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还是要等。
此刻,他们虽然是站在雨里,但全身干燥,周身上下一点雨水都没有。
他们全力运转内功,随时都有可能出手,真气沸腾着,雨水还未靠近他们两尺,就已经被蒸发掉了。
不知不觉间,两人所站的地方,已经完全形成了雨水的真空地带。
夸啦!
一道闪电突然从天际落下,如同一把神兵,划破天空。那刹那间的银白色弧线,从云间直劈而下。
霎时间,整个天地都变得明亮起来。
紧接着,就是一阵宛如天崩地裂的轰鸣声,震耳欲聋。
闪电过后,黑暗再次侵袭整个天地。
忽然间,天地间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照亮天地的不是闪电。
是剑光。
剑光,天上天下无处不在的剑光。
人影,天生天下无处不在的人影。
两人终于出手了。
他们知道,想要等到对方破绽出现是几乎不可能,或许也只有等到精疲力尽的时候才会有这种机会。
他们虽然都沉得住气,但却都不愿意再等下去。
明明知道对面有一个绝世剑客,却无法动手。
这种感觉,就如同在一个酒鬼面前,摆了一坛百年好酒,却不让他喝一样难受。
剑光流动,雨水飞溅,空中又有数道闪电落下。
可他们已经看不见,在他们的眼中,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消失了。
天地间唯一存在的,就是对方的剑。
剑光,四面八方的剑光。
雨水翻卷,树木斩断。
无匹锋锐的剑光,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挡他们的剑光。
“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两人足尖在空中凭空一点,两把剑又碰到了一起。
而这时,三少爷的剑,已经有了变化,他终于使出了他那天下无双的剑法。
地破天惊,天地俱焚。
他的动作很优美,看起来也很缓慢,如同风一样的自然。
可是风出来的时候,有谁能够抵挡?又有谁能够看出风是从哪里吹出来的?
他的剑又如同水一样,似乎有一点破绽,可这一点破绽就如同高山奔流而下的泉水。
明明看见有空隙,可等到手伸过去时,流泉早已填满了空隙。
这一剑的破绽,根本就不是破绽,而是诱饵,是陷阱。没有人能够破三少爷的剑,这是完美的一剑。
可是,这世上怎么会有完美的剑法。
至少,这一剑并不是。
人创之法,便有人破。
本来没有人能够破三少爷的剑,可这世上却多了一个夏云墨。
夏云墨也刺出了一剑。
这是夏云墨草创的“完美一剑”。
可这一剑并不完美,一点也不。
因为夏云墨已经将这一剑中杀人三剑、血煞剑、有情等近乎所有剑法精华的都抛弃了。
所剩下的,就只有从滔滔流水中悟出来的“生生不息”。
三少爷的剑如风如水,当看到这个空隙时,以为是破绽。
等刺过去时,这一剑如同风吹拂,如水流动,破绽已经不再是破绽。
可夏云墨这一招使出去,已经无数剑光飞出,每一道剑光都融进了三少爷的剑里。
三少爷的剑还不是风,还不是水,还有破绽。
当剑光交融在一起时,夏云墨就已经找到了他的破绽。
当夏云墨未刺出时,这一处似乎还不是破绽。
当夏云墨的剑已经完全刺出时,破绽却忽然出现在了他的剑尖前。
夏云墨此时刺穿的这一剑,却真是无迹可寻,妙绝天下。
天下间没人能破三少爷的剑,但夏云墨却破了。
“叮”
碧玉笛剑穿过剑光的缝隙,已经快要刺到三少爷的喉咙里,闻名天下的三少爷似乎就要从此消失与世间。
可这是三少爷的所有剑光却突然消散,手腕转动,竟然还能回手格挡。
碧玉笛剑虽然被挡了一下,但它还是“呲”的一声,将三少爷脖子上的肌肤划破,鲜血已经流了出来。
所幸,并没有生命之危。
夏云墨停了手,三少爷也停了手。
胜负已分,自是不必再战。
谢晓峰原本有些苍白的脸色,似乎变得更加苍白,双眸里竟然有着一股死灰之色。
他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他背负着神剑山庄的荣誉,又怎么能失败?
夏云墨笑道:“三少爷天下闻名,我也曾听人描述过三少爷的剑,知己知彼,能胜也实属正常,”
早在见到谢晓峰之前,夏云墨就已经想出了破剑之法。
若是三少爷不使出“地破天惊,天地俱焚”,那他们二人也许还会再缠斗许久。
三少爷面色似乎好了一些。
夏云墨又道:“上一次我看老庄主已经很累了,很痛苦了,你应该不会让老庄主更加痛苦。”
三少爷陡然一悚,忽然想起了他的父亲,想起了他的母亲。
如今神剑山庄就只剩下他一根独苗,他若是不在了,那家里的两位老人又该怎么办?
一时间,他不由得连衣衫都被冷汗打湿。
夏云墨又道:“胜败乃兵家常事,若是输了就要自杀,那天下间的武林人士都死了九成九。”
不得不说,夏云墨的劝说似乎有效,三少爷已逐渐的放松。
死亡的念头只是刹那间,没有人想要死。
接着夏云墨又笑道:“还好我不是这九成九里的人,我从未输过。”
三少爷本来还想要说什么,可这时候张开嘴巴,似乎什么也说不出。
最后他忽的叹道:“若是有一天,你遇到了燕十三,要和他决斗,请叫上我。”
说罢,他将谢家神剑插在地上,目光盯着它。然后闭上眼眸,转过身子,缓缓的离开了。
他依旧挺直着身子,但看起来却有些佝偻,那淡淡的剑气,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他又成了没用的阿吉。
看着谢晓峰远远离开的背影,却也不由得一叹。
他是神剑山庄的三少爷,他绝不可能这样平平淡淡的活下去。
江湖中人也不可能让他平平淡淡的活下去。
一入江湖路,此生便是江湖人。
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
就算他不再握剑,也依旧是谢晓峰。
第一百五十三章:大老板()
谢晓峰离开了,看他的样子,似乎想要继续以阿吉的身份活着。
夏云墨不理解谢晓峰的想法,他宁愿成为一个没用的阿吉,受尽侮辱与疲劳,也不愿意成为天下无双的三少爷。
夏云墨手臂一伸,屈指一摄,燕十三的那一把剑就飞到了他的手中。
他轻轻的抚着剑身,喃喃道:“走吧,我们要去找你的主人了。”
同时,他也拿起了谢家神剑,踏进了茫茫的雨幕之中。
……
谢晓峰如今在一边陲小城中,夏云墨也进入了这一座边陲小城。
外面下着大雨,若无必要,夏云墨绝不愿意在外面淋雨。若是能够享受,又有谁想要风吹雨打呢。
他进了边陲小城,选了最贵的客栈,住进了最舒适的房间中,还点了一壶酒和两份小菜。
只要有银子,很多事情都会变得很简单。
如果没有银子,拳头够硬,剑够快,那么一切也会很简单。
夏云墨两样都有,所以他每一次出行都会很舒服,绝不会亏待自己。
“天方客栈,天子一号房,寒潭香一壶,小菜两份,豆瓣鱼和蒜泥牛肉。”
这是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夏云墨住的客栈名字,房间号码,酒菜的名字与分量。
纸条很快就出现在一个人手中,这个人就是大老板。
边陲小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
而在小城里却足有上万的人,这数万人生计全都依仗一人。不管是开酒楼的、开客栈的、开妓院的。甚至妓院里的龟公,街上的乞丐,都依仗着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大老板。
他们都依仗着大老板生活,同样也是大老板的耳目。
在这座小城里,所有的一切都被大老板严严实实的掌控着。
而大老板不允许他掌控之外的东西出现。
夏云墨,就是他掌控之外的存在。
暴雨来的快,停的也快,大老板此时在后院中。
后院里点着明灯,明明是夜里,却也亮如白昼。
枫叶已经红了,秋菊却灿烂如黄金。
风雨后,更显得动人。
大老板放下纸条,看了看秋菊,喃喃道:“等到阳澄湖的那批大螃蟹送来,说不定就是这些菊花开的最好的时候。”
他舒舒服服的松了一口气,又自言自语道:“真是好极了,真是好极了。”
在大老板身后还站着三个人,一个穿着蓝布长衫,看着很像落地秀才的中年人,这人距离他最近。
天方客栈的胖老板,距离他最远。
在两人中间,还站着一个富绅模样的中年男子。
大老板忽然道:“除了这上面的消息,其他的消息都没有打探到吗?”
穿着蓝布长衫的说道:“回大老板,还没有,这人仿佛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未进小城之前的信息,却怎么也找不着。”
蓝布长衫的中年人在边陲小城也很有名,因为他是竹叶青,是为大老板出谋划策的军师,也是大老板的心腹。
在外人看来,大老板对他比自己的亲儿子还亲。
大老板很清楚的记得,竹叶青跟了他六年零三个月,做事从不抱怨,而且每一件事都能够做到滴水不漏,完美无缺。
像这样的属下,无论是那个老板都喜欢得很,都会把他当成心腹,比亲儿子还要亲。
可大老板用余光瞥了瞥看似忠诚的竹叶青,他知道,他不仅没有把竹叶青当成心腹,还很忌惮他。
因为竹叶青一点都不贪。
他不贪财,大老板通知过账务,不管竹叶青取走多少,都可以给他。可这六年来,竹叶青只取走三两银子。
他不贪色,大老板赏给他的女人,他都会收下,然后又分给其他的属下。不管那女人是多漂亮,多温柔。
这就让大老板有些担心,不贪财,不贪色。
那贪的就只有权利了。
只有要了权利,财色就都有了。
而在这座城里,还有什么位置能比大老板更有权利?
大老板又说道:“我知道你办事一向滴水不漏,从不出差错。既然你都查不出来,那这人还真是有些本事,先把你知道的给我说说。”
竹叶青低着头道:“这人昨日出现在城里,飞腿阿山曾经去找过他麻烦,结果被他废掉了双腿。阿山的哥们铁拳吴奇替他出头,铁拳的拳头被捏碎了。”
“他每一次出手,都不曾用武器,都没有使出他的真功夫。若是他用了真功夫,想必武功会更厉害。”
“除此外,他今天到陈老板那里,请了一些下手,帮助他准备饭菜和抬一个架子,架子上有两把剑。”
“至于后面的情形,就不怎么清楚,这些人回来都浑浑噩噩的,根本记不清楚去了哪里,见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剑。”
“在不久前,这人又回来了天方客栈,这时候应该已经休息了。”
大当家听后,用手指头敲着桌子,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这时候天方客栈的老板说道:“属下刚刚得到一点消息,不知道可靠不可靠。”
大当家淡淡道:“说。”
天方客栈老板道:“小的听闻,曾有人给韩家楼里没用的阿吉送过一封信,那没用的阿吉随后就出了城又回来了,而出城的方向就和这个夏云墨一模一样。”
大老板又道:“这没用的阿吉是什么身份?”
这一次,他问的是竹叶青。
竹叶青道:“不清楚,这人的身份也是一团迷。”
大老板嘴角已经噙着一丝冷笑:“这不清楚,那也不清楚,城里面不需要这么多不清不楚的人。”
竹叶青头已经深深的低了下去,声音依旧是那么尊敬:“是,属下已经知晓了。”
在边陲小城里,大老板就是这里的皇帝,他的一言,可以判定城里每一个人的生死荣辱。
这一次,也不例外。
天方客栈的老板其实心中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那就是“这夏云墨回来时没有打伞,全身上下却一点雨水都没有”。
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大老板不喜欢听废话,而这句话也只是一句废话。
只是,没有听到这句话的大老板,命运已经发生了改变,许多人的命运都因为这一句没有说出的话,发生了改变。
第一百五十四章:铁头大刚()
夏云墨醒来了,他起来的很早,因为今天他要去寻找燕十三。
燕十三隐居的地方很隐蔽,想要找到并不容易。
所以,在找到燕十三之前,就得先找到一个组织,也可以说是一个人。
天地无情,鬼神无限。
万物无能,壮民无知。
生死无常,福祸无门。
大地幽冥,唯我独尊。
得这三十二个字是在说一个人,也是在说一个组织。
这个人是天尊,这个组织就叫做天尊组织。
天尊组织的势力之大,七大派也要联合起来,方能抗衡一二。
夏云墨要找到这个组织,借助这个组织的手来找到燕十三。
天尊组织想要找到一个人,就是这个人藏到土里,钻进云里,那也有办法能够找到的。
而且,夏云墨也还知道,天尊慕容秋荻也关注着燕十三的踪迹。
洗漱完毕,店小二就敲了敲门,送来了早餐。
早餐是一碗稀饭,两个馒头,还有一小碟咸菜。
夏云墨修行过伽星法王的瑜伽术,再加上他本身深厚的内功,即使是七天不吃不喝,也不会有大碍。
不过饭菜味道不差的时候,他总是不介意多吃一点。
这里虽然是边陲小镇,但厨子的手艺并不差。
店小二放下盘子,正要离开,却被夏云墨叫住了。
店小二露出笑容道:“这位客官,不知你还有什么吩咐?”
夏云墨笑道:“今天我没有胃口,这份饭菜不如小二哥替我吃掉吧,千万不要浪费了。”
店小二脸色不变,依旧笑道:“客人真是说笑了,我们这些下人怎么敢吃客人的饭菜,要是让掌柜的知道,非打死我们不成。”
夏云墨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笑道:“我这人一向不喜欢浪费粮食,若是小二哥把他吃掉,这银子就是你的了。”
银子的诱惑力果然很足,店小二露出为难之色,但脚步却不直觉的走了过来。
他口中还喃喃道:“天天都有怪事,今天的特别奇怪。居然还遇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客人,我的运气可真是不错。”
他的运气的确是很好,白得一份早餐,还有银子拿。
店小二的脚步已经走到了桌子前,手已经向盘子伸了过去。
这时,他的眼中却突然闪过一道锋芒,身子一低,已经朝着夏云墨扑了过来。
他的速度很快,威势也很足,江湖中还给这一扑取了个名字,叫做“猛虎捕食”。
可夏云墨看来,这个老虎的速度太慢了,变通也不足,身子一侧,就躲了过去。
然后,店小二的脑袋就狠狠的撞到了墙壁上,厚厚的墙壁上。
寻常人向这样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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