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平台,以往是村民开会时村长的专属地盘,张清宇曾高高在上地站在这里,发号施令数十年。而现在,他已经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去了,正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今天,是我们林家四喜临门的好日子,我老爸的腿治好了,妹妹的脸也治好了,我考上了燕京大学,还发了点小财,所以今天请大家吃个便饭,喝杯水酒,还请大家多喝两杯,喝个尽兴。”林半开门见山地说道。
高音喇叭的效果很好,场下顿时都寂静下来,大家都竖着耳朵,要听林半说些什么。
“自从我老爸瘫痪后,这十年来,我们林家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多亏有大家的接济和帮忙,我们才挺了过来。说句良心话,要不是你们睁只眼闭只眼,放任我去你们家里偷鸡摸狗,我可能早就饿死了。你们的帮忙和照顾,我林半都时刻记在心里,一直想着如何还大家的这份人情。”
林半说到这里,向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朗声说道,“谢天谢地,最近我做生意赚了点钱,今天总算能完成这个心愿了。这个红包,算是我的一点小心意。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要去读大学了,还希望大家以后继续帮衬我们林家,让我爸爸能安度晚年,让我妹妹能安心读书。以后,我也会尽自己的能力,帮青龙村做点贡献,让青龙村变得更好……”
“哗哗哗……”林半还没说完,雷鸣般的掌声就响了起来,还有不少满怀感激的村民站起身来,或向林半拱手致谢,或直接鞠躬。
林半赶紧鞠躬回礼,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
林冬至看得直摇头,他大步走到平台上,从林半手里夺过高音喇叭,嚷道:“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兄弟,就别这么拜来拜去的了,客气话也不要多说了。一切都在酒里,来,干杯!”
“干杯,干杯!”
“谢谢啊,老林!”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回应着,然后纷纷站起身来,端着酒杯向林冬至贺喜。
林冬至看着平台下黑压压的人头,听着村民们的感谢声,心中有着满满的喜悦。
他活了这么多年,从没有哪天像这么自豪过,开心过。
林半说要给每家一万块红包时,林冬至被吓了一大跳,拼命反对。之后林半终于说出了部分实情,说他现在又卖掉了一些翡翠毛料,已经有二千多万了。林冬至再次被吓了一大跳,思虑了半天,这才勉强同意下来。
林冬至还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转眼间就成为了千万富翁。每次一想到千万富翁这个词,林冬至就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又像是醉酒一样,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等林冬至走下平台,他的那些老朋友们都围了上来。
“老林啊,林半还没谈朋友吧,你觉得我们家闺女怎么样?”村里一个叫黄清云的中年人笑眯眯地拉住了林冬至的胳膊。
“得了吧,林半现在可是大富豪了,就你们家闺女那张麻脸,他看得上才怪。”另一个叫做唐滔的老者调笑道。
“滚!麻脸又怎么了,麻鸡婆还最会下蛋呢!我家闺女以后准能生儿子!”黄清云顿时大怒,反驳道,“再说了,小敏的阴阳脸都能治好,我家闺女去美个容,不就更漂亮了?”
林冬至听得笑了起来:“呵呵,林半还小,过两个月就要去燕京读大学了。等他毕业了再说吧,现在暂时不说这些事情。”
“老黄,我是玩笑的,你别生气啊。来,咱俩碰一个!”唐滔见黄清云气得脸红脖子粗,赶紧陪了个不是。
这时,那群老伙计们已经围着林冬至,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冬至啊,你的病终于好了,恭喜啊恭喜,以后大家可以一起打麻将了。”
“冬至啊,你可真有福气,有了这么个有良心和有出息的儿子,还有一个和花朵一样漂亮的女儿。”
“是啊,老林啊,我们真羡慕死你了!”
“冬至,你今天一定要喝个痛快!要像你昨天说的那样,不醉不归!”
“好,咱们不醉不归!”林冬至笑容满面,酒到杯干,不一会就喝得满脸红光。
林冬至已经被一点仙灵之力改造过身体,能自动排除一些酒精。所以林冬至虽然喝了很多酒,但醉酒的程度并不深。
“我酒量什么时候这么大了?”林冬至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最后,林冬至还是喝了个酩酊大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作为一个父亲,天底下还有什么事,能比自己的儿女有出息更让人陶醉的呢?
这是林冬至一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而林敏此刻也忙得不亦乐乎,十多个长得帅气的小伙子正围着她,向她大献殷勤,并努力在言谈中展示着自己的幽默风趣——林敏的胎记治好之后,就成了一个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小美女,自然就吸引了帅哥们的目光。当然,更重要的是,帅哥们知道林家现在很有钱,如果能娶到林敏,自己也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这种想法很现实,但也是人之常情——脸蛋也是男人的资本之一,如果长了幅好脸蛋,却不能借此上位,无疑也是一种浪费。
只可惜林敏冰雪般聪明,早就看穿了他们的心肝脾肺肾,只冷淡地应付着他们,倒是和一个绰号叫“阿弟”的傻小子谈笑甚欢。
阿弟的本名叫做唐易,以前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小学到高中成绩都很好,后来还考上了天南大学的计算机系。他对编程很感兴趣,也很有天赋,没过两年就成为了天南省有名的黑客之一,还在学校里泡到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从此爱得死去活来。
但幸福后面往往紧跟着不幸,某日阿弟忽然发现在一辆宝马车上,女友正被一个富家公子搂着亲嘴。阿弟顿时愤怒欲狂,捡起两块板砖冲上前去,砸烂了宝马车的挡风玻璃。
那富家公子为了保险起见,带了个保镖出来泡妞。当时那保镖刚蹲在车外抽了半根烟,就看见车子被砸,顿时心里一哆嗦,觉得自己的饭碗多半也被这块板砖给砸碎了。
保镖又急又怒,冲过来对着阿弟拳打脚踢。阿弟玩电脑厉害,但身材单薄,打起架来根本不是保镖的对手。争斗中,保镖夺过阿弟手里的板砖,狠狠地拍在他的后脑勺上,当场把阿弟给拍晕过去。
也不知是因为被板砖给拍成了脑震荡,留下了后遗症,还是因为精神受到了重大刺激,从此阿弟就总是痴痴傻傻的,大学也无法读下去了,最后只得辍学回家休养。阿弟的家人找医生给他治过很多次,但始终治不好。于是好好的一个娃,硬是让一个女人和一块板砖给毁了。
阿弟的精神虽然出了问题,但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只是他有一个怪毛病,如果看到漂亮的女孩,他经常会流着口水,“媳妇、媳妇”地追着喊,甚至会上前拉拉扯扯的。好在村里的女孩都知道他脑袋有点毛病,所以也不怎么计较,最多抛给他一个大白眼,啐上一口“死流氓”。但阿弟的家人就头疼了,根本不敢让他离开青龙村,否则一旦犯病了,一定会被人当成流氓暴打一顿或直接送公安局去。
村里的男孩们经常用石头扔阿弟,以此取乐,村里的女孩们则都远远地躲着阿弟,省得被他凑过来耍流氓。只有心地善良的林敏同情阿弟的遭遇,经常塞点吃的东西给阿弟,还经常陪他说话。
或许是因为长着阴阳脸的林敏实在够不上美女的标准,阿弟在面对林敏时,神智一般都会保持清明,甚至在林敏偶尔叹息着说“你我其实都一样,都是苦命人”之类的话时,阿弟的脸上还会流露出罕见的痛苦神情,不再是没心没肺的痴傻模样。
有一回,阿弟又犯病了,调戏起一个高中少女,最后被少女的哥哥打倒在地。当时林敏正经过那里,见阿弟满脸是血,赶紧把他挽扶到了自己家,帮他擦掉了脸上的血迹,还帮他抹药、包扎伤口,最后又塞了两个花卷给他,柔声道:“吃吧,吃饱了好去追媳妇。”
当时阿弟的神智已经清醒多了,他捧着那个花卷,痴痴地看了林敏半天,最后说了一句:“你真美。”
林敏脸红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漂亮。
“以后我谁也不追了,就追你!从今天起,你就做我媳妇吧。”阿弟又说道。
“滚!”林敏哭笑不得地笑骂道,“我长得丑,你别拿我取乐子。”
“不,你一点也不丑!脸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要这里美才行。”阿弟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认真地说道,“做我的媳妇吧,好吗?”
那一天,林敏走到哪里,阿弟就跟到哪里,嘴里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做我媳妇吧。”
林敏被傻子阿弟给纠缠得没了主意,最后顺口答应下来:“好好好,做做做!求你别唠叨了,千万别让我爸和我哥听到了,否则他们会抽死你。”
林敏没想到,傻子阿弟虽然傻,但他的记心和耐心都好得出奇,软磨硬泡的工夫也是一流。从此以后,阿弟就口口声声地管林敏叫媳妇了,甚至还管林半叫“大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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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1群的书友们一致推举的恶搞龙套“阿弟”出场……阿弟啊,这就是你整天调戏果果妹妹的应有下场,哦呵呵呵,纯属恶搞,不要介意……)
第九十九章 入乡随俗
(这是老胡的第五本书。新书上传以来,这周是第二次上首页推荐。推荐成绩十分重要,决定了有没有下次推荐。还请各位书友帮忙收藏、点击一下,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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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半每次一听到这句“大舅哥”就火大,林敏虽然长着副阴阳脸,但以后也不可能找一个傻子啊,如果任由阿弟这么乱叫,岂不是把林敏的名声都给败坏掉了?所以只要阿弟敢这么叫,林半立马就是一脚踹过去,再加上几句“厚颜无耻的臭流氓”、“再乱叫就揍死你”之类的训斥。
只是傻子有傻子的坚持和执着,阿弟完全无视林半的威胁恫吓,不但照叫不误,还整天往林敏家里跑。他不但和林敏说话唠嗑,还主动帮林敏做些洗碗扫地、下田插秧、帮林冬至翻身、上厕所、洗澡之类的琐事、脏活。甚至林敏白天去读书的时候,他就整天守着林冬至,俨然正式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虽然他洗碗时经常会打碎碗,插的秧也永远是歪歪斜斜的,每次都要林半和林敏返工重插一遍……
时间一长,林敏也慢慢习惯了被这个傻小子纠缠,哪怕是被他叫声“媳妇”也不恼,因为她知道阿弟其实人并不坏,就算和他单独相处时,他也决不会动手动脚,最多只是口花花而已。何况其他男孩见了林敏就躲,她在村子里也没有什么朋友,有个人陪着说话、打发寂寞,其实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更何况,阿弟是真心实意地对林家好,帮林敏做了很多事,否则林敏早累趴了。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整个村子里,只有阿弟喜欢找林敏说话,也只有林敏愿意搭理阿弟。
“一个傻子,一个丑八怪,也只有他们能玩到一块。”有些村民背地里对他们如此嘲讽。
以往村里的帅哥们并不觉得林敏和阿弟玩得好有什么不对头,反正他们都属于被人无视的对象。但现在,林敏这个丑八怪已经变成了大美女,她还和阿弟走得这么近,甚至任由阿弟“媳妇媳妇”地乱叫,这就很让他们伤心了——这不是眼睁睁地看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吗?
往小了说,这是伤心伤自尊。往大了说,这是唾手可得的终生幸福被傻子给夺走了!
“傻子,媳妇是你能乱叫的吗?滚开!再敢调戏林美女,哥揍死你!”终于有青年摆出英雄救美的正义姿态,恶狠狠地一把推开了阿弟。
“喂,你们别这样!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是有口没心的!”林敏本能地张开双臂,护在了阿弟身前。
见到这情形,青年们更眼红了,他们七手八脚地拉扯着阿弟,要赶他走,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道:“傻子,别在这恶心人了。你再不滚,哥们可真动手了啊……”
倒也不是这些青年有多坏,只是人类和其他雄性动物一样,在求偶时都会变得极富侵略性和攻击性,这也算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吧……
林敏见状,无奈地推了推阿弟,说道:“阿弟,你先去你爸爸那桌吃饭,一会我再找你说话。”
“你也要赶我走?呜,媳妇不要我了……大舅哥,你在哪啊,快来帮我评评理啊……”阿弟被那些青年一欺负,本来就急得面红耳赤了,此刻见林敏也要他走开,顿时急了,傻病也犯了,坐在地上干嚎起来,状极狼狈。
见阿弟出丑,帅哥们都得意地哄笑起来。
林敏听到阿弟公然嚷出这些疯话,也是脸一红,再也顾不上阿弟,赶紧飞快地跑开了,离开了是非之地。
林半早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听阿弟这么乱嚷,他又气又好笑,却不好意思当众上前让阿弟闭嘴,否则就是自已承认是阿弟的大舅哥了。无奈之下,他只得摇头苦笑。
“哥,你说阿弟的病还有治吗?”这时,林敏跑到了哥哥的身旁,轻声问道。
“这个……怎么想起这个事来了?”林半诧异地看了妹妹一眼。
自己的老妹,不会日久生情什么的,真喜欢上了这个傻子吧。
“咱们现在有几千万了,干脆拿点钱帮他治病吧,他也挺可怜的。”林敏人如其名,心思灵敏,她知道哥哥在怀疑什么,脸红红地低声解释道,“他和我小时候一样,也是被人嫌弃的主,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这也算是同病相怜吧。再说了,他也帮我们家做过不少事……”
“做事?”林半苦笑着打断了林敏的话,“就他打碎的那些碗,插坏的那些秧,我还没找他算账呢!”
“可是那个时候,毕竟有个阿弟愿意搭理你老妹,还不嫌脏不嫌累,帮老爸洗澡、上厕所,要不然,我不知苦成什么样呢。”林敏不满地看着林半,嘀咕道,“哥,你可别过河拆桥啊!”
林敏这句话倒是大实话,她这几年发育之后,也逐渐懂得了男女之事,让她帮林冬至这个大老爷们洗身子、抹澡、上厕所,不但自己有点难为情,林冬至也不怎么乐意,宁肯脏着身子,等林半回家来收拾。要不是有阿弟天天上门帮忙,林冬至和林敏这几年还真不好熬过来。
听了这句话,林半愣了好一会,才缓缓点了点头:“好,我想办法帮他治。”
说实话,林半也还是念着阿弟的好的,要不然也不会允许他整天往自己家里跑。他以前只是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赚到钱,把妹妹的脸治好,让她变漂亮,而阿弟是精神有问题的大龄青年,治了好几年都没治好,这辈子算是毁了。哪怕阿弟再怎么对妹妹好,自己也决不能让妹妹跟他好,否则不是把妹妹往火坑里推,害了她一辈子吗?
也正因为这样,林半才会对那句“大舅哥”如此反感,并再三警告林敏不能对阿弟动半点心思。
可是现在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倒不是说林半对花钱把阿弟治好有信心,而是他对自己的仙术有信心。
医院治不好的病,仙术应该有办法吧,大不了就把阿弟当成实验品,实验一番好了。
更何况,这还是一举两得之事——林半这两天正琢磨着怎么给沈玉妍的母亲治病,而她和阿弟一样,都是因为意外事件,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然后患了脑病。虽然程度深浅不一样,但如果自己能想办法治好阿弟,凭着这些经验,治好沈玉妍的母亲应该也不在话下。
如果自己治不好阿弟……他本来就是傻子,难道还能变得更糟糕吗?
想到这里,林半便打定了主意。
“真的?”听到林半这句话,林敏顿时兴高采烈起来,笑容也绽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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