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对你们付出我的爱,我也已经在这么做了,可惜,你们亲手打碎了它!
“你们确定,不会因为今天的这个决定而后悔吗?”刘凤揉了揉眉心,他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不悔!”刘华和刘顺回答的异口同声,欢快的情绪,明显蕴含在其中,让刘凤心中冷意更重。
“既然如此,我成全你们。”刘凤伸手招来该隐,让他分化出分身,带着血神幡和修罗幡,燃烧大量神力,以祖巫分身为坐标,打开降临通道,将三人和一个分身送入其中。
“该隐,传给戚昌,荣静、刘顺、刘华只能三选一的话,保住荣静!”淡淡的声音在该隐分身的脑中响起,其中的含义,却让该隐本体都心中直发寒!
原来,在领主大人的眼中,身为继承人的子女,竟然还比不上荣静在他心中的位置,这实在令人感到难以置信!
别说是在血脉传承为重的东方,即使是西方,只要是修士,也都是能够修炼的子女更加重要。
按照该隐学习的东方世界历史,疼爱妻子超过疼爱子女的,有,但那并不多,除了子女太多,爱不过来的之外,都是以子女为重,古代多少孕妇难产,最后都是以保住子女,放弃孕妇为主的?数都数不过来!
其实,在刘凤心中,血脉传承是很重要,但有一个就已经够了!
既然想飞,那就需要付出代价,所以,刘凤甚至一件法宝都没赐下,就直接将刘华和刘顺送进了降临通道。
既然想去打拼,那就赤手空拳去拼吧,可以说,在刘凤心中,刘华和刘顺,在他们不听话的非要选择进入地仙界时,刘凤就已经选择了放弃他们。
他的不舍,最大的对象,是荣静,而不是刘华和刘顺!既然爱不够分,那就减少去爱的数量。
两百八十七章 大凶之地()
“我只是一个想要简单活着的修士,为什么会有野心很大的子女?”
看着空空如也的降临通道,刘凤在宽阔的大殿中,久久无语,这个问题,他注定是想不通了。
“父慈子孝,难道是我对你们还不够好?”
刘凤的观点,爱是相互的,他的父亲没有给他爱,他的母亲差点掐死他的时候,就已经收走了给予他的爱,他没有去看过父亲哪怕一眼,但他没有觉的自己不孝。
母亲以前确实疼爱他,但因为父亲想要攀高枝,脚踩两只船,想要掐死他,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先割腕自杀,才想起要掐死他这个父亲的儿子,最后没有力气,休克中的他掉落地面,摔醒了他,他已经死了。
他现在还活着,是二世为人,不再欠父母任何东西,甚至,他欠院长奶奶和老贼头的,都比欠父母的多的多。
君不仁而臣忠,那是愚忠,父不慈而子孝,自然也是愚孝。对这个观点,刘凤很赞同。
他自认为对刘华和刘顺没有任何怠慢,他们想要什么他都给,小时候不想走他安排好的路,那时候觉的他们不懂事,却也由着他们,没骂过任何一句话,没打过一巴掌,怎么就会养成这种自私自利的人?
“或许,老刘家的血脉,虽是火属,心,却是冰冷的吧!”刘凤自嘲一笑,本体枯坐,参悟时空道意的同时,一缕神念,时刻关注荣静连接在脑海中的那根信仰之线。
地仙界,祖巫分身最后一道道文加持在风袋上,四周浓厚的地煞魔气呼啸而来,形成一个硕大的漩涡,在幻术的遮掩下,除了远处的狮圣能够感应到些微煞气波动,其他祖巫境界以下修士,并没有谁能够发现任何端倪。
足足一个时辰,风袋终于炼制成功,刘凤也带领着手下,真正出了煞气笼罩的北俱芦洲范围。
这里,是地仙界的中心,按说,作为距离四大神州最近的地方,这里应该是最好的贸易地点,应该十分繁荣才对,可惜,这里入眼全是荒凉,除了一些杂草树木,连蛇虫鼠蚁之类没有产生灵智的野兽,都趋吉避凶,远离这里。
血液混合着黄土,已经形成了灰褐色的黏土,那丝丝暗红,仿佛一脚踩上去,能够挤出血水来,这里已经是大凶之地!
千万年来,这里不知道战死了多少修士,妖族能够有如今的繁荣势力和地盘,都是在这里发动战争之后胜利带来的成果。
无数生灵的鲜血,包括妖族自身的,神目运转,地面之下千丈,都已经被鲜血浸泡,无数冤魂潜藏于地下,混合着鲜血,等待着偷袭他们怨恨的这片土地上经过的任何生物。
有那强大的鬼物,甚至都已经能够成为天仙级的战力,如果不是战争经常发动,给这些鬼物成长的时间,千万年时间,恐怕金仙都能出现吧!
只是,刘凤想不通的是,这里对于寻常百姓和修士来说,是个大凶之地,但对于冥河老祖传下来的修罗一脉和邪修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乐园,他们为什么不来这里修炼?
还有那佛门的和尚,来这里度化鬼物,赚取功德,不是佛门一向趋之若鹜的吗?这里代表着源源不断的功德,虽然度化一个鬼,给予的功德不多,但这可是半径万里方圆的凶地!
积少成多的道理,还有什么修士能够比得上佛门更加懂得这个道理?看看佛门地藏王菩萨在地府做出的好事,就知道,哪里有功德,哪里就有和尚!
而且,和尚的金身舍利之法,比其他任何修士,都更加需要功德加持。
如果能修成功德金身,比如唐僧那样的,那金身摆在你面前,你能轻松打破,都得仔细考虑,带来的业力,值不值得你出手!
邪修不来这里,还能说怕死,但是和尚不来,刘凤想不出来是因为什么。
不过,不管因为什么,这里对于该隐来说,再好不过!
看样子,这次该隐下界,刘凤不光没有赔本,还有的赚了!
距离妖族战阵还有几千里远,可见,刘凤和狮圣的这场战争,对于以前妖族发起的那些战争来说,根本就是小场面而已,连战场都填不满的小场面!
血煞之气也是煞气,一路走来,刘凤看起来是为了表露对战争的重视,早早下马步行,其实每一脚落下,地面下千丈范围内,所有血煞之气皆被刘凤吞噬,留下的只有纯净的血液精华和充满怨念恨意的鬼物。
地下,该隐分身携带着血神幡和修罗幡,动作极为小心的收集对自己实力提升好处极大的鬼魂和鲜血。
有刘凤在地面之上相助,该隐左手修罗幡吸引无数鬼物投入其中,右手血神幡仿佛无底洞,经过之处的鲜血,从大地内,从土壤中汩汩流动,被血神幡吞食的一干二净。
肉眼可见,刘凤走过的地方,千丈方圆的土地,全部恢复原本的土黄色,一颗颗已经凝聚了千万年的血晶,在刘凤力量的震动下,跳出大地束缚,落在一个个正统巫修和武者手中。
这等大补气血的宝物,在经过刘凤祖巫级别力量的净化之后,对于正统巫修和武者来说,都是最好的宝物!
可惜,走了几步,一个人的动作,效率太慢啊!
刘凤索性放出神念,笼罩所有地煞巫修,魂印施展,将神煞凝聚之法简化再简化,形成专门凝聚血煞之气的巫术,传授给一千五百万地煞巫修。
既然一个人速度太慢,那就加上一千五百万巫修,大家一起来好了!
血煞对于地煞巫修来说是宝,血液和鬼物对于该隐来说是宝,地下埋藏孕育的无数血晶对于武者和正统巫修也是宝,可以说,这个辽阔战场,对于刘凤来说,竟然是个宝库一般。
更重要的是,这个宝库无主,可以随他取用,战争开始之前,手下能够进行最后时刻的提升战力,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嘛?
刘凤干脆也不着急前行,指挥手下布置地煞魔神大阵,笼罩己方所有修士,慢慢推进,有魔幡、魔阵加持,尤其是刘凤神念笼罩大阵,大阵所及范围,就是他的领域,效率顿时翻了上百倍。
万丈宽的战阵,经过之处,加上两边千丈距离,土地全部恢复黄色,周围的血煞想要再次侵蚀,起码也要百年时间。
待终于到达妖族战阵前,巫族最适合冲锋的千丈距离,妖族最前方的那些炮灰小妖脚下,一方灰褐色大地,面前却是黄土,泾渭分明,十分显眼。
这些小妖十分混杂,兔子、老鼠、野狗、豺狼、毒蛇、蟾蜍、蜘蛛、山羊、野牛、野马形成的妖族族群,只要是小妖,全是炮灰,这里聚集着草原上可以形成的所有动物种族。
在地球上,这些不过是人类的食物,而现在,他们确实人类的敌人,而且比人类更强大。
妖族阵营,一头草原鹰族,展开双翅,足有百丈大小,这要是出现在地球上,绝对会引起无数人类恐慌,而在这里,比他体型大的,太多太多,根本就无法引起任何骚乱。
甚至,就连刘凤手下的这些地球人,也都早已经在北俱芦洲开了眼界,那些没有脑子,只会疯狂长个头的凶兽,比眼前这个老鹰个头大的多的是,他们短短时间内,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刘凤清晰的看到,所有的鹰妖,都落在每一头狮族的肩膀,多出来的,则站在每一个种族首领的肩膀上,明显是传递命令的种族,地位看起来还挺高的样子。
飞到前面来的这个鹰族,正是从个头最大的那头狮子肩膀上飞起来的,和人一样端坐着的狮圣,身高足有三千丈,绝对是个巨无霸等级的高手。
在妖族中,虽然并不是体型越大越厉害,但体型大的,就没有太弱的。除了少数几个种族,小个子也厉害的恐怖,大部分妖族,还是体型大的厉害些。
在巫族,炼体巫族自然是身高体型越大实力越强,而巫师走灵魂一脉,主体不是身体,而是巫幡,巫幡越强越厉害。
自从出了北俱芦洲,三千里路,刘凤等人却走了半日,加上两日路程,他们硬生生的走了九天,让妖族狮圣大人辛苦等待了七天,如果不是每日情报,刘凤等人并没有停滞不前,狮圣几乎要以为巫族怯战了呢!
“哼,不过是一些疲敌之策的小把戏罢了,凡间有用,修士之间的战争,这种小手段,不过是笑话!”
狮圣并不知道,刘凤在这一路上,趁着了短短七天时间,炼制了一件对巫族战争能够起到只管作用的巫器。
并不年轻的他,如果知道刘凤竟然七天练了一件风袋,而且还是祖巫级别的巫师才能炼制出来的风袋,他也不会安安稳稳的坐在这里嘲讽。
狮圣怒火一压再压,总算是等到刘凤带领大军出现在面前,他很想立刻开战,但他要弄明白一件事情先。
两百八十八章 四圣二十八星宿大阵()
“对面可是人间界晋升的祖巫刘凤所属!出来一个会喘气的回话!”鹰妖飞到阵前,年轻的妖族,不知道巫族厉害,总是很自大。
启秀一路跟来,看到刘凤炼制风袋就已经很惊讶了,再看到刘凤带领巫族族人走过,竟然敢收取污血,手段竟然好像比传说中的老祖冥河还要娴熟,更是惊讶。
但这些还可以用法诀不同来解释,如今,启秀却被鹰妖的一句话给吓懵了。
北俱芦洲的巫族,他们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雨外界通过消息,他们太过自闭,他们虽然知道新降临的澳洲里面有个实力高强的巫族,却因那个新出现的领地,压死了不少历练中的巫族儿郎,而且里面还有不少旁族修士,采取了旁观态度。
他们并不知道,新出现的那个领地,部落领主是谁,叫什么名字,是什么实力,他们能够隐约感应到的,是刘凤因为脑袋新生的原因,无法完美掌控的大巫气息。
大巫,他们并不少见,所以他们并不是很重视,如果这次不是因为新来的巫族部落要和妖族开战,他们想要趁机观摩一下新领主的实力,恐怕启秀还不会出现在刘凤的身边。
刚才那个鹰妖说的什么?她好像听到了祖巫两个字?怎么可能?应该是大巫吧?那个鹰妖叫错了吧!
她在刘凤身边七天,偶尔能够感应到的气息,虽然十分恐怖,但确定是大巫没错啊,如果换成祖巫,在不显出本体的情况下,她根本就感应不到丝毫气息才对。
嗯~~一定是那个鹰妖太年轻,被巫族战阵笼罩的浓郁煞气吓到了,所以一时惊慌,说错了话吧。
但启秀心中总有一点疑惑无法释然,刘凤确实大巫巅峰的气息没错,如果今天的对手换成那个蠢猪妖圣,启秀对刘凤接战不会意外,但狮圣和猪圣不一样,战斗力天差地远,大巫巅峰是无法战胜的,那么,刘凤有那么傻来送死吗?
换成别的巫族,恐怕情绪激动之下,真有可能来送死,但启秀在这七天的观察里,她不认为刘凤有那么傻,刘凤那慢悠悠的行军速度,一点也不像是受激之后,情绪激动下前来送死应有的表现。
这么说的话,鹰妖说刘凤是祖巫的实力,还真有可能,所以,半信半疑之下,启秀看向刘凤的眼睛,蕴含的情绪十分复杂,其中最多的就是疑惑。
“这里正是澳洲领主,祖巫刘凤部属,你这区区一只鸟前来,可是狮圣有何指教?何不当面说清?莫不是怕了我巫族吧!”
戚昌淡淡的声音传出,传遍了半个战场,几乎所有人都能够听到,蕴含精神蛊惑的声音,让妖族隐隐间有些动乱。
“哈哈哈哈。。。。。。妖族送烤鸡前来慰劳我军,我等笑纳了!”
吴兵大笑,九百多丈地巫巅峰之身,百米大小的手掌,直向阵前耀武扬威的鹰妖脖子抓去。
“小小地巫,也敢放肆!”鹰妖不屑的嘲讽两句,如同黑铁打造的黑褐色双爪,尖锐爪尖隐约间可见锋芒,对着吴兵手掌硬接硬架!
这鹰妖,却是狮圣所属封地,草原鹰族的首领,虽然没有经历过远古洪荒巫妖之战,却也参与过北俱芦洲狩猎,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年轻就坐上一族首领的位置。
对巫族能耐有所了解,却还能不管不顾,信心十足的硬接吴兵抓来的手掌,可见,一对利爪,就是他的本命法宝,而且,定是下了苦功,对于双爪十分自信。
所有修士都知道,巫族只有巫师一脉还能炼制巫器,炼体的战巫一脉,对于炼器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们在大巫之前,是没有兵器的。
只有到了大巫境界之后,才能够让煞气实质化,形成最适合自己使用的神煞兵器。
神煞兵器虽然无法和法宝一样坚韧,却有着不怕损毁的特性,兵器被破,只要不断凝练煞气,很快就可以再次凝聚成型。
眼前的吴兵,九百多丈身高,虽然已经很接近千丈大巫真身,但,终究没跨过那道门槛,所以,鹰妖很放心的用自己的锋利的双爪,欺负空手抓来的吴兵。
同样境界的巫族高手,鹰妖已经抓破了十几个战巫的手掌,他很自信,接下来的结果,依然如此,他会是那个胜利者。
“嘿嘿。。。。。。”吴兵阴险一笑,伸出去的手掌,和鹰妖双爪相击,却发出一阵叮当脆响,火星四溅,在鹰妖难以置信的惊叫声中,吴兵一把抓住鹰妖细长的脖子。
双臂用力,使劲往反方向一扭,咔嚓声中,鹰妖殒命,而吴兵,也被鹰妖临死前,抓向双腿的双爪击中,可惜,再次响起的叮当声,让鹰妖临死前,也无法瞑目。
“找死!”狮圣大怒,鹰妖首领跟着他已经挺长时间,虽然修士之间的战争,没有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说法,但打狗也得看主人呢,吴兵直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