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阿礼国满脸都放出光来,“既如此,我这儿还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要和殿下商量的——”
顿一顿,“这一次,就绝不敢开玩笑了……”
话刚说到这儿,门外一声高喝,“报告!”
下头的人,是晓得王爷正在见客的,此时插进来,自然是有极紧要的事情,耽误不得,关卓凡说声“抱歉”,站起身,打开门,出去了。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关卓凡回来了,面色微异。
“爵士,”他慢吞吞的说道,“出了一件再也想不到的事情——”
顿一顿,“庄汤尼自杀了。”
*
第三四七章 血瀑布()
确实是“再也想不到”。
别的不说,基督教——天主教也好,新教也好,东正教也好,都是禁止自杀的,而天主教尤其严厉,而庄汤尼还是神职人员——
庄某自杀,不但“知法犯法”,而且“执法犯法”。
人既为上帝所造,其生命的所有权——就是上帝的,不是你自个儿的,自杀,乃是对上主的权力的严重侵犯。
另外,在教义中,人世的苦难,被当做上帝对你的历练和考验,因为不堪忍受而自行弃世,你就是对上主失去信心,等同“背信”,甚至“弃教”。
早年的时候,天主教对待自杀者是异常严厉的,其罪甚至过于杀人。
在法国,自杀者——不管死成没死成——都要被斩首,尸体不能埋入正经墓地,而要埋在十字路口——象征钉上十字架,供千人踩、万人踏,以为赎罪。
英国因为“别立一宗”,客气一些——不斩首,而是判处自杀者“缳首”,即绞刑。
当然,现在“文明”了,不这么干了,不过,教会对待自杀者的态度依旧严厉——自杀者不能进天堂,不能被主拯救,要身负罪孽,在某处等待审判降临。
没人给你办弥撒,不能入葬教会墓地,就更不必说了。
以上是普通教徒的待遇,庄汤尼既然“执法犯法”,自然罪加一等。
这——
他会自杀?
阿礼国第一个反应:不是“被自杀”吧?
然而,确实是自杀,不是“被自杀”。
得到关卓凡的首肯之后,第二天一大早,军调处即再次来到“南堂”——这一次,不止于陈亦诚、马丁内兹两个处长了,前呼后拥的来了一大班人马。
不过,暂时未去再次“打搅”庄汤尼,表面上,将调查的重点,放在了阿历桑德罗神父生前的“人际关系”上。
军调处的逻辑是这样的:
关于凶手犯案的动机,暂时不能排除任何可能性——除了凶手自行宣称的、外务部照会中提及的两种之外,也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凶手同受害者存在私人恩怨,出于泄愤或者其他的什么目的,必欲置致受害者于死地。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凶手的目标,当然不会是那个哑巴杂役;也应该不是文通译——至少,文通译不会是第一目标。
文某在北京是有家的,并不住在“南堂”里,只杀他一个的话,在外头动手就好了,根本没有如此大费周章的必要。
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凶手的目标——或者说,第一目标——就只能是阿历桑德罗神父了。
不比庄司铎,阿副司铎只负责“南堂”内部事务,极少外出,因此,凶手要杀他,只能在“南堂”里动手。
因此,凶犯才以“捐献”为饵,大费周章的大半夜诳进“南堂”来,并要求司铎之外,副司铎也要在场。
“扶清灭洋,杀尽洋夷”云云,只是一个“障眼法”,用以迷惑办案人员,误导调查的方向。
文通译,可能是凶犯的同伙,被凶犯杀人灭口;也可能上当受骗,真以为凶犯要捐献巨款。
至于王杂役,就纯属遭受池鱼之灾了。
阿历桑德罗神父既然只负责“南堂”内部事务,同外界甚少关联,那么,就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
此案的主犯,亦存身“南堂”内部,甚至,就是阿历桑德罗神父的某位同事。
啊?
呃……如是,庄司铎怎么会……认不出该主犯呢?
这个嘛——
第一,夜深之时,灯光昏暗,凶犯黑衣蒙面,分不出哪个是哪个,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嘛!
呃……
第二,主犯本人不一定出现在现场嘛——没听说过“买凶杀人”这回事儿吗?
呃……
第三,这个——咳咳,一切都还在调查之中,到底有没有“第三”,还不好说啊!
啊?你的意思,岂非是——
我的意思?都说了——一切都还在调查之中,一切都还言之尚早!嘿嘿!
呃!……那,调查阿历桑德罗神父生前的“人际关系”,岂非就是调查——
这个嘛……差不多啦!嘿嘿!嘿嘿!
我靠……
没有人敢说“暂时不能排除任何可能性”是不对的,而军调处提出的这种可能性,逻辑严密,环环相扣,也没有人敢斥之为无稽之谈。
于是,“南堂”所有“内部人员”,不论洋、华,从神父到仆役,统统成了潜在的嫌疑犯,一时之间,乌云压城,人人自危。
军调处的调查,从早上八点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几乎是在搞“人人过关”了。
庄汤尼是最后一个接受调查——哦,接受“问询”的。
在此之前,庄汤尼的情绪,就已经接近崩溃了。
这十二个小时,对他来说,是一种可怕的煎熬,到了后来,他甚至出现了某种幻听:“南堂”好像一个巨大的蜂巢,到处在“嗡嗡”作响——那是人们的窃窃私语,“看,他就是那个凶手!”
在庄汤尼眼中,每一个人都在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哪怕背对着他,目光也会拐着弯儿,投到他的身上——“看,他就是那个凶手!”
庄汤尼不止一次,想将中国人——里头还有不少美国人——统统赶了出去。
他是有这个权力的,“南堂”是天主的地方,不归中国法律管辖。
可是,那不是欲盖弥彰,更加启人疑窦吗?
每一次,都是话到了嘴边,但最终还是憋了回去。
就快憋炸了。
陈、马两位处长亲自负责“问询”庄司铎。
“神父,”马丁内兹首先发问,“据反映,您和阿历桑德罗神父两位,曾经就‘南堂’的财务问题,发生过激烈的争吵——可以请教一下,具体的原因是什么吗?”
庄汤尼的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两下,“无可奉告。”
“或者,”马丁内兹的语气,依旧非常客气,“给我们看一看‘南堂’的财务记录?”
“不可以!”庄汤尼咬着牙,“你们没有这个权力。”
“好吧,”马丁内兹耸了耸肩,“这个且放一放。”
顿一顿,“另有一事请教——经过对案发现场的进一步勘察,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
再一顿,“在‘圣母山’圣母像的脚边儿——就是阿历桑德罗神父最终倒卧的地方,我们发现了一个血写的‘Z’——这当然是阿历桑德罗神父临终之前,强忍剧痛,写下来的,我们相信,这是他在向我们指示凶手的身份——”
庄汤尼倏然睁大了眼睛。
“我们都知道,不论英语、法语还是意大利语,‘Z’都是您的姓氏的首字母——”
庄汤尼爆发了,大吼,“滚!”
对于这个“滚”字,陈亦诚和马丁内兹似乎都不怎么意外,两人对视一眼,马丁内兹说道,“阿历桑德罗神父在天之灵……”
庄汤尼完全失控了,一跃而起,带翻了椅子,“滚!滚!滚!”
陈、马再次对视一眼,这一次,是陈亦诚说话,语气虽然一般的平静,却带着不加掩饰的讥嘲,“好吧,既如此,我们明天再过来打搅——希望到时候,您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了。”
“滚!”庄汤尼面目皆赤,跳脚咆哮,“再也不要过来了!”
庄司铎的吼声,门外是听得见的;而出门之后,陈、马两位脸上的冷笑,旁人也是看的清清楚楚的。
人们到处都在低声私语,巨大的阴云笼罩下的“南堂”,真有一点儿“蜂巢”的意思了。
庄汤尼回到自己的卧室之后,就一直没有出门,里头也没有传出任何动静。
他的不正常的状态,瞎子都看的出来,几个神父十分担心,又不好进去打搅,就叫一个仆役,以送晚饭的名义,进去“打探、打探”。
仆役敲了两次门,喊了好几声“神父”,里头终于传来闷闷的一声,“进来。”
门没有反锁,轻轻一推,也就开了。
庄汤尼正坐在书桌前,两手抱头,插在蓬乱的头发里,前额都快接触到桌面了。
仆役:“神父,您还没有吃晚饭……”
庄汤尼缓缓的抬起头来,呆滞的目光扫过仆役手中的盘子,好像在看空气一样。
突然间,眼眶中微光一闪。
他慢慢的坐直了身子,开口了,声音低沉喑哑:“谢谢你,艾力克,放下盘子,你就出去吧——一个小时之后,麻烦你来把它们收走。”
仆役是中国人,“艾力克”是教名。
艾力克出门之后,将情形向几位神父说了,大伙儿略略放下心来,不过,还是叫艾力克和一个年轻的修生一起,在门外“坐候”。
所谓“修生”,指尚处于修道院学习、修行阶段,尚未混到神父的最低级别“执事”,大致可算是“实习神父”的神职人员。
屋里开始传出些动静了,窸窸窣窣的,不过,不像是在吃饭。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屋里头的人,突然闷闷的“哼”了一声,像是撞在了什么地方,努力忍痛的样子。
艾力克和修生都竖起了耳朵,不过,没有什么更多的声音传出来。
之前的“窸窸窣窣”也没有了,变得非常安静。
可是……不对劲儿啊!
什么不对劲儿?
味道……味道不对劲儿!
艾力克一向在厨房帮佣,鼻子十分灵敏,他努力的嗅了几下,突然跳了起来,“这是……血腥味儿!”
重重敲门、大喊“神父”,都没有反应。
顾不得了!
艾力克和修生破门而入,目之所及,齐齐失声惊呼。
庄汤尼坐在书桌前,上身俯垂,但是前额并没有接触桌面——一只餐叉插进脖颈,叉头已经看不见了,叉柄顶在桌面上,支撑着他一个硕大的头颅。
鲜血汨汨,流过桌面,形成一条小小的血瀑布,将两只脚都淹没了。
*
第三四八章 同归于尽,哈利路亚!()
庄汤尼死于自杀,殆无异议。
他进入卧室之后,门外就一直有人逡巡;艾力克放下晚餐、出门之后,更受诸神父之嘱,同修生二人,“坐候”门外,寸步未离——这段时间内,是不可能有凶犯寻机进入庄汤尼的卧室的。
卧室的窗户是关上的,并插上了插销;而整间卧室,简朴狭小,一览无遗,也不可能有凶犯提前进入,藏于床底、柜中而匿其声形,并在一片混乱之中,趁机夺门而去。
室内也未有任何打斗、挣扎的痕迹。
庄汤尼的伤,虽然致命,却不便死,如果“被自杀”,不挣扎是不可能的,而以他一米九的身高,不留下激烈的痕迹,也是不可能的。
除非艾力克和修生说的,都是假话啦。
庄汤尼留下了一封“遗书”,一张纸,三行字,没有标点符号:
“魔鬼进入了我的身体
我必须杀死他
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字迹潦草,不过,经过笔迹比对,确实是庄汤尼手书。
没有人公开说这是“遗书”——不然,就等于在教廷定性之前,便坐实庄汤尼之死是“自杀”了。
可是,不是“自杀”又是什么?
特别是那支餐叉——虽然尖锐,可毕竟是钝头的呀!
拿那样一支小叉子结束自己的生命——
下手何其之狠?死志何其之坚?
咳咳。
有人嘀咕,就算你不想活了,难道,就不能换个死法儿吗?——非得自杀?
自杀,生前一切荣衔,皆一笔勾销,不消说了,而这还不是最紧要的——最紧要的是,失去了忏悔和免罪的机会,带着一身罪孽,孤魂野鬼一个,游荡在天堂之外,等待最后审判的降临。
对于一个虔信者来说,还有比这更加可怕的事情吗?
用不用介么实诚啊?
说是这么说,可是,我不想活了,除了自杀,还有啥“死法儿”呢?
嘿嘿,有的。
一七六一年,奥地利有一位美丽的女士,不晓得为了啥,反正就是不想活了,可是,不能自杀呀,咋办涅?
美丽的女士智慧兼具,峨眉微蹙,计上心来——哎,好办,叫别人来杀我不就结了?
可是,杀人是要偿命的呀,哪个肯替你做这个“介错人”涅?
政府肯啊!
我先去杀个人,犯个死罪,不就求仁得仁啦?
呃……
说干就干!
美丽的女士将一个可爱的小孩子扔进了河里,然后,如愿以偿的走上了断头台。
临终忏悔的时候,神父瞪大了眼睛:哎,我说,你这是在……利用神圣的教法的漏洞啊!是在……欺骗上帝啊!
“那好,神父,我就为利用神圣的教法的漏洞、为欺骗上帝而向上帝忏悔吧!”
神父张口结舌,无词以对。
终于,美丽的女士的所有罪孽都在上帝的面前被宽恕啦。
消息传了出去,厌世者们立即两眼放光:还有这等好事儿?!
于是,很快便有人有样学样了。
欧洲范围内,类似的案件迅速增多。
教会和政府一看不妙:此风断不可长啊!
一开始的时候,司法机构将这种案件的凶犯的死刑整的很慢、很痛苦——原先一铡刀的事儿,整成零割碎剐;并想法设法对凶犯——尤其是女性凶犯——施以各种羞辱,以此作为阻吓。
然而,木有鸟用。
对于生意已绝、一心求死的人来说,死的难受点儿,并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儿;羞辱什么的,更加木有什么感觉。
于是,教会、政府一商量,狠下心来——你不是求死吗?靠,老子不判你死刑了!你这一辈子,就慢慢儿烂在牢里吧!
这似乎是“釜底抽薪”的“妙招”,可是,又出现了新问题。
有江洋大盗被捉住了,为求活命,就声称俺其实早就不想活啦,犯这个案子,就是为了“被自杀”滴,你们行行好,赶紧的,铡了俺吧!
一时之间,真假难辨。
类似的案件,数十年间发生了好几百起,直到现在,还有零星的发生。
“什么?你要庄神父玩儿这种下作的把戏?他是何等骄傲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如此不名誉的事情?”
“唉,两害相权取其轻——不名誉归不名誉,可是,总好过不得忏悔和免罪,带着一身罪孽,孤魂野鬼的等待最后审判的降临吧?”
“这……人各有志,就难说的很了。”
“就不晓得他的遗书——呃,我是说,他临终前写的那几句话,是个啥意思?‘魔鬼进入了我的身体’——这个‘魔鬼’,何所指呢?”
“嘿嘿,这个嘛,倒不是很难猜……”
“哦?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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