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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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3期-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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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 
  画家与狗.......................王瑞芸
  爆 炸........................荆 歌
  晒月亮........................陈希我
[短篇小说] 
  挂 像........................莫 言
  大 嘴........................莫 言
  麻风女的情人 ....................莫 言
  一群孔雀.......................皮 皮
[田野档案] 
  癸未手记.......................冯骥才
[两海之聚] 
  水法庭........................张承志
[世纪金链] 
  里尔克:我认出风暴而激动如大海............北 岛
[长篇小说] 
  我主沉浮.......................周梅森
画家与狗
王瑞芸 
   一 
   画家张道光第一眼看见那条狗时,非常讨厌它。 
  那是他刚搬到纽约上州怀特小镇的第七天。他又通宵失眠,天麻麻亮就躁得爬起来,拖着脚到厨房去煮咖啡,不意从对着后院的窗口一眼瞥见了那条狗。 
  显然这是条野狗,中等大小,黑色,正蹑足潜行穿越他的后院,直跑向东边的篱笆门前,从木门扉的一处缺口纵身钻丁出去。 
  这狗从哪里来,是路过,还是竟住在他后院?张道光顾不得细想,火已经上来了,他把刚拿起的咖啡杯往靠着窗口的水池里狠命一顿,讷讷地骂出声来:“混账畜生!”美国人只说看见黑猫晦气,看见黑狗就不晦气?多讨厌的东西,瞧它那副慌慌张张、贼头贼脑的样子! 
  还真不能说那个黑色的畜生完全无辜,它根本是用那副落魄失魂的样子提醒他,他的处境和它一个样:丧家之犬。 
  张道光六年前从北京到了纽约,那时他刚满三十岁,却已经是一个成名了好几年的当红画家。他实在是画得好极了,尤其肖像,去掉那张纸或者画布,那个人像根本就是活的。他还是在美术学院做学生时,就因一张逼真而细致的写实油画肖像在一个全国画展上一炮而红了。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的作品到处被杂志转载,他的习作到处被人临摹,他所到之处总是被无数的青年围着……在中国做艺术家,十分了得,那相当于焰火升空——惊动并照亮四方,惹天下人仰头瞻看(在美国,当艺术家是往河里投石子——沉底,却是后话)。因此,他一路春风,毕业分配时全国一流的美院、画院争抢不说,他而且也成为异性仰慕者争抢的对象。不消说,他自然从中挑了个最好的——也就是最漂亮的,于是,一个才子一个佳人,拱璧也似的一对,慕煞了好多人。 
  却是奇怪,到纽约后,他的运气仿佛被上帝倏然收走,事前一声招呼都不打。在纽约的六年漫说成功,他连小小的得意都不曾有过。这得怪他胃口太大,没有老实守着他写实艺术的地盘,却受了先锋前卫艺术的影响,弄起了实验性的观念艺术。因为这路艺术在现今的西方艺术中坐着头把交椅,张道光想一步到位。可是他把好几年工夫投了进去,像打了个水漂一般,他的那些实验性的作品根本没有人看,更加没有人买,给了他的大志雄心当头一棒。 
  紧跟着,另一棒也落了下来:他的老婆离开了他。前面说了,她是个漂亮女人,她过去一向是他的贵重饰物——就她的相貌而言。巧了,她也正爱世间的珠宝。说起来她也是个弄美术的人呢,但她对美术最出色的表现全在自身的打扮上,她的发式,她的衣裙,她的饰物不只是头挑的,而且是能领导潮流的。在那个时候,国内没有时装,没有美容,没有首饰,因此她身上的一切全出自她有眼光的选择、搭配和创造。到美国后,天!美国的美容、时装、首饰天生是为她这样有品位的美艳女人准备的,她(它)们简直彼此相见恨晚。出于天然的亲近,她几乎想都不用想,一到纽约就进了一家珠宝店去打工,开头只做售货员,后来发展到设计首饰。她的设计让美国人都吃惊。美国对她简直就不是块新大陆,根本是熟门熟路的自家庭院。她不假思索,抬腿就走,轻轻松松就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可她的顺利没有助成他,反而加速地摧毁他。她离开他简直称得上是理由充分的。他献身他的艺术,她也有理由献身她的“艺术”—— 她自己。他在街头画像来养活他的艺术试验,可他也能用街头画像的钱养着她这个“艺术晶” 吗?她这件艺术品可是成本越来越高。她从先头戴的假珠宝,到真珠宝,这个质的飞跃非等闲之辈可以支持。可她爱的就是这个,就像他爱的是艺术一样,你不能不叫她爱,不能叫她放弃这个爱,于是,她这件“艺术品”不得不重新配镜框。美国对她,真正什么都是现成的,人是早就为她备好了:她的老板。那个美国佬虽然五十出头了,离过两次婚,秃顶,可头发的稀少并不代表他钱财的稀少,何况,他已经垂涎她好久了。当他把一串真正的钻石项链系在她曲线玲珑的脖颈上时,她就酥倒在他怀中了…… 
  在这一连串打击前张道光挺不住了,等妻子最后搬走,他的身心就一起垮了。这崩溃是一种慢悠悠的,甚至带有从容节奏的险恶的内部消耗。这首先表现在他怕光,怕声,继而,怕人。有一种淡淡的厌恶感,气味似的,从他的身体的某个部位升起来。开头还很淡,起先只是别人的快乐、欢笑、亲昵、关爱等等正面肯定生活的状态叫他感到厌恶,后来连别人最简单的交谈,“别忘记锁门”,“是”,“不是”……最简单的动作,喝水,开窗,站起来……全都让他厌恶,最后,任何发自别人的轻微动作,都能像小锉子似的锉着他的皮,他的肉,他的神经,引起他肉体的疼痛和精神的大恐慌,最后,他把自己锁在寓所里,哪里都不能去了。 
  幸亏道光还有个弟弟,在新泽西州做电脑工程师,赶了来带他去看医生延治。道光吃了各种抗“忧郁症”的药片,那些药片有的无效,有的竟然还能有效,能够一时让他的食眠正常起来。可是,只要一停了药,那种气味般的厌恶又回来笼罩了他,让他感到更加恐慌:他今后难道就得靠这些药片维持着?最后,一位姓郑的中医大夫规劝他换个环境,住到人少些的地方,过一过吃饭穿衣的平常日子。这个主意被道光接受下来。 
  他弟弟帮他物色到怀特小镇的这栋房子,因为售价十分便宜,而张道光离婚并没有损失钱——老婆只向他要自由。他拿出了这几年画肖像积蓄的钱,弟弟又借给他一部分,他就买下房子,搬离了纽约。 
  搬来之后,道光几乎立刻后悔。因为这个叫作怀特的小镇非常敝旧,而且实在单调,从头到尾只两条街,十字交叉。所有的居民都沿着这两条街居住,道光的房子自然也沿街。从他住的地方直望过去,一街都是和他的居所一样的老旧木头房子。虽然外形各不相同,但大结构都是三角顶,带烟囱,两层。房子的颜色是各式各样的,绿的,黄的,红的,白的……这些颜色经过岁月风雨的洗刷,全都发灰泛白,让所有的颜色都降了调,归成一族。街道几乎不见行人。左邻右舍房子隔得远,又都关着门,即使开了门,只见车出来,并不见人。一点微风吹过,邻居门廊上的风铃叮哨作响,传得很远……若不是有这点声音,道光真要觉得自己是走进一部八十年前美国的无声电影里去了。 
  这下可好,周围的人他是一个不认识,连个影子都不会来打搅他。面对一下子降临的清寂和孤独,他却并没有得到期待的释然和放松,反倒更加惶惑起来。在纽约时,他是恨透了人,躲都躲不开,可现在,他连个厌恶的对象都失去了……结果,他厌恶的只能是自己。 
  因此失眠继续跟着他,让他通宵都陷在自我否定的念头里。他惶恐地想,自己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在艺术方面,在女人方面。一个画画的男人,去掉这两面就什么都不剩了!他的失败是太惨痛,太彻底。可突然搬到这里来,又算什么名堂,舔伤口?卷土重来?在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道光百思不得着落,不由切齿痛恨起那个最初给他出主意的郑大夫来。瞧他说的什么屁话:“过吃饭穿衣的平常生活。”他张道光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平常?他不就是从最平常里宋,由于要努力摆脱这平常才做成艺术家的?可是到美国来,他又重新栽在这平常上了,他要不是平常,他能丢了自己老婆吗?他怎么竟跟中了蛊似地要听那个陈腐中医的话,现在倒弄得进不得,退不得,他上了大当了! 
  他的怨恨无可排遣,这条狗这时候出现,正撞在他枪口上了。 
  道光气呼呼地开了厨房后门出去,赶到篱笆的木门边朝外张张,那狗当然是不见了踪影。他转过身来开始仔细打量他的后院。 
  后院很大,有一圈木篱笆围着。院子里长着好几棵大树,却都是松树,在八月清晨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松脂的清香,而棵棵树根下落满了厚厚的松针,上面又压上了尘土,不知几世几年了,竟无人扫过。后院西边一侧,有一个木头小棚,棚子旁堆了好一堆劈柴,劈柴边上扔着一个旧的兔笼子,里面放了一盘旧胶皮水管。院子东侧几乎什么也没有,只沿木篱笆开过一片田,但早荒了,七长八短竖着早先留下的颓枝残茎,看不出长的是什么。 
  这么个院子,显然狗只能在西侧做窝。道光直朝小棚走去,他一把拽开木门,见里面堆了好些空了的花盆,断了柄的锹,还有一架满是锈迹的割草机,小棚子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得很满,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可以让狗在这里做窝。道光又围着劈柴堆转了个圈,还把那个兔笼子拎起来看看,最后甚至把几棵树也都上下检查了一遍,看看有没有树洞或窟窿,什么也没有。 
  找不到狗穴并没有叫道光放下心来,他觉得,这条野狗一清早从他的后院跑过,断然不是散步,肯定是钻在他后院过的夜,兴许就直接趴在柴堆上。无论如何,这个该死的畜生凭什么钻到他后院里来?来做什么?找他的晦气?他娘的,只要再让他看见一次,一定打折了它的狗腿,让它滚蛋。 
  这一天里他频频朝后院张望,但是狗却没有再出现。第二天,他继续留心着后院,狗依然没有出现。道光并没有就此定下心来,反有些失望,他渴望着能够再看见它,然后亲手打击它,看着它落荒而逃,从他这里永远滚开。 
  那狗仿佛领会了他的恶意,好几天内一丝儿也不露面。道光存了心,有一天故意不待天亮,就一骨碌起来,到厨房的窗户前守候,不出他所料,那条狗又出现了。只见它从小木棚后面走出来,又以那种潜行的姿势,穿过后院跑了。道光一下子来了全副精神,迅速拿了个电筒再次去仔细搜索。他先看棚子下面,棚子是离地架空了的,却只看见一些残砖破瓶,根本不像狗做窝的模样,于是道光开始仔细研究起那堆劈柴来。貌一看,劈柴堆结结实实,容不得任何空隙做窝。他一寸一寸地检查,终于发现,柴堆靠工具棚一边的最下面,在几根支出来的木头后面藏着一个洞,那个洞原是在这一角的柴堆下,压着个木箱,朝外开着口子,又叫枝桠伸出去的劈柴遮蔽着,真是好隐蔽的地方。道光趴在柴堆上,用电筒照着又细看了一回,只见长长的木箱正好让狗做成一个存身的洞穴,而上面一层层劈柴压得结结实实,避风遮雨,而且这个“洞穴”的人口正对着放工具的小板房,谁都不会看见。能找这么个存身处,道光觉得那狗实在太狡猾了。 
  道光最初的冲动是要找出狗穴,然后捣毁它的栖身之地,把它彻底赶走。可是真找到了这么个巧妙的住处,他却对对手的聪明有几分欣赏了。他突然觉得这狗有点意思,他何必现在就捣毁它的巢穴,不忙,他要和这条狗慢慢地、一分分地较量,让它越聪明越好,那样,他最后的胜利才来得有滋味,有价值。 
  二
   
  道光了解了这条狗早出晚归的习惯后,也每天天亮即起,开始观察狗的行踪。现在他对它可以说是很熟悉了。它有一身黑毛,但下腹和四只爪子都是淡黄色的,下颌也是淡黄色,眼睛上分别也有两点淡黄,仿佛又生了两只眼睛。它有两只直直竖着的大耳朵,其中的右耳尖缺了一块,这点残缺让它看上去有点儿滑稽。它身体比较长,腿却显得不够长,因此它远算不上是条漂亮的狗。但它倒不肮脏,一身毛紧紧地抿着,神情机警,动作敏捷,通身并没有流浪狗的邋遢相,单看它给自己找的住处,就知道,它把自己照料得挺好。 
  因为看到这一点,道光突然觉得该收拾自己的房子了。他在搬来之后,东西都在纸盒子里,随它们一地摊着。虽然他整天白闲着,不知干什么是好,却也懒得动手整理,只从其中掏出急需的漱口杯、咖啡壶、洗换衣服等,胡乱堆在屋角。在由他一个人住、一个人支配的房子里,他让自己过得活像个没有家的流浪汉。 
  于是,他把堆在客厅的一地纸盒子慢慢全归置出来,分类搬开,客厅的空间完全让了出     
来,显出大而清爽的地板。朝南一面全是窗子,屋子里很亮堂。一块暗红底子的花地毯铺在当心里,让朴素的房子里得一点奢华的淡影子。两张粗化纤布的沙发迎窗一字排开,虽然旧,还干净完整。他开了窗子,让风吹进来,八月底的天气虽然还有些余暑,但下过两场雨后,吹过来的风早已经是松活透气,不再像热布似的扑人的脸了。道光这才发现,比起他过去在东村的公寓,这房子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他现在每天在客厅里消磨时光,搬来后,他不止一次地打算让自己好好地考虑一下他的艺术,今后究竟该采取什么方向,可这类念头比病菌还要可怕,立刻就能让他食眠俱废,甚至能让他全身感到一种钝钝的瘫痪感,吓得他把装着画具和习作的两只纸箱子直推进车库——用脚,看也不要看它们。他天天只坐在电视机前,对自己听之任之,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幸亏他在纽约的那些年头太忙,从没有让自己舒心看过电视,这一点缺憾居然在眼下帮了他,使得电视能做成他一时的陪伴。虽说他从心底里瞧不上那帮在肥皂剧里傻乐的男女,然而,他们毕竟可以帮他打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敌人,大兵压境般地竖在他跟前,他必须像美国人的那样,用某种武器去“击毙时间”。 
  可是,看着看着,却有一个节目让他注意起来,是美国的脱口秀,采访的对象不是人,竟是条狗。当然,狗没法接受采访,一切由狗的主人叙述。那是一个黑胖的墨西哥族裔的汉子,他一边讲一边把狗抱在怀里不断抚摸着,那种关爱呵护的样子,让他那絮叨和黑胖的形象也显得不那么叫人讨厌了。道光把一直半眯着的眼睛完全睁开来,身体也坐直了,留神听那个墨西哥人用带口音的英语说自己的狗如何搭救了许多流浪猫的种种事迹。听来真是奇怪,那条狗专门只搭救猫,它能从一切隐蔽的地方发现那些濒于绝境、遭人丢弃的猫,它成了猫的救护天使。屏幕上的观众听了都有些骚动,一个两个好奇或不相信的表情被特写放大出来,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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