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怎么了?”,玉儿随即也坐了起来。
“你别起来了,没事的,我去看看,你接着睡吧”。
安抚玉儿躺下,高云走出门去,跟内管家来到高府门外。
“大人出来了!高大人出来了!给高大人拜年!高大人福寿安康!”,门外聚集了一大群乡民,见高云出来,纷纷跪地磕头,给高云拜年。
高云本来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呢,没想到这些乡民赶这么早,竟然是来给他拜年的。这突然见众人跪倒,弄得高云有点儿蒙。
“哎呀,乡亲们,你们这是干什么,我高云承受不起啊,快起来,快起来”。高云赶紧上前搀扶。
这些乡民也都知道高云繁忙,所以表达完心意也就不多打扰,纷纷拜别散去。
高云回到房里,躺倒在床上,却再没了睡意。他越是见到这些乡民的淳朴善良、就越希望让他们早一天脱离困苦,这份使命压在肩头,高云觉得沉甸甸的。
“夫君,你有心事?”,玉儿看出高云脸色不好,偎到高云胸前,关切的问道。
“呃,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看着这些百姓生活艰难,心里不大好受”。
“我知道夫君宽仁厚德,可是现如今就是这么一个世道,你也已经尽力了,就不要再难过了,你要是闷坏了身子,他们就更没有依靠了”。
“恩,我的玉儿说的对,我不难过了”。高云搂紧玉儿,觉得很贴心,脸上露出了微笑。
“过两天我就要跟苏世伯他们出门了,这一去可能两三个月都见不到你,你在家里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让我担心”。
玉儿虽然早就知道高云要去北方买马,但这会儿听高云又说起来,还是觉得有点儿舍不得,把脸埋在高云怀里,抽抽噎噎的说道:“恩,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也会打点好家里,夫君放心就是了。夫君是干大事的人,想做什么尽管去做就好,不要挂念我。倒是夫君出门在外,要时时刻刻主意身体,只要夫君好好的,别的玉儿什么都不求”。
玉儿对高云的爱可以说是无私的,这种爱一直感动着高云,让高云觉得很幸福,“我的傻玉儿,我怎么会不挂念你呢,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在我心坎儿上”。高云亲吻着玉儿的青丝,慢慢的把她放到床上,眼睛里充满了疼爱。
玉儿看了看高云,慢慢闭上眼睛,脸颊飘起阵阵绯红。
高云慢慢的亲吻着玉儿的每一寸肌肤,仔仔细细的体味着舌尖的触感。
玉儿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高耸的双峰伴随着喘息而起起落落。
高云的双臂绕住玉儿的腰肢,把她从床上抱起来,双唇凑近胸间。
渐渐的玉儿开始发出梦呓般的呻吟,纤细的小手开始在高云身上游弋。
高云把住玉儿双臀慢慢放下去。
长风荡开千层浪,神龙直入凤底渊,“呃!”玉儿随着传出一生娇吟。
十二回:草原之行
高寒多林的大兴安岭和水草盈盛的内蒙古东部草原,是鲜卑族休养生息的地方。自从被匈奴打败之后,他们先是迁徙到了东北辽东一带,却又遭到了当地强悍的肃慎族的驱逐,被迫无奈,他们只好继续北移,才迁徙到了这里。长年与恶劣环境的对抗,使得这里每个人都蜕变成了剽悍坚毅的勇士。
这时候的鲜卑族已经处于各部林立的局面,高云他们到的这个部落算是其中比较大的,首领叫奥尔格勒,部众有三万多人。奥尔格勒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三十一岁,叫巴音;二儿子二十九岁,叫巴图、小女儿十九岁,叫莎林娜。兄妹三人是同一个父亲,却各自有各自的母亲。
东部鲜卑人的血统很复杂,肤色也是多样化。奥尔革勒的两个儿子都是黄头发白色皮肤,小女儿莎林娜却是黑头发浅棕色皮肤,而跟纯血统的棕色人种不同的是,莎林娜的肌肤很细腻,也很光滑,并没有一点点的瑕疵。
高云第一眼看到莎林娜,就被眼前这个混血少女吸引了,难怪苏双他们在路上就不停的夸赞莎林娜的美貌。
深邃的眼窝、卷长的睫毛、清澈如水的眼睛、清晰如画的轮廓,再加上那火辣的身段儿、奔放的性情,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一朵绽放在深夜里的黑色曼陀罗,充满了神秘和诱惑。
这个混血少女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每次苏双和张世平来到这里,她都会缠着他们问这问那。但这次莎林娜却不再整天跟着苏双和张世平了,因为她好像对高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高云一行已经在这个部落里住了十几天了,虽然需要购买的马匹都已经基本凑齐,但因为牵扯到要备办沿途草料等事务,可能还要再住几天。
回各自部落去召集人手的那一百多东胡骑士都还没有回来,高云身边就只剩下高顺和两个随从,备办草料的事就只好委托给苏双了。
这样一来高云反倒闲了,整天四处游逛,而莎林娜则是一步不离的跟在高云身边,目光和话语里都越来越透露出对高云的爱慕。
高云不是傻子,自然能感觉出来,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面对莎林娜率真的表白,是个男人都会怦然心动。
但是高云还是尽力的压制着对莎琳娜的喜爱,不能也不敢接受她,这里面有两个原因,其一,鲜卑族天性凶狠,就连苏双和张世平都心有畏惧。高云又不熟悉鲜卑人的习俗,如果动了首领的女儿,说不定会出什么乱子;其二,跟玉儿相处日久,高云心里对玉儿的爱越来越浓。
虽然这是在一夫多妻的时代,但高云毕竟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太过爱玉儿了,心里自然而然的会对别的女人产生一些芥蒂。所以每当莎林娜要切入正题的时候,高云就会有意避开。
草原上的春天来的很晚,虽然立春已经一个多月了,但这里却仍旧是寒风刺骨。高云躲在帐篷里,尽管莎林娜把炉火挑的很旺,高云还是觉得寒意十足。
“云哥,你家里有老婆吧?”,莎林娜从一开始就管高云叫云哥,而高云则有点儿戏谑的叫她“林妹妹”。
“恩,有啊”。
“几个?”
“哪有几个,就一个”。
“哦,那她美吗?”
“美,很美”。高云说的是实话,玉儿在他心里无论外表还是内心都是完美的。
“比我还美吗?”
莎林娜这一问,让高云觉得很难应对,“这…怎么说呢,你俩都很美,各有千秋吧”。
“那你想要我吗?”,莎林娜的这种直率让高云既为难又喜欢,可能草原的空旷也宽广了莎林娜的胸怀,她从来不会遮遮掩掩,即便是男欢女爱的事她也直言不讳。
“怎么能不想,做梦都想,但是我真的不能要你啊”。
“为什么啊?你愿意,我也愿意,为什么不能?”
“哎呀,总之就是不能,我…有点儿困了,先去睡一会儿了”。莎林娜那种极致的美,对于任何一个男人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高云怕再僵持下去自己会把持不住,赶紧找个借口避开。
这已经是莎林娜第三次向高云求爱了,看着高云离去,莎林娜气呼呼的站起来,甩开门帘跑了出去。她并没有跑回自己的住处,而是直接跑到了父亲奥尔格勒的帐篷。
“阿爹,我要嫁给云哥”。莎林娜一进账就冲奥尔格勒大叫,把奥尔格勒弄的当场一愣。
“疯丫头,你要嫁给他,你就自己去说嘛”。其实奥尔格勒也是从心里敬佩高云的,他觉得这个睿智果敢的年轻人,早晚会有非同寻常的成就。要是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莎林娜一听父亲这话,委屈的直跺脚,“我说了,可是他不要我”。
“什么!?他不要你?这天底下还有不想要我女儿的男人?”,奥尔格勒显得很吃惊,那些男人见了莎林娜没有一个不是垂涎欲滴的,没想到高云竟然会拒绝。
“既然他不喜欢你,那我是不会让你嫁给他的,因为那样他一定不会好好珍惜你的”。
莎林娜一听这话,更着急了,“我什么时候说他不喜欢我了”。
“那他喜欢你,为什么不要你?”
“我不知道嘛,他说他喜欢我,但是又不能要我,问了好多遍他也不说为什么”。
“哦,是这样啊,难道因为我们不是汉人?”
“不会的,云哥不是那样的人,你看跟他回来的那些人就知道了。反正我不管是为什么,我就是要嫁给他,你得帮我想办法”。莎林娜坐在地上开始耍赖。
“你这个疯丫头,那你能确定他喜欢你吗?”
莎林娜知道父亲这就算是答应了,赶紧点头说道:“恩,从他的眼神里我能看出来,他是喜欢我的”。
“那好,既然是我女儿选中的人,我就不能让他跑咯,你现在就去找你大哥二哥,你们这样……”。奥尔格勒贴着莎林娜的耳边一阵低语。
莎林娜听完一下跳了起来,“不行!不行!不许你们伤害他”。
“傻丫头,我们不过是吓唬吓唬他,哪能真杀他啊”。
“哦,这样啊,那我现在就去”。莎林娜也不知道是得了什么锦囊妙计,瞬间有了笑脸,连蹦带跳的跑了出去。
第二天早晨,还没起风,干冷干冷的,高云正坐在火炉旁边取暖,就见莎林娜右手抱着一罐奶酒、左手拿着一个酒盏走了进来。
“云哥,喝点儿酒暖和一下吧”。莎林娜一边说着,一边把酒盏倒满,递给高云。
“好,我正冻的难受呢,你这酒送的可太及时了”。高云接过酒盏,“咚咚”两口喝了下去。
砸吧砸吧嘴,说道:“好酒,这酒比我前两天喝的可好多了”。
听高云说酒好喝,莎林娜甜甜的笑了,笑的那么妩媚,“好喝吧,这可是我亲手酿的第一坛奶酒呢”。
“我说怎么这么香呢,感情是我们莎林娜亲自酿制的啊,那我可真是太有口福了,哈哈”。
“那你就把它都喝光,只要你喜欢,我年年给你酿”。莎林娜又斟上一盏递给高云。
“好,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高云左一盏、右一盏,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把莎林娜拿来的奶酒喝了个点滴不剩。酒劲儿一散开,身上也觉得热乎了,高云索性解开袍子,站起来伸展一下筋骨。
却发现莎林娜看着那空酒罐一个劲儿的偷笑,高云正想问呢,就见巴音和巴图走了进来。
“这兄弟俩怎么会突然跑来,”高云有点儿纳闷儿,笑道:“二位快请坐,今天怎么这么有功夫儿啊”。
“啊,我们听说莎林娜给我们找了个妹夫,这不过来看看嘛,以后你可就得叫我们大哥二哥了,哈哈”。巴音说完,兄弟俩一起大笑起来。
高云听的云里雾里的,“妹、妹、妹夫?谁、谁啊?”
“哎?妹夫你这是怎么说话的,当然是你啊。你把我们妹子酿的第一罐奶酒都喝了,难道想赖账不成?”
“啊!?我!?”
“是啊,怎么?难道这酒不是你喝的?”
高云似乎明白点儿了,赶紧解释道:“是,这酒确实是我喝的,但是我不知道喝了这酒就要做你们妹夫啊”。
听了高云的辩解,巴音和巴图对视了一眼,问莎林娜道:“妹子,难道你没告诉他,这是你酿的第一罐奶酒?”
“告诉了,我一开始就说了的”。莎林娜赶紧举证。
巴音和巴图好像突然变的很生气,“高云!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故意要侮辱莎林娜吗?”
“不、不、不!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只是……”。
高云还想解释,但是巴音和巴图却不给他机会,“那你到底要不要娶她?”
“这个…”,高云思想再三,始终是怕出乱子,万一他们是算计自己,而高顺又不在,自己恐怕要遭殃的,“哎呀!这个实难从命啊”。
“那好,既然这样,我们也只好按族规办了。巴图,动手!”
巴音一声大喝,巴图“唰”的一下抽出腰间的弯刀。
高云一见这阵势,“噌”的一下跳了起来,“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你喝了奶酒,现在又拒婚,按照族规只能割掉你的舌头”。
十三回:羡慕嫉妒恨
到这里高云算是明白了,感情这是掉进莎林娜的套儿里了。虽然明知道是逼婚,高云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把舌头舍了。
更何况他对莎林娜也是心仪已久,而且看眼前这情形,似乎也没什么恶意,“难道就是要把莎琳娜嫁给我这么简单?嗨!管他呢,这样一个极品中的极品,要是得不到她,那心里得多煎熬。睡了再说,爱咋咋地!”。高云想到这里,心里反而畅然了,随即便答应了和莎琳娜的婚事。
莎林娜一听高云答应了,高兴的手舞足蹈,抱住高云就是一个香吻。
奥尔格勒听说高云答应下来,自然也为女儿高兴,即刻派人散发请柬,邀请宾朋。
三日后,部落里张灯结彩,大摆筵席,为高云和莎林娜成婚。
苏双和张世平听说了这件事也很高兴,因为这对于他们以后的生意会有很大的帮助,送上一份厚礼那是自然的。
但是他们的礼物跟莎林娜的嫁妆比起来,那可就微不足道了。奥尔格勒平生最疼爱这个女儿,女儿的嫁妆自然也是精心准备。金银珠宝就不用说了,最夸张的是,奥尔格勒竟然把高云交的那三千金买马的钱又给全部退了回来,直接把三千匹良马给莎林娜当了陪嫁。这也足以看出这一家人是多么喜欢高云了。
行过拜礼、敬过宾朋,高云和莎林娜便被送入洞房。这时候俩人都已经带了几分酒意,别说高云已经不需要再把持自己,就算他竭力克制,恐怕也无法抵挡莎林娜那娇艳似火的诱惑。
高云一把抱起莎林娜,把她放在床上,三两下扯掉她的衣服,莎林娜美妙的**尽收眼底。
高云惊呆了,这种完美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水蛇一样的腰肢、丰翘的胸臀,肌肤如同丝绸一样的柔滑,浅浅的棕色间还散发着锦缎似的光泽。
高云觉得心都在颤抖,俯下身去,用力的拥吻着这个让他爱不释手的身躯,恨不得把她融化到自己身体里。
高云的这种粗野不但没有引起莎林娜的不适,反而勾起了她骨子里的野性,让她更加的兴奋。莎林娜一边伸出修长的双臂,勾住高云,两只玉手在高云身上来回的游走;一边扭动惹火的身躯,尽力迎合着高云的动作。
两个人忘乎所以的享受着彼此的身体,尽情的燃烧着各自的**。几度**同聚,几番鱼水交融,两人终于精疲力竭,顾不上换掉带血的床单,就相互拥抱着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高云突然觉得有一股热流在身上游走,睁眼一看,只见莎林娜正在自己身上细细的吸吮着。
莎林娜见高云醒来,娇媚的勾了高云一眼,翻身跨到高云身上,“噗”的一下坐了进去,“噢!”两人同时叫了出来。
高云聆听着莎林娜梦呓般的娇吟、欣赏着她在自己身上疯狂扭动着水蛇般的腰肢,心里有点儿庆幸,庆幸自己没有错过这个女人。
又经过这一番恶战,高云和莎林娜再次心满意足的相拥睡去,直到日上三竿,高云才起来,慵懒的走出房门,想要舒展一下筋骨,老远就看见高顺走了过来。
“主公,大喜啊!派出去的人都回来了,你快去看看吧”。高顺显得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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