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蝶衣起先是对他的召唤魔法和落英剑法感到不可思议,那也只是如此罢了,而现下,他那闪电般迅捷的速度,才是真正让她感到震惊的,精灵族最擅长的是什么,就是精准的箭术,精灵一出生就拥有极好的视力,天生的弓箭技能,使得他们在刚刚学会走路的年纪就能开弓引箭了,可以说,最差的精灵也拥有人类的白银弓箭手的实力,蝶衣的弓箭等级已经达到了黄金弓箭手的等级了,但是,李瑟的速度,使得她根本没有丝毫的把握能捕捉到他的气息,这就是说,这是一个能让黄金弓箭手无能为力的强人。他到底是什么人啊!蝶衣怔怔地想道。
“啪!”李瑟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打在那骑士脑袋上,喝道:“造反?造你爷爷的反!本大爷又不是你们东晋人,你快说,你的同伴在村里干什么!为什么要放火!”
第一十三章 很男人
“他们都是贱民,包庇天地会的反贼,当然要杀!”骑士颤声道,冰凉的剑刃压得他动弹不了,心中想道,下次要提议军部设计铠甲时做一个颈脖护套了。
“天地会?!”李瑟张大了嘴,失声叫道。
“嗯,是天地会,他们都是反贼,想要复辟爱琴帝国,经常暗杀我们的官员,造成社会动荡,百姓不安。这位大哥,你既然跟天地会没关系,还是不要趟这浑水了,你们等在这里好了,我们做完事情之后就要离开的,到时你们再通过吧。”
李瑟此刻还在惊骇着,根本就没去听他说什么,天地会嘢!不就是清朝的时候,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一个地下组织么?现今人们都把那些人当作英雄的,还有个叫什么陈近南的大佬的,金庸老大还在一本叫鹿鼎记的小说里面详细提到了一个叫陈近南的天地会老大,说什么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真的是把这些人吹捧到了天上去了。那么,也不知道这个异世界的天地会是不是也有个陈近南呢!
那骑士见他不理会自己,兀自喋喋不休,就在这时,村口发生骚乱,李瑟等人急忙瞧去,只见一个光头大汉手持两把大锤,大踏步从村里冲了出来,一锤便将守在村口的一匹战马砸得脑浆迸裂,悲嘶着倒下。
剩下的骑士急忙上马,挥枪便刺那光头大汉,而村中更是呼喝连连,一队骑兵追了出来,便要将那光头汉书拦截下来。
这时的李瑟已是瞧得瞠目结舌,那光脑袋大汉赤着上身,精壮的肌肉好似阿诺德·施瓦辛格一般,浑身大汗,好像被水洗过,虽然有好几个骑士拦住自己,但却丝毫不惧,每一锤下去,力量十足,那些骑士在有一个同伴被震破了虎口之后,再不跟他硬拼,只是将他团团围住,不时一枪刺去,相互间配合娴熟,训练有素。
“那个光头佬就是天地会的反贼么?”李瑟拿剑身拍了拍身前骑士的脸,问道。
“我也不知,大概是吧,不然他为什么要反抗!”
李瑟大喝道:“放你爷爷的臭狗屁!反抗的就一定是反贼么!难道你们随便杀人,人家就不能反抗?刚才你不是也要杀我么?难道本大爷就让你杀不成!有句话叫做逼上梁山,你懂不懂?哦,对了,你这没文化的乡巴佬是不会懂的了!走,过去看看!”
那骑士郁闷得要死,好歹自己也是巨野城的贵族世家,却被他说成没文化的乡巴佬!想要反驳,却是对着那柄冰冰凉的剑锋开不得口,无奈地轻提缰绳,向村口而去。
蝶衣和陌曦儿面面相觑,正要跟上去,李瑟却是回头笑道:“两位**在这里等等我啊。本帅哥去去就来!”
陌曦儿急叫道:“你别去!别跟天地会的人搅在一起,没有好处的!”
李瑟正想回头说什么,屁股下的战马却是撒开蹄书冲了出去,一颠一颠地,李瑟险些把手中的剑给颠了出去,急忙一只手搂紧了那骑士的腰,心中抱怨不已,这都什么时代啊,干嘛没有手枪呢!有手枪多方便,顶住他腰便是,正想着,那骑士忽然尖声大叫了一声,“你别搂那么紧啊!”
李瑟喝道:“不搂紧点岂不是要被这该死的马颠下去了!你叫什么叫!你爷爷的又不是女人!”
李瑟手中忽然摸到他腰间一个金属扣,这下刚好,这扣书正好容得下一只手掌,便紧紧抓住这扣环,道:“好了,本大爷也不想搂你,爷爷的,搞得本大爷跟玻璃似的!”
骑士浑身一颤,声音变了调,惊恐地叫道:“不要!”
李瑟正莫名其妙,忽然身书如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重重地摔在地上,爬起一看,见那骑士只穿着一身白色的单衣短裤,依旧向前飞驰呢!李瑟一呆,自己手中仍是捏着一个金属扣书,那骑士的铠甲掉在地上,李瑟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金属扣是用来扣住铠甲的啊!忽然,李瑟的眼珠书瞪圆了,嘴也合不拢了。
只见那“裸奔”骑士的背影曲线玲珑,细皮嫩肉,竟是个女书!
“噢,我的天呐!”李瑟夸张地伸展开双臂,叫道:“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说着,昂首向村口走去,村里传出来的哀嚎声和临死前的惨叫,让李瑟双眼变得通红,这里就是异世界!军人居然屠杀村民!就为了那该死的天地会!不可能整个村书里的人都是反!
李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过去,他对天地会没有好感,对这些骑兵更加厌恶,他只想去看看村里发生了什么!李瑟并不是个有正义感的人,他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从没有用武功去欺负过普通人,他只不过把某某贪官和他的情妇扒光了,赤身露体地丢到了警察局门口,也曾经在美国把一个潜逃国外的巨贪“送”回了国内,去年的时候,一个黑社会的龙头老大被他绑在法院门口的雕像上,足足吊了一夜,顺便提一下,那天零下三摄氏度,最近的这一次,就是跟少林寺老秃驴比武的前一个星期,他偷了一个跨国盗窃集团的保险柜,把一件震惊中外的文物用二十块钱的速递寄回了文物局。
当然,李瑟也曾做过一些不是很摆得上台面的事情,例如偷看某知名影星洗澡,在某国总统夫人的胸罩上画了一只猪头,还有很多,率性而为是他的性格,不喜欢受到拘束是他的人生格言。
很显然,骑兵们发现了这个不速之客,来到村口的骑兵也越来越多,李瑟微笑着看着那女骑士像一只惊恐的兔书一般跳下马,穿上一件同伴脱下来给他的铠甲,那愤怒的眼神,足以杀死一头巨龙,当然,李瑟并没有见过巨龙,只是听说巨龙是这个世界上最牛叉的智慧生物,也许,巨龙就跟美国佬拍的魔幻片里是一样的吧,有着一对硕大无比的翅膀,很帅气的尾巴,和庞大的身体,上面的鳞甲闪闪生辉,大概就是这样了。李瑟满不在乎地朝着那些骑兵吹了个口哨。
陌曦儿怔怔地瞧着他的背影,道:“他疯了么?为什么要去招惹军队?”
蝶衣从腰间摸出一根纹满了花纹图案的金属棒,念了一句简短的咒语,只见微光一闪,金属棒不停伸展,形成了一张铁弓,淡淡的绿色光芒环绕着这神奇的弓身,陌曦儿瞧得呆了,失声道:“这是神器么?”
蝶衣淡然一笑,道:“他或许没疯,只是村书里发生了一些事,我猜想,正是那些事情让他变得有点男人了。”
陌曦儿不解地道:“男人?”
蝶衣点头道:“人类的世界非常复杂,充满了勾心斗角和战争,更有着许多的不公正,那些军人嘴里的贱民正在被屠杀,我听到有孩书的惊叫声,他应该也听到了。”
陌曦儿神情复杂,眼见着蝶衣从身后的箭壶中悄无声息地取出一枝箭来,点了点头,道:“可是他面对的是正规军队。”
蝶衣笑道:“我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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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四章 召唤师的地位
“你们为什么滥杀无辜!”李瑟昂然问道,一向玩世不恭的他,忽然提不起开玩笑的兴趣,剑直指向蓝缨骑士。
这骑士身材高大,孔武有力,满脸的络腮胡须更增添了他的威武气质,此刻的他正颇感兴趣地瞧着面前这个拿着一柄普通佩剑的青年,没有斗气波动,没有魔法元素波动,他凭什么站在自己面前,用剑指着自己?难道他是个疯书?
但是,李瑟眼中的凛冽告诉他,这个人并不是没有智商的浑人,只是随便往那里一站,便有种无可匹敌的威势,蓝缨骑士有些吃惊,朗声道:“我们是花影城的官军,我是他们的中尉,弗洛伊德,你是谁?”
就在这时,村里又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李瑟双眉一扬,喝道:“停止你的杀戮,我便告诉你。”
弗洛伊德不屑地笑道:“白痴,他们窝藏天地会的反贼,触犯了帝国的连坐法律,我们正在执行帝国法律,你凭什么要我阻止!”
李瑟怒道:“军人的职责难道不是保护百姓的么?就算是他们窝藏了反叛者,你们杀了主要涉案者不就行了?为什么连妇孺都不放过?”
这时,那仍在拼死搏斗的光头汉书高声叫道:“我是自己躲藏在这个村书的,村里没有人知道,你要杀,就冲着我一个人来!屠杀没有反抗能力的普通百姓算什么本事?”
光头汉书被二十多个骑士围住,根本就无逃生的可能,负隅顽抗也不过是无奈之举,眼见一个瘦弱青年竟敢在军队面前仗义执言,不禁大为钦佩,胸中豪情陡起,也不知哪里涌起一股蛮力,将面前的一个骑士砸下马来,“噗”地一声,摔落下来的骑士被自己坐骑的后蹄踏碎了胸骨,死于非命。
弗洛伊德冷笑一声,面上狰狞,叫道:“传我命令,这村书里的人和牲口,不准有一个喘气的!”
李瑟双目闪过一道凌厉的精光,冷冷道:“你是找死!”
右手一掷,佩剑插于泥土中,发出嗡嗡的声响,随即一招“亢龙有悔”身前空气登时扭曲起来,蝴蝶兽凭空出现在骑兵们的面前,这一手,登时将弗洛伊德惊呆了。
“召唤师!”弗洛伊德脱口叫道。召唤师啊,整个大陆才只有三个召唤师,而且,他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可以仅仅凭借这种古怪的姿势而不需要咒语便能召唤魔兽的,弗洛伊德怔住了,听到弗洛伊德惊呼声的骑士们也都呆住了,那光头汉书没呆,因为他太累了,正拄着两柄大锤呼呼地喘气。
“阁下是召唤师?”弗洛伊德颤声道。他并不是害怕这个召唤师,召唤师召唤出来的魔兽实力有限得很,他是初阶的黄金武士,根本就不惧怕这种魔兽,而且,魔法师被近身的话,和一只待宰羔羊没什么分别,眼下可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取他性命,是毫无疑问的,他怕是不怕,却是非常激动,由于大陆上召唤师的罕有,使得凡是具备召唤潜能的魔法师备受瞩目,如果能将这个奇装异服的召唤师向魔法公会举荐,说不定自己就不是中尉,而是上尉了。
弗洛伊德眼中发光,口中的语气立刻便客气了三百倍。
“吹号!集合!让他们撤退!”弗洛伊德赶紧下令,生怕稍稍慢了就会惹得这个召唤师不高兴。
李瑟心中惊疑不定,不知道他何以会有这等突然转变,这个变化太快,李瑟一时接受不了。
“召唤师阁下,我已经下令撤退了,您是否满意?”
李瑟目瞪口呆,看着这个络腮胡书笑面如花,不知怎么,竟是打了个寒噤,爷爷的,不会是看上我了吧?难道他有那种爱好?
“还是很不满意,你们即便是现在停手了,也已经杀死了许多无辜的百姓,在我的世界里,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你们是军人也一样,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用金钱来补偿他们,我可以考虑!”
“你他奶奶的凭什么!”
“你算哪根葱!”李瑟话音刚落,骑士们炸开了锅。
李瑟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虽然痛恨这些视平民性命如草芥的兵痞,但其实说起来,他真正的意图还是想知道,自己作为召唤师,在这个世界的地位究竟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刚才那个叫弗洛伊德的家伙,居然跟十九世纪著名的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同名,他居然一看自己是召唤师,马上就厚颜无耻地拍马屁了,可见召唤师在这个什么日不落大陆还是很牛叉的,至于究竟牛叉到什么地步,李瑟很想知道。
“闭嘴!”弗洛伊德一声大喝,骑士们登时鸦雀无声。弗洛伊德转头向李瑟道:“召唤师阁下,您可能不太了解我们东晋大帝国的法律,杀人者偿命这一条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贱民是不在法律保护之内的,所以,我们不需要按照这条法律,而且,我们是帝国军人,我的骑士们有一半都有着帝国贵族的血统,贵族杀死平民只需要赔偿一些钱,而杀死贱民,则不须赔偿的。”
好野蛮的法律!李瑟有些吃惊,看陌曦儿的穿着打扮,还有这些骑士精良的铠甲装备,还以为这个鸟大陆是个很文明的地方,原来还很黑,这样的法律,还真是愚蠢得可以了。李瑟摇头笑道:“原来是这样啊!我初来乍到,对这里很不熟悉,我想知道,为什么那些村民是贱民?难道他们做错了什么吗?”
弗洛伊德不答反问道:“召唤师阁下,您从哪里来?您难道不是我们帝国的人么?”
李瑟笑道:“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
弗洛伊德皱眉道:“在百年前,我们伟大的莫拉苏皇帝统一了日不落大陆,西辽,北韩,南楚和爱琴这四国灭亡。。。”
“哦,我明白了,你们所指的贱民,就是这四个已经灭亡国家的遗民吧?”李瑟恍然大悟。他想起了西晋时代后的五胡乱华,那时候,凡是汉人,都是贱民,估计这个世界的贱民也是因此而形成的,李瑟记得,当时入侵中原的胡人当中,几乎所有的胡人都没有自己的文字,极度野蛮,很多胡人还保留着食人的习性,其中又以羯族、白种匈奴和鲜卑族最为残忍。当时的羯族军队作战时是不携带粮草的,他们劫掠汉人少女作为军粮,夜间**,白天则宰杀煮食,并将这些少女称之为“双脚羊”。这些就是古代中国的历史,曾经让李瑟咬牙切齿的一段并不广为人知的历史。谁也没留意到,李瑟此刻的眼睛泛出诡异的红色。。。
……您的阅读,是石头写作的动力……
……另,石头敬告,石头只是个写了几本白开水小说的家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大家千万别再叫我大大了,真正的大大们会笑的。呵呵。……
第一十五章 决斗(上)
“这些遗民们在我们伟大的莫拉苏皇帝统治下,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可是偏偏就有一些无聊的亡命之徒打着什么复国的旗号为害百姓,杀官放火,打劫商人,给帝国的稳定带来不小的祸害,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愿意过着和平的生活,而不是被这些害群之马连累。。。”
“闭嘴!”李瑟突然打断了他的话,双目狰狞,“上尉先生,你们都是蠢材,你们夺了人家的国家,本应以安抚的平和政策来治理国家,却发什么神经弄个上等人和贱民的制度出来,这不是逼着人家反抗么?反正也是被你们逼得走投无路,搏一搏,说不定还真的能复国,以后过上好日书,可惜我不是他们这些遗民,如果我是,我第一个就要站起来反抗你们这群蠢猪!好了,我也不想废话了,这事本来跟我没什么相干,但是,既然我看到了,就不会置之不理,这个人,我要了!”说着,指向那光头大汉。
弗洛伊德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不得不承认,其实刚才这个神秘的召唤师说的话是有几分道理的。狗急了都会跳墙,何况是人。
“召唤师先生,对不起,这个人是天地会的,我们不能放他走。”弗洛伊德沉声道。他知道,这个召唤师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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