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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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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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到了计书上,照样是歌舞升平、五谷丰登。县欺其郡,郡欺朝廷,成为当时的政坛一景。

只要动动笔杆子,写出一份花团锦簇的计书,便可以仕途升迁,飞黄腾达,试问,又有哪位官员会真的费尽心力去为民除害、造福一方?民谚曰:“力战斗,不如巧为奏。”道出的正是这些官员们的普遍心声。

话说回来,对豪族而言,不管怎样,官毕竟是官,代表着朝廷的脸面,除非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他们也不会真去刺杀一位朝廷命官。他们也不是傻瓜,物种容易灭绝,可官你杀得完吗?杀了一个,朝廷再派一个,再杀再派,他妈的累死你为止。

既然地方长官已经容忍了强宗豪族,强宗豪族当然也识趣地投桃报李,以各种方式向长官们表示敬意。于是,经常便有某位官员忽然发现自己的案上多了许多熟悉的金玉,床上多了几位陌生的美女。英雄不问出处,一律笑纳,从此,豪族的便是官府的,官府的便是豪族的。

这种豪族和官府的勾结交易,早在西汉初期便已开始,西汉末年越演越烈,等到了新朝,这种交易更是到了公开化的程度。

何其愈下邪?说起来,还得感谢新朝皇帝王莽的空前壮举——上自公侯,下至小吏,一律停发工资俸禄。②

王莽是一个天真的老头,他太高估了手下这批人的思想觉悟。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些官员,个个都是严格挑选出来的,要么是孝廉出身,孝子廉吏,人品不消多说;要么是太学生出身,饱读圣贤之书,牢记礼义廉耻;要么是权贵之后,根正苗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可就是这些人,怎么会一旦权力在手,就无耻地堕落到贪污受贿、搜刮地方呢?

须不知,肚腹易饱,欲壑难填。纵使高薪养廉,尚且并不可靠,更何况薪水索性低到没有?结果不难想象,史册已有明文:“天下吏以不得俸禄,并为奸利,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郡尹县宰家累千金。”

当无数人义无反顾地一头钻进钱眼之时,总还是有人在仰望星空,壮怀激烈。偌大的江山,终归残存着几位特立独行的酷吏能吏,将果断出击,整治豪族。而其中的两人,数年后调任到了南阳,要拿刘縯开刀试手,此乃后话,且按下不表。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在地方上,中央政府的权力已然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以暴力和财力为后盾的强宗豪族。数年之后,群雄纷起,豪族争霸,而王莽那貌似强大无比的中央政府,在这种攻击之下,很快就变得不堪一击。

《易》云:“履霜,坚冰至。”诚不虚也。

①刺客刺杀官吏,汉代并不鲜见,参见《汉书·尹赏传》、《汉书·游侠传》。

②此举空前,但非绝后。南北朝北魏早期也曾重拾此举,然后,便真的是绝后了。

 第82节

日期:2010…01…0500:14:35

【第一章,少年】NO。6:家族中人(大致删节而来)

且说刘縯开府养客,威震南阳,很是给刘氏家族长了不少脸,然而,对于刘縯的所作所为,家族中人的看法却分化为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家族中的年轻人,如刘稷、刘嘉、刘赐、刘祉、刘玄、刘终、刘顺之辈,在刘縯身上看到了改变现状、重兴刘氏的希望,因而纷纷向刘縯靠拢,奉刘縯为精神领袖。至于家族中的老一辈人,对刘縯的态度则相对暧昧和复杂许多。

鲁迅先生写道:“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曾经高高在上的刘氏家族,随着王莽的篡位,跌落成普通百姓,在这期间,也很是体会到了官场的变脸、世态之炎凉。当刘姓还是国姓的时候,阿谀奉承的是这批官员。现在刘姓成了平民,幸灾乐祸而至于落井下石的,同样还是这批官员,以痛打落水狗之精神,对失势刘氏百般欺压蹂躏。

幸而家族中出了刘縯这么位狠角色,南阳官府尚不敢太过放肆。比起其他地方的刘氏家族来,舂陵刘氏的日子还算好过。因此,为家族的暂时利益计,老一辈人对刘縯不乏感激;但为家族的长远利益计,他们却又不免忧心忡忡。刘縯养这许多门客,其心路人皆知,分明是意在造反,而刘縯一旦造反,整个刘氏家族势必将被他连带拖入深渊。

在这两难境地,老一辈人矛盾着,计算着,沉默着。

刘良刚回舂陵,听闻刘縯的诸般行径,勃然大怒,这不是把刘氏往绝路上推吗?别人都袖手旁观,我这个亲叔父可不能放任不管,找到刘縯,劈头便问:“刘伯升,你为什么还不忏悔?”

刘縯不敢顶撞亲叔父,只能嘿嘿傻笑两声,结结巴巴说道,“咦——至于——呜呼——我日——”,说完转身就逃。

刘良又气又恼,他还有一肚子道理没来得及讲呢,脱下鞋来,冲刘縯的背影狠狠扔去,没打着,刘縯早已消失不见。刘良并不急着捡回鞋来,他就那么金鸡独立着。好不容易等到一位小朋友经过,便大吼道,“孺子,取履来!”小朋友欲殴之,又自忖不是对手,强忍,取鞋来归。刘良再道,“履我!”小朋友只得又跪下,乖乖为刘良将鞋穿上。刘良这才得胜似地背起双手,往家走去,一边喃喃自语:“破我家者,必伯升也!”

日期:2010…01…0500:16:22

【第一章,少年】NO。7:冠礼(增补)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

回舂陵之后,刘秀过的正是这般随心所欲的日子。对这位刘家三少爷,刘縯的门客自然格外奉承,刘秀所到之处,前呼后拥,鞍前马后皆有人小心伺候,对于少年的虚荣心来说,几无比这更大的满足。在这青春躁动期,刘秀除了长身体之外,也实在无正事可做,只是成日价斗鸡走马,游侠浪荡。而长兄刘縯,对刘秀的荒唐也是不闻不问,既不督促他求上进,也不强迫他取功名,害得刘秀每当午夜梦回之时,总会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来日无多,所以老哥刘縯才会对他一味姑息纵容,随他逍遥快活。

季节轮替之间,四年弹指而过,刘秀到了二十岁,按照习俗行完冠礼,刘縯郑重地将刘秀叫到院中。

辽阔的院落,在夕阳中一片静寂,百年古柏树下,兄弟两人相对而立。在外人眼中,刘縯是须仰望的大英雄,而在刘秀眼中,刘縯却始终是可亲近的好长兄。然而,今天的刘縯,却不怒而威,神情空前严肃,刘秀从未见过刘縯这样对他,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刘縯看着刘秀,正色道,“行完冠礼,你就是成人了。”

刘秀点点头,“我知道。”刘縯摇头道,“不,你不知道。”说完,扔给刘秀一把铁锹,指着脚下,“挖。”

刘秀提锹而挖,入地三尺,忽有金石之声,再扒开一看,顿时满目金光灿烂。刘秀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么多金子,一时呆了。

刘縯道,“这一百金,自阿父死后,一直埋于此地,就等着你成人的这一天,交到你的手上。”

刘秀木然而立,双眼有不速之泪。谁说刘縯不管他,这百金便是刘縯早早为他备下的成人礼。十一年来,刘縯一个子也没动过,即使是在家中最艰难的时候,而那是怎样的艰难!有这百金,刘縯能多养多少宾客,又能少受多少辛酸,而他竟能忍住,自始至终分毫不取。刘秀默默拭泪,良久方道,我不能要。

刘縯道,“要,是你的。不要,还是你的。”说完又道,“此前,我都由着你,随你所好。如今你已成人,不能再一味贪图玩耍,我身为长兄,也要负起督导之责。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用这些钱入太学读书,一是用这些钱娶一门亲事,你自己选。”

仿佛孩子,突然被逐出天堂,推入冷酷而现实的人间,刘秀难掩失落。然而回不去了,这道成人的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得迈。刘縯说的没错,要么进太学读书,要么娶妻成家,这都是成年人该干的事情,而他刘秀,已经在今天正式成人!

刘縯本以为刘秀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太学,见刘秀久久不答,忍不住调笑道,“如此举棋不定,怎么,莫非你已有了中意的姑娘?”刘秀脸一红,刘縯见状大乐,紧追不舍道,“说,谁家的闺女?居然瞒得连我都不知道。”

刘秀脸越发地红,刘縯逼问再三,刘秀这才轻声答道,“别说是你,就连对方,也还蒙在鼓里。”

 第83节

日期:2010…01…0523:33:13

【第二章,洛丽塔】NO。1:酒醉(大致删节而来)

相思如花,无根不发。刘秀这段离奇的单相思,还要先从他二姐夫邓晨说起。

邓晨,字伟卿,新野人氏,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阯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到了邓晨这里,却绝意仕途,赋闲在家,无事时也学刘縯开门养客,同样也纠集有数百之众。

刘縯常来拜访邓晨,一则叙姻亲之谊,二则也是看重邓晨手下的这批人马。邓晨的这些门客,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诏,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粮草已然齐备,部众已然汇聚,清一色白盔白甲,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直杀长安而去。

邓晨并不介意刘縯打他门客的主意,要,随时带去,自家兄弟,何必客气!邓晨有自知之明,他并没有刘縯那样的魄力和霸气,他也并非为了伟大而诞生,他最好能做的,就是与伟大同行,成为伟大的一部分。

刘縯每次拜访邓晨,照例带刘秀随行。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新野邓府之内,大宴宾客,喧闹非常。刘縯和邓晨饮至酒酣处,拔剑斩案,慷慨作歌,歌罢,却又相顾叹息,有不胜悲怆之意。该死的天下太平!太平得淡出个鸟来。而王莽又在长安的皇座上坐得正稳,无机可趁。亡国耻,犹未雪;王孙恨,何时灭?

一群门客有如众星捧月,围刘縯而坐,聆听其指点江山、高谈阔论,而对刘縯身边的刘秀,却并无人特加留意,在他们眼中,刘秀只是刘縯的一个小跟班而已,可以忽略不计。刘秀喝了几盏闷酒之后,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恍惚中闯入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突然便觉腹中一紧,喉间一松,连忙伏于葡萄架前,一通狂吐。吐罢,暗道侥幸,还好四周无人,起身回头,却看见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正怯生生站在面前,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则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这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日期:2010…01…0523:35:25

【第二章,洛丽塔】NO。2:心醉(有修改)

爱情乃闲人之忙事,然而有幸和不幸。起初之时,总是满怀信心,以为一定有一个完美之人,在前方为自己而等。是的,起初总是这样,直到有一天幡然醒悟:原来这种莫须有的信心,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残忍。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一旦等红了眼,华丽的青春,即将变成曲折的鱼尾纹,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不求满分,甚至也不求及格,但至少也总比交白卷强吧。

然而,弱冠之年的刘秀,还正年轻,还有资格等,更重要的是,他宁愿等,等那一生中的命定之人。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而他却依旧孑然一身,并非没有人前来说媒,也并非没有人前来问讯,但他却始终不肯应承。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是以射与不射之间,自然要分外慎重。

世间多有温柔乡,世间多有美娇娘,然而,刘秀早已修炼到了无欲则刚,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只等待着那个人。

眼前的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入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让意在闲逛的刘秀猝不及防,而他那颗自以为无欲则刚的心脏,也在瞬间四分五裂、不成模样。

刘秀苦笑着,他原本以为,他所等待的那个人,怎么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这才能够将他的心震得粉碎,殊不知,眼前这位十岁女孩却能轻易做到这些。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随之共振,直至碎为齑粉。

话说回来,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势必将会被视为变态,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禁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地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如今已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做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例子: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类似这样的例子,我们其实还可以继续往下补充: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个挖着宝了。而在古代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婚龄仍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男怨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齿,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而已。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禁忌。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唇须,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如何敢当?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东西,又如何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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