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云墨哈哈大笑,笑的有些癫狂,一盏茶的功夫后,他才停了下来。
“你快说说,我还真想听听让我吓得说不出话来的名头。是金钱帮的帮主,还是《兵器谱》第一的天机老人,亦或者是魔教的教主。千万别给我说什么银戟温侯吕凤先,鞭神西门柔之流,不然我会笑掉大牙的。”
男子没有说话,脸却很难看了。
无他,因为他就是《兵器谱》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吕凤先。
夏云墨用手揉了揉肚子,似乎笑的有些发疼:“你的银戟呢?别告诉我说你是“手中无戟,心中有戟”。”
吕凤先依旧没有说话,一双眼睛越发的锐利起来,那眼睛就如同刀子一样,在夏云墨身上刮来刮去。
寻常人受不了这锐利的眼神,夏云墨却很少坦然。
忽的,吕凤先并指如刀,像夏云墨点了过来。
虽然只是轻轻一点,但夏云墨却觉得这两根手指,仿佛是神兵利器一样,像他刺了过来。
于是,夏云墨一掌向前挥出。
指掌相接,发出“铿锵“的声音,震得人耳朵疼。
夏云墨收回了手掌,在他的手心出现了两个红印,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他笑道:“若是你就这点本事,那明年的今天,就只能是你的祭日了。”
吕凤先冷笑道:“若你就这点没事,那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了。”
暗地里,吕凤先将手指放到桌子下,让宽大的衣袖,遮住了自己的手。
他的两根手指,在滴血。
两人望着对方,战斗一触即发。
“两位客人消消气,两位客人消消气。”山羊胡出来打圆场,他不愿意自己的小店被两个过客给损坏了。
“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解决呢?喝杯酒,消消气,消消气。”
山羊胡还真是下了血本,拿出了一潭好酒,给两人倒上,又分别递给了两人。
俗话说,伸手难打笑脸人,吕凤先冷冷接过了酒杯,不过并没有喝。
夏云墨笑了笑,也接过了酒杯,正要嘲讽吕凤先两句,却又异变发生。
山羊胡将酒杯送到夏云墨的手边,距离夏云墨的手就很近。
他的手却忽然一伸,速度惊人,搭在了夏云墨的手上。
夏云墨只觉得手上,突然就多了一道铁箍。
短短瞬息之间,这山羊胡就使出了武林中极为可怕的两门功夫。
他的手指刚刚要搭上夏云墨手腕时,使用的是内家正宗的“沾衣十八,只要沾上,就很难再甩开。
然后又使出了来自武当的“七十二路擒拿手”,扣住了夏云墨的脉门,只要脉门被扣住,真气就休想再试出来。
很难想到,一个毫不起眼的家伙,会有这么多可怕的手段。
他正要用“分筋错骨手”再错开夏云墨的经脉时,夏云墨终于行动了。
穿心刺。
这一剑似乎早有预谋,奇快无比,若是那山羊胡想要再错夏云墨的手,那就只有自己被刺死。
所以,山羊胡还是后退了。
夏云墨也松了一口气,手持短剑,念道:“想不到,堂堂胡疯子,也会使出这种下作手段。”
那山羊胡揭开面具,笑道:“我胡疯子出手,竟然也会有拿不下的人物,你这家伙倒是名不虚传。”
第二十七章:吕凤先的破绽()
胡不归将面具扯了下来,那一张山羊胡的脸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相貌异常的美男子,他那略显佝偻的身子,此时也魁梧起来。
夏云墨说道:“都是说胡不归是个疯疯癫癫,喜怒无常的疯子,疯子往往是最难请的动的,难道这位林仙子也用她白生生的身子,同你做了交易?”
胡不归哈哈大笑,说道:“是我自己早些年欠吕凤先的人情,今天是来还清的。”
然后,胡不归的脸又是一冷,连连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一边抽,还一边喊着:“我是一个混蛋,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对付人,我是混蛋,我是混蛋。”
他下手很重,两边的脸很快就肿起来了。
夏云墨却笑道:“这江湖本来就是险恶的,只要能杀人,过程并不重要。”
胡不归停了下来,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你说的也不错,我先前偷袭你,虽然偷袭没有成功,却也还清了人情。”
夏云墨颔首:“所以你还是要出手,因为你是一个骄傲的人。“
胡不归又点了点头,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把剑,一把竹剑。
他是个骄傲的人,自然就不能允猎物从自己从自己的手中跑掉。
据说,胡不归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的,有时候精妙绝伦,妙无可妙,有时候又糟的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下去。
所有百晓生做《兵器谱》排名的时候,才没有把他放进去。
胡不归一手持竹剑,另一只手负在身后,一阵风吹过,却将他衬托的有些出尘。
他又开口说道:“我心中有疑惑,不知碎公子能否给我解惑。“
夏云墨开口道:“请说。”
胡不归说道:“你是如何看穿我的隐藏的,虽然我疯疯癫癫,但对于装扮成另一个人,却还是有些心得。“
夏云墨微微一笑,轻轻弹了弹手中的短剑,顿时发出一阵嗡鸣之声。
他说道:“我也擅长易容,你的易容说不上完美,却也差不多了。可惜,有一个破绽,这个破绽让我怀疑你,所以有了准备。“
胡不归皱眉问道:“破绽?那里有破绽?“
夏云墨说道:“像这种小酒铺的老板,往往是很吝啬的,他们或许会为了店铺的安全,会给客人倒酒,但绝不会倒好酒,更加不会倒的满满一杯。”
胡不归露出思索之色,最后缓缓说道:“我自诩洞察人情世故,却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他又连连抽了自己十来个巴掌,抽完之后,方才自言自语说道:“这些巴掌就是给你自己的教训,以后都不要再犯错了。“
这胡不归,果然是个疯子。
夏云墨一手持剑,笑着说道:“两位是一起来,还是分开来。我劝两位还是一起上,否则会死的很快来的。”
银戟温侯吕凤先和疯子胡不归互望一眼,同时出手。
他们虽然高傲,但却也听说过大欢喜女菩萨的名头。那菩萨都载在他手里了,他们这些走江湖的,自然就要小心一些。
吕凤先中指,食指,拇指,三根手指分开,同时向夏云墨按了过来。
这三根手指,就犹如三把神兵,犹如悬空之剑,随时可以割掉夏云墨的脑袋。
在夏云墨看来,吕凤先此人孤傲而自卑。
他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五,这在别人眼中是莫大的荣耀,他看来却是一种侮辱,于是自毁银戟,另辟蹊径,以手为兵,练的可怕的绝技。
可是。
他若是真的高傲,只需凭借一杆银戟,便足以驰骋天下,称雄江湖。
可他不相信他的银戟,不相信他的武功,认为百晓生的排名时再正确不过。
一个顶尖的武者,若是连自己手里的兵器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他很可悲。
而当他放下了银戟那一刻,也放下了自己的骄傲,放下了自信。
如若不然,当被林仙儿蛊惑,遭遇上官金虹时,为何不战而退,他的信心已经没有了。
然而,就算如此,他的这三根手指,依旧可怕得很。算得上当世最可怕的兵器之一。
胡不归也划出了一剑,这个剑在空中荡起了一个圆圈。
看似很简单的一招,但却包含了三百六十一种变化,无论夏云墨用什么剑法,他的这三百六十一种变化都能应付过来。
胡不归的剑法,的却是精妙绝伦。他的武学修为,比起李寻欢来说,怕也是差不了多少。
若是李寻欢不用那一把“小李飞刀“,或许还比不得此人。
林仙儿站的远远的,这三个都是当世的决定高手,若是进入他们的战圈之中,纵横的剑气,很容易就将她撕裂成两半。
她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还很妩媚,此刻更是亮晶晶的闪着光。
嘴角上扬,她在笑,笑的很甜。
她喜欢看男人为她拼命,她也喜欢将那些不太听话的玩偶扯烂再丢弃掉。
一旦想到吕凤先的手指穿透夏云墨的心脏,亦或者是胡不归的竹剑刺进夏云墨的喉咙,她就更加开心,开心的就连身子都在颤抖。
无论是吕凤先,还是胡不归,武功都是天下第一流人物。
特别是胡不归此人,剑法果真是精妙无比,他的剑不似阿飞那样快,过于锋芒毕露。
他的剑法是精妙的,精妙绝伦,每剑都可以拆成无数的剑招。更可怕的是,此人所学渊博无比,武林各个派别的武功都有涉猎,还都修炼到了不俗的地步。
和这人战斗,就像是在和无数高手战斗,果真是棘手得很。
吕凤先这三根手指同样不俗,虽然还未大成,但每一根手指都有恐怖的威力,不容小觑。
加之两人都是混迹江湖的老手,配合间,几乎不回有任何的缝隙破绽,让夏云墨无从下手。
如今,夏云墨是腹背受敌,而偏偏,他还未想出破敌之策。
“噗呲”一声,夏云墨的手臂被吕凤先两根手指发出的力量洞穿出了两个血孔,鲜血咕咕流出。
与此同时,这两人的攻势更加迅疾起来,不给夏云墨半点喘息机会。
夏云墨深深的呼吸一口,使出了“千斤坠”,猛的砸到了地上,才来得及开口说话。
“吕凤先,找你这个你这个无能之辈,也就站着有帮手才敢如此放肆。”
“吕凤先,你的银戟呢?你若连自己都兵器都信不过,可真是一种悲哀。”
“一个女人就能驱使得了你,就你这点心机和气魄,便是再修炼个三五十年,也成不了天下第一高手。”
夏云墨朗声说道,他的声音是如此的尖锐,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刀,插进吕凤先的胸口。
既然他们两人联手,找不出破绽,那就来制造破绽。
夏云墨从林诗音那里得到了《怜花宝鉴》,在其中就记载了从波斯传来的摄魂术。
这些刺耳的话语,再加上摄魂术,那吕凤先顿时身体一颤。
“有破绽!”夏云墨眼睛一亮,身体已经飞掠而出,左手持剑,阻挡胡不归的攻击,另一只手则是一掌朝着吕凤先拍去。
高手相争,只差一线。
吕凤先堪堪躲过这一致命一击,却吐了一口闷血。
夏云墨正要趁势追击,胡不归的竹剑,却已经挡在了夏云墨前面。
第二十八章:温侯与美人()
胡不归的竹剑依旧是那么精妙,依旧那么精准,变化无穷。丝毫没有受到同伴受伤的影响。
夏云墨后退,躲过了这一剑,说道:“胡疯子,我劝你早些收手,否则别怪我出手无情。”
胡不归没有说话,他的剑替他做了回答,一剑快过一剑,一剑精过一剑。
他不需要同夏云墨拼个你死我活,他只需要等吕凤先将伤势稳住,就可以再次同他联手。
可是,夏云墨会给他机会吗?
夏云墨将手中的短剑“铿锵”一声,收回剑鞘,猛的往空中一抛,似乎要弃剑不用。
与此同时,他身体高高掠起,身体朝下,一掌缓缓劈出。
这一掌从天际落下,顿时,沛然的掌风将胡不归笼罩着。
胡不归骇然,他从未想过,有人竟然能够使出如此猛烈的一掌,掌风将他笼罩,竟有些喘不过气来。
身体更是似有重负,一举一动,如受桎梏,他将脚下的碎石踩成了粉末,手臂一横,用力的挥出好几剑。
顿时,剑气纵横,锋利的剑气将掌风割开。
然而还不待胡不归喘息,夏云墨的手掌已经到了眼前。
胡不归冷哼一声,竹剑向前轻轻一刺。剑尖在颤抖,一把竹剑,竟然发出嗡鸣之声。
而在竹剑的尖端,更是有一丝绿光闪动。
很轻的一剑,也有一个很温柔的名字——秋水点。
可这一点,却是灌注了胡不归的全身内力,裂石碎金,不在话下。
“当”的一声,竹剑和夏云墨的手掌相接,竟然谁也没有占的便宜。
而另一边,吕凤先也调息完毕,杀气腾腾的朝着夏云墨冲了过来。
他的骄傲,在先前几乎是被夏云墨踩在脚下蹂躏。他不容许自己再失败,他要将此人斩与剑下。
就在此时,先前被夏云墨抛在空中的短剑又落了下来。
夏云墨眼中精光一闪,抽剑出鞘。
一道无匹的亮光从剑鞘中飞出,恐怖的剑气朝着胡不归斩了下来。
拔剑斩!
拔剑即斩,这时系统传给夏云墨“杀人剑“的第一招。
拔剑杀人,以无可匹敌的力量和气势,先声夺人,不等对方多做反应,就使出近乎最强的力量,瞬间爆发出来。
胡不归的竹剑断开,他咬着牙,眼眸中闪烁着红光,在这一刻,他已经被这一刀剑光笼罩住了,全身上下,很难行动。
剑光斩下,胡不归发出一声闷哼,一只断臂飞了出去,鲜血淋漓。
胡疯子到底还是胡疯子,在被剑光锁定,即将要将他斩成两半的那一刹那,他的身体硬生生的挪移了一段距离,让他不至于身死魂消。
接着,那胡不归捡起自己的断臂,使出燕子三抄水,踏雪无痕,短短几个眨眼之间,就消失在了夏云墨的眼中。
这家伙,手臂被砍掉,竟然也不放出狠话,也不报复,直接就跑掉了。
而且,这家伙的轻功未免也太高了,高的离谱。如此高妙的轻功,即使是夏云墨如今也很难施展出来。
夏云墨决定今后定然要好好修炼轻功,打不过也跑得过,这句话在夏云墨的对手中,已经出现了很多次了。
每次都让对方跑掉,的确是很丢脸的问题。
接着夏云墨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短剑,还在滴血。
他忽的叹息了一声,“杀人三剑“乃是为了杀人而生,他的“穿心刺“从未失手,而“拔剑斩”却是出师不利啊。
还好,这里还有两人,还有两颗脑袋够他砍。
他转过头来,吕凤先竟然没有逃走,而是站在原地,脸色阴晴不定。
先前被夏云墨的一番讽刺,让他很不是滋味,而真正能让他这样高手逃避的,只有自己。
性命与尊严,他似乎选择了后者。
而林仙儿却是施展轻功,想要逃走。
林仙儿实在想不到,本来一个必杀的局,将这个不受她诱惑,给她危险感的人杀掉。
却不曾想到,夏云墨的武功如此之高,让情势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
在以往,只有有男人在,林仙儿就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无论意志多么坚定,武功多么厉害的男子,只要她露出白花花的肉体,发出令人心神荡漾的话语,就可以将危机化解于无形。
可是夏云墨这个男人不会,这个男人的眼神,看她的时候,是冰冷而带着一丝玩味的。
林仙儿的直觉告诉她,这时她唯一逃走的机会,如若不然,她的下场将会是血淋淋的。
夏云墨将手中的短剑,随手一扔,那短剑脱手飞出,犹如长了眼睛一般,直接从林仙儿的后背穿透而出。
脱手穿心剑,这时夏云墨结合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和“穿心剑”想出来的招式,大欢喜女菩萨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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