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故国神游》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综武侠]故国神游- 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金九龄忽地一笑,笑声中充满了愉快之情,“招惹你又怎样?若非苏总管,你到最后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你做梦都想不到,你的姐妹中会出叛徒吧?”

    公孙大娘冷笑,却没有反驳他的话。金九龄又道:“其实你那个组织,破绽实在太大了。你原不该只依仗女人做事,指望女人可靠,不如指望太阳永不落山。只要她们倾心于某个男人,就立马忘记身份地位。别人说什么,她们就言听计从,然后将你连皮带骨地卖掉。”

    他语气带着嘲弄意味,“相信一个女人,已经大错特错,居然连续相信七个。你能平安活到现在,简直是上天保佑。上官飞燕的事出来,难道还不能让你警惕吗?”

    公孙大娘竟不生气,淡淡道:“我的姐妹是什么人,我心中有数。就连二妹,我也不愿追究。每个人都有鬼迷心窍的时候,要看日后怎么做。若我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她,那我和你,还有什么区别?”

    苏夜笑道:“女人不可靠,男人很可靠吗?金老总,你不顾江重威和你的交情,觊觎王府宝库已很久了吧。二娘给你传消息,说我武功太高,要你小心,你才没轻举妄动,是不是这样?你专拣熟人朋友下手,因为你对朋友府宅的情况最熟。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好意思嘲笑别人不堪信任?”

    金九龄冷声道:“她的刀法也就那样,看似狠辣迅捷,其实在真正的刀客眼中,处处都是破绽。我听了她的话,也没把你放在心上,怨不得别人。你死之后,只剩比饭桶还饭桶的江重威,哪怕我在他鼻子底下打洞,他也不知道。”

    月过中天,暑气仍然很盛,一丝风都没有,只让人觉得窒闷炎热,郁积压抑。大概到清晨时,就能降下一场暴雨,洗一洗这闷热的天气。

    他们三人之间,气氛更是一触即发,紧绷的插不进一张白纸。

    公孙大娘忽然道:“你为什么不出手,你为什么不逃?你还在指望什么?指望陆小凤和白云城主忽然出现,为你撑腰?”

    苏夜道:“还好这几年来,我做事还算公道,待人还算客气。在江湖中一派之尊、一帮之首那里,也算有点名望。陆小凤真来了,也不见得全盘相信你。”

    金九龄笑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率先出手?”

    公孙大娘道:“我给你单打独斗的机会。我想领教领教三百年来,六扇门中第一名捕的武功。”

    金九龄道:“苏总管呢?”

    苏夜道:“你向我房中施放毒烟,务要致我于死地,还问我怎么做?我只能说,如果你胜了大娘,那么从一个人手下逃亡,总比从两个人手下轻松。”

    她居然已经确信自己强过金九龄,金九龄必定要落荒而逃。金九龄终于转过身来,面具之后,两只明亮锐利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似在审视她的神情。

    他道:“只要你不在我背后突然偷袭……”

    苏夜笑道:“放心吧,我要杀你,用得着突然偷袭?”

    她已见过叶孤城的剑法,此时想见见公孙大娘的剑。为了给他们腾出足够大的空间,她飞身掠起,上了屋顶,自高处凝视着他们。

    附近守卫被她调开,以防金九龄夺路而逃时出手伤人。除非陆小凤被声音惊动,过来查看,否则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场决战。

    她刚掠上屋顶,公孙大娘便已动手。她穿了件碧色的大袖衫,行走时衣袖翩然舞动,风度极佳。在这个时候,她双手轻轻一晃,从袖中抽出了一对系着红缎带的短剑。

    短剑锋刃白的像霜,寒气迫人,若在白天去看,又像两块冻成青色的玄冰。她手持缎带,以缎带操纵短剑,比用手直接握剑更加困难,也更加灵活多变。

    这正是盛唐那位公孙大娘所创“剑器”的特点,放弃指掌手臂对剑的绝对掌握,以绸带之变化多端,弥补控制上的不足。

    她出手当真极快,短剑刚刚滑出袖中,便如惊虹掣电,灵动变化,在空中组成一道灿烂飞舞的光幕,直逼金九龄面门。剑气森寒如雪,刹那间驱走了所有炎热之气。院中草木繁盛,避不过剑气摧折,簌簌抖动着,不停向下落着花叶。

    苏夜记得,金九龄与陆小凤决战时,用了一柄大铁锥。他现在自然找不到铁锥,却并非空手而来。公孙大娘短剑一动,他的手也跟着动了,亦从袖中取出一件东西,正是他常常拿在手里的折扇。

    折扇也是件很好的武器,尤其适用于点穴打穴。但金九龄做的更绝,将扇骨打磨成利刃。扇面刚被剑气撕开,便露出里面同样闪着寒光的短刀。

    准确地说,那并不是短刀,更像捕快常用的铁尺,就边缘十分锋利而已,算不上常用兵器。不过,在金九龄手中,什么兵器都能起到最大作用。

    陆小凤对公孙大娘的推崇,又由苏夜亲眼印证。

    她经历过多个副本世界,却没见过这么凌厉的剑法。剑势风驰电掣,水银泻地,在可怕之外,还给人以“美”的观感。

    剑器本就是舞蹈之一,常由娇俏女子短衣空手,做出种种剑击动作,在空中腾挪飞跃。直到公孙大娘出现,才变成了舞和武兼具的奇妙剑法。

    这种剑法的主旨便是美,需要使用者为绝色佳人,身具绝世身法,才能把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也许比起西门吹雪、叶孤城,剑器不够纯粹,无法表现剑刚直不屈的特性,弱点也很明显。但美丽本身就是武器,可以给旁观者带来自心至身的震撼。

    与剑器相比,金九龄的出手远远没这么灿然绚丽,却更加实用。想要克制剑器,其实很简单,只需斩断缎带,就像斩断了用剑人的两只手,给自己提供反击机会。

    他武功可刚可柔,可猛可弱,论随心所欲,绝不输给公孙大娘。他一眼就看穿剑器弱点,出招刚猛锋利,手中扇骨盘旋不绝,招招强攻,以后手抢先手,迫的两条缎带不住变幻位置,连续失去数次伤人良机。

    他出手之后,院中花草树木更加倒霉,要么变成光秃秃的,要么被砍断了半截,要么被连根拔起。他们身法均为江湖顶峰,纵然苏夜留出整个院子,也还远远不够。

    由于金九龄始终心有顾忌,想找个合适的脱逃机会,才久久不曾离开这里。他转身逃走,固然容易,但那雷霆般的双短剑必将接踵而至,趁着他逃命时露出的破绽,将他当场杀死。

    苏夜遵守承诺,始终没有干涉战局,只凝神看着他们。她始终认为,武功练到高深之时,无论什么武功,都应该美不胜收,尽管美与美之间也有很大不同。

    如果要她使用剑器,那她应该会继续改进它,将缎带去掉,彻底变成双剑剑法。在她看来,缎带带来的优势,难以弥补它的不足,也难怪公孙大娘会死在叶孤城手中。

    白云城主的剑凝练、明快、纯粹、凌厉,简单到了极致,威力也大到了极致,正是千变万化的剑器克星。他只要觑准破绽,便能一剑断掉两条缎带,将公孙大娘的人与剑分开。到那个时候,只要他刺出第三剑,便可轻易杀了她。

    只不过,这大概不符合公孙大娘创出剑法时的想法。

    苏夜很难看出,场上两人究竟孰强孰弱。短剑剑光每闪动一次,她就能瞥见金九龄凝重的脸孔,还有公孙大娘那张平凡的脸。这场决战看似没有终点,却总有结束的时候。她想,她绝对不会等的太久。

    忽然之间,金九龄亦从院中飞身跃起,跃上与苏夜方向相反的位置。他身法依旧从容,似乎并未落于下风。但他从剑器中冲出,不利用机会还击,反而想要脱身逃走,证明他心已怯,力已竭,不敢赌自己能杀了公孙大娘。

    这甚至都不是剑器真正的威力。公孙大娘没有梳妆打扮,没有更换彩衣,更没有那种彩凤般辉煌灿烂的美丽。可他仍然心虚了,即便苏夜木桩一样站着,他也不敢完全放心。

    公孙大娘掠起时,就像飞燕掠过长空。她紧追在金九龄身后,不住估算着自己与他的距离。苏夜内息一凝,人已窜了过去,窜到一半,脸上突然露出无奈笑容。

    她们都看到,金九龄前方的重重屋宇上,赫然来了一个人,正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满脸茫然的陆小凤。

第六十八章() 
陆小凤蔫蔫坐在椅子上,像一只放了很久的风鸡。

    他心情很不好,因为他刚刚发觉,自己的好朋友金九龄是红鞋子大盗,作案之后,又嫁祸给别人。在此之前,金九龄还做过其他恶事,大肆搜刮钱财,以支撑他那骄奢的生活。

    最近打击一二连三,先是霍休,再是金九龄,让他怀疑自己做了两场恶梦,几乎想要怀疑人生。每到这个时候,他就特别怀念花满楼。因为任何颓废的人见到花满楼,都能得到他的鼓励,迅速燃起好好生活的勇气。

    但花满楼不在这里,所以他只能运用宿醉方醒的脑袋,尽量平和地接受这件事。

    他已见过苏夜的刀法,知道神秘人并非她对手,何况刚和公孙大娘力拼过一场,却没想到面具之下,竟是金九龄的脸。如今,金九龄被送到了地牢,与霍休为伴,好让他们有时间商量。

    他先长长叹了口气,才道:“你们打算怎么做?”

    公孙大娘与他初次见面,话却说的很直率,“杀了他,这人实在太危险。难道你还想留他一命?”

    陆小凤道:“如果我在交手时杀了他,自然别无选择。但他已经束手就擒,我更想把他送到官府,依法处置。”

    金九龄与公孙大娘相拼,声音在夜间传出很远,不仅惊动了陆小凤,还惊动了叶孤城。叶孤城来的只比陆小凤稍迟一点,目睹公孙大娘以剑器追击敌人,便很感兴趣地站在旁边看,看完后飘然离开,可能又回屋睡觉去了。

    南王父子从来把这种事交由苏夜处理,也没现身。在这间屋子里谈话的人,只有他们三个,还有缺乏存在感的副总管江重威。

    他唉声叹气,比陆小凤还萎靡,依旧沉浸在“我的兄弟是烂人”的伤感中。

    苏夜笑道:“我知道你定会这么说,毕竟你见过了霍休,也劝我将他移送法办。可你想过没有,金九龄在六扇门任职多年,具有无数官府人脉,五羊城、南海等地的捕快便是明证。我将他交给官府,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吗?”

    公孙大娘冷笑,“你想纵虎归山,我可不想。”

    陆小凤苦笑道:“我承认,你们说的很有道理。”

    苏夜忽然道:“陆兄你该知道,金九龄坑害大娘,又想害我,反被我们制住。这事其实没有你说话的余地,我们和你谈,是因为尊重你的侠名和为人。”

    陆小凤黑着脸道:“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捧我。”

    苏夜笑道:“我只想说,移送官府倒也可以,但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要废掉他的武功,即便他从监牢中逃走,也无法谋财害命。”

    陆小凤道:“第二个呢?”

    “给我钱。”

    饶是陆小凤行走江湖多年,也听的一愣,下意识问道:“什么钱?”

    苏夜道:“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不会像金九龄那样赚钱。不过他既然落在我手里,那么他所有钱财、地产、古玩、名马都是我的了。我会把里面属于红鞋子的部分划出来,还给大娘。但大娘不要忘记,你答应给我谢礼。”

    公孙大娘也愣了又愣,半天才道:“看你这样,大概没有人会忘记。你不必还我了,都拿去吧,那就是我的谢礼。你拔去了我姐妹中的钉子,已经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陆小凤忽道:“我看你打扮的很朴素,享受时也很有节制,为什么需要这么多钱?”

    苏夜道:“如果你带回去几百万两银子,自己却只能拿一百两零花钱,你就会明白我的苦痛。”

    陆小凤茫然道:“什么?”

    苏夜笑道:“这只是个拙劣的笑话,陆兄不要在意。你是否忘了,我是南王府总管。王府开销向来很大,有拿钱的机会,我为什么不拿?何况我还得养别人,我不穿金戴银,不代表人家不这么做。”

    陆小凤很想问她需要养谁,最终忍住了,长叹道:“好吧,这两个条件也算公平,我没有意见。大娘你呢?”

    公孙大娘淡淡道:“像他那种人,失去了武功,就再也掀不起风浪。我没什么话好说,随你们吧。”

    苏夜像对付霍休那样,默默敲打着金九龄,要他把家产吐出来,作为活命代价。金九龄抵抗了一阵,便老老实实地吐了。

    霍休有点守财奴的味道,他可没有。他的确非常喜欢享受,所得金钱大多花了出去,不是购买美酒名马、古玩字画,就是大肆购置房产,使他去到任何地方,都能舒舒服服住下。

    至于花在女人身上的钱,自然追不回来。他与霍休相比,只欠缺一点,那就是赚钱的本事。毕竟霍休可以指使小弟赚钱,他只能亲自上阵,顿时输了一筹。

    苏夜对古董毫无兴趣,将它们变卖成金银,再去购买其他东西,至多从里面挑出珍品,赠给世子与叶孤城。

    她非常珍视这个世界,因为在这里,钱完全不像钱,流水般从她眼前经过。随便找个有名声的人,就能轻易甩出几十万两白银。她甚至怀疑,关中、关东等地的大豪,一年在赌场里花的钱,抵得上正常世界里朝廷一年的税收。

    更重要的是,这里赚钱也相当容易,只要武功够高,就无需为这事担忧。她觉得自己点钱已经点的麻木了,根本感受不到金钱的吸引力,还要大费心思,把钱换成实用的货物带回去。

    叶孤城知道她在折腾金九龄,也不来烦她,只等她忙完这件事,再履行交手的约定。陆小凤也在这里等着,负责将金九龄带走,交给官府,然后亲自去向苦瓜上人解释。公孙大娘本应离开,却也没走,因为她听说苏夜与叶孤城将有一战,打算留下来旁观。

    她虽是红鞋子的首领,却也是一名剑客。剑客对当世杰出的剑法,总有着发自内心的兴趣。

    苏夜直到最后,也没和陆小凤谈过幽灵山庄的事,只问过金九龄和公孙大娘。前者已成她俎上鱼肉,再怎么不情愿,也不得不说。他说,幽灵山庄极为神秘,偶尔能察觉山庄成员活动的蛛丝马迹,却无法追查下去。

    换句话说,敢追查的人都已经死了,以至于很少有人听过这名字。

    公孙大娘知道的更清楚,对山庄也更为了解。红鞋子组织规模较小,首领只有七个人,近期才加了第八个,所以不像青衣楼那样,被幽灵山庄盯上。但她心里很明白,霍休不敌老刀把子,只能将赚来的钱白白送给人家,有如台前傀儡。

    她看不上霍休,却心知肚明,自己同样不是老刀把子的对手。

    她曾在易容时,偶然碰见老刀把子一面。老刀把子头戴斗笠,脸垂黑纱,身穿灰衣,看似平平无奇,却令她感到极大的危险,觉得他随时能杀了她。她觉得他不像人,像个鬼魂,身上有种阴森恐怖的气质,仿佛刚从地狱里走进人间。

    这些都是苏夜已知道的情况,没什么价值。她听完后,只问了一句,“如果有机会,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对付他?”

    她们说话时,旁边没有第三个人。即便公孙大娘答应下来,也不会有人知道。苏夜声音里,有着十分笃定的意味,令她困惑地蹙起了眉。

    她在想,想了很久方道:“我愿意,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朝一日,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