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对不起了!”
二子当断则断,身子往下一缩,被拽住的一只脚猛地发力。
“咔嚓”还是“咯嘣”?声音不详,却一定是头盖骨碎裂的微小动静。
这还不算完,头盖骨碎掉的同伙儿,明显是要死翘翘的了,那只紧抓着二子脚踝的手,却还是死死的,不肯松开。
后面的“鬼”,可不在意它的猎物还在喘气不曾,照旧往外拖拽那条腿,黑暗里,甚至能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息。
隔着一具尸体,环境太逼仄,二子没办法去攻击那只“鬼”,只能继续用另一只脚去踹紧抓着他的脚踝的那只手。
可是,人类的死亡是很严肃的一件事儿,临死前抓住的那点幻想是很可贵的,所以,想要让正在僵硬发冷的尸体松开手指,其实是妄想。
如果,二子可以用刀,或者用铲,那一定会马上动手,斩去同伴儿的五根手指。
可是,这有点儿天方夜谭,二子的那只自由的脚丫子,还没来得及学会执刀斩手的技能,何况还给它套着一只笨拙的老布鞋呢!
前行,走不动,后退,不可能,二子全身的解数已经全部使出来了,很多很多的塇土,埋在了他的脸上和身上,他知道,那是在地面上往下挖掘的人,在行动。
这一次,已经是穷途末路,没有逃走的可能了。
“摸金校尉”们也是有铁的纪律的,每个人的牙齿里都装着一颗毒药丸,不成功,则成仁,这是主子的命令。
可是,二子好不甘心,他想等待一下,看一眼是什么样的“恶鬼”,伤害了他的兄弟,破坏了他们的逃跑大计。
“呵呵——呵呵——”,满脸满嘴满身都是泥土的二子,终于感觉到身子轻松了,善良的人们帮他挖走了身上的遮盖与阻挡,现在,他可以翘起身子来往后看看,到底是谁跟他作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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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 千总的美梦
没错,那跟追魂的恶鬼似的,悄无声息的追踪进这条七拐八拐的逼仄地道的,是一只狗。
此刻,这只狗也自觉可以功成身退了,大嘴撒开了那只臭脚丫子,一直匍匐着的身子也挺立了起来,脑袋急速的卜楞着,脊背也抖了几抖,想把身上头上的泥土抖个干净。
悲催的“摸金校尉”二子,做梦都没想到,那般炉火纯青的挖洞技术,却夭折在一条狗的身上。
只是多看了一眼而已,一口黑血喷出,半倾起身子的汉子,回归到泥土中去了……
白承光忽然心头一紧,似曾相识的情景,再次上演了。
媳妇猜测的没错,这两个掳掠采莲的贼匪,与起初在齐家庄附近挖掘墓穴的,和跑到祁阳县被包围的“掘墓贼”,的一伙儿的,死亡的手段,都是一样的决绝和恐怖。
而且,完全可以再一次肯定,这些盗墓贼的身后,必然还隐藏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隐藏着一个可以惊天的秘密。
好在,采莲安全无恙的被搭救出来了,此刻,胡不语正在愤恨的狠踹泥土里的那只硕大的麻袋,小阿文正在搀扶着姐姐,姐弟两个腿边儿,还围着一只白毛大犬。
“回去吧!你嫂子还等着呢!”白承光呼出一口浊气:“大家都辛苦了,回去的路上,不用心急,慢慢儿来,让狗队,也喘口气儿……”。
是呢,这群狗狗,是今日的大功臣。
原本,采莲很想像从前一样,抱起来疲累的“小白”的,可惜,人家现在已经拥有了“狗王”的地位,怎么可能娇滴滴的被一个小姑娘抱在怀里呢?
更何况,您能抱得动吗?
跟上来的帮手越来越多了,他们奔走相告。简直要把这些狗狗给说成神话一般的存在了,没赶得上亲眼目睹的人,只能咂巴着嘴遗憾不已。
很多火把燃尽了,稀稀疏疏的火光,也照亮了返回的行程,认识的不认识的,见过面的没见过面得,这会儿也都成了朋友,尽管劳累不堪,却个个风采满面……
张大山在仔细搜寻了一遭之后。已经在天空中留下一枚蓝色的信号弹靓影。告知远方的郡主。人已经救出来,可以放心了。
“成功了?”卢千总在阿圆一声欢快的尖叫之后,还是难以置信的。
“几百只土狗,真的可以帮的上忙?简直不可思议!”
“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不要总以为人类就一定比畜类强。更不要以为貌似尊贵的血统就一定比平民家的土狗高尚多少倍!任何一个阶层都有佼佼者,任何一个阶层都会培养出废物来,人如是,狗,亦如是!”
阿圆心情放松,情绪忽然高涨,浑然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陪着她煎熬的胡夫人存在,当场与卢千总辩论起来。
“就好像是自恃血统高贵的男人,眼睛里就没有了别人的疾苦。不但对平民的性命无视,甚至对自己的妻子也可以冷淡相待,什么地位高了就一定得要三妻四妾姨娘成群,我呸!那些姨娘不跟你们是一样的人吗?不过是生为了女子,就可以任人作践?这样的人。还妄想自己的妻子可以支持他到处寻欢作乐,认为他是应该这样伤害家人的感情的,凭什么?就因为自认为自己不是一只土狗吗?还是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就一定能超过土狗?”
阿圆骂的过瘾,卢千总倒退几步,满脸尴尬。
自己只不过是提了几句“土狗”的追踪能力而已,怎么就招的这女人指桑骂槐了这么一大顿呢?这到底是骂狗呢,还是在骂人在骂男人?
怪不得白承光从来没往家里纳过一个妾,就连白老二富得流油了,也没有招惹过别的女人,归根究底,是家里有这个强势的郡主存在,估计,没事儿的时候,齐阿圆就会在家里展开一场类似的教育行动。
卢千总黑着脸一肚子的揣摩猜测,却到底没敢反驳一句,原因无他,人家不但地位尊崇,现在还荣升成为封地的主人,自己这个小芝麻官儿,必须在后面跟风才行。
胡夫人有心为卢千总遮遮脸儿,毕竟身后还有护卫和家丁呢。好不容易等到阿圆喘了口气儿,赶紧插上一句:“回去以后,我一定得跟不语他爹说,咱们朱阳县的狗立了大功,养狗的人家要有嘉奖。”
这话说的在理儿,阿圆点头,就此放过了一场关于“土狗与男人”的宣讲:“我已经跟不语嘱咐过了,谁家的狗参加了行动,明天一定给赏钱,在关键时候卖了大力气的好狗,我们还要想办法保护起来,没准儿,以后……”。
其实这只是阿圆的一个想法,还没来得及认真琢磨。
卢千总那么傲慢的性子,现在也能屈能伸了,阿圆的话音未落,他已经产生了一个大胆的主意:“郡主,胡夫人,我们朱阳县确实应该把好狗豢养起来,让它们吃好喝好,等再有危险的时候,完全可以像今天这样……”。
蠢驴!以为吃好喝好了,狗就能长本事有出息?
阿圆翻翻白眼珠子:“千总,那不叫豢养,那叫训练行不行?嗅觉灵敏的好狗,通过有的放矢的训练,可以作为警——县衙机关执行任务的一种特殊工具,经过训练的狗完全可以胜任追踪与搜捕的任务,因为它们有灵活的嗅觉、听觉和视觉等感觉器官,有很强的凶猛性灵活性和奔跑能力等警用素质。这种犬,应该叫做‘警犬’,就是警戒之犬!”
其实,华夏是个养狗历史十分悠久的国家,最早,多用于看家、狩猎、放牧,甚至食用。
据传说,战国时期,华夏已经将狗用于作战了。这时出现了最早的警犬。《墨子。备穴》中记载道:“穴垒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这是谈战国时流行的警犬穴道战法,亦即敌方攻城,常以地道从地下攻入城来,防守方则也在自己城内挖洞穴筑垒,探听敌人挖地道的动静。墨子所说有就是藏在地下穴垒中助守军听动静的警犬了。
中国人真正用“警犬”一词,大约是在唐朝。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明确说明,用警犬配合大照明灯监视敌军。警犬吠叫处,再增加火把。“警犬”一词出现了千年以上,此即白纸黑字的古籍记录。
但是,这些都是应用于军事防备的“警犬”,倚重的是犬类的听力。还从来没有过把犬类的追踪能力拿到县城的民事案件中的先例。
阿圆一有机会就对着卢千总发难,那也仅仅是触及闺蜜的幸福生活的感慨之时,遇到正事儿,她能够很快郑重起来。
此刻,发现卢千总确实对于训练“警犬”大感兴趣,并且貌似想要立刻着手,为朱阳县培训一批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犬类”,阿圆必须支持。
“你要是真想把这事儿做好,那还就真的不能全指望本地的土狗,想办法出去搜罗点凶猛的品种还是必须的……”。
这次轮到卢千总翻白眼珠子了,刚才郡主大人还信誓旦旦的宣讲“土狗”比血统尊贵的狗类有能耐呢!
阿圆可不是小鸡肚肠的人,照旧侃侃而谈,把自己来自前世的那点子经验“竹筒倒豆子”,甚至,连可以训练“导盲犬”都侃出来了。
这些超越时代的言论,自然又把身边的人给轰了个里焦外嫩,这还不算完,郡主喜欢讲故事,《警犬卡尔》的电影内容,就在春夜里散播开来。
如果说,曾经的《第一滴血》,在吴路的心中打造了一个“兰博”的高大形象,从而,带起了百十个兵蛋子奔赴理想的航程的话,那么,《警犬卡尔》的故事,又将要把卢千总推向一个立志投身“警犬事业”的希望高峰。
警犬卡尔,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德国牧羊犬,简直就是正义之神的化身,它总能在危难之时第一个出现,解救人质、制服歹徒、排除障碍、锁定真凶……
此时的卢千总就像一个孩子,甚至在没风的时候浑身战栗,他在搓手,不停的搓手,嘴里呢喃着“卡尔——警犬卡尔——”。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一个很美的梦。梦里面,是最喜欢的东西,最喜欢的人,最喜欢的事业得到成功。
一直在按照长辈的指示,按部就班的留守在朱阳县的卢千总,在这一晚上,找到了自己的美梦。
不是继续做小小的千总,不是多纳几房美妾,而是建立一个警犬训练基地,在自己的努力下,无数个“卡尔”成长起来,风驰电掣,解救危难……
黎明前的黑暗,在这个时候正将天地笼罩着……
很快,眼前的黑暗淡了下来,依稀,能够辨认出远处的暗影,马蹄得得,狗叫声也切近起来……
远征的“卡尔”,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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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婚事提前
除了住在近处参与搜救活动的百姓前来跟郡主和千总打过招呼,大部分“勇士”已经分散回家了。
狗队伍里面受伤的一部分,也被大家抱在了怀里逐一送回各自的村子,只有“小白”带领的一群流浪狗,和几只迷糊的找不到家的或者也可能是想要私奔的家犬,回到了阿圆身边。
胡不语把采莲交给阿文看护,自己快马加鞭率先赶到,下马、单膝下跪,拱手施礼,一连串动作做的非常流利。
真难得见到这娃儿行此大礼,虽然郡主的身份高贵,身边还站着胡不语的娘亲。
“郡主,娘亲,不语恳请和采莲的婚事提前,越快越好!”
阿圆沉吟不语,她能想到,定然是采莲被贼人掳掠后,就算没受到侵害,名誉也会有影响,胡不语在此时提出成亲,乃是为了帮助采莲。
可是,靠一时冲动或者施恩般的心理,成亲后的前景未必乐观,阿圆不看好这件事儿。
胡夫人也很诧异,本来她是确信采莲的好命是能遇难成祥的,可是儿子这么一要求,倒反而让她不敢确信起来,莫非采莲已经……
“不语,这婚事——不是说好了等立秋以后吗?一时半会儿的,家里还没拾掇好呢——”。胡夫人的脸色有些难堪。
阿圆的后背蓦地挺直了,杏核眼里面有了怒意,事实上在采莲刚刚失踪的时候,她就想到了这桩婚事可能会有变化,她也从来没有畏惧过这种变化。
只要人是平平安安的,受过的伤害失去的东西,都会一一的平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胡不语或许起初也没想把真实的原因当场对母亲说出来,可是这一刻,看到面沉似水的阿圆,再看看一脸纠结的胡夫人,他。也是有怒火的,尽管这怒火,必须压抑着。
“娘亲,采莲今日被掳,乃是——乃是因为她的生辰八字被人获悉,贼匪只死了两个,后面肯定还有更多,他们——想要的就是这个生辰八字的未婚女子!”
采莲被救出来之后,明明白白讲述了清醒之后听到的那两个贼匪的对话,胡不语一听。就知道是自己的母亲大嘴巴。给采莲惹下的祸事。
闺阁之中的女子的生辰八字。怎么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宣扬?甚至是*裸的炫耀?
要不是还顾忌着胡夫人以后很有可能就是采莲的婆婆,阿圆早就把心中的猜测泼出去了,她的怀疑,果然没有错。
胡夫人原本也是一个七窍玲珑的女人。此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采莲在白家兄弟们的护佑下走出马车时,胡夫人还在捂着嘴巴,双眼含着懊悔的泪水。
其实,归根究底,还是她对这个儿媳妇太满意了,忍不住在人前炫耀一下而已。
采莲可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从最初的惊恐中恢复过来之后,再见到亲人。就只剩下劫后余生的欣喜,抱住了阿圆反复的叨念:“嫂子,我真幸运!”
这是一个打小吃过苦的孩子,懂得感恩亲人,感恩命运。
可不就是幸运吗?相比起死去的马车夫来说。采莲几乎可以算是毫发无伤就被援救出来了。
起初,阿圆还担心这个妹子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被吓出什么心理疾病呢!结果,小姑娘还感慨自己真幸运!
胡不语站在一旁,看向自己未婚妻的眼睛也湿润了,他的选择没有错,这样坚强优秀的女子,才是自己想要携手一生的伴侣。
至于清誉之类的问题,胡不语不需要有丝毫的担心,那些贼匪掳掠采莲的本意就是需要一位恰好是采莲的生辰八字的未婚女子,当然不可能半路上被小喽罗毁掉。
所以,他才要赶紧成亲,彻底绝了那些贼匪的念想。
“你们的婚事明天再商量,今日都疲累了,早些回家安歇吧!”阿圆给采莲擦擦脸,拉起小姑子的手重新钻进马车,里面还有残存的梨花香水的味道。
胡夫人略有些尴尬,也扯了儿子回程了。
“小白”很不见外,“嗖”的跳上了马车,继续跟旧主人缠绵,喉咙里照旧只是“呜呜呜呜——”的撒娇声,就好像它又变身成为很小的时候,只是一个白色的小肉球儿而已。
卢千总根本顾不上跟白家兄弟寒暄,把自己的府兵遣散回去休息,自己屁颠颠儿的跟在那群流浪狗的后面,也去“幸福苑”盘桓了。
这时候,除了不谙世事的孩子们还在香甜的梦想里徜徉,成人们可不会这般轻松,绿柳和李薇,还在焦急的等待着亲人的消息。
郡主府很安静,只有几个丫鬟跟厨娘一起悄没声息的准备早饭,主子不在家,护卫不在家,心里都是惶惶不安的没底儿。
影一影二算不上善良,最起码他们没舍得让丫鬟们看见半点儿身影,就这么任凭小姑娘们继续恐慌着……
到最后,李薇拽着绿柳就站到“幸福苑”大门外使劲儿瞭望,这才等到了迟归的亲人。
“阿圆,以后有事情一定要跟我们明说,这么的半悬着心瞎猜测最煎熬了!”
绿柳去迎接小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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