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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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噩梦-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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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奇怪了,你,去那边的坡上看看。”

    如果是普通的战士,此刻正确的做法是赶紧找隐蔽,或者匍匐在草丛中静观其变,但他们毕竟是狗兵,是身经百战的夏延精锐战士,可不会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枪就退走。

    “抓住那个拉科塔的女人,要活的,她是疾风之狐的妹妹,疾风之狐杀害了荒原之狼和狗牙,我们可以用她去向克劳人换火枪!”

    坏人总是死于话太多,就在车队失去了抵抗能力的时候,这个聪明的两根羽毛还在打着其他的算盘,砰的第二声枪响过后,自作聪明的夏延人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窟窿眼儿,然后就保持着聪明睿智的形象直挺挺地倒下。

    剩下的两个勇士互相对视一眼,惊恐地朝后方看去,在遥远的地平线上,一个屹立在阳光前的小黑点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这不可能!”

    再愚蠢的夏延人也无法相信有人能够在500米开外开枪打中夏延的勇士,可这两位勇士已经被吓破了胆,五百米开外能够两枪爆头,这不是邪神附体是什么?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皆有灵魂,也相信灵魂有善恶,神力分正邪,凡是保佑他们战士胜利的就是大灵庇护,凡是令他们陷入绝境的就是邪神附体。

    “快逃!”

    夏延人飞快地骑上马,使出了印第安各部族通用的最高马技,就是那个啥。怪叫着朝着来时的路逃走,只不过这次的怪叫中全是恐惧,就像心中没有了血,只剩下了冰。

    四匹马不快不慢地靠过来,已经重新装好燧发手枪的草原之风对准了过来的人,部族之间就是这样,很少讲情义,全靠实力说话。

    ”我是拉科塔的草原之风,你们是哪个部族的?”

    在草原上,如果不能靠实力说话,至少要找个合适的靠山,拉科塔族听起来还是挺唬人的,他们是大苏族三大部族之首,善战且爱好和平,若无必要,他们从来不会首先和其他的部族起冲突,在印第安人中是属于比较友善的种族,除非对方是克劳人这种因为世代争抢野牛和形成的死敌,一般连最善战最凶残的黑脚人也不会轻易招惹他们。

    “我是拉科塔的白羽毛!我听说过你,草原之风,你是疾风之狐酋长的妹妹。”

    别看小屁孩年纪不大,但一直以来他都将自己当做成年人勇士来对待,虽然草原之风是酋长的妹妹,但毕竟只是个女人,在父系部落中,裙带关系并不具备多大的权势。

    确认了不是敌人后,草原之风放低了枪口,白羽毛身后跟过来的那个高大男人才是她关注的焦点,面对夏延人的狗兵,她可不会脑残到认为是一根羽毛的白羽毛出手干掉了对方,显然,这个长得差不多有两个野牛高的巨灵,才是出手拯救他们的人物。

    白羽毛策马让过位置,露出了黄厉的全貌,当草原之风看到他背后牵着的两匹马后,则更加肯定这个男人一定是某个不知名部族的首席勇士。

    在印第安部落中,战马的多少代表这这个人的身份,譬如在拉科塔部落中,只有战争酋长或者精神领袖巫医这样的一二把手,才会拥有两至三匹战马。

    “这位是我们拉科塔的朋友,来自汉族的战神,像大灵一般勇敢的战争之象!”

    白羽毛一脸骄傲地仰着脑袋向草原之风介绍着黄厉,因为黄厉答应他,教授他知识,他自然而然就成了黄厉的弟子,就跟部落里的巫医、战争酋长一样,他们也可以收一两个亲传弟子,但多半都是他们自己的后代。

    像白羽毛这样的孩子,运气好一点,再好一点,混到头也就是个两根羽毛精锐勇士的地位,但跟着战争之象,说不定以后能够成为部落中最尊贵的三根羽毛。

    好吧,他现在也没有插上三根羽毛,不过在白羽毛的想象中,战争之象在他的部族中,至少也是三根羽毛的地位,或者,很可能他就是汉族的酋长,有资格佩戴那种奢华的鹰羽冠。

    “这位是他的女儿珍宝,她拥有和大灵一样的崇高理想!”

    白羽毛更加骄傲地介绍着黄娜娜,他认为所谓的科学家其实就是大灵的化身,能够把人带到太阳上,创造出神奇的把泥土变成食物的机器,除了大灵,谁有这样的能耐。

第五章 西进运动的呼唤()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汉族,不过,先生,你能救救我丈夫吗?”

    草原之风尽量用拉科塔语和黄厉交流,她不知道对方是否听得懂英语,同样,她也不知道这个笼罩在谜团中的男人到底遵循的是什么样的生存原则,会不会把他们全部已经当做了战利品,带回部族处理或者找个交易点卖掉。

    草原之风抱着肩头中箭的约书亚,乞求地望着黄厉,这个女人的确很漂亮,不仅仅是以印第安人的审美标准,也是以东方人的审美标准来看,这个女人虽然颧骨高了一点,嘴唇厚了一点,但至少能够打个90分以上吧,难怪会把这个看起来有点英俊的白人给圈住。

    黄厉骑在马上不为所动,草原之风看向一旁的白羽毛,白羽毛在这种场合不方便说话,他很有自知之明,他既然是战争之象的弟子,就已经放弃了所谓的同族友谊,而且,他也没有权利要求战争之象为他做什么,于是别过脸去,不再看向草原之风。

    草原之风感到绝望,西蒙。金泰尔的肺被打穿了,咳出的血沫显示他已经没救了,而车队唯一的医生霍夫曼先生和他的妻子丽安娜女士也魂归大地,几个女人和孩子全都指望不上,目前这个高大的战争之象,很有可能学过他们部族的巫医神力,也许。。。。。。

    就在草原之风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听到了一种从来没有听过的土著语言。

    “老爸,她是在求我们帮忙吗?”

    “乖,宝宝,我们的药品不多,如果你生了病,我得先照顾你。”

    “可是,老爸,那个叔叔如果病了,就没人照顾那几个小朋友了。”

    “这不关我们的事,宝宝。”

    黄厉从倒霉的玩家那里的确顺来了一些急救和日用药品,可这里是什么地方,充斥这野蛮和疾病的大西部,一点伤风感冒就可以要人命的19世纪,他不会为了约书亚而使用那点稀少且弥足珍贵的药物。

    “小姐,仁慈的小姐,求求你救救我丈夫吧!”

    草原之风算是看出来了,能够动摇这个大汉的恐怕只有他怀中的那个什么珍宝了,于是她走过来,从脖子上取下一个拉科塔风格的护身符,神情中充满了期望,双手高举着递了过来,呈送到了黄娜娜的面前。

    那是一个用北美狼的牙齿,细心打磨后,用染色红绳与树枝编制出来的车轮状的饰品,这种纯手工印第安饰品若是放到文明社会,绝对又是一个值钱的东西,不过,现在嘛,一文不值。

    黄厉正准备拒绝她,可黄娜娜一把却把狼牙饰品接了过来,眼中带着赖皮的神采,晃着饰品冲父亲说:

    “她送给我的,老爸,助人为乐的才是好小孩。”

    “哎。”

    黄厉还能说什么,下马吧。

    草原之风从来就没有听过所谓的汉族,也没有见过有哪个印第安人长得跟黄厉一样高大,脸上带着防备的意思靠在约书亚身旁,死死地盯着黄厉的一举一动。

    而从马车里走出来的另外三个女人,则一脸悲戚地看着他,内奥米。金泰尔更是不分青红皂白地骂道:

    “印第安人果然都是野人,否则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向我们这些无辜者下手?”

    “你给我住嘴!”

    约书亚捂着肩头的伤口,神色有些萎靡,听到内奥米的乱刷嘲讽后,强忍着疼痛冲她吼道,蠢货,也不看看场合,是想让我死掉吗?

    “他们杀死了西蒙。。。。。。”

    “印第安也分好人坏人,和白人一样。。。。。。嘶。。。。。。你的无知到底要经过多少次苦难才。。。。。。哎哟。。。。。。先生,请住手好吗,我觉得我可以挺过去!”

    约书亚虽说是印第安人的女婿,但却从未见过一个真正意义上文明的印第安人,虽说眼前的战争之象穿着打扮更接近白人,但印第安巫医的那种手段,他打从心里就没有相信过,他朝着妻子用英语说道,既然这个战争之象显得很为难,他们也没有必要去欠他的人情,这种伤势,应该或许可能拖到前面的独立城吧。

    而黄厉的手段则让他认为这个家伙是在打肿脸充胖子。

    “嗯,我也觉得你能够挺过去。”

    黄厉用英语回了一句,让约书亚瞪圆了眼睛,会说英语的印第安人是非常罕见的,就如同他的妻子草原之风一般,整个拉科塔部落也只有她一个能够流利地与自己交谈。

    说是这样说,但在草原之风的再三央求下,黄厉还是不得不按照自家太上女皇的命令,开始为约书亚缝合伤口,他的手法很熟稔,在不用麻药的前提下能够尽量避免过多地刺激到约书亚的神经,这让约书亚的观念再一次被刷新,尤其是看到黄厉摸出来的那套精巧的急救工具后,他呲着牙,难以置信地问:

    “战争之象,你学过我们的医学?”

    “什么叫做你们的医学?我可是正规大学的毕业生,学制4年。”

    “上帝啊,你还是大学生,哈弗还是耶鲁?”

    “剑桥。”

    黄厉不经意地吐了两个词,至于后面的部分自动给隐没了,约书亚这下可是嘴里够塞下很多颗鸡蛋了,一个印第安人,一个野蛮人,能够从世界最顶尖的学院毕业,这是上帝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吗?

    “呃。。。。。。”

    约书亚舔了舔有点干涸的嘴唇,他连中等教育都没有接受过,一个铜匠的儿子只需要识字会算账能够继承家业就行了,前面所说的那几所学校,也只是在威尔顿听说过而已,现在,一个来自大不列颠的印第安大学生就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他的那点所谓文明人的优越感正在逐渐淡化消散。

    “先生,您应该有英文名吧?我是说在大不列颠的最高等学府。。。。。。”

    “黄厉,你可以叫我黄厉。”

    “胡恩。李?这是您的教名吗?”

    “随便你怎么叫吧。”

    你想和白人解释汉人的名字,还是不要费那个心思了,黄厉默认了他的叫法,以极快的速度处理完了约书亚的伤口。

    “放心吧,你死不掉了。”

    白羽毛已经把战利品收集了回来,一共六匹马,有两匹已经跑得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四把八成新的燧发枪,五套弓箭和两把印第安战斧,貌似又是一场小丰收。

    女人们帮着善后处理,西蒙、霍夫曼、丽安娜,她们流着泪挖好了三个浅浅的坑,按照美国人的习俗安葬他们,插上粗制滥造的十字架,写上他们的名字。

    “霍夫曼的两个孩子怎么办?”

    约书亚在和黄厉商议,那两个德国小孩对他们来说就是两个累赘,约书亚顶多能够把他们带去独立城,交给那里的基督教牧师,他们能够很好地处理这种大篷车时代中造就的孤儿们,他们一直都在做,而且还将继续做下去。

    “我可以用两匹马换他们的大篷车,那样的话,牧师也能给他们找到更好的家庭收养他们。”

    黄厉露出了狐狸尾巴,他不太清楚这个时候的物价,但心里盘算着,两匹马应该能够在大平原上卖出一个好价钱。

    果然,约书亚代死去的霍夫曼先生表示了同意,并叫来了自己的表姊内奥米,让她暂时监护两个德国小孩,安全地把他们带到前方的独立城。

    “为什么要和一个印第安人做交易,他们可不会遵守什么契约!”

    内奥米对黄厉一点好感都欠奉,她不喜欢黄厉和他的女儿,还有那个一身粗野气息的白羽毛,就像表兄的妻子草原之风一样,她从来就不会去了解他们,甚至给点耐心去观察他们,话说野人有什么知道好观察的?

    金泰尔家族的女人们都是纯正的白人,弗吉尼亚的水土养育出来的美人。

    内奥米在三姊妹中最为出众,也许是和祖上有一部分东欧血统的关系,她的面部比蕾切尔和莉雅更为柔和,线条也更加趋于完美,有点中西合璧的意思。

    蕾切尔则是典型的西方美人,皮肤白的渗人,眼睛很大,同样面部轮廓也稍微粗狂了一点,不过棱角分明,虽然第一眼看上去比不上雷奥米那么有吸引力,但非常耐看,属于越看越养眼的那种类型,尤其性格最稳重,不像内奥米那样一惊一乍,也不像莉雅那样麻木不仁,相对来说,年龄最小的蕾切尔反倒像是三个女子中的大姊。

    至于莉雅,是三个女子中最无特色的,胆子也就比田鼠大了那么一点儿,很多时候都是躲在蕾切尔的身后,探出一个脑袋来,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他会英语,内奥米!”

    蕾切尔。金泰尔听到黄厉的建议后,反倒觉得这个印第安人应该是不清楚美利坚的物价才会出现这样的纰漏,而不像内奥米那般腹议对方的卑劣,一辆大篷车在弗吉尼亚完工的话至少要卖500~800美元,而两匹马,在草原上也就值100美元多一点。

    更何况德国传教士马车上的几百公斤粮食和杂七杂八的日用品,加起来,上上下下怎么也超过了2000美元的总价值。

    但他是救命恩人,自然不能以在商言商的公平交易来理论,哪怕是德国传教士的两个孩子,只要能活下去,他们对这样的交易也不会有任何意见。

    蕾切尔的眼珠发亮,这让内奥米非常的奇怪,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表姊难道还不知道她的脾性,这个家伙在15岁情窦初开的时候,对着邻居家的托宾露出过如此的眼神,尽管那个托宾对她没感觉。

    不会吧,这个穿着古古怪怪的衣服,长得如同野牛一般的印第安人怎么可能符合蕾切尔的眼光?

    难道是因为蕾切尔刚刚遭遇了感情危机后就陷入了奇怪的发情期?内奥米郁闷地瞪了她一眼,嘴里喷出来的都不是什么好话。

    “那又怎么样,他是一个野人。”

    “够了!”

    约书亚吼了一声,西蒙死了,他已经没办法向家里交代了,他现在唯一的奢望就是保护好家人和几个表姊表妹,别让她们再出什么事了。

    “马车,大马车!”

    黄娜娜很兴奋地爬上了这架大篷车,黄厉却很挑剔地对大篷车进行了清理,好在严禁的德国传教士一家把大篷车收拾地跟正规的日耳曼家庭如出一辙,不用他扔掉或者送掉太多的破烂儿,只是简单地清理干净一些灰尘,便能保证丫头有一个相对舒适、安稳的休息环境。

    第二日他们便开始启程西进,一路上,没有太多的言语,约书亚受了伤,躺在大篷车内养伤,驾车的变成了草原之风和他的表妹蕾切尔。那个名叫内奥米的白人女子对印第安人可没有什么好脸色,就连作为护卫的白羽毛也感觉到了她和另一个名叫莉雅的女子窃窃私语时的污蔑,和不时投来目光中的敌意。

    “白羽毛,你该换一换形象了。”

    黄厉扔给了他一套白人的服装,是死鬼霍夫曼先生的馈赠,并且严厉地命令他必须洗澡,清除身上的污垢,避免沾染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战争之象,我们不需要跟他们走,他们不喜欢我们。”

    “他们喜不喜欢我们无所谓,我们自己喜欢自己不就行了。”

    一脸错愕的白羽毛脑子里面一团浆糊,自己喜欢自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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