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枫敲了敲茶几制止道:“争什么争!这次是到美国执行任务,华盛顿、纽约、西雅图,你们谁去那里转悠过?你们谁闻过这些花花世界的香风臭气?你们谁又能侃几句英语?说出来我听听!”
众人一时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王枫一挥手:“散会吧。”
刘建锋收拾好笔记材料,刚离开长条桌又被王枫喊住:“老刘,罗新华住在什么地方?”
刘建锋顺嘴答道:“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46号。”
第三章
1
1979年1月24日,上午8时30分。
北京,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46号。
这是一座破乱而拥挤的大杂院,踩着石阶跨进院门,首先看见的就是一只挨一只的瓷盆瓦罐,木箱铁桶,一摞靠一摞的蜂窝煤和一间挤一间的用木板、油毡、碎砖头砌成的小厨房。如果凝目细寻,便会发现在这些斑驳脏乱的杂物中时隐时现地露出一截半截的原宅旧貌:石狮、门楼、影壁、廊柱以及龙头高昂的屋脊和雕花楼凤的门窗,这一切无不显示着往日的辉煌与尊贵。从这些支离破碎的古迹上可以断言,早年这里一定是哪位皇亲国戚的府邸或达官贵人的私宅。
太阳刚从屋顶露出半个发面窝头似的胖脸,正是大人上班、小孩上学、老头遛弯、老太太买菜的时候,院子里一片寂静。忽然,左侧角落中的一小耳房里传出一阵“哗哗叭叭”的声响,从门框上伸出的半截铁皮烟筒中蹿出股浓浓的灰烟,由旧棉被改成的门帘一挑,从屋里蹦出个人来,弓腰猛咳,挤出一脸鼻涕眼泪,好一会,他才喘过气,直起腰,右手揪住蓝色制式棉袄的左袖筒顺干瘦的脸上蹭了蹭,污迹和泪水抹去了,眼角的碎纹和密匝匝的胡茬却越发显得分明。他挺直瘦长的身子,双手抓住厚重的门帘高高撩起,可不管他怎样用力,略显驼背的腰杆仍像一根没长直的树干微微弯曲着。从屋内涌出的烟雾如流云般在他面前弥漫、飘散,待烟四散尽,他才放下门帘返回室内。小铁炉中的引火炭已点燃蜂窝煤,一只只黑圆的小孔中冒出缕缕淡蓝色的火苗,他把散落在地上的碎木片拾拢好,连同一盆引火炭塞回床下,这样明天生火时就不用再劈木柴了。这种火炉他使用了好多年,却总使不好,几乎每天夜里都要熄灭,每天起床都要乌烟瘴气地折腾一番。小屋里渐渐有了融融的暖意,他从陈旧的书橱中取过一只铝皮饭盒,在火炉旁的小凳上坐下。饭盒里装着一个馒头,几片酱牛肉和两块圆白菜叶,他用小果刀将馒头拦腰切开一条缝,把牛肉和菜叶夹进去,然后用夹蜂窝煤的长柄铁钳夹住馒头放到炉火上烘烤,跳动的火苗漫柔地烘烤着胀鼓鼓的馒头和肉片,发出“滋滋”的欢快叫声。不一会,小屋里便充溢浓浓的香味,每当这时,他就想起遥远的岁月中一个叫罗伯特·戴维的孩子,想起遥远的哈特城。那是得克萨斯州高原上的一座小镇,四周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和数不清的牧场。每天清晨,当戴维坐到餐桌前时,慈祥的母亲总会从烤箱中端来一盘热腾腾的汉堡包。母亲是宁波人,十多岁时跟随做珠宝生意的父亲来到美国,可她的汉堡包却做得非常好,皮酥而不焦,肉嫩而不腻,生菜和果片又鲜又脆,连镇长品尝了都赞不绝口。后来母亲去世了,她是在戴维十一岁那年的夏天被一场冰雹砸死的,哈特草原上经常下鸡蛋大的冰雹,也经常有人和牲畜被砸死。母亲死后,戴维连着三天没吃饭,不论严厉的父亲怎样哄,怎样骂,怎样开着汽车买来各种食品和中国饭菜,他就是不肯吃一口。每次父亲把他拽到餐桌旁,他总是盯着烤箱发呆。父亲无奈,只好照母亲的做法烤制了一盘牛肉汉堡包,戴维竟大口吞嚼起来,父亲叹了口气。从此,父亲每天早晨都像母亲一样给他做一盘汉堡包。慢慢地,父亲粗糙的大手烤制的汉堡包竟然和母亲烤的一样香脆。再后来,戴维考人芝加哥大学,离开了高原小镇哈特城和鬓发斑白的父亲。
然而他不管走到哪里,喜欢吃汉堡包的习惯几十年都没改变,即使几十年后在黄河滩五·七干校喂猪的小草棚里,即使有一块玉米面窝头,他也要用炉火烤出一层焦黄的脆皮,然后夹上几片咸菜或白菜帮吃得津津有味。他能享受到这种独特的中式汉堡包完全是他一时冲动的缘故,正是这种冲动改变了——同时也决定了他的一生命运。而这种“冲动”却是深深蕴含在他心中的一股情感和信念的爆发。大学毕业后,他本想留在芝加哥当一名律师或记者,也确有几家名望甚高的律师事务所和报社向他发出聘书,偏偏在这时,他从收音机里听一个叫毛泽东的人站在遥远北京的天安门城楼上高喊了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就这一声浓浓的湖南土音的高喊,使他激动得热血沸腾,彻夜难眠。第二天,他便毅然用全部积蓄买了张飞机票飞离了繁华的芝加哥。五天以后,他就站在了天安门城楼下的金水桥上,就在那一时刻,他给自己起了个崭新的名字:罗新华。
他归国不久,东西方两个大国在朝鲜半岛燃起战火,展开了一场举世瞩目的厮杀。已改名罗新华的罗伯特·戴维义无反顾地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投身到血与火的战斗中,决心用青春和生命保卫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他被选派到志愿军总部当翻译,跟随彭德怀元帅或出席中外记者招待会或并肩坐在谈判桌旁,确也着实风光了几回。可好景不长,他便厄运临头。一次,英国共产党主办的《火炬报》有位年轻的女记者来采访彭大元帅,他奉命坐在一旁当翻译,可谈着谈着,他就察觉女记者那一双碧蓝美丽的大眼睛迸闪着火辣辣的目光,不时地在自己脸上逡巡,甜柔的话语中也不时掺加着一两句热切的、使他无法翻译的言词,且越来越亲昵、越大胆:
“你的英语讲得真好。”
“你真称得上东方的美男子。”
“你的风度简直像古罗马的骑士。”
“呵!你已令我着迷了。”
“你能和我约会吗?”
“今天晚上我在山下的小河边等你。”
开始他感到惊愕,感到新奇,渐渐又感到兴奋,感到飘飘然。女记者那金色的卷发、碧蓝的眼睛、洁白的肌肤、娇媚的目光,无不令人陶醉。不苟言笑的元帅始终正襟危坐,极认真、极严肃地回答着女记者的每一项提问。他知道放牛娃出身的元帅不懂英语,也绝不会想到浪漫的女记者会向他的翻译射出丘比特之箭。
晚上,当弯弯的月牙挂上山顶的树梢时,他悄悄溜到了山脚下的小河畔,一眼就看见女记者穿一身洁白的百褶裙斜坐在河边的石板上,长长的卷发散蓬蓬地披落在肩头,他记不得当时自己喊了句什么,也记不得两个人怎么就拥抱到了一起,他只记得当女记者带着一股浓浓的香水味扑进他怀中时,潜伏在苇丛中的两名元帅的警卫员也冲出扭住了他的双臂,他这才明白不懂英语的元帅并非不懂爱情的暗示,捕捉战机的眼睛当然也能察觉男女私情。庆幸的是,威严治军而名震中外的元帅并没将他送交军事法庭,也许是女记者的努力和贡献,也许是元帅念及他的爱国之情和特殊经历,最后只给了他个记过处分,但却强令他回国。作为一名军人被驱出战场,这无疑将是终身的耻辱。也该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时,志愿军总司令部受命组建联络部,其任务是教育俘虏、印撒传单、战场喊话、敌后侦察,据此联络部又分三个科:教育科、宣传科和侦察科。人选者须具备很多条件,首先要懂几句英语和朝语,仅这一条就把大门关得只剩一丝窄缝,在以农民为主体的百万大军中寻找会讲英语的人凤毛麟角,侦察科长王枫不知从哪探听到罗新华的遭遇,也不知他采用了什么手法,竟然更改了彭总司令的命令,将已捆好背包准备登车回国的罗新华领到了侦察科,在他手下当起了一名侦察员,这对落魄中的罗新华来说,是幸事,却也是不幸的开始。
王枫职务不高,资历却颇深,长征路上就是彭大元帅麾下的一名侦察连长。他是河北吴桥人,从小就跟着家族的武术班于浪迹天涯,卖艺为生,尝遍人间凄苦,却也练就一身功夫。刀枪剑棍,拳打脚踢都称得上是把好手,平素赤手空拳撂倒四五个轻而易举。当兵第二天就被挑选到警卫连,挎盒子炮,骑大洋马,很是威风。可他不愿干,觉得整天跟在当官的屁股后头太憋气,没出息,行伍出身的彭大元帅很懂些惜才用人之道,大手一挥,把他挥到侦察连当了一名侦察兵。他一干就是七八年,从小侦察兵一直干到侦察科长,十八年中他紧随彭大元帅鞍前马后,南征北战,出生入死,光各种各样的军功章就得了半挎包,彭大元帅对他自然也另眼相待,很是器重,这大概就是他能把罗新华争回来的基本保证。
对侦察科长的解救和赏识,罗新华很是感激,尽管他对搞侦察还不摸门道,但只要王枫一声令下,他总是奋勇当先,冲锋在前,大有“士为知己者死”的劲头。王枫对他这位美国大学生的中国志愿军也极是敬重和爱护,不管干什么都喜欢把他带在身边,一同在训练场上摸爬滚打,一同潜伏到前沿抓俘虏,一同深入到敌后打袭击、搞情报、察地形。每次外出执行任务,王枫总爱扯着嗓子吼一声:“罗华子!怎么样?”罗新华也总是挺身道:“没问题!”
渐渐的罗新华变样了,黝黑的脸膛显得粗糙而有棱角,两只手掌被枪把刀柄磨出了硬茧,双臂和胸脯也隆起坚实的腱子肉,特别温柔和善的眼睛变得如扑食的鹰隼,闪射出凶狠机警的目光,身为教官的侦察科长已不能轻易将他打倒,有时却要败在他的拳脚之下,尤其是对现代化武器的使用,罗新华更胜一筹,长短枪,快慢射,指哪打哪,弹无虚发。每当罗新华有所长进,王枫总乐得伸着大拇指连声喊:“OK!OK!”这是他唯一的收获,就是跟罗新华学了几十个英语单词。那时年轻,好卖弄。有一回彭大元帅向王枫布置一项侦察任务,他听后立正、敬礼,没说“是”却喊了声“Yes!”彭大元帅一听乐了:“哟,你小子也会撇洋腔了,好,跟我到板门店吧。”第二天一纸命令,王枫被提升为联络部副部长,随彭大元帅坐到板门店的谈判桌旁去了,罗新华仍留在侦察科,这时他已称得上是名老练的侦察员了,不仅手脚利索,头脑灵活,而且档案袋里还装了两张立功证书,虽然都是三等功,却已很让人眼馋和敬佩了。
就在他感到“老练”的时候,偏偏出事了。
那天深夜,他单独化妆深入到敌后侦察敌情,清晨返回时,在一个哨卡被美军侦缉队识破,还没等他拔出手枪双臂就被紧紧捆绑起来,他至今仍不明白,当时自己在哪一点上暴露了身份,怎么就稀里糊涂成了俘虏呢?侦缉队用摩托车把他押到美军司令部,审讯他的是一个微微有些秃顶的上校,左手插在裤兜里,长长的眉毛下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睛闪着幽幽的蓝光。也许是软弱,也许是一种求生的欲望,他用流利的英语如实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本想用共同的语言和乡情获得对方的好感与同情,谁知瘦高的秃顶上校听罢免破口怒骂:“混蛋!你这只忘恩负义的中国猪!美国人收留了你,喂养了你,你他妈却帮共产党打我们!”他从裤兜里抽出袖筒高高扬起,失去手掌的左臂像根烧焦的木棍,“你看看吧,这就是你给美利坚的报答,混蛋!别讲废话,快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说!说!”
他沉默着,任凭上校凶狠的右掌疾风暴雨般扇打着他的脸颊,他始终闭紧双眼和嘴巴,不再讲一句话,他明白如果把知道的说出来那将意味着什么。
上校打累了,命两个大猩猩似的黑人将他剥光衣服捆到木椅上,又把一根裸露着金色钢丝的电线缠绕在他身上。“怎么样?你说不说?”上校用一只完好的右手扳住审讯台上的电闸开关。
“不!看在上帝的份上,求求你!”他瞪大两只惊恐的眼睛,绝望地喊叫着,他并不是祈求饶恕,而是恳求使用别的刑罚,哪怕是拉出去枪毙。
“对不起,我不是基督徒,也不相信上帝。”上校微微一笑,长满黄毛的大手抓住黑色的电闸狠狠向下压去,他只觉得像有无数根烧红的铁丝穿透腹部,浑身剧烈地抽搐着,惨叫几声便失去了知觉。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靠在一辆颠簸的美式吉普车上,两个大猩猩似的黑人士兵抱着卡宾枪坐在两侧,秃顶上校军服齐整地握着方向盘。他虽然只剩一只右手,动作却娴熟麻利,将汽车在崎岖的山路上开得飞快,几次急转弯两个黑兵都被惊吓得乱喊乱叫,罗新华不知他们要将自己运到哪里,索性闭上双眼,默默忍受着钻心的剧痛。不一会,吉普车在一条荒野的山沟深处停下来,两个黑人士兵把罗新华拖出汽车,架出十多步远,扔在一簇矮树旁,秃顶上校慢慢踱过来,叉开细长的双腿站定,从皮套中抽出手枪,用残缺的左臂夹住枪身,推弹上膛,随后抬起枪口瞄向中国俘虏的前额。
罗新华两眼定定地望着黑幽幽的枪口,没有一丝惊恐和绝望,相反却显得异常镇定和坦然,就好像秃顶上校要用子弹击碎的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一根树桩或石块。事后多少年,他都在为自己这种视死如归的胆魄和意志感到奇怪,细细想来,并不是自己有多么伟大和坚强,而是被极大的恐惧和痛苦折磨得麻木了。当时他几乎在祈求着死亡的来临,因为只有死神才能使他解脱酷刑的折磨,但令他奇怪的是秃顶上校并没有扳动枪机,目光狠狠地凝视了一会儿,似乎在一瞬间改变了主意,将手枪又插回皮套,转身离去,走几步又站定,扭头冲他冷冷一笑,凶狠的语气中含着一股嘲讽和自信。“滚回去吧!滚回你的中国去吧!我要看看共产党怎样清洗你这个爱国分子!”说罢,跳上吉普车疾驰而去。
秃顶上校果然说对了。
两天后,罗新华由几名朝鲜游击队员护送到志愿军野战医院,未等康复出院,有关部门就派人来对他进行政治审查,他如实讲述了自己怎样侦察被俘、怎样经受酷刑、怎样险遭枪毙、又怎样意外获释的详细经过。尽管他一再表明自己在酷刑和死亡面前没有讲一句不该讲的话,做一个不该做的动作,尽管他身上一道道未结痴的伤痕和被强大电流烧焦变黑的生殖器可以作证,但审查人员仍不肯结束对他的审查。原因很简单:他坚强的表现和释放的结果、他个人的讲述和客观的事实自相矛盾,不能统一。“敌人为什么会释放你呢?”几乎每个审查人员每一次谈话都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啊,秃顶上校为什么会释放我呢?”这个问题他既想不明白,又说不清楚,说不清楚就值得怀疑,值得怀疑就不能结案,于是,他被“护送”回国,一面继续接受治疗,一面继续接受审查。
三个月后,彭大元帅同一个叫马克·克拉克的美国将军签定了停战协议,朝鲜半岛的战火熄灭了,罗新华的伤也痊愈了。但美国的电刑已将他摧残成一个终身不能生育的废人,一个失去了男人能力的男人。这种肉体上的痛苦和耻辱他尚能忍受,而那种无休止的怀疑、审查却几乎将他的意志和信念彻底摧垮。他既不能去接受鲜花和赞美,也不能去参加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