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提出这个要求,其目的,根本不是真要做端善的继室,而是为了激端善翻脸,然后,两个人就可以“推推搡搡、拉拉扯扯”了。
然后,在推搡拉扯之中,觑空儿跌上一跤,叫端善以为,弄出了人命。
就是说,目下,这个“锦儿”,只怕什么都好好儿的——莫说性命无忧,就是油皮都没擦破一块,也说不定。
伊克桑仔细分析了端善的叙述,没有任何实打实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个“锦儿”确实是跌死了——
“锦儿”面朝下趴在地上,端善并没有看到她额角的伤口,也说不清楚,这一跤,她是怎么跌的?是撞到了墙角还是桌角?
仰面跌倒,摔到了后脑,有可能一跤便将人跌死;但俯身跌倒,如果没有撞到什么尖锐的硬物,几乎是没可能将人跌死的。
没有鼻息?屏住呼吸就是了。
心跳、脉象做不了假,可是,端善并有没有伸手去摸。
至于“半张脸都埋在血里”,手脚够快的话,拿一袋红颜料什么的做个假,是很容易的事情。
还有,潘兴邦夫妻进来的也太快了些!
而且,一进门,既不救人,也不问究竟,甚至连地上的“侄女”的鼻息也不摸一下,就当她已经死了,哭天抢地的哭天抢地,斥责端善的斥责端善,因此,“强污民女”、“行凶杀人”什么的,绝不是眼见侄女死了,为了多要赔偿,临时起意说出来的话,而是事发前就已经装在肚子里了。
至于李致远、潘兴邦两个人一唱一和,那也不必说了。
做局一定是做了局的,只是,虽然这个局做的不算顶顶高明,但要拆穿它,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事发已经半个月了,“锦儿”的生死,已经难以证实,其人自然是早就不在北京了,若要“开棺验尸”什么的——人家若说,根本没有下葬,直接送了化人场呢?就算“下葬”了,但若对方早有准备,棺材里头,确实有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你又如何证明,其人不是“锦儿”呢?
潘某到北京未久,识得“锦儿”形貌的,大约只有潘、李两家人,再加上端善,拢共不过寥寥数人,潘、李必一口咬定,棺材里的,就是“锦儿”,而这件案子,这件事情,端善的证言,是无法采用的。
还有,半个月下来,尸体也开始腐烂了,愈发难以辨别形貌了。
好吧,先不去想这些,先想最重要的:李致远、潘兴邦做这个局的目的是什么呢?
李致远要见自己,是得陇望蜀?还是自己本就是李、潘这个局的真正的目标?岳丈只是非常倒霉的做了他们的踏板?——踩住岳丈,才能够跳到自己这儿?
如是,这个李某、潘某,胆子也未免太大了!大的有些不可思议了!简直是拿脑袋往自己的枪口上撞了!
不过——
唉,仔细想一想,李某、潘某所作所为,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并没有多大的风险,如果双方翻了脸,纵然自己砍了他们两个的脑袋,但鱼死网破,岳丈的身败名裂,无论如何,避免不了,自己投鼠忌器,只要不被逼到绝路上,实在也不会拿他们两个怎么样。
这一点,李、潘一定是看的很透彻的,所以,才会由李致远出面,替端善“垫款”。
端善这十五万银子的欠款,分成十来年“分期付款”,每一年一、两万银子,虽然也是很沉重的负担,但无论如何,还没到“逼到绝路”的份儿上,不然,端大人若真的“仰药以殉”,事情爆了出来,李、潘逼死朝廷命官,自个儿的脑袋,十有八九,也是保不住的。
伊克桑倒有些好奇了,姓李的见了自己,到底要说些什么呢?
也可能……就是为了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十五万两银子,是足以叫人铤而走险的。
贪心不足,端善那儿,榨不出更多东西了,于是便得陇望蜀,盯上了自己?
或者,真像夫人猜的那样,李、潘想做轩军的军需生意?
轩军的军需,归粮台统一负责,军事主官无权干涉,这一点,外人大多是不晓得的。
不然的话,李、潘两个,还能在自己这儿得到什么好处呢?
嗯,真是不大好想。
还有一种可能,李、潘盯上端善,是为了“卖参”——也是为了钱。
詹事府虽然是一清到底的清水衙门,但并不是没有发财的法子,同在“言路”,翰詹科道有相同的权力:专折建言,并且可以“风闻言事”,即无需真凭实据,便可入奏,就算说错了,也不会负多大的责任。
因为这项特权,言路上便时有不肖者,暗地收受巨款,为人出奏,攻讦政敌,是为“卖参”。其奏如果不实,受到的处分,一般来说,不过申斥降级,最严重亦不过免官去职,可是,京官清苦,有十万、八万的银子打底儿,就算把官儿丢了,又有何妨?
有人说笑话:如果钱再多些,这种人,就是太后、皇帝,大约也是敢参的。
李、潘拿住了端善,时机合适,将端善“转手卖掉”,又可以大赚一笔。
好吧,无论如何,见了李某的面,就什么都清楚了。
*
第一六三章 冤枉!卑职有功无过!()
第二天下午,按照约定,李致远来到了伊府。
见了面,伊克桑不由颇出意外,对于李致远,他的想象中,原本存了一个胆大包天、穷凶极恶的“枭獍”形象,未曾想其人面团团的,未语先笑,那个面像,非但和善,简直有两、三分弥勒佛的意思,是那种叫人特别安心、特别信任的长相。
怪不得岳丈会堕入他的彀中呢!
李致远是“具衣冠”来拜的,他捐的是同知,水晶顶子、白鹇补子,全套新崭崭的五品服色,对着伊克桑,规规矩矩的行了一遍“庭参”的大礼。
本来,文武异途,文官的地位,远高于武将,李致远又是中过举的人,伊克桑的品级,虽较李致远高的太多,但正常情形下,多少都会谦让一番;见礼之后,也一定会请客人“更衣”,即换上便衣。
如果要表示特别的尊重,主人会坚持客人“更衣”之后再见礼,这样,因为彼此都是便衣,便只需作揖,不需磕头了。
但这一次,伊克桑站着不动,什么话也没说,只冷冷的看着李致远,由得他行了全套的“庭参”大礼,然后,将手一让,“坐吧!”
语毕,自己先坐了下去。
李致远的圆脸上,没有任何不豫,从从容容的坐了下来。
侍女上过茶之后,李致远便开始歌功颂德了。
对伊克桑的“功德”,李致远如数家珍:打平洪杨开始,接着,平美利坚南逆,平捻,平回,平日本长逆,平川边藏乱,最后,诛李世忠,“皖境乃得太平”,“爵帅惠皖,至切至深”,“乡人铭感五腑”,等等。
伊克桑的“履历”,李致远确实相当熟悉,譬如,讲到“平美利坚南逆”的时候,他晓得“查塔努加之役”;讲到“平川边藏乱”的时候,他晓得“理塘之乱”和“色达之乱”的区别——这些,一般人根本分不出来。
不过,“爵帅”二字,却叫伊克桑莫名一怔,大生违和之感。
按照习惯,进了“五等封”的统兵大员,都有被尊称为“爵帅”的资格,不过,在轩军内部,这两个字却有特殊的含义,绝没有人敢于“僭居”的,真正懂行的人,只会称伊克桑“爵爷”或“子帅”,或者直接称“军门”,不会称他“爵帅”。
则李致远是真懂行、假懂行抑或明明真懂行却故意扮成假懂行,就不大好说了。
李致远说话的时候,由始至终,伊克桑一言不发,面上亦毫无表情,不过,李致远并没有任何尴尬的意思,不急不慌,一大篇儿的话,从容不迫的说了下来,好像在讲单口相声似的。
最后,“法夷嚣张,爵帅自然又要领军出征,大张天讨!不世之功,指日可待!卑职焚香祈祷,静候捷音。”
这时,伊克桑的嘴角,才不易察觉的抽动了一下。
屋子里,出现了难得的静默。
过了片刻,伊克桑终于开口了:
“怎么?你以为我杀不了你?”
声音冷峭,隐含着巨大的威压。
这句话,同李致远说的一大篇儿话,没有一个铜板的相干,好好儿的一段“单口相声”,统统白说了。
李致远一怔,随即满脸愕然:“爵帅此话……从何说起?”
不过,仅仅是一副错愕的模样,神态话语,都没有任何的慌张失措。
“我叫伊克桑,”伊克桑冷冷说道,“一等子爵,敕命轩军松江军团第三师师长!朝廷经制,提督安徽军务!”
李致远又是一怔——这一次是真的“一怔”了。
对方“自报家门”,啥意思?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嗫嚅了一下,说道:“呃,是,这个,爵爷……军门……呃,子帅……”
不喊“爵帅”了,神态话语,也出现了一丝慌张。
如果他是“假懂行”的,无论如何,不会明白伊克桑“自报家门”的用意,他既然改了口,就证明其实是“真懂行”——可是,“明明真懂行”,却“故意扮成假懂行”,居心何在?
被觑破了心思,而且,这个心思,又异常的不堪,如此一来,李致远就不能再那么淡定了。
伊克桑一摆手,“‘子帅’的称呼,当不起!”
“子帅”的称呼,伊克桑自然没有什么“当不起”,不过,“子帅”之“子”,是“子山”之“子”,以字号相称,有一个前提:彼此关系或地位,须相对接近,李致远的品级,虽远低于伊克桑,但他是文官,是举人,其实是有资格称伊克桑“子帅”的,伊克桑不受李致远的“子帅”,是摆出了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架势。
李致远只好说道:“是……爵爷。”
不过,这个时候,他已经重新镇定下来了,恢复了满脸堆笑、一团和风的样子。
“‘此话从何说起’——”伊克桑锐利的眼神,刀子般扎向李致远,“你不晓得?”
李致远微微垂下眼皮,避开了伊克桑的目光,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卑职愚笨,请爵爷明示。”
“啪”一声,伊克桑在案几上一拍,厉声说道,“你伙同潘某,构陷朝廷大臣!不晓得你们两个加起来,有几颗脑袋可砍?竟敢丧心病狂,至于此极?”
李致远浑身一颤,抬起头来,脸上笑容,已不见了。
“我明白了,爵爷必是以为,我和潘某,勾起手来……替端大人做了一个‘仙人跳’的局?”
伊克桑微微咬牙,“难道不是?”
“冤枉!”李致远高声说道,“潘某或许确实贪心未足,狮子大开口,要钱要的狠了些,可是,‘做局’一说,纯属子虚!卑职更是有功无过!”
“哦?‘子虚’?‘有功无过’?”伊克桑冷笑,“你倒说说,如何‘子虚’法儿?你又如何‘有功无过’?”
“这,这不是明摆……”
说了半句,打住,李致远吐了口气,正容说道,“别的不说,锦儿是真的跌死了!——爵爷必是以为,她是装死的——对吧?可是,潘某夫妻,已盘柩回乡,棺材里的尸体,是走不掉的!”
顿一顿,“北京识得锦儿的人很少,可是,安徽乡下,识得锦儿的人就多了!就算尸体已经腐烂,仵作们也总有验明正身的法子吧?”
伊克桑心中一动:已经“盘柩回乡”了?
这一层,倒是没有想到,原先以为,要么送化人场“毁尸灭迹”,要么就在北京寻一处地方“下葬”。
“出事儿的时候,”李致远说道,“屋子里只有端大人和锦儿两个人,个中情形,谁也说不清楚……确实,潘某一口咬定,端大人‘强污民女’,可是,事已至此,人家为了多要些赔偿,硬要这么说,咱们又有什么法子?毕竟,锦儿不是丫鬟的身份,潘某也并没说过叫锦儿‘陪床’一类的话的……”
伊克桑厌恶的打断了他,“你把‘咱们’两个字收起!”
“啊?呃,是,是!”
顿了一顿,李致远继续说道,“这个事儿,闹成这个样子,卑职也是有责任的——毕竟,潘某是卑职的朋友,端大人是卑职替潘某请过去的——唉!”
再顿一顿,“因此,卑职并非因为替端大人垫了些银子,就敢自居‘有功无过’了——卑职的‘过’是有的,替端大人垫银子,不过是‘补过’罢了,并不敢‘居功’!”
伊克桑冷笑,“这么说来,‘垫银子’之外,你竟还另有功劳?”
“是!”李致远斩钉截铁的说道。
“奇了!好罢——请教!”
“端大人或许以为,”李致远说道,“清者自清,事情总能说得清楚——即便最终还是说不清楚,但铁骨铮铮,即便拼着清誉受损,去职免官,甚至身陷囹圄,也不能降心屈志——”
说到这儿,双手抱拳,高高举起,“可是,如是,如慈丽皇太后何?如今上何?”
伊克桑眼中,倏然精光大盛,“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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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章 天价孳息,碎骨粉身()
一瞬之间,李致远只觉得上座的伊克桑杀气弥漫,接下来,似乎只要自己一句话没说对,他就会掏出短枪,照自己搂头一枪。
李致远心里滞了一滞,背上隐约生寒,可是,声音朗朗,听不出任何畏缩的意思:
“承恩公庆公讳海,既娶端大人的老大人的女弟,则端大人和慈丽皇太后,就是实实在在的亲戚!端大人或许以为,自身荣辱,并不足惜,可是,想没想过,他清誉受损,将牵及慈丽皇太后,甚至……牵及今上呢?”
伊克桑怔了一怔,才反应过来:“庆公讳海”,就是“庆海”;“老大人”是“父亲”的意思;“女弟”是“妹妹”的意思——
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如遭电殛:还真是没想过这一层!
端善有没有想过这一层,不晓得;可是,伊克桑自己,确实是没有想过这一层!
心头立时大乱,各种念头,纷至沓来,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李致远见伊克桑目光闪烁,晓得自己的话已生了作用,心头大定,微微放缓了语气,从容说道:
“慈丽皇太后律己,何其之严?承恩公多年勤勤恳恳,不无劳绩,不过升一个小小的郎中,都为慈丽皇太后坚拒!真正是纤毫之私,不入后家!古之贤后,亦不过如此啊!”
伊克桑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端大人和慈丽皇太后的亲戚,”李致远觑着伊克桑的神色,缓缓说道,“虽然要略疏一些,可是,到底也是后家一系!承恩公微秩之进,尤不得慈丽皇太后之御准——”
顿了顿,“如果……咳咳,如果端大人竟然被以‘强污民女’——甚至,咳咳,‘奸杀民女’——之污名,则伤慈圣之心,何其之甚也!何其之甚也!”
伊克桑的嘴角,又抽动了一下,呼吸开始急促,原本豹子般凌厉的眼神,开始散乱了。
李致远的语气,愈发柔和了,简直有某种催眠的效果了:
“今上登基未久,典学未成,慈安、慈禧两位皇太后‘撤帘’,移跸颐和园,慈丽皇太后主持六宫,咳咳,这种时候,爵爷,咱们做臣子的,无论如何——即便粉身碎骨——也不该拿些不相干的事情,上烦二圣的厪虑啊!”
“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