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对自己人都这么残酷,可想而知,上官金虹对敌人该是如何狠辣了。
请帖就在正月十五,还有七天时间,李寻欢这次没有拒绝,坦然接下来请柬,但他让阿飞和顾晓晓留在兴云庄内,打算一个人赴约。
阿飞又如何愿让李寻欢以身涉险,执意要陪他一起去,只留顾晓晓一人在兴云庄。
若让顾晓晓选,她当然想要和阿飞他们一起到金钱帮并肩作战。但是
正月初八,兴云庄上来了两个客人,准确来说应该是三个客人,只是来的顺序不一样而已。
先来的是一个梳着两条油光辫子,生着一双水汪汪大眼睛的姑娘,还有她满头白发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
他们如何闯过了金钱帮的守卫,又是如何毫发无伤的进入兴云庄,这些顾晓晓并不清楚。
但两人进门之后,客客气气笑容满面,让人着实生不出恶感来。
他们果然是爷孙,来兴云庄不为做客,却是上门来说书的。
李寻欢好酒好菜款待了两人,顾晓晓一眼就认出了二人,他们便是在剧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孙小红和她的爷爷天机老人。
这世上有许多巧合,其实多是有心为之,剧情中林寻欢和孙小红还有她的爷爷是在孙驼子开的酒铺中相遇。
如今,李寻欢不再每日买醉,搬回了兴云庄中,孙小红和他爷爷为什么会来这里。
只因一个人的托付,而这人不是旁人,正是看似普通懦弱的酒铺老板孙驼子。
在两个人入门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孙驼子也到了。
李寻欢在救了阿飞回来之后,如约到酒铺里,又要了七壶酒要了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
孙驼子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像往常一样给他端了酒菜。
后来在林诗音的劝说下,李寻欢终于不再酗酒,但偶尔也会到孙驼子的小店里坐一坐,点一些小菜。
两人之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他们虽未有过交心之语,但已然成了朋友。
孙驼子突然上门,李寻欢好酒好菜招待毫无轻慢之意,但看孙晓红和蓝衫老人这两位新客,却是和孙驼子有几分相熟的意思。
正是多事之秋,龙小云听说来了客人,想要到前厅凑热闹。林诗音深知他的性子,怕他又做出什么飞扬脱跳之事,干脆将他拘在小楼里练字。
龙小云虽然常常对林诗音的话阳奉阴违,但他也不愿惹得她伤心流泪,况且他也知道了林诗音如今身子极差,只能按捺住心中好奇心。
孙小红是个十分健谈的人,蓝衫老人更是神奇,他白发苍苍精神矍铄,对江湖人江湖事却如数家珍,好像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好像天下没有她不知道的人。
李寻欢虽不知蓝衫老人真实身份,但对他十分恭敬,一个神秘而博学的老人,值得所有人尊敬。
连阿飞都听的有些入迷了,孙小红快人快语,与蓝衫老人一问一答,声音清脆笑容明媚,落落大方十分可爱。
孙驼子默默的坐在那里,眼神中却闪动着别样的光芒,和从前那个沉默寡言的他很不一样。
三人同时来到兴云庄究竟是为什么呢?顾晓晓手中拿着茶杯,心下猜到了几分。
果然,爷孙俩一唱一和说了许久之后,喝了凉茶润喉,孙小红娇俏的看着李寻欢到:“说了这么久,多谢几位捧场,我这儿倒还有个故事,和探花郎有些关系,不知您是否愿意借一步说话。”
她眼神明亮,充满了生命力,像是夏天的光,冷肃的天气因为她的笑温暖了许多。
一个年轻又有活力生的貌美的姑娘,总是招人喜欢的。
如果没有顾晓晓这样的绝色大美人在场,孙小红或许会更加美貌,但有她在,再美的女子都要黯然失色几分。
李寻欢好爽一笑,朝着孙小红和蓝衫老人敬了一杯:“无需借步,这里没有外人。”
他是一个聪慧的人,虽然孙驼子和孙小红二人只说了几句话,但李寻欢仍看出几个人关系匪浅。
阿飞眼神亮起,心下有些激动,李寻欢说没有外人,也就代表着他认可了林仙儿。
无论林仙儿是否愿意和他在一起,阿飞都希望她能得到李寻欢的认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可以摒弃前嫌。
孙小红咯咯一笑,走到了孙驼子身边大大方方的叫了声:“再次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二叔孙二侠。”
她抿唇笑时,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孙驼子咳了一声,摆手道:“老叟一个实在当不得什么孙二侠。”
孙小红却是往他身后一站,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感慨的说:“论起来,也是多年前的事儿了,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前辈救过一命。”
(么么哒大家,爱你们~!)(未完待续。)
第六二七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26
他们竟然是叔侄关系?
除了顾晓晓外,大家都有些唏嘘,一个是如花似玉的娇俏姑娘,一个是面目丑陋的侏儒,说句不当的话,他们着实不像一家人。
李寻欢也有些诧异,他没想到一进门就快人快语的小姑娘,和孙驼子竟是这等渊源。
虽然印证了他的猜测,却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孙驼子神情唏嘘,目露追忆之色,孙小红爽利的说了下去:“说起王前辈,他的一生亦正亦邪,后来被知己好友感化改邪归正,一起扬帆出海,但在离开前他将记载了自己一生所学的《怜花宝典》留了下来。”
说书之人常卖关子,孙小红虽是给众人解密,但仍习惯性的抛出几个包袱来。
林诗音已经将此事告诉了李寻欢,故而他听完之后,恍然道:“此事大嫂曾提过,王前辈当初来李园托书时不在家,她将《怜花宝典》收了十几年,如今为了给我治病,这才拿了出来。”
若论起不解风情来,李寻欢恐怕是头一个,明明该捧哏的时候,他却提前掀了底,孙小红明亮的大眼睛看了他一眼,也不生气继续笑着说:“李大侠说的没错,但王老前辈当初将《怜花宝典》送来时,你不在李园,他担心有人听到消息前来夺书,所以让二叔守在这里。”
李寻欢再看向孙驼子时,眼中已经全是敬意了,他****买醉时,每日闲的无聊常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消耗脑力,比如孙驼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屈居在这样的小店中。
当突然得到答案之后,他对孙驼子充满了钦佩。
这个世上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挂在嘴上的人不少,可又有谁能真正的一诺千金,又有谁能为了一个承诺,在一个小店中待上十几年。
他,实在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怕大家看不到,哇,谢谢大家的打赏,感觉好喜庆,陵子爱你们,么么么!)
李寻欢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说的:“孙前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晚辈该请孙前辈喝酒才对。”
孙驼子开口了,他的嗓子意外的有些哑,难道是想起了往事?
“这只是老朽该做的,当初林姑娘没有将《怜花宝典》交给你,在你出关之后,老朽放心不下,才会在此处守候。”
阿飞也忍不住挑起眉毛,充满敬意的说:“孙前辈重信重义,让人敬仰。”
顾晓晓没有说话,她只是同样投以赞许的目光。
孙驼子干瘪一笑,丑陋寻常的模样,在众人眼中却像生出了光来。
孙小红看了看李寻欢,又看了看阿飞,手抓着油亮的辫子说:“我二叔来这里,却不是为了听大侠们道谢,最近金钱帮猖獗,他心中担忧,故而前来希望能助几位一臂之力。”
孙驼子点了点头,清了清嗓子:“探花郎如今名震天下,老朽本该放心,只是受人之托终究不敢忘怀,只希望能出绵薄之力罢了。”
“孙前辈千万莫要这样说,您大恩大义,晚辈感激不尽。”
一想到孙二侠曾在兴云庄外守了十几年,李寻欢心情格外激荡。他只在庄外守了一年,便知那是如何的寂寞和枯燥,他却一连守了十几年。
顾晓晓这时终于开口,未语先笑:“多谢孙前辈仗义相助,晚辈有个建议,金钱帮作恶多端,擅用诡计。我们怕届时到金钱帮赴会之时,他们再釜底抽薪,将诗音姐抓走要挟我们。”
说完之后,顾晓晓顿了下,见大家都在看她,这才继续道:“所以晚辈有个不情之请,当日我们前去金钱帮赴会之时,请您在兴云庄上保护诗音姐母子平安。”
她话一出,阿飞先看了过来,眸中露出不赞同之色。
金钱帮无异狼窝虎穴,他不想林仙儿前去冒险,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说出了这样话,是非要去冒险不可了。
李寻欢闻言颔首,附和到:“仙儿姑娘说的没错,孙前辈,还有小红姑娘,孙老前辈,李寻欢在此恳请几位暂时在庄中做客。待我从金钱帮回来之后,定当答谢几位。”
孙小红明朗一笑,辫子在手里打着转,模样娇俏的看向了蓝衫老人,又咬着唇略带羞怯的看了李寻欢一眼。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人,他的魅力是不会受岁月侵蚀的,李寻欢文武双全,小李探花之名传遍江湖,孙小红几乎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说书人对于自己常说的对象,当然是好奇的,孙小红原以为李寻环久经风霜,气度大约重回年轻之时。
但如今见面,她才知何谓风度何谓气质,他的眉眼如春风拂面,连他眼角的皱纹,都似乎藏着无限的故事,绝不会让人厌烦。
孙小红随着爷爷走南闯北,见过太多英雄豪杰,结交过许多江湖儿女。
但在今天,她终于见到了武林第一美人,果真的美的名不虚传美的连她一个女人看了,都要脸红心跳。
快剑阿飞也很好,人如其名锐利如剑,但他太过年轻,李寻欢的实在是一个太有魅力的人。
孙小红头一次在说书时,希望听书的人能认真看着她。
面对林仙儿和李寻欢的请求,孙驼子只犹豫了片刻,便点头应道:“如此也好,只是要叨扰几位了。”
李寻欢轻咳了一声,含笑说:“晚辈要多谢前辈出手相助才对,谈何叨扰,中午粗茶淡饭莫要嫌弃,待到晚上李某再摆酒席。”
他素来豪爽,对待前来帮忙的客人就更加豪爽了。自从少喝酒,多吃药食补药浴联合治疗后,李寻欢咳嗽的次数少了,脸色也多了几分红润,不像先前那般苍白了。
孙小红愈发觉得李寻欢此人有趣,但想到他心心念念全是林诗音不由有些失落。
但又想到李寻欢方才还称林诗音为大嫂,她心中忽的就要高兴起来。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变化,孙小红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爷爷旁边,低头玩着辫子没再吭声。
自从李寻欢等人入住之后,他雇了人,将庄子上破旧的地方修缮一新,这里终于不像几人刚来时那么破败了,虽仍不复当年荣光。
孙小红三人就此在兴云庄住下,晚上李寻欢果然从外面酒楼定了一桌上好的酒菜,林诗音也带着龙小云出席了。
大约是碍于娘亲在场,在新来的客人面前龙小云都是规规矩矩的,嘴巴甜的厉害,一口一个小红姐姐的叫着。
孙小红被他叫的有些尴尬,让他改阿姨,只因她说时不小心看了李寻欢一眼,被龙小云瞧见。
接下来,龙小云眼珠子咕噜一转,立马亲亲热热的叫起了小红阿姨。
顾晓晓瞧着他殷勤的样子,总觉得龙小云又在酝酿什么阴谋,趁着众人不注意时瞪了他一眼。
龙小云唇角微弯,装作没看到,继续亲热的和孙小红搭话。
蓝衫老人十分健谈,说起江湖事来格外引人入胜,他从王怜花说起,不知不觉谈到了沈浪和熊猫儿,还有当年作恶多端的快活王。
阿飞听的入迷,几乎忘记了吃饭,林诗音久居深闺,听起故事来宛若天方夜谭。
顾晓晓一边分神听蓝衫老人讲那些武林前辈的故事,一面还要留心着龙小云,免得他又作怪。
龙小云一直攀着孙小红说话,又全是恭维之语,她虽早就听闻龙小云事迹对其敬谢不敏,但也不好在主人家里露出厌烦来。
正当蓝衫来人,刚说了一段故事喝茶休息时,龙小云突然喊到:“李叔叔,你觉得小红阿姨漂亮么?”
他冷不丁问了这么一句话,众人都是一愣,李寻欢更是尴尬,女孩子的容貌岂是男子可以随意点评的。
还不等李寻欢开口,林诗音先训斥到:“小云,你又调皮了,小红阿姨是你的长辈,不得无礼。”
场中最尴尬的当属孙小红,好在她天性开朗,抿唇一笑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打圆场到:“童言无忌,大家还是继续听爷爷讲故事吧。”
龙小云扁了扁嘴巴,眼神中流露出一些委屈嗫嚅着说:“李大叔孤单了那么久,我只是好意……”
他声音极小,但在场之后除了孙小红和林诗音外,哪个不是耳力过人,如何听不见他说的什么。
再加上孙小红与龙小云位置紧挨着,自然也能听到他说的什么。
气氛更加尴尬,尤其是孙小红心中刚对李寻欢生出一些仰慕之心来,就被龙小云乱点鸳鸯谱,她为人再开朗也难免有些羞怯。
林诗音没听清龙小云说了什么,但感觉到桌上气氛变得异样,顿时动了干活叱到:“小云,你若在胡言乱语一个人下去吃饭。”
“娘亲不要生气,小云不再多说就是。”
龙小云说完后,果然老老实实的吃了饭菜,不再插嘴。
只是他弄了这么一处,李寻欢和孙小红之间平添了些不自在,天机老人也看出了孙女儿的异样,大家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晚宴还没结束,龙小云提前离席,走之前还朝顾晓晓挑衅一笑。
龙小云今天举动的目地,顾晓晓一下子就猜了出来,他就是不想李寻欢和林诗音在一起,所以打起了让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的鬼主意。
顾晓晓简直懒得理他了,这段日子,李寻欢和林诗音一同治病,脾性都收敛了许多。
李寻欢不像往常那样,每次见到林诗音都是一副充满歉疚的样子,林诗音也不再是苦大仇深一脸怨恨的模样。
两人的真心一直冰封在心灵深处,虽然他们现在没有亲昵的举止,两个人之间依旧相敬如宾,但顾晓晓能感觉到包裹在他们心上的寒冰正在不断的融化。
对此,顾晓晓只能对孙小红说声抱歉了,因为在小说里,在孙小红的明朗还有热情下,李寻欢最后终于接纳了她。
但那是两人在共同经历了许多事之后,而且顾晓晓也不觉得李寻欢就真正适合李寻欢。
她还年轻,像一团热情的火焰,坚定、明朗、有勇气、有信心,敢爱也敢恨,这样的女人是连李寻欢这样的坚冰都可以融化的。
但李寻欢漫长的人生中,林诗音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他为她远走关外为她念念不忘,为她酗酒如狂。
李寻欢这一生所有的热情,一半消耗在了江湖,另一半则消耗在了林诗音身上。
无论在何时,李寻欢总归是放不下林诗音的,即使书中当孙小红和李寻欢在一起时,他仍然放不下林诗音的安危。
每个人都值得拥有倾心相待的爱人,顾晓晓不讨厌孙小红,很欣赏她的性格,她会遇到更好的人。
所以对于龙小云的撮合,顾晓晓只是笑他自诩聪明,却终究看不透大人的世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