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血蛮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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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蛮荒-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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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带着怪兽穿越

    晨曦初露,金阳东升。青葱巨树、蜿蜒古藤,遮天蔓叶、郁郁葱葱,透着悠远苍凉的蛮荒古意。忽然,天空中一个红点由远及近,重物划破天际落地的厚重声音滚滚传来,森林里一时间全都噤若寒蝉,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紧张和不安。

    刚刚醒来的胡蒙林对周围环境异常震惊,蛮兽异虫,怪花奇实……无一认识,这是哪里?

    他的手里握着一段弯弯的角:似鹿非鹿,冰凉异常,整个手臂似乎都被冻住了。

    身边十几米外躺着的巨如山丘的牛形怪兽,脖颈处还流着血,不甘的眼神紧紧盯着身边的胡蒙林,被盯的头皮发麻的胡蒙林,他很不争气地又昏了过去。

    他仿佛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做为一个地道的中国青年,他从小生长在军人家庭,父亲少将军衔。虽然从未见过父亲的战友上过门,但严谨的父亲却时时以军人的标准要求他,直到上了高中,胡蒙林才知道他老子是秘密特工战线上一个不朽神话。

    相比父亲的传说,母亲带给胡蒙林的痛苦是真实的:在母亲的棍棒下,胡蒙林的“暴雨梨花枪”练得远比父亲传授的“形意拳”精得多。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根红苗正、成绩突出的胡蒙林都应该走上从军之路,成为一个肩扛钢枪保卫边疆的战士,这也是胡蒙林和父母一直以来的心愿。

    然而,命运和他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当到了憧憬爱情的胡蒙林遇到了真爱的时候,却改变了他本应辉煌的一生:

    高三时,胡蒙林痴恋上了校花——同年级的赵姓美女,紧巴巴、凶狠狠、痴迷迷地追了一年,赵姓美女在临报考时耍了他,让他和她报一个学校一个系。

    结果胡蒙林“杯具”了!他如约选了首都著名学府一个极著名的专业“古生物研究”,却在高考结束时发现,赵姓美女被第二志愿录取了,去了南方一个高等学府的生物系,据说赵姓美女主动找人放弃了第一志愿。

    知道了真相的胡蒙林并没有怨恨父亲。做为军人家庭,他早就知道自己的人生绝不可以与“间谍”有一丁点牵连。

    不顾母亲的劝阻,他毅然决然地去了京城,在全是和尚的“古生物研究”系开始了苦学之旅。要不是这次父亲点名让他参加 “军事任务”,估计胡蒙林这一生就与几亿年前的古生物化石打交道了。

    哎!“不要说你错,不要说我对,恩恩怨怨没有是与非,人生这个谜,几人能猜对,爱情这杯酒谁喝都得醉”。当胡蒙林倚着牛首怪兽再次醒来时,脑袋中还回响着这首不知道谁唱的歌曲。

    忽然,他捂着脑袋在地上翻滚起来。整个脑瓜仁儿钻心的痛,一向刚强的胡蒙林满脸汗水,脸色苍白。

    剧痛渐渐消失,脑海中忽然闪出一个青衣人,多半边身子被黑色笼罩,他盯着自己,声音如远天飘渺:年轻人,前途坎坷,重临巅峰,灭尽仇敌,再现帝业!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努力吧!

    声音反复轰隆隆响着,刚刚清醒一点的胡蒙林再次昏迷了!

    当他第三次醒来时,看到几百米外,站着一只青色的小鸟。说是小鸟,却也有半人高,人性化的眼神让胡蒙林诧异极了:小鸟仿佛是在嘲笑着他的胆小。

    难道这是那个青衣人?

    很快胡蒙林摇着头否定了。坐了一会儿,他终于回忆起自己遇险前的情形:

    自从进入到军事任务规定的古生物遗迹内,一次一次遇到那些巨大的牛首怪兽,一个连的精锐战士逐渐牺牲,而自己被冲撞过来的牛头兽吓呆了,是那个魁梧的连长甩出了他手中的军刺,钉入了怪兽的眼睛。

    胡蒙林趁机跃上了牛背,而后,疯狂的怪兽就冲进了那堆晶状体堆成的巨石阵中,再然后……

    难道自己手里所握的是那只魔牛的角?不对,那直直的独角分明还在呢?用另一只手把冰冷的角扔掉,活动了好一会儿,他那只手才恢复过来。

    胡蒙林摇摇头,让自己更现实点,不再当现实是梦境:这里明显不是那个遗迹了,也肯定不是地球了!

    这点胡蒙林完全可以肯定,毕竟天上两个太阳,即使大字不识的人也能明白,自己穿越了,带着怪兽穿越了!

    怔忡地坐了几十分钟,脑袋瓜子中一面是混乱的时空观,一面是对眼前情况的猜测:

    一些动植物都仿佛被人为放大了十倍不止。这只青色的小鸟虽然比起地上如小丘般庞大的“牛兽”简直渺小极了,可是它带给胡蒙林的危险感觉却远远超过了那只巨兽。

    它体形匀称,青羽间透着丝丝金意,但整体上显得有些乌暗,只有头上那缕金色的冠翎在阳光下熠熠闪光。

    “你是谁?”胡蒙林终于从迷惘和困惑中解脱出来,恢复了一个习武多年,经过系统军事训练的现代人应有的戒备和警惕!

    但他还是犯了不应该的错误:小鸟毕竟是动物,怎么可能会说话呢!青色的小鸟歪着头,一直盯着反复提着问题的胡蒙林。显然它根本就没听明白。

    过了好久,看看已经略显疲惫的胡蒙林,它忽然冲了过来,在他的肩膀上啄了一口。鲜血瞬间涌了出来,染红了胡蒙林的肩膀。

    胡蒙林猛地往后退了几步。脑海中却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不要怕哟,我可不会伤害你的!现在,我们可以对话了!你是什么种族的人,居然从天上骑着牛魔摔了下来!哎呀,你的伤口自己在愈合,难道你是神?”

    胡蒙林愣了愣,四处张望了一下,没有其他任何人。什么从天而降,什么牛魔?

    忽然,胡蒙林看到自己肩膀上正在合拢的伤口,他明白了,这是在说自己,地上躺着的不是一个牛头怪物吗,这就是牛魔吧!

    “你是谁,我怎么看不到你?难道你是那个青衣人?”胡蒙林看到面前的青鸟不再进攻,一面将身上残破的衣服卷成筒防守,一面问着。

    “笨蛋,怎么和你这种笨蛋签订了血契,要不是受了伤,我怎么会和你这种笨家伙签约,神啊,我反悔了!”

    胡蒙林脑海中的声音刚落,一团青色的火焰从小鸟身上迅速燃起。胡蒙林痛叫一声,他的浑身上下有一种被灼烧灵魂的感觉。

    一瞬即逝,胡蒙林终于尝到了被火烧到死的滋味。好半天,他才有能力抬起头,对面的青色小鸟也萎靡不振,仿佛比胡蒙林还难受。

    “笨蛋,真是笨蛋,我怎么也和你一样笨了,这种违反血契的想法我怎么会有,都是你这个从天而降的笨蛋气的!笨蛋,往哪瞅呢?我在这儿!往那找?我在你面前!”

    胡蒙林终于在四处张望和被痛骂笨蛋中清醒了,与他说话半天的居然是面前这只小鸟。

    “你会说话?”

    “笨,不是我会说话,我是在用精神和你交流,签订血契的生物之间精神相连。我看到的你就能看到,我的痛苦你也能感觉到!”青色的小鸟眼中还满是忌惮。

    “小笨蛋,如果因为你的原因我死了,你也要死的,如果因为我的原因你死了,我也要死的,这就是血契。我怎么会一时激动,和你签血契了呢?我怎么会突然间这么笨呢?”

    青色的小鸟一面唠叨着,一面在胡蒙林面前转来转去。显然它并不是在关心胡蒙林,而是关心地上那只怪角!

    “哎,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是地球吗?有办法回去吗?”

    很快,他弄明白了,这里不仅不是地球,连什么是星球都不懂。这只小鸟来头更大,居然是守护世界的“五神兽”之一的凤凰族。

    按照小鸟的说法,这个世界很大,这片森林叫 “守望之星”,位于蛮荒大陆的东南部,小鸟全名为“光辉明月。青凰”;是凤凰族在守望之星东方的守护者。

    “为什么和你签订血契,你以为我愿意啊!本来我在天上飞得好好的,你带着牛魔从天而降,一下子就把我砸晕了,要不是我反应快,在晕厥之前用风刃割了牛魔的脖子,你早就让牛魔给啃光吃净了!

    现在的我,魔力就剩下一点点,在这个森林中,如果我自己单独行动的话,肯定活不过明天。要知道,凤凰和龙族一样,是各种魔兽最惧怕也最喜爱的生物。吃了我们,它们就可以极速进化。

    而且,我一见到你,便从心底感觉安全值得依靠!对了,你怎么会握着这根充满魔族气息的怪角呢?它是什么动物的角,怎么让我感觉到极端恐惧?”

    青色小鸟散发着愤怒和无奈,还有怕怕的眼神,让胡蒙林觉得,这就是一个智慧极高、经验极少、处在叛逆期的高中女孩。

    对啊,这只怪角哪来的呢?似乎是用手掰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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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掰断龙角?

    此时遥远的魔界,忽然从天摔下一头魔龙,头上鲜血淋漓,面如白纸。未等周围的生物反应过来。它已经化成人身,消失不见!

    远远的魔龙山脉正中间的殿上,一个青年头上滴血,怒气满天,“是谁?是哪个混蛋,居然掰断了本皇的龙角?”

    一个老者长长叹息,“你说你找到了当年庚金斯和你长姑姑走的那条通道?为什么不告诉族里?擅自行动是大忌啊!”

    另一个老者走了进来,“陛下,老祖正在沟通黑暗之鳄守护者,希望他查出是谁在阻挡我们进军蛮荒的大业?”

    未等他说完,一个面露怒气的老魔龙冲了进来,“混蛋,怎么可能?掰断你龙角的会是一个普通兽人?这老鳄鱼仗着自己是守护者,居然欺骗我!”

    他边说边对另一个少年道,“你准备一下,我送你到蛮荒世界,找到那个混蛋普通兽人,灭了他!”

    看着几人惊愕的样子,他叹了口气,“如果那条老鳄鱼没有开玩笑,三孙你的龙角真是被一个普通兽人给掰断的!他告诫我们,此人是我们占领蛮荒的最大阻碍!”

    另一个少年点头,“祖爷爷,你不是说现在时空封锁,如果找不到两界通道,过去之后会失去法力吗?”

    老龙嘿嘿一笑,“你失去法力也是魔龙,总归比一个普通兽人强吧!宁可牺牲你一个,也要为魔龙一族重现祖先荣光奠定基础!那老鳄怕我不相信,还把那兽人的准确地址告诉我了,我把你传送到最近之地,成功与否,就看你的了!”

    此时的胡蒙林,正在弄清眼下的困境:这里是守望之星大森林的边缘,自己短时间内无法返回原来的世界,得重新开始新生活了!

    自己的父母啊,自己将要重新开始的爱情啊,一切,恐怕都要随风而去了。

    不知发愣了多久,青凰的话把胡蒙林拉回了现实。“笨蛋,弄点吃得吧,我都快饿死了!我去找几个果子!”

    啊!它不说胡蒙林还没有感觉饿,青凰的话让他瞬间觉得肚子里有些酸痛,该吃点什么呢?

    一抬头,胡蒙林看见了面前如小丘一样的牛魔,它那死不瞑目的眼睛还瞪着自己。对,就吃你了,能够成为哥们的午餐,是你的荣幸,谁让你要吃哥们哩!心动不如行动,胡蒙林跳到牛魔头上。

    那把做工精良的军刀已经没入了牛魔死不瞑目的眼睛里,缀着红绸的手柄露在外面!

    用手攥住刀柄用力,居然一动不动。他双手握紧,一只脚蹬在牛魔头上,腰一发劲,全身上下一阵扭动,“出来吧!”仿佛从石头中拔刀一样,发出一声摩擦,刺耳的声音让胡蒙林浑身抖了一下。

    费尽力气,终于从其身上弄下了一块百十来斤的肉。

    在牛魔身前身后找了好半天,胡蒙林找到了自己随身的箱子,已经摔得粉身碎骨,倒是箱中有几件东西还完整保存了下来。

    一只医药箱,里面是治疗疟疾和传染病等药物,另有几条细金属绳,在林间大树上摇晃着,还有自己身上破碎的布料,一只军刀,就是胡蒙林找到的所有东西了!

    摸摸身上,脚下的鞋是特制的,里面有弹力丝和附着吸盘,最关键的是鞋两侧一面一只笔形枪,虽然子弹不多,每只才十发,却威力极大。腰间的皮带里还有特制的丛林杀人必备工具——十五米长,比头发丝还细的钢丝剧。

    当他摸到脖子时,小胡大惊,发疯似地在地上翻找起来!母亲给他的祖传玉树佩竟然消失了!

    不对,自己第一次醒来时似乎看到过它,好像嵌在前胸。可现在怎么没有了呢?摸着胸口处平滑如新,难道是做梦?

    那个脑海中出现的半人半鬼的青衣人才是做梦吧!

    可是,胸口没有一丝伤口啊?难怪那个青凰说自己是神,居然可以自愈!他思考再三,最终确认玉佩应该融入了自身,所以才有了特殊的能力!

    呆呆地坐了好久,直到肚子咕咕叫了,他才重新振作起来。那个青衣人说得对,为了我爱的人,我也要振作起来!

    找回的这些设备中,却缺少了关键的火机或者其他点火设备,不过,这可难不倒胡蒙林,他迅速找到干草和枯枝,用钢丝绳反复拉动了几百下,点燃了希望之火,开始了他的异界第一顿早饭。

    很快,第一块肉烤熟了。金黄的肉面上油旺旺的,微糊的边缘上闪着油花,用刀割成菱形块的深处,透着淡淡地肉红,这块十斤左右的肉块被胡蒙林穿在了钢丝绳上。

    胡蒙林拿起刀,刚想割下一块喂饱肚子,却忽然觉得心里一动。

    一阵风刮起,胡蒙林的刀还未到肉上,肉已经不见。胡蒙林苦笑着,青凰两只爪子紧紧抱着肉块,嘴里还有一块肉丝,显然,它已经吃下一口了。

    “慢点,别烫着!乖!有的是,慢慢吃!”青凰可不管这些,几口下去,肉已经没了,然后眼巴巴地盯着第二块肉。看看没肉了,它直接跳到牛背上,用风刃割了起来。

    一人一鸟心灵相通,密切配合,很快将这只小丘般的巨兽解体了。胡蒙林野外生存经验十分丰富。他尽量保存了牛皮的完整性,

    不知道是不是真饿得急了,胡蒙林自己也吃了几十斤的肉,刚才还在慨叹“吃货”小鸟的他,差一点以为自己变成了怪兽。对于胡蒙林的“吃货”行为,青凰解释得非常容易,这个世界上,能吃才能有力气。

    边吃边思考着自己何去何从,青凰的声音又在他脑海中响了起来:“为什么你的伤口自动愈合,就是一般的神级强者都做不到!凤凰一族生命力是最顽强,可超阶青凰也不可能受伤后那么快愈合?难道你真是神?”

    胡蒙林翻着白眼看着它,“不是神!在伤口出现的一瞬间,我脑袋中好像有一本书,看不清名字,好像是什么木诀,反正就是它在帮助我。不过现在它似乎不见了!”

    青凰将信将疑,但它懒得再问,“或许是你的异能?好了,你马上陪我去兽人部落一趟,告诉他们,五十年一遇的兽潮要在一个月后爆发了!”

    “什么兽潮?像这样的怪兽成群出现吗?天啊,还让人活不了!”

    “笨蛋,你以为这种七阶巅峰峰的家伙遍地都是吗,即使三阶魔兽,也不是在森林边缘随处可见的!要不是我受了伤,早就自己飞去告诉那些兽人了!”

    随着青凰喃喃自语,胡蒙林明白了兽潮的基本情况:

    “守望之星”森林中的兽潮一般每年春天都有,分为一年一遇、五年一遇、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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