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要高了!”
微微一顿,“爵相,菲尔普斯医生反复告诫——养目、养目!”
“好了好了,”曾国藩笑道,“惠甫,我已经受教了——譬如小孩子偷糖吃,偶尔犯戒一次,就被你抓到了——哎,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赵烈文心中微动,这种玩笑话,以前,爵相可是很少说的呀!
“爵相的心情,看来很好啊!”
“彼此彼此!”曾国藩掂须颔首,“惠甫,你也是神采飞扬啊!”
“江阴、杭州的事情,爵相应该已经有所耳闻了?”
“略有所知了——目下,有了电报了嘛!”
“我这儿有两份东西——”赵烈文一边说,一边取出一叠纸来,“先请爵相过目——爵相看过了,我再汇报此番江南之行之所得。”
微微一顿,“我估计,这两份东西,目下,参加宋岳鄂武穆王的祭典的各省‘代表’,大约已经人手一份了!”
说着,递了过去。
曾国藩接了过来,一眼扫过,见上头的每一个字,都有六、七分见方的样子,晓得这是赵烈文为照顾他的眼力,特意写的大字,不由感动,“惠甫,有心了!”
“这两份,”赵烈文指点着,“一份是轩邸祭阎丽亨的雄文,另一份,是赵竹生的大作——《祭史可法》。”
曾国藩微微一怔,“史可法?”
“对!”赵烈文点了点头,“不是‘史忠正’,也不是‘史道邻’、‘史宪之’,是‘史可法’!”
顿了一顿,“通篇皮里阳秋,说是‘祭’,其实……嗯,还是请爵相自己看吧!”
曾国藩摘下近视镜,换上老花镜,看了起来。
他看的很慢,眼中的光芒,忽明忽暗。
看过了,双目微合,手指极轻、极缓的点着椅子的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睁开眼睛,又从头看起。
看的还是很慢。
终于,第二遍也看完了。
曾国藩摘下老花镜,再次合上了眼睛。
又过了好一会儿,他睁开眼睛,带上近视镜,透过镜片,眼中已灼然生辉。
“惠甫,”曾国藩慢吞吞的说道,“你以为,这篇《祭史可法》,确实是出自赵竹生之手吗?”
*
第二二三章 成败英雄()
“爵相真正洞彻无遗!”赵烈文亦是眼中放光,“一言即切中肯綮!”
顿了顿,“我以为,执笔《祭史可法》者,应该确是赵竹生——祭史、祭阎二文,语气吞吐,笔锋铺排,都很不一样,不该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我和赵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对他的行文的风格,还是熟悉的。”
将“祭史”、“祭阎”两篇文章放在一起比较,这岂非是说——
嗯嗯。
至于“我和赵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是指赵景贤驻节扬州,整顿两淮盐务,赵烈文受曾国藩委派,协助赵景贤办差——湘系介入两淮盐务极深,赵景贤若不得赵烈文之助,经营两淮之时,就极可能和湘系发生直接的冲突,到时候,你来我往,落地的人头,便不止李世忠一个了。
“不过,”赵烈文继续说道,“执笔虽然是赵竹生,但此文通篇立意,却绝不是赵竹生本人的首尾——以我对赵竹生的了解,他虽然不愧‘国士’之名,但无论如何,还没有这番惊世骇俗的见识!”
微微一顿,“在扬州大半年,他也好,我也好,都曾经去瞻仰过史宪之的衣冠冢——虽然不是一块儿去的;日常言谈,也不可能不语及史宪之,彼时,赵竹生对史宪之的看法,不逾高宗纯皇帝《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的范畴,亦不脱前人、时人的窠臼,无非还是‘节秉清刚’、‘心存干济’、‘板荡忠臣’、‘取义成仁’那一套,并无一字一词之讥诮——”
赵烈文以史可法的字“宪之”称呼史可法,较之直呼其名,自然要客气一些,不过,客气也是有限的——到底没有拿谥号“忠正”称呼史可法,甚至,也没有拿史可法的号“道邻”来称呼史可法。
字、号存在着微妙的差异,一般情形下,称呼号,较之称呼字,要显得更加客气一些。
“这么说,”曾国藩慢吞吞的说道,“这篇《祭史可法》,是另有高人指点喽?”
“爵相说话太委婉了,”赵烈文笑道,“所谓‘另有高人指点’——根本就是‘秉承上意’嘛!”
微微一顿,“不然,这篇文章,也不能在数日之间,就像自己生了脚一般,大半江浙,都走遍了!——更不能和轩邸祭阎丽亨的雄文,这个……‘结伴同行’啊!”
“嗯,‘自己生脚’、‘结伴同行’,”曾国藩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惠甫,你的话……怪有意思的。”
沉吟了一下,“那么,这个‘上意’——”
“我以为,”赵烈文目光炯炯,“最重要的,有两点。”
“哦……请道其详。”
“这其一——”
顿了顿,赵烈文说道,“祭阎、祭史,一褒一贬,一扬一抑,其实一脉相承——说的是同一件事!”
“哪一件事呢?”
“阎丽亨、史宪之皆以城守死节,”赵烈文说道,“何以褒阎贬史?扬阎抑史?阎、史之别,不过在于——一个守了八十一天,一个只守了半天!”
“嗯……是。”
“而且,”赵烈文继续说道,“拿祭文中的话说,一个是‘弹丸下邑’,一个是‘淮左名都’、‘宏城大郡’;一个是‘微秩末吏’,一个是‘阁部之尊’、‘人臣之极’;一个是除了‘虮虱编氓’,再无可恃者;一个是以‘举国钱粮,部勒重兵’,结果呢?——嘿嘿!”
顿了顿,“这个‘贤愚之辨’,就未免太明显了些罢!”
曾国藩微微颔首,然后,轻轻的叹了口气,“而且,拿来比较的,不止于阎丽亨——阎丽亨守的,毕竟不是扬州;可是,李祥甫守的,就是扬州了!”
顿了顿,“祭史一文是怎么说的?嗯,‘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广陵,城坚濠广,四野曼延,正利步骑,雄闻晋唐,今史公愦愦,岂尚不逮李庭芝耶?’”
李庭芝是南宋末年的扬州守将,字祥甫,官位、名气,都远不能和史可法相提并论。
“还真比不了李祥甫!”赵烈文说道,“城破之后,李祥甫、史宪之,一般是死节,可是,在此之前,李祥甫整整坚守了扬州一年半的时间!”
顿了顿,“还有,扬州不仅仅是‘城坚濠广’非江阴可比;其军力、财力、民力,更非江阴可比,一天即失守,这——唉,怎么说都说不过去啊!”
“是啊!”曾国藩又叹了一口气,“这‘愦愦’二字,尤其诛心——言下之意,大敌当前,史宪之非但毫无主张,更加是……唉,根本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城守上啊!”
“有趣的是,”赵烈文说道,“这两个字,还是史宪之自己的话!是他‘自觉愦愦’,然后,将军务都交给了幕僚处置——他是主帅啊!又不是病的下不了床,岂可如此行事?”
微微一顿,“事实上,敌人尚未开始攻城,史宪之就已经放弃了坚守的企图了!”
“唉!”曾国藩摇了摇头,“真是起之于地下,亦不知如何自辨了!”
“起之于地下——还不晓得怎么个‘起’法儿呢!”
曾国藩微微一怔,“惠甫,什么意思呢?”
“爵相,”赵烈文沉声说道,“史宪之是只有衣冠冢的。”
曾国藩明白赵烈文的意思了:扬州城破之后,史可法尸骨无存。
“江阴城破之后,”赵烈文说道,“阎丽亨被执,虽然有兵卒‘以枪刺其胫,血涌沸而仆’之事,不过,到底是因为他‘挺立不屈,背向贝勒,骂不绝口’在先,事实上,端重亲王还是很希望他降顺的——阎丽亨延至第二天黎明,才被害的嘛!”
微微一顿,“而且,留全尸,依礼下葬——其后,亦许其子换贵重棺椁,迁葬本籍通州,史载,开棺之时,犹面目如生。”
“端重亲王”就是彼时的“贝勒”博洛,后封端重亲王。
还有,赵烈文不知不觉,用了“被害”一词。
“还有,”赵烈文继续说道,“江阴一役,血战八十一天,本朝这边,累计死四万余人——对阵的双方,早就杀红了眼!端重亲王麾下,不晓得有多少人,欲食阎之肉、寝阎之皮?这种情形下,端重亲王对阎丽亨,犹不失最基本的敬意!”
顿了顿,“史宪之呢?”
“被执之后,不过三言两语,豫亲王即‘使左右兵之,尸裂而死’——”
说到这儿,赵烈文嘴角痉挛似的抽动了一下,“即是说,对史宪之,非但没有任何招降的意思,还——”
抿了抿嘴唇,声音干涩,“立即乱刀砍死,甚至是……乱刃分尸!”
“这实在是一件绝大的惨事,豫亲王做的,实在是太过了!可是——唉!”
曾国藩默然不语。
过了片刻,赵烈文继续说道:“史宪之殉国之后,尸体也不晓得是如何处理的?反正,肯定没有下葬!以致其义子史德威收尸的时候,‘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终致尸骨无存了!”
顿了顿,“扬州不比江阴,不过半天即城破,本朝几乎没有什么伤亡,无论如何,谈不上什么切齿之恨;而照史宪之遗书的口吻,他也绝不可能像阎丽亨那样,对豫亲王‘骂不绝口’。”
“则何以至此?——史宪之的官位,较之阎丽亨,可是云泥有别!”
“再想一想史宪之的四份遗书,其中一份,竟是给豫亲王的!而且,纯出以哀求口吻,说什么‘得以骸骨归葬钟山之侧,求太祖高皇帝鉴此心,于愿足矣’——”
“唉!这不是……太过讽刺了吗?”
“那份遗书中,史宪之还说什么‘败军之将,不可言勇’——可是,写遗书的时候,豫亲王还没有开始攻城呢!”
“这个时候,就自称什么‘败军之将’?甚至,就哀求敌人将自己‘骸骨归葬’?”
“实在是——唉!”
“所以,《祭史可法》一文,说他‘有死志、无战意’——此六字,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的评’!”
赵烈文一口气说了下来,到了后来,语气愈来愈形激烈。
不过,他为曾国藩谋,一向如是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且,独对之时,几乎没有任何的忌讳。
“惠甫,”曾国藩开口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史宪之这个样子,莫说自己人,唉,就是敌人,也看他不起啊!””
“可不是?”赵烈文说道,“不然,何至于落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顿了一顿,“以前,面对外敌,穷途末路,只要‘死节’,便可许之为‘完人’——高宗纯皇帝《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不是说史宪之是什么‘千古完人’吗?反正,只要‘死节’了,不论生前办了多少误国误民的事儿,也统统不计较了!可谓‘一死遮百丑’!”
再顿一顿,“以后,这套嗑,可是唠不下去了!”
曾国藩点了点头,“所以,你方才说的‘贤愚之辨’——”
顿了顿,打住。
赵烈文把话头接了过来:
“这个‘贤愚之辨’,就不再以什么‘君子、小人’为分野了!必须为国为民,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才能作数——才可谓‘贤’!譬如,守城,你就得守得住!半天就丢给了敌人,你自个儿,就算死上十遍八遍,许给你的,也只是一个‘愚’字!”
*
第二二四章 混一满汉()
“‘君子、小人’——”
曾国藩沉吟了一下,笑了一笑,“我想起夏瑗公著《幸存录》,说‘东林之持论高,而于筹边制寇,卒无实着’;黄梨洲大动肝火,著《汰存录》驳斥,说‘夫筹边制寇之实着,在于亲君子、远小人而已’——呵呵!”
夏瑗公,即夏允彝,瑗公为其号;黄梨洲,前文有过介绍,就是黄宗羲了。
赵烈文双手轻轻一拍,“黄梨洲这两句话,真正是自画东林面目!‘亲君子、远小人’,在他眼中,这六个字,就是仙丹,就是大力丸!包治百病,一贴见效!什么‘实着’不‘实着’的,皆如云烟!”
微微一顿,“至于什么是‘君子’?什么是‘小人’?东林就是‘君子’!与东林唱反调的,就是‘小人’!一句话,非吾族类,就是‘小人’!”
“东林、复社,”曾国藩说道,“一脉相承,彼此呼应,其实,本来该算是‘自己人’了。”
“可不是?”赵烈文说道,“夏瑗公不过就说了几句公道话,黄梨洲就翻脸了!就一脚将这个‘自己人’踢进了‘小人’里头了!还说什么,《幸存录》该叫《幸存录》,该易名为《不幸存录》才对!”
夏允彝是复社的骨干之一。
“真正的‘自己人’如史宪之者,”赵烈文继续说道,“一天不到便弃扬州于敌——没关系!照旧侧身鄂国、文山、武侯之列!照旧当他的‘千古完人’!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君子’啊!他‘死节’了啊!”
“‘实着’既然如云烟,这个城,守得住、守不住,自然也同为云烟了!”
说到这儿,赵烈文重重的“哼”了一声,“嘴脸!”
曾国藩眉头微蹙——他不喜欢用这种刻薄的语气月旦人物;不过,终于还是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没说什么。
“都说‘不以成败论英雄’,”赵烈文说道,“可是,不以成败,又以什么?以‘君子、‘小人’?那不迟早变成‘夫筹边制寇之实着,在于亲君子、远小人而已’?”
顿了一顿,“只不过,这个‘成’——譬如守城,并非说一定要敌人解围而去,才算‘成’了,就像《祭史可法》一文中说的,‘一日曰一日功,二日曰二日功,八十一日,实可曰大功矣!’”
再顿一顿,“可是,‘奈扬州之半日见弃何?惜史公之一日功未足乎!’——皮里阳秋,不过——痛快!痛快!”
曾国藩微微叹息,“确实——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吾亦为史公汗颜啊!”
顿了顿,慢吞吞的说道,“‘以成败论英雄’——惠甫,你说得有道理。”
“爵相,”赵烈文说道,“黄梨洲这一类高论的苦头,咱们也是很吃过一番的!平洪杨那几年,言路上头,不晓得有多少吹毛求疵的?哼,单单是吹毛求疵还算好了,还不晓得,暗地里有多少使绊子、下刀子的呢!”
微微一顿,“不然,爵相也不至惮于清议,忧谗畏讥,到了杜门不出的地步!咸丰七年、咸丰八年……哼!”
咸丰七年,曾父去世,曾国藩回乡奔丧,两次上疏,请求在家终制,彼时贼炽方张,朝廷要曾国藩“夺情”,但曾国藩畏于清议,死活不肯挪窝,朝廷无可奈何,只好同意了他的要求。
直至一年半之后,福建局面糜烂,在朝廷的一再严敕之下,曾国藩才再次出山,办理浙江军务,驰援福建。
“清议,清议……”曾国藩自失的一笑,再叹一口气,“唉!”
“在这班卫道士的眼中,”赵烈文冷笑,“唯一之紧要者,只有他们的‘道’;天下虽大,来来去去,也无非就两个人,一‘君子’、一‘小人’!除此之外,哪里还有多少位置,留给社稷?留给朝廷?”
微微一顿,“我以为,这篇《祭史可法》,就给这班人看的!”
“你是说——清流?”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