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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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儿-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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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孤儿院长大,我想出去闯一下,外面的世界很大,对吗?”
“但。。。但不一定要去美国呀,留在台湾也可以呀。”
“我已经留在台湾十多年了,不是吗?”
“。。。。。。”丁丁无语。
很多土生土长的台湾人留在台湾一辈子,怎么就没有听他们说过台湾不好的,台湾风景好,空气好,这里的人又有礼貌。
“天赐,我到外面闯一下,不一定是一件坏事呀。”
看着丁丁不哼声,不停地在撤拉自己的衣角,她在紧张?还是难过多一点?
“程朗。。。”丁丁想说什么,但又咽下去。
“天赐,不要难过呀,我到美国会打电话给你的。”
“程朗。。。我。。。。。。”
程朗好像明白丁丁想说什么,他决定不给机会给她说下去。
“天赐,你要坚强点,不要给别人欺负了。还有,要过得好,过得开心,知道吗?”
“嗯。”强忍着泪水,有什么啃在心口上一样,丁丁怕一说话,眼泪就会疯狂地流下来。
“天赐,听我说,人就这一辈子,你不知道下一辈子会去到哪里,或者会做什么,还是人类吗?或者已经是其他的东西了?人根本不知道还会不会还有下辈子,所以。。。这一辈子一定要过得好,对得起身边每一个人,同样也要对得起自己。”
“人就这一生,过了今天,或许还有很多很多个明天,但今天就今天,要好好的珍惜眼前你所拥有的。凡事都不要看得太重了,人要活得精彩,活得有价值。我一定要去拼搏一下的,你明白吗?天赐?”
“我。。。。。。”丁丁很想说,留下来,留下来,好吗?不要走?
“好了,什么也不要说了,早点回宿舍,好好的睡一觉,明天不用来送我了,我可不想看到有人哭成泪人啦。”程朗强作欢颜,他不要让丁丁看到他自己也在难过,不然,他会走的不安心。
程朗跳下树。
“天赐,跳下来。”
丁丁跳下树,却投在程朗怀里,用双手紧紧地环抱着程朗,不要走,不要走,这句话在丁丁的心里喊了几百遍了。
她在他身上拼命地哭起来,她要把所有的不开心都哭出来,她的程朗就要离开她,去到遥远的地方了,她以后会更孤单的。
程朗全身颤抖着,看着那个把头埋在自己怀里拼命哭的女孩,他能告诉她什么吗?不行的。
“乖,笑一下给我看,就当是留下好印象给我,好吗?已经长大了,以后不要那么容易哭,知道吗?”程朗温柔地说,其实他的心很痛很痛。
丁丁迅速地把眼泪擦干,强迫自己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好,早点睡,我回宿舍了。”
程朗转身离去,没有像往常一样拉着她的手离开,再也没有了。
风轻轻地吹来,树上的叶子互相碰撞,发出吱吱的声音,脸上冰凉冰凉的,泪水沾满整个美丽的脸蛋,视线模糊了,她会哭一个晚上,他要她明天不用送他了,连送他的机会都不给她,真狠心!她爱他!他居然不让她有机会说,偷走她的心就这样突然走了。。。。。。
离去的人儿,脸上同样挂着泪光。。。。。。
你知道吗?跟你在树上聊天的时光,是我从小以来最幸福的时候,我会用一辈子来记着!
你那美丽的脸蛋,每一次风把你的头发吹到贴在脸上的时候,我很想帮你轻轻地拔开。
我什么都没有,钱没有,家没有,事业也没有,我怕我给不到幸福给你!我对自己没有信心!
我要去闯一下,我会带着成功回来找你。。。。。。
你要等我!
第九章 施之动心
    看着程朗将几件行李塞进车尾箱,坐上出租车走了,丁丁一直就站在大楼后面,她没有像个孩子一样冲过去拉着他,她答应过他她会坚强一点的,不会再那么容易就哭。
。。。。。。
车上的人同样在四处张望,当他瞧见一个小小的身影躲在大楼后面,他的嘴角忍不住轻轻翘起,可爱的女孩!等我回来哦!
。。。。。。
迎着夏日的烈阳,丁丁抬着头,任由自己的脸在烈日下晒,她不要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她要她的眼泪往回流。以后没有了程朗的日子,她也要过得好的,这只因为是他说的。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的恋爱变成了苦恋,没有了程朗,丁丁又回复她那平静的性格,别人呼她一声,她就应一句。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过得最快乐,从来没有烦恼,婆婆每天都会逗她笑,嘻嘻哈哈的过每一天。
现在呢,除了小杰会来烦她二下,那比她少一岁的小杰,也怪怪的,平常都几乎还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就跑掉了,深怕丁丁会吃了他一样。她有那么恐怖吗?没穿没烂的,又不是丑八怪,真的不明白那小杰在想什么。
反正丁丁的心思都是在等程朗的电话,只要一听到他的声音,她整个人就会变得活跃起来。等程朗的电话成了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这段时间听小杰说起施修女的故事,那小子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觉得他越来越三八,大事小事都好像关他的事,反正无聊的日子,听听这些街边新闻也无害的。
原来施修女已经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女儿,可惜她的丈夫背叛了她。她的丈夫在中国内地有一个小老婆,那小老婆肯定比施修女漂亮的多,后来她的丈夫抛弃了她,还带走了她的女儿。现在的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孤儿院里生活,可能她的脾气不好,所以从来都没有见过有什么人来找她的。多可怜的一个女人!丁丁有点同情她,她把自己孤立起来,连孤儿院那些小孩子都怕她,或许因为她的女儿的事,她的心结始终打不开吧。
“丁天赐,给我抬这几箱衣服上3楼。”
什么?这么多人不叫,只叫她一个,分明是对她有意见,又看她不顺眼了,哎,忍了吧,其实就当是为孤儿院做事吧。
幸好这施修女还有点良心,和她一起抬,不然抬到什么时候呀。
施修女抬着一箱走在楼梯上,一拐一拐的,其实也挺重的,丁丁的动作跟她好看不了多少。
“呀!”眼看着施修女抬着那箱衣服就要倒下来。
丁丁丢下自己那箱,冲上去推着她的腰,免得她会扭伤自己。
施修女吓了一身冷汗,她想对丁丁说声谢谢,但她那高傲的性格,就是拉不下面子说此话。
好不容易,终于把那几箱衣服搬上3楼。
“要堆高点,不要占用那么多地方,知道吗?”
“哦。”
“施修女,干嘛不叫司机帮忙呢?”
“我不靠男人的!”
那就靠我了吗?丁丁心想,哎,真是苦命。
放在最顶顶的那箱货由于放不好,而施修女又站在椅子上推。
“不行呀,施修女,你别动,我去叫司机来帮忙呀。”
“不用啦,这活女人也能搞定的!”死要面子。
“呀!”俩个女的又在尖叫。。。。。。
丁丁猛地推开施修女。
“找死呀?丁天赐,干嘛推我?”施修女大声喊。
接下来那难得一见的场面,让施修女亲眼见证着。
那箱货闪电式地掉下来,丁丁用手挡着头,但还是中招了,撞上的手刮了长长的痕迹,皮都刮掉了,血马上流出来。更惨的是,丁丁被这一撞,脚上还踩倒了椅子,她整个身子失控地向地上倒,额头就这样重重地撞在椅脚尖上,整个人晕过去了。如果撞上眼睛,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在做梦吗?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太突然了,真的让人来不及思考,当施修女终于意识到出事的时候,丁丁已头破血流地倒在地上。
这也真的来的太突然了,孤儿院里牵起了一阵反施热,所有的孩子都把矛头纷纷指向施修女,都跑去老院长那里投诉,他们一致认为这是施修女故意陷害丁丁的。这让老院长很为难,手掌是肉,手心也是肉,其实施修女一直以来尽心尽力地为孤儿院,就是这平常的态度高傲,喜欢对人幺幺喝喝的,也难怪这些孩子不喜欢她。
这女孩就这样静静地躺在病房上,手上包扎着的白色沙布分外刺眼,那椅脚在她的头上狠心地穿了个洞,害得她晕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这额头上的伤口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如果留下了?这漂亮的女孩岂不是要破相了?那多么可惜!说到底,她都是帮她挡过一劫的,她以后要好好的对待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
一想到这里,施修女就低下头推推她那古董大眼镜,哎,如果自己的女儿没有离开自己,可能也跟眼前这女孩一样大了吧?如果自己的女儿能长得跟她一样的漂亮,那就好了。
看着那头发上还沾着已经干了的血痕,施修女轻轻地摸着丁丁的头,但又怕碰到那包着的伤口,她还是把手缩了回来。这孩子有点发烧,嘴里模模糊糊地不知道在吱呀些什么,也可能在做着梦吧。
“婆婆。。。。。。。。。。妈妈。。。。。。。。。。”
当听到丁丁模糊叫出的声音,曾经是别人的妈妈的施修女此时眼泪也模糊了双眼。。。。。。
这件事以后,施修女变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她不再凶巴巴了,有时候看着那些小孩子,还会露出难得的笑容。
有人说,一个人的性格是不会变的,其实这句话也不全对,那要看是什么样的人,只要她的心结能打开,做人还是会有轻松而宽容的一天的。
施修女还把她一直戴着的十字架送给了丁丁,她告诉丁丁,只要做一个好人,天主会保佑那些好人的!丁丁轻轻地投在施修女的怀里,她从来也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天,她们成了朋友!
丁丁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圆圆的疤痕,又是左边的位置,当那些年龄少而不懂事的小孩子取笑她的时候,她会说:“漂亮吗?像个蛋哦,我是独一无二的!”
她从来没有后悔过,毕竟孤单如她,只要能好好地活在这世上,她别无所求,那齐眉的刘海还是能挡住那疤痕的,她还是那么的漂亮,她始终不敢把头发束起来,除了那天生的胎记,现在又多了一个疤痕!而手臂上除了那些淡淡的小疤痕,现在又加上一条粗粗的疤痕!这下子她想穿短袖的衣服,也需要很大的勇气了。
一眨眼,6年过去了。。。。。。
丁丁在孤儿院里度过了6个春夏秋冬。。。。。。
她不再是傻傻的小女孩了,如今出落的十分标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出神的美,凹凸有致的身体,都不知道令多少女孩羡慕死了。如今的她,真的把所有美丽集于一身。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恐怕就是她那些疤痕。怪不得有人说,世上完美无暇的女人少之又少吧。
老院长身体越来越差了,终究受不了儿女的苦苦哀求,结束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孤儿院,到加拿大去养老。
这孤儿院就这样子散了,施修女打算回她的家乡高雄,孩子们呢,就看有谁收养了,但善良的老院长肯定会安排好一切的。
老院长问过了丁丁的意见,他的一个亲戚在香港开了一家快餐店,他希望丁丁会过去帮忙,丁丁很快就答应了。因为她很想去看一下有东方之珠之称的香港到底有多么的美丽!程朗能去美国那么远,而她选择去香港,其实香港离台湾也不是很远的,丁丁决意已定,她一定要去香港!
小杰留在了台北,这么多年了,又不是刚认识的人,这小杰还是那么地怕羞,真拿他没办法!
“天赐,你真的要去香港吗?”小杰那声音小的几乎连自己都听不清楚,问完丁丁之后,又马上低下头来。
“嗯,我决定了!我也要出去闯一下!”
“那。。。。。。怎么办呢?”
“嗯?什么怎么办呀?”
“没有。。。。。。没有呀。”
这个笨家伙,偷偷暗恋了丁丁几年了,眼看着佳人就要走了,还是不敢说什么话。
“你不用担心我呀,说真的,我还比你大一年呢,怎么就比你成熟那么多呀。”
丁丁哈哈地大笑起来,在小杰的眼里看来,这个女孩能去香港真的高兴极了。
该不该跟她说乐俊哥的事呢,其实这几年来,乐俊都有来找他,只是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乐俊哥就是不肯见她。而且每当他提起天赐,乐俊哥就会狠狠地盯着他,害得他根本不敢说下去。有好几次,乐俊哥的身旁都粘着一个穿着非常时髦的女人,那女人看上去也比乐俊哥大得多,化成那个妆呀,别人还以为化妆品是免费试用,自己不用掏钱一样!怎么都想不明白乐俊哥会看上那样的女人,放着大好的天赐不要。而自己,还是没有那个胆量留下天赐。
孤零轻装,随风飘流,风吹到哪,就在哪落脚,当你不经意间和她相遇了,不要勉强留下她,留下美好的回忆吧,她是自由的,就让她自由的飞翔吧。。。。。。
第十章 重遇家人
    看着面前这个热闹的城市,丁丁既向往又害怕,那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群,街口那红灯亮时发出的“呤呤。。。”的声音,那些跑着去追双层大巴的人们。到达香港的第一天,丁丁得出了一个结论:香港车多人多,而且那里的人很懂得珍惜时间!
但每天都这么赶,不会很累吗?可能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你叫丁天赐,对吧!?”
“哦,是的。”丁丁很有礼貌地鞠了一个躬。
“嗯,样子长得很好,你以后就在铺面帮忙,觉得怎么样?”胖胖的老板,四十来岁,有着一双很慈祥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好人。而且丁丁给他的印象也好象蛮不错的。
“我干什么活都行的,老板。”
“别叫得那么生疏,叫我臻叔就可以啦!我三叔公吩咐过我,要我好好照顾你的。”臻叔所说的三叔公其实是指老院长。
“臻叔,谢谢你!”
“我为你介绍一下,我这间快餐店其实也不算什么大规模呢,小本经营的,你不介意就好。”
“怎么会呢,怎么会呢,臻叔,你太客气了。”丁丁心想,其实是自己寄人檐下才对,想不到遇到的老板竟然是个大好人,原来老院长先前对自己说他的亲戚很好的,是一点都没错。
“大家过来一下,这位是新来的同事,叫丁天赐。”
三个穿着制服的服务生围了过来。
“我叫于立生,很高兴认识你呀。”瘦瘦高高的于立生,戴着一副眼镜,很有书生的味道。
“叫我前悦吧,我姓章,天赐,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大家庭哦。”一个脸蛋圆圆的,眼睛圆圆的,整个身体都是圆圆的、矮矮的,超级可爱的女生,对着丁丁伸出了手,丁丁马上握着她的,哗,那感觉很舒服,她的手很多肉,很温暖,软软的,不像丁丁的手冰凉冰凉的。
“还有我呢,我叫林晨,欢迎你的到来!我们这里很忙的,你不要那么快就吓跑哦!”又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笑起来的时候脸上就像那初升的阳光,给人温暖而友善的感觉。
“我叫丁天赐,你们可以叫我天赐或者丁丁都可以。”丁丁开始喜欢上这里了,臻叔是个很好的老板,连请的伙计都是好人。
“还有我呢,死胖子,怎么连我也不介绍一下呀。”柜台里传出一个响亮的声音,原来是老板娘,同样是胖胖的,跟胖老板很配呢。
丁丁偷偷看了一眼章前悦,这个胖女孩会不会是他们的女儿呢,一样的胖,但臻叔好像是姓邵的,应该不是吧。
结果丁丁到来的第一天,快餐店里充满了欢笑声。
臻叔的快餐店位于香港。香港仔,面对着维多利亚港的边缘,从透明的落地玻璃窗看出去,能看到美丽的维多利亚港,那些在海面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大概也很喜欢这个美丽的地方吧。
这快餐店的地理位置也很好,小小的快餐店里白天都几乎坐满人的,这里除了有超值的服务之外,还有美味的美食。除了做快餐是主要的,还有披萨、蛋糕、寿司等等,香港人真的很会做生意,能符合各种客人的口味。别看老板娘那胖得像个水桶一样的身形,其实却有一双巧手,怪不得能留住那么多的熟客。
“小妹,你新来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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