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还是其他反王,如果要拿下李唐的根基,商州绝对就是一个主战场。所以,这些刚刚依附大唐的官员都是忧心忡忡。
不过,在小婉所知道的历史中,自从大唐立国以来,能够给大唐带来威胁的似乎只有突厥,而现在……这个威胁还不存在,市面上应该很快安定下来。
“小婉啊,不管什么时候,房子和地总是保值的,不过你一下子购置了三个铺面,准备做什么啊?”张杨氏问道。她是个通达的人,小婉在之前跟她大略地提过,她也同意了。事实上,杨氏也是出身大族,后来家道没落,家族中人对于她嫁给张须陀很是不满,渐渐便断了联系,如果不是这身病拖累,她做起事来,更不输于男子。
“这三个店面位于不同的位置,但都是好地角,其中两个我打算暂时租出去,等想好做什么生意后,再收回来。另外一个店面大的我琢磨着咱们自己住。”
“自己住?你是说咱们搬到县城里?”张杨氏有些犹豫。
“是啊。”
小婉小心翼翼地看了婆婆一眼,解释道:“娘,将来咱们要在城里做生意,而且阿陵和虎头他们也该上学了,乡下可请不到什么好老师。”
张杨氏确实有些舍不得离开村子,毕竟住了十来年,和邻居都有了感情,赚钱的事情可大可小,但几个孩子的教育却是耽搁不得的。
“那这里怎么办?”张杨氏弱弱的问,她有些矛盾。
“这里是我们的家啊。”小婉笑了,一点儿也不像十四岁的小孩子:“娘,我们在这里有田地,这里是我们的根,我们随时可以回来住。”
她微微停顿了一下,道:“我们开春的时候,将地种完了,我们就搬过去。”
“就这么办吧。”
张杨氏叹了口气,城里的生活她是不稀罕,可孩子的教育不能耽搁,为人父母,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有个好前程。
第一场雪姗姗来迟,足足下了两天两夜,整个村子和远近的山林,都被皑皑白雪笼罩着,一片银妆素裹的世界。
大清早起来,在锅里蒸上早饭后,又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煤,炉火呼地一下熊熊燃烧起来——一共两个炉子,都是小婉亲手盘起来的,烧的就是煤块,只是在挖掘的时候,她避开村里人的耳目,挖来的煤块也放在了窖子里,反正用的也不多。
“婉姐,今天我们去挖煤吗?”
张陵从屋里探出小脑袋问道。
“不去。”小婉往他身后张望了一眼,然后低声跟他说道:“今天我们进山打猎。”
“太……”张陵身体往上一窜,就要跳起来。
“嘘,小点声!”小婉手急眼快,一下子把他按住,这件事如果被虎头虎脑他们知道了,非缠着跟去不可,这个季节带小孩子上山可不合适——她没想想,自己和张陵也大不多少。
吃完饭后,将虎头虎脑两个小家伙弄到张杨氏面前学习练字,小婉让张陵给马套上爬犁,自己端着盆去喂猪。
四头猪一见她过来,都呼噜呼噜地跑过来……这段时间下来,这四头猪崽都有七、八十斤重,要是用现代的精饲料喂养,恐怕都快出圈了。
将猪、鸡都喂好后,回来看张陵准备得怎么样了……小婉笑了,张陵过今年才十一岁,人矮马高,他只好踩着凳子套,样子有些可笑,幸好那马已经跟他很熟悉了,没出现什么麻烦。
“我来吧。”小婉笑着接过来,她虽然才十四岁,身高却已经是一米六八,而且还有上长的趋势,也算是身长玉立了。
屋里两个皮小子听到外面折腾,顿时挤眉弄眼的想溜出来,被张杨氏喝住了,不一会儿便传来抑扬顿挫的读书声……“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小婉轻轻笑了小声,向张陵低声道:“走吧。”
那张精巧的弩弓被小婉交给张陵使用,还有一把短剑;小婉自己背了一张长弓,而且还背着一柄佩剑,在爬犁上,还有夹子等捕猎时的应用之物。
爬犁出了村,两个人就坐了上去,小婉一摇鞭子,甩了一个鞭花,那马便快步向山上走去。
远处的山林一片莹白,一直绵延到天际,近处的松林从下方看,依然是一片墨绿,但上面却堆满了厚厚的积雪,身处其间,只觉得心头一片空灵。
小婉很喜欢这种氛围,很有一些飘然出世的味道,偏偏就在她陶醉的时候,一个雪团突然从上方砸下来,她条件反射似的侧了一下头,那个雪球砸在她的肩上。
雪团并不密实,砸在身上也不疼,小婉抬头看时,正和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对上——竟然是一只松鼠,正从枝叶间向她窥视。
“过来!”
小婉招手,那只小松鼠却嗤溜一声钻进了枝叶的后面,看不到影子了……树枝一阵摇摆,上面的积雪扑蔌蔌地落下,将小婉和张陵变成了雪人。
“好冷!”有一些雪粉顺着衣领滑进了衣服里,张陵被冰得跳了起来。
“小心别摔着。”
小婉连忙扶住他,然后将他身上的雪拍打干净,然后才将自己身上的雪抖动掉。
穿过几片林子,地上开始发现一些野兽的足迹,小婉已经准备好了弓箭,张陵的弩弓也取了出来。
第一卷 乱世 第十四节野鸡、兔子
走了大约百十米左右,前面突然隐约地传来野鸡鸣叫的声音,小婉向张陵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将马停下,缰绳随意地在树上挽了个扣,两个人提着一个口袋蹑手蹑脚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过去。
蹲在一片灌木丛后面,二人慢慢探出头去,只见十几只色彩斑斓的野鸡正在雪地中觅食。这些野鸡的羽毛呈栗色,十分鲜艳,中间缀着深褐色的斑点,尾巴上的羽毛也是一样的颜色,有几只野鸡的脖子上有两片跟翅膀似的肉坠,小婉认得,那是雄性野鸡。
这种野鸡的大小跟家鸡相仿,味道却十分的鲜美,只是警觉性较高,不太容易接近。不过,再好的野兽也没有猎人聪明,山里人早已经琢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对付这种飞禽。
小婉从包里取出一团搓得很细的绳子,上面带着用缝衣针制成的钩子,然后她从包里取出一小包饵料,这些饵料是用面制成的,还加上了一些作料,闻起来香喷喷的,上面还涂上了红色,打眼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虫子。
二人一起动手,将饵料挂在钩子上,等十来只钩子挂完之后,小婉将这团绳钩像洒鱼网似的甩过灌木,由于地面积雪颇厚,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只有一只警觉的雄性野鸡向这边张望了一眼,却又低下头,继续寻找雪下可能隐藏的食物。
“这些蠢鸡!”
小婉很是愤怒,只是这种‘钓鸡’的狩猎方式是需要耐心的,二人只好等待着。过了十来分钟左右,那些野鸡已经距离绳钩很近了,却依然没有注意到那些饵料。张陵轻轻拉了一下小婉的衣袖,眼中露出疑问。
小婉瞪了他一眼,慢慢地探出了头……这钟狩猎方式是前世中她从一个老猎人那里学来的,而且成功地试验过,她就不信在这种食物极端匮乏的季节里,那些野鸡会不上当。
几只野鸡已经距离绳钩很近了,小婉轻轻地拉了几下绳子,钓饵微微一动,就像是真正的虫子似的。
张陵看着有趣儿,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些野鸡,嘴巴微微张开,似乎随时都会喊出声来。
有几只野鸡终于发现了那些在积雪中蠕动的‘虫子’,它们简单的大脑里根本没有分析在这种天气中哪来的虫子,而是兴奋地啄向那些钓饵。
有四只野鸡已经吞下了饵料,在它们发觉‘虫子’的味道有些不一样之前,小婉将绳子巧妙的一抖,那四只野鸡已经被钓起来了,它们扑愣着翅膀试图逃脱,而它们的同瘵则很不够义气地拍打着翅膀飞走,张陵已经兴奋地上前去抓住那四只野鸡,拧住它们的翅膀,然后掏出绳子将它们的脚绑住。
“婉姐,我们把其余的野鸡也钓回家吧。”张陵兴奋地道,小脸红朴朴的。
“傻了,那些野鸡至少在今天不会再上当了。”小婉随手捏了捏小正太的脸蛋……滑滑嫩嫩着,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调戏。
将四只野鸡扔到爬犁上,这只是狩猎行动的开始,爬犁在雪地上前行,两个人一边注意控制行进的方向,一边敏锐地注视着四周的情况,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得远了。
扑楞楞……一阵拍打翅膀的声音,从一片灌木丛后面飞起一支鸟,冲天而去,转眼间便消失在了林子里,但二人还是看清了它的模样。
“棒槌鸟!”
张陵喊了一嗓子,小婉也将马勒住。
听说有棒槌鸟呆过的地方肯定有人参,药王坪的人都会采药,这一带靠近秦岭山脉,药材资源也比较丰富,药王坪早年就曾经出现一位杏林高手,被誉为药王,村子的名称就是因他而来的。
二人立即冲下爬犁,来到那从灌木后面……那里是一片平地,雪地上还有一些脚印,那些大一些的脚印应该是兔子留下的,较细小的脚印当然就是棒槌鸟留下的。
小婉有手在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扒啦着……“有了!”她突然喊了一声,仔细地将积雪扒开,露出地上的一株植物。这东西跟她认知中的人参一模一样,最重要的是,上面竟然有六个掌状复叶,虽然已经有些枯萎,但样子是不会错的。
*野山参的成熟程度通常都是由它们的叶子来区分的,其中一年参由三片小叶构成,称三花子;二年的由五片小叶构成,三片较大两片较小,形如人手,称马掌子;三年的两个叶柄,每杈五片叶,称二甲子;四年的三个叶柄,称灯台子;五年的四个杈,称四品(或批、匹)叶;六年的五个叶柄,称五品叶;生六个掌状复叶的,称六品叶,而人参长到六品叶就不再长叶子了,只增加根部的重量,所以六品叶的人参是价值最高的。
这人参若是碰断了根须,那可就不值钱了,小婉小心地用弩矢轻轻梳理周围的泥土,将这株参连同周围的泥土一起挖了起来,然后放入背包里。
“婉姐,你看这是不是人参?”张陵在一旁喊道。
小婉连忙跑过去……仔细一看,可不正是一株四年生的野山参?
“好样的,阿陵!”
小婉又轻轻拧了一下小正太的脸蛋,在享受手感的同时,也算是一种奖励。在这么一片地发现两株参已经是不易了。将那株参也挖出来之后,周围却再没有什么发现,二人找了一会儿,也就放弃了。
“阿陵,你去把夹子取过来。”小婉直起腰,吩咐道。在这片雪地上,有许多杂乱的兔子的脚印,说明这附近应该有兔子窝。
等张陵将夹子取过来之后,小婉将六只夹子安置在兔子的必经之路上,由于地上有较厚的积雪,做起掩护来倒是十分的方便。等夹子安放好之后,小婉赶着爬犁离安置夹子的地方远了一些,免得引起那些兔子的警觉。
将马匹和爬犁安放好,二人带上弓弩,去寻找大型野兽的痕迹,老虎和野狼她们不敢招惹,但如果是狍子或鹿,那到是没什么,而且还可以过个好年……貌似再有一个来月,就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
第一卷 乱世 第十五节 狍子、藏獒
往前走,林子是越来越密,地上已经没有路径可循,树上不时有松鼠蹦蹦跳跳,这些小家伙大概也很少见到人类,显得特别欢实,而且它们在高高的树上,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危险。
“阿陵,我们往回走。”
走了两百来米,没见到什么可打的猎物,小婉便不肯再走,如果遇到虎狼一类的大型野兽,那可就危险了,上一次遇到的那头狼不过是独狼,但山上的大多数狼都是抱群的,有两头就很危险了,何况还跟着个张陵。
“婉姐,再往前走走吧。”张陵摆弄着手里的弩弓,想到自己今天还没有开利市,颇有些不愿意回去。
“不行,太危险了。”小婉毫不通融,“我们下回再来。”
两个人往回走,还没走到爬犁的位置,灌木丛中一阵乱响,一只比山羊略大一些的野兽突然出现在她们面前,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二人。
“狍子!”小婉轻轻一拉张陵的袖子,“还不快射!”
“好哩!”
张陵好不容易等到了出手的机会,自然是不肯错过,两眼放光,抬手稍做瞄准便即开弓……狍子通常又被称作‘傻狍子’,反应确实是有些迟钝,等张陵已经举起了弩弓,它才意识到危险降临,等它想起逃跑时,三道寒光已经射入它的胸腹,它惨叫一声,晃晃悠悠地跑了十数步,才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地面上顿时出现一趟鲜红的血迹。
张陵小时候就跟父亲打熬过身体,后来小婉又天天让他们哥仨早晨起来锻炼身体,长得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大着实,像个小牛犊似的。最近经常摆弄弩弓,颇有准头,两个人过去的时候,那只狍子还没完全断气,四肢还一个劲儿地抖动。
“好了,至少我们可以过年了。”小婉捏了捏张陵的脸蛋,“这回你满意了吧?”
“是啊,满意了。”张陵收好弩弓,上前起出那三支弩矢收好,两个人拉着那只死狍子来到爬犁旁边,将它掀了上去,别看这东西不大,可份量不轻,两个人将它弄上爬犁,也出了一头细汗。
二人返回下夹子的地方,却见两只夹子上已经夹住了两只肥硕的野兔,另外两只夹子却是空的。
“今天就回去吧,收获已经是不错了。”小婉是见好就收,有这些东西,过年就不至于太窘迫。
“娘,我想领着张陵去一趟县城。”吃晚饭的时候,小婉说道,这一次是去买东西,她也不好意思老找别人作陪,领着小丈夫倒也不错。
“嗯,也好,听说城里已经开始作生意了,你去看看能不能买点米面,这说话间就要过节了。”张杨氏点点头,她想了一下,又叮嘱道:“你老借马家的驴子上城里,这次打猎的野鸡给送一只过去,杨二叔家里也不能落下。”
“是。”
小婉叹了口气,礼尚往来,礼尚往来,如果没有礼,那往来就渐渐地少了,这件事她懒得亲自去做,少不是让‘当家的’带着两个小跟屁虫办。
这一次进城,还是借得马家的驴子,得了那只野鸡后,马婶对小婉的态度那就更好了,一听说借驴,没二话就让儿子亲自给送到家门口。
清晨的阳光洒满县城,告诉人们又是一个好天气,这些年除了苛捐杂税,就是兵灾匪祸,到如今还闹着饥荒,但从县城的景象来看,已经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城里十分的热闹,路边的大多数店铺已经开张营业了,尤其是摆摊的小贩特别多,到处都是卖力吆喝的商人,到处都是购买物品的讨价还价声,给人一种错觉,时间似乎又回到了以往繁荣的时候。
小婉她们是大清早就上路,不到半上午便进城。带着张陵去自家的店面认了门,然后又将其中的两处店面以一个月二贯钱的价格租了出去……小婉耍了个小花招,租期为半年,免得到时候房租上涨时,再被老契约束缚住。
等签完了租赁合同,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小婉怕把张陵饿着,赶忙领着他去找吃饭的地方。
随着经济的恢复,县城里的酒楼饭庄也逐渐恢复了营业,小婉当初很想盘下这几处地方,但这些铺面的面积都不小,没有个几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