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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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黄金时代-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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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过了年儿,我就在这外面街上寻个地,开个烤肉馆儿,没事儿您能来吃两串!”韩枫暗道,这事儿可终于过去了!

    上辈子当过兵了,这辈子果断是不当了!

    常班长的恩情,用别的办法报。

    班长,你现在还好吗,是不是已经被贬去了边防……到暑假我就去找你。这辈子,不再给你当新兵蛋子天天挨揍……那当个什么呢?

    韩枫一直没想好。

    离开丁家去叶家。

    叶璇想见韩枫——拜把子兄弟,那就是说,又多了个弟弟。

    在民族地区成了异姓兄弟那就是兄弟,叶璇想起了刘帅和小志丹的结义,想起了三国桃园。透过窗子看着下了车的两个差不多高,都很英气的小孩,看着方华快乐的样子,笑了。这些天这两小子在松峰市扯虎皮,叶璇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而且还得在适时的时候给董真打个电话……看着弟弟终于不再抑郁,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中午在叶家吃饭,叶母是个很亲切的上岁数的老太太,而叶璇大了叶方华七岁,是二姐,叶方华还有一个大十七岁的大哥,大家只是提了一句,没说叫什么,也没说身份。韩枫嘴虽然不甜,可是脸憨,合适的时候说合适的话,很被老太太喜欢,叶璇也十分认可这个“义弟”。

    叶方华鼓起了勇气,说出了要去沙漠种树的念头,出乎其意料的,二姐没反对,提了几个问题之后同意了!还答应会给他想办法批一笔资金下去,只是让韩枫要好好安排,照顾好一根筋的叶方华。

    出来叶家,韩枫十分忐忑地把几天前路过西单时偷偷准备的一个精美的音乐盒拿出来……可话到了嘴边,立即改成了送给叶方华,祝他春节快乐。

    然后,扔下一脸懵逼、不知怎么反应才好的叶方华,开上车就逃了。

    这个盒子回去被叶璇看到,听了叶方华的描述,吓的她围着弟弟看了半天1

    再想想那个阳肖的男孩……也不像啊——这个盒子的事情必须得弄明白!

    韩枫半天才喘匀了气,默默的关闭了所有的妄想和歧念,失魂落魄的回了大院。

    玲花一脸紧张的已经在杏树下转了好几圈。

    “小,小枫,我、我被于老师收,收成自费生啦,还,还说可以帮我补习,将来帮我考音乐学院。”

    看到韩枫回来,下了车,立即扑上去,抓住他的手臂,满脸的喜悦!

    旁边踌躇着也很久的孟春艳眼都亮了,“真,真的?玲花姐,你——那太好了!”

    韩枫大喜,“真的!那,那说什么也得去庆祝一下,对,这可得好好请请何大记!”

    “可,可一年要一万五千块的学费……”玲花有些胆怯,感觉自己成了累赘一般。

    “那算什么!学费我包了,你只要好好上课就行。”

    过了春节正月十六开始上课,吃住都在于老师那边儿,文化课和音乐课一起补。请何苗就得年后了,她一家三口已经离开京城。

    说起过年的事,玲花不想回那个怎么都融不进去的家,秋歌却没接话。

    她是怎么回事,马上过年了,完全看不出她想家的意思。

    刚好大门外,腿快的机灵鬼过来喊韩枫去接电话,韩枫顺便把准备好的两千块交给了机灵鬼刘乐,小家伙高兴的大喊大叫。

    大院子里,知道韩枫关心着这件事,玲花便走了过来。

    孟春艳,十分的落寞。两眼空洞无神的坐在树下的石头上,也忘记了石头的寒凉,看着天空发呆。

    这些天,她十分充实又开心,竟然赚了五千块,若按舅舅开的一个月两百块的工作,要足足的赚两年。

    可是,看到玲花,一个和自己除了相貌差点,其他都差不多条件的女孩子,竟然阴差阳错的成了音乐学院老师的自费生——她可以去唱歌了,去做喜欢的事情了。

    突然间,心情差到了极点。

    我呢?

    我连喜欢那个人都不敢说。

    这些天,聪明的孟春艳知道,自己距离韩枫越来越远。三天赚两千块够吓人,可后来半个月赚了差不多几十万,她简直不敢信!

    帮着数钱的时候,孟春艳都以为这是在做梦。听说他在家里那边还开起了好大的公司,来了不到二十天,交了叶方华这么好的哥们,结交了何苗记者这样的朋友,他来的时候,甚至连一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二十天,他就换了一个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能相信吗?我算什么呀,能帮着跑跑腿做点事就不错了,还比不上玲花。

    老舅最可笑,这样优秀的人怎么会让我给煮成粥,我自己快成粥了……两行清泪无声无息流下来,本来就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现在那个信念突然灰一样的飞散了。

    “秋歌,你怎么了?”玲花跑过来关切的把她拉起来,“石头上凉,回屋。”

    呜……孟春艳哭的一塌糊涂。

    “我,我想回家了。”

    孟春艳凄凉的对着玲花说道,“这个院子里的人都走了,你们走的时候上了锁,把钥匙藏在杏树下的大石头下那个槽里就行。”

    眼的余光却在寻找玲花身后边的人。

    没有。很是失落的转过头来。

    “秋歌,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是不是以为自己没机会了?姐姐告诉你,世间所有的幸福都是要努力去争取,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美丽的格桑花自己盛开,才能引来赏花人啊。”

    这一句,既是说给孟春艳听,也是说给自己。

    表弟,似乎不是那个表弟了啊。他太优秀了,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而自己别说月亮,就连星星都算不上。草原上有一句话,相伴相伴,得能同宿同飞,他能振翅,你得会翱翔。

    “他,他呢?”孟春艳问。

    “他……小枫去接我的父亲母亲了,她们来接我回家。”玲花也很意外这个事儿。

    孟春艳的心狠狠地一扎。

    ——想想把自己卖给了南河省的瘸子,换了五千块的爹,孟春艳几乎要昏厥过去。要不是当时腿长跳了车跑的快,又会扒车,记得舅舅在这里,逃了出来,现在也许已经是娃的妈了。舅舅回去找他们理论,唉这件事,不行,我得有个了断,正好可以用这五千块钱还了那人,别为难了爹娘他们。

    “嗯,玲花姐,我记下了,谢谢你。”

    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来,“那,我去车站,先走了啊。”

    一身暗格子的布毛混料的旧长大衣,黑烫子绒裤子,黑布鞋,长辫子,渐渐消失在沙石柏油烂烂的街角。白色大衣紧身上衣的那一身衣服被她小心的叠好,放到韩枫住过的小屋里,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住,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再见,亲爱的。

    孟春艳回头望了望,冷萧萧的街上,有人却没有他。

    

第55章 为什么要嫁人() 
【感谢紫凡雨龙、908、书友161227002442221、书友160918204923345、云兄、一宿青龙兄弟们的投票支持。特别感谢三月老大打赏支持。】

    王长顺和白玉霜、小萨仁来到京城,下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就在京城过年。

    王长顺不算之前零拿的各种补助,从市里回家的时候,公司发了五千块带了回去,这实实在在的把白玉霜吓着了。

    这可是之前在水务局的时候三年半的工资!

    没想到,只忙了十几天就赚到手!

    加上货真价实的总经理和五万年薪,白玉霜瞪着眼看着那红底烫金大字的聘书简直不敢相信!

    “这还有什么犹豫的!跟着小枫干两年就等于你在水务局干一辈子的,这个帐不会算吗?”

    “可,可我在水务局大小是个官!”

    “官?有你现在的官大吗?你自己都说,市第二食品厂几百口子的人一下子就归你管了,这不比你管着一个小朱强得多么?”

    “可,可企业不稳定,还是个私人企业……”王长顺越说越没底气,其实他也已经喜欢上了新岗位,因为他发现韩枫具体的事都是交代给自己,只插手一些自己看着脑袋疼的事情,这个信仰是有的,并没有被架空。

    白玉霜不知怎么说了,扔了个白眼,“我,我不知怎么说你好了——对了,玲花呢,她又回阿妈家了?”

    “没,没有。听小枫说,还在京城,好像要见个什么人。”

    “你啊!玲花是个倔脾气,恨我再嫁几乎不和我说话,你又来个拉郎配,这些天阿妈一直在训我,我也明白了,我们都亏欠着她!去京城接她——”

    王长顺的脸一瘪,“那,那?”

    “那是不是面子过不去?”白玉霜冷冷的给了他一句,“小枫能用你,能一个月赚三年的钱,那是因为有玲花!而且,他们俩的事要成了,你想想……”

    嗡。

    王长顺立马从纠结于工作中拔出来,是哈——小枫这次赚的钱别人不知道,他可是摸点底的少说也有几十万,而且那么大的企业,市里说给就给了,这要是……

    “对,对,我怎么没想到?”

    王长顺一脸的懊悔,“好,我马上就找人买票,今晚就走!”

    最后那一抹在编制内当官的幻想,也没了。

    “真不知当初为什么要嫁给你……”白玉霜的腰越来越直起来,对着镜子看新衣裳。

    ……

    到了京城发现没记准韩枫他们住的地方,打电话到杨爷那里,机灵鬼来报信,孟秋歌离开十分钟后,韩枫拉着一家三口来到了大院,白玉霜第一次来京,又有住的地方,那么多的大商店,手里又有钱,就不想回去了,玲花走出草原之后心性也和原来大不一样,这次没有再拧着和家人分开,同意了阿妈的提议,留在这里过年。不过,人家主人都不在得去别的地方住。

    王长顺之前就打听了中档的宾馆三十到七十的有,一百的也有,住不难,难的是吃。机灵鬼刘乐也没走,他是个孤儿,这些天跟着韩枫很开心,比跟华哥开心,就在门口转悠着,听到这个问题立即给韩枫提议,可以去找杨爷,杨爷有空房子。这事韩枫一提杨爷就同意了,给钱说什么也不要。

    “我孤老头子一人,这两年就和刘乐一起过呢,今年有玲花一家子,那多热闹?你再提钱我揍你个巴子的!”

    杨爷笑着把钥匙给了,“我还得看到三十下午,你们去收拾吧,吃的都不缺,连羊肉都有三十斤呢!不够吃再填点。”

    韩枫笑了,“杨爷,我们在那边没得吃才吃肉,到这里吃菜!”

    小萨仁猛点头,手里拿着一根杨爷爷给的奇怪的糖,舍不得吃。

    收拾房子的事情,王长顺两人把年轻的推了出来,老夫妻俩越看小院子外着的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越合美。

    “唉,这俩打小的时候睡一个被窝的。那时我和二妹也可好……”想着后来冷淡韩家,不由的很后悔。

    韩枫一身黑色厚长款风衣,厚毛衣,短发,西裤,皮鞋,像极了电视里琼瑶笔下的男主,而玲花是一抹淡藕色的毛尼、意式马靴,简单扎在一起的高马尾,两人身高相仿,都是大个,看得白玉霜出神儿。

    王长顺却不乐观,“他俩,怕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小枫的心思怕是都在事业上,而那天他说的话更多的是针对我和你,针对我们的错。”

    “怎么可能?”白玉霜怒了,“你这人不是胆小就是泼冷水!真要急眼了,我和二妹去提,这亲先订下来,自家人亲上亲,还能黄了怎地!”

    “你那是老黄历!会事得其反,和嫁付家的那小子有啥区别——我看啊,咱别管啦!他们这样不挺好?”王长顺也突然雄起,“付,付家的事,还不是你推波助澜,收了付家阿妈托媒的采礼?”

    “行了行了,别吵了,孩子们听见。”白玉霜理亏,又怕外面的年轻人听到,只能服软。

    ……

    “秋歌喜欢你。”

    精致如画的玲花,面对着阳光的方向,微笑的看着韩枫的眼睛。

    韩枫也看着玲花那定定的眼神儿,认真而严肃的看着,“姐,我知道。青春懵懂,我们刚刚十七、八岁,这个很正常。可是,也正是这个青春岁月,记忆力最好,学的最快,长本事最快的时候,需要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人生路漫漫,路过的、遇到的人会越来越多……”其实,说到这里,不知怎么再说了。

    “嗯,”玲花笑了一下,“用你说的话,做最好的自己,对吗?”

    韩枫一滞。

    “对。先做好自己,才能顾及其它。”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在女孩子也要自强、独立、有事业——这几天看大城市的女人,看何姐姐,看于老师,她们精英干练的样子,好羡慕!”

    “嗯,时代不同了,是这样。”

    “哼,那还嫁给男人干什么?老家里有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女人都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为什么还要嫁人去受男人的气呢?去伺候对方一大家子需要重新认识的人呢?去受着巨痛生孩子,去拼尽了青春来养孩子?”

    张大了嘴巴看着扭身离去表姐的韩枫,站在树下半天没反应过来!

    她原来不是这样的啊!

    突然就吃了枪药似的,被轰的满脸黑——表姐这是进步了。

    与何记者出去一趟这是觉悟了啊——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干枯枝丫的树头——为什么要嫁?

    ……那是因为需要心相印、情相随、两偎依,就想和你在一起。

    在一起,时空停滞。

    在一起,万人无谓,万事皆空,心里只有你。

    你在,世界就在。

    那是心与心之间的交流,哪怕一年不见,哪怕一天不言。

    朦胧的眼前,全是记忆里云希的影子。

    ……前生你用最美十年青春岁月陪了我这个没钱、没地位、没本事、只会吹牛、编故事、发牢骚的孬人一生,今世我愿守到天荒地老,走完天涯海角……

    (第一卷,从头开始终)

    

第56章 燕舞、燕舞() 
跟我走吧

    天亮就出发

    梦已经醒来

    心不会害怕

    有一个地方

    那是快乐老家

    它近在心灵

    ……

    快乐是永远的家

    韩枫开车,韩华坐在副驾驶。

    一个唱,一个听。

    唱的很入神,听的很难受。低音的还好,甚至很好听,可是高音的部分就不成了,因为韩枫的高声部上不去,每每拔高的时候就是杀鸭般的惨叫,韩华受不了。

    “三儿!停停,你再喊我就跳车了啊!”

    “哈哈。”

    “对了,我常听歌,你这歌是谁唱的?怎么没听过?”

    “……这,个啊?是我从法国的一首歌——翻过来唱的。”韩枫毛骨悚然,看了看大哥,“哥,为啥每年都不带嫂子回家啊?”立马叉开话题,暗自琢磨,会的不多,就这个因为前辈子坐火车天天听,学的溜,唱的还行,是不是这时候没出来呢?谁唱的,哪知道啊,在部队的时候全是喊歌来着,也没人记谁是原唱。

    韩华果然不再提歌的事,看了看万物静寂,天地无生的冬野,“她不喜欢农村,说没法儿上厕所。”

    啊……

    韩枫没想到。

    “那,你不如在街里给二大爷他们买个楼房?”

    “怎么不想,可是没有卖的。再说,你二大爷和爷爷他们都不愿上城里,每次提这事都得被骂,后来我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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