯本附夹一纸上,有“题曰”字样,当是曹雪芹所作的“标题诗”。
  '注释'
  1。“朝扣”句——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原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评说'
  刘姥姥为生计忍耻求助于贾府,而“钟鸣鼎食之家”的贾府中人如凤姐却对财富犹未足餍,反而向刘姥姥告艰难说“不知大有大的难处”。最后总算给了微不足道的二十两银子打发了她。不料刘氏受恩不忘,在后来厄运降临贾府时,能仗义救巧姐出火坑,则其胜过巧姐之骨肉“狠舅奸兄”多矣!
  作者友人敦诚有《寄怀曹雪芹沾》诗云:“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可知雪芹也有过如刘姥姥那样不得不向人借贷的经历。说不定敦诚也看过《红楼梦》抄本,正是用此诗中用过的话,倒过来劝说雪芹哩!
  得意浓时易接济(第六回)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说明'
  这一联是第六回回末诗。刘姥姥从凤姐处得了银钱出来,又与周瑞家的告了别,仍从后门回去,下接这两句结束。
  '评说'
  两句中的下句与回前诗“嗟彼胜骨肉”句意略同。上句则进一步揭明凤姐之接济刘姥姥二十两银子,乃正值其“得意浓时”,心里一高兴,也就容易出手给钱了,并非她真有怜老惜贫之心。凤姐因何得意呢?因为正遇上她侄儿贾蓉前来借玻璃炕屏,而凤、蓉间原就关系暧昧,故凤姐见蓉儿有求于己,自然心里得意。书中有一段文字含蓄而生动的描写,只要细心读去,自不难窥见其中的奥秘。故戚序本此回总评有词云:“刘姆乞谋,蓉儿借求,多少颠倒相酬!” 直揭出作者此回中写凤姐与贾蓉之间特殊关系的曲笔微词,则又是此回末诗“得意”句的注脚。
  十二花容色最新(第七回)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说明'
  此诗甲戌本、戚序本在第七回正文开头,有“题曰”字样,当是曹雪芹所作的标题诗。
  '注释'
  1。十二花容——指薛姨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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