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奇怪的事实,为了光宗耀祖,往往要干辱没祖宗的丑事。比方说做三陪小姐,做三陪小姐当然是辱没门庭玷污祖风,但不做的话,又怎能坐飞机乘轮船买高档电器、盖楼房别墅,不买彩电冰箱、不孝顺爹娘,怎叫光宗耀祖?
后来在我从打工妹变成大学生时,有记者就问我为什么没和她们一样时,我告诉他我不虚荣、不浮华、不在城市迷失信念。当然这是瞎说。
我之所以还未出卖自己的灵魂,是因为我明白秦琼和阿美长得美,有市场,而我没有。如果有人对我说,辱没祖宗吧,辱没祖宗可以名利双收,住豪华气派的房子、有热情阳刚的男人爱,我会爽快地答应,好,我要辱没祖宗。我绝不甘心在电机轰鸣的车间里安度一生。
和我一样不甘心的还有郑艳,我亲眼目睹了郑艳的光宗耀祖路。
郑艳是位四川妹子,比我大三岁,在我进厂前的三前天来到常州的。郑艳是高中毕业生,在女工宿舍发生这样那样的事的时候,只有她一直沉默地冷眼旁观。大家都去逛街、看电影或是打牌时,她是在那儿看书。一开始大家都说她性格古怪。但是有一件事改变了人们对她的看法。
由于服装厂的流水线每天超负荷的运转,姑娘们一个个熬得面黄肌瘦。就在秦琼和阿美走后不久,郑艳的一位做了半年的老乡也走了。按规定,可以拿走上个月的工资,但是车间主任用一贯的态度敷衍说:下个月发工资那天再来拿,这是工厂的规定。
郑艳想想这笔钱是分内的钱,再加上老乡是因为有急事才要回去的,不可能等到下个月的那一天,所以就拿出自己的钱垫上了。没想到,到了第二个月发工资,工资单上根本就没有那个同乡的名字。郑艳跑到车间主任的办公室论理,车间主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傲慢地自顾打电话,根本就不做解释。以往这样的情况也有发生,车间主任就把脸板起来,这些姑娘们也就不敢吭声了。可是这一次,郑艳坚持要拿到这笔钱,否则不去工作。车间主任就说,“胆子不小嘛,我还没见到跟我对着干的。”说完话,就从椅子上款款起身,出了门,把郑艳晾在那里。
郑艳等了半个小时不见车间主任回来,新仇旧恨早在心里过了三五遍。这时,受车间主任委派来威胁的工段长说:“郑艳,别给脸不要脸了,再闹下去,饭碗就保不住了。”
回过头来的郑艳轻蔑地瞪了工段长一眼,一字一顿地说:“你可真是一条忠心的狗。”工段长一听,马上破口大骂,郑艳第一次感到常州方言的肮脏无比。等她把常州所有难听的语言已经全部倾泻完毕后,郑艳拿起自己的饭盆跑到开水房放了满满一盆开水顺着工段长的嘴就浇过去,一边说:帮你洗洗干净,这张嘴真是太臭了!烫得工段长跳着脚往外跑。引得车间里姑娘们哈哈大笑。在她们看来,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畅快,应该大笑一场。
从那以后,只要有人骂人,其他人就会大叫:开水浇她浇她。害得负责管理开水的阿姨一听有人吵架就把开水护起来。这是后话。
第二天,整个车间七个四川妹子全部进了车间主任的办公室,她们替郑艳传话说:要是不给的话,这个厂所有的四川姑娘你都留不住,你想想吧,工期这么紧,厂长追究下来,不要怪我没打招呼。铁青着脸的车间主任示意统计员算工资。“罢工”是车间主任最怕的两个字,虽然不一定成功,但是可以延误工期,对于我们来说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发生在我们身边,晚上下了班,激动得大家聚在那儿直夸郑艳了不起。
可是郑艳并没有走远。一个星期后,我们在厂对面的马路上看到了郑艳,她在那儿摆了个煎饼摊儿,老远就能听到她的吆喝声:“快来吃煎饼啊,又大又圆又酸又辣的煎饼啊,姐妹们,快过来换换胃口呀!”
就连把钱看成命的我,是吃一口饭都会盘算着买几页书的公认的吝啬鬼,也跑去买了一个“又大又圆又酸又辣”的煎饼。这种“又大又圆又酸又辣”的煎饼比起常州点心那甜腻腻的味道,确实给人一种大不同的感觉,我至今记得。
后来,郑艳在厂里边上开了个小饭馆,生意相当红火。她做的菜以辣为主,以辣闻名,让我们这些被生活的负荷折磨得一天比一天迟钝的姑娘们,喜欢一有空就到那儿感受火辣辣的乡情。慢慢地我们发现郑艳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土头土脑的山里妹了,可以和“城里人”叫板了。我所津津乐道的那些东西,就是服务、品味、深造、消费特点……那个沉默寡言的四川妹子终于变回原来那个开朗热情的姑娘。
再后来,我就离开了。我虽然不知道郑艳现在在哪里,可是我相信,那做出火辣辣的煎饼的姑娘也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火辣辣。
如果当初我不知道有“城市”这东西,不知道什么才是更好的生活,不懂得自己有创造的能力,不知道死水一般的乡村生活是可以改变的,也许我会甘心追随父辈的脚印,可是我既然知道了别人在怎样生活,我就不能安于现状了。
可是城乡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呢?我常常会在女工的澡堂子里拿目光盯我们厂的女秘书、女车间主任、女统计员、女技术员,我发现脱光了衣服的她们就没有优势了,没有迹象表明她们非得高人一等。
命运的第一个转折(一)
我最终是以“卖血”的方式向着光宗耀祖的路行进了一大步。
我卖血的最直接原因是想买书看。爱萍回去不久就嫁了人,虽然没有过于现代的婚礼,没有自来水、抽水马桶,没有地毯,没有婚纱照,在当地也算得上是有钱人。我的父亲从爱萍那里嗅到了一丝不快的讯息,他一封信、一封信地催我回去。为了证实我活得好,活得开心,我一张汇款单、一张汇款单地往回寄,隔三差五寄一些斗志昂扬的照片,叉着腰,一脸灿烂。在我的身边,为父母、为弟妹,甚至仅仅是为了盖房子而拼死拼活的姑娘多的是,寄钱回家,从来就不是牺牲,因为穷就是我们的过去,致富就是我们的将来,哪怕自己有足够的聪明和念书的兄弟抗衡,可是谁又去计较这些呢?
我第一次卖血是在刚进城市第一年的夏天,我早早空着肚子来到医院。我跟车间主任请假时说:“肚子痛得很,要上医院两个小时。”扣两块钱很有可能挣二百元,这是划算的请假和装病。体检时我嘻嘻哈哈,体检合格后,我俨然没事一样,竭力掩蔽自己的自卑和羞耻。
血站的医生隔几分钟叫一拨人的名字。我一边等待,一边注视着进进出出的人。在这里,看到的只有一种人:穷人。青筋暴出的大爷,皮肤黝黑的大婶,营养不良的学生,还有我——外省打工妹,一个个满脸苦相,一看就是缺钱的人。等了半天,还没叫到我,只听到各自的肚子因为饥饿而抗议的叫。肚子叫,嘴不叫,没有人不是一本正经的,像等候审判的罪犯——因为犯了贫穷的罪。
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的梦是狗屎,我的青春也是狗屎,惟有我的血值点钱。可是我连卖多少血拿多少钱都不清楚,也不敢问。
和我一起走进无菌室的是位嘴上长满“毛”的小伙子,护士小姐为找不到他的血管而大为光火。玻璃上反映出他的脸,他的慢慢涨红的脸,洞察他犹如洞察我自己。血同时涌到我的脸上,犹如血色般红润。从那以后我脸上的皮肤就没有恢复过,若干年后,我花了十倍于卖血的钱,也没能让我的皮肤白过来。
我出了医院就进了新华书店,买了六本名著、八叠稿纸、五支圆珠笔。我对自己的聪明惊叹不止,我想这下我可以把少年的作家梦继续下去了,还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说不定哪一天就成了闻名全国的作家,让我地底下的老祖宗也笑一回,当然是真正的笑一回。
我回来就直接进了车间,匆匆忙忙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开始工作。可是仅仅不到半个小时,一阵突然而至的眩晕袭来,我在熨斗散发出来的巨大的蒸汽中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时,大家正在七手八脚地掐我的人中,我听到有人建议送我到医院,我赶紧挣扎着起来。这时候进医院无非意味着花钱,也意味着我下个月的工资将没法寄回家。我听见自己尖着嗓子的叫声:我没事,我不要紧,我不要上医院。
那天晚上,我捧着用血换来的一本本崭新的名著,像宝贝似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
第二天,父亲突然来看我,来不及伪装的我暴露出了所有的生活真相。父亲一大早就来了,一直站在厂门口等到中午我吃饭时才见到我,趁中午吃饭的半个小时在厂门口见一面,我连一把让父亲坐坐的板凳都端不出来。我面黄肌瘦,一脸倦容,连请他吃一碗面的时间都没有。我眼看着他饿着肚子上了公共汽车,所有的矜持和做作一扫而光,我终究为着自己的任性而放声大哭出来,哭声没有车声响,但父亲仍然听见了。听见了哭声的父亲于是没有回家,等到第二天中午再来,可终究还是再听着女儿的哭声上车,我看到了父亲默不作声的表情。
尽管非常辛苦,一个月下来,七算八算,除了寄点钱回家,所剩的钱也只能顿顿青菜茄子。一九九二年整整一年,我没吃过一顿城市的肉,倒是父亲从被我深恶痛绝的农村带来了不少美味。
城市渐渐成了一面清晰的镜子,照见我笨拙的体态、粗糙的皮肤以及由于缺乏教养而显现出的无知的眼神。
我喜欢游逛,所以从游逛中发现了城市的真相。城市的层次层层叠叠,而我恰恰是最低的一层。城市给我的位置仅仅是缝纫机后的一条板凳和集体宿舍的一张床,我可以为它献身,但它却不曾接纳我的灵魂。缝纫工的灵魂是缥缈的,缝纫工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我对于城市而言,就如一粒尘埃。
但是城市之所以是城市,就在于其不同凡响的容纳力,我们可以埋怨和诅咒,却不会轻易离开。城市虽然默默无语,却昭示着一切,短短半年,尽管生活只有三点一线:车间、食堂、宿舍。但我仍然悟出城市生活对于漂泊者的本质:要想真正被城市接纳,光有投身是不够的,我们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过客,要想立住脚,只有加倍地努力。
上班,我拼命地干,希望多挣一些钱,我常常在熨衣服时就盘算,这一小时熨了几件,折算成书可以买几本,寄回家可以给妹妹买几次糖果。一到休息日我就会捏着仅有的钱往新华书店的路上奔。在路上,每一次我都要和我的胃做一场斗争,我的胃强烈地要求接纳路边香喷喷的炸油饼和茶叶蛋,我的精神说:“不,我要买书,我也要充饥。”我第一次萌生写作的念头是在初中即将毕业的时候,可能升学无望,前途渺茫,现实生活激发不了我的活力,我一定要赋予生活希望及新的意义,这是一种本能的挣扎,我把深夜里突然涌进脑海的一丝灵感忠实地记下来,不怕批评,不怕大人的嘲笑,自由自在地涂写。有过疑问和困惑,大多时是在月光底下,灯火旁边,或在神志不清的山村的晨曦里。
我的第一篇小说写的就是一个叫阿凡的姑娘不愿做一个庸碌无知的农村妇女。“我”非凡美丽,也足够智慧;“我”拒绝了母亲一门又一门亲事的安排,后来选择嫁给一个赤脚医生,总算摆脱了彻头彻尾的农民生活,成了非正式的城市妇人。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常常写这样的东西,为什么我的主人公里没有一个写小说而一举成名,脱离农村的呢?因为我自己常常半途而废,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让我坚持下去。同样阿凡也没有坚定的信念,可是现实中哪里有赤脚医生肯要村上的姑娘?我们村上的赤脚医生娶的可是镇上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卖杂货的姑娘,有白皙的皮肤和不沾泥巴的脚。村镇相隔虽不远,清清楚楚分隔我们的是一条河,河这边是泥巴、庄稼,那边就是水泥和石子混合的路。除此之外的区别就是人家烧煤球和煤气灶,妇人烫大波浪或者剪男孩头;我们呢?我们手上有厚的茧,我们穿着款式陈旧的衣服,我们赤脚走路,我们在河里挑水喝,我们用扇子驱蚊而不是用电风扇。我们喝稀粥,早上晚上都喝稀粥。他们早上油条、大饼,中午干饭,晚上面条。你瞧,多大的差别呀!
如果我的天性不是这么敏锐,这么自私,这么实在,我就不能结合我的诗兴的冲动,遐想成功的美妙。名利双收的诱惑让我越来越沉醉于思想的内景,稍一清醒就回到了泥巴的现实:听鸡毛蒜皮的故事,过鸡飞蛋打的日子,做鸡零狗碎的事情。这种天上人间的反差使我一天到晚神思缥缈,现实成了应付,胡思乱想倒成了本分。我天天趴在缝纫机上、锅台上、床前的踏板上写,写我的“心思”和“抱负”。写来写去也只是这些内容,实在表达不出了就去书里寻找相近的句子抄过来,改头换面一番,然后投入进去欣赏,欣赏自己的心。
命运的第一个转折(二)
那时我就已发现写作既能拯救人又不需要什么投资,后来我总结少年时候之所以写作是由于发现写作的诸多便利:第一,我发现很多书是未上大学的人士所写,这给我一种信心;第二,写作不占用白天的干活时间,不会引来父母的责骂;第三,写作投资不大,旧试卷和练习本,一支笔的投资即可,没有太大的风险。
听上去就不是一种认真的态度吧。确实,我不清楚为了谁而写,我只知道写能给我带来希望和憧憬的权利,抱着这样的念头写作势必到了纸上就成了呻吟或者哭泣或者宣言。岂止是少年时代,逃避现实与追逐梦想仿佛与生俱来。所有为逃避所做的工作,有别于母亲。毕竟我读了七八年书,在我认为,我是不需要老师的,我自动学习,享受乐趣,并且我晓得从乡村里出道的作家有多少。少年的写作梦里,作家不是什么头衔,那是逃脱乡村的手段,它将带我挣脱泥土的纠缠——蚕豆、麦子和水桶的压迫,离开那讨厌的让人熏出眼泪的烧麦秆儿,和没有鱼和肉的四方桌。
我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在县里一家文学报上发表文章。后来,一个小伙子寄来他的大作让我修改。他十八岁,并且准备成为中国的托尔斯泰,我一不做二不休,一二三四五,列了十八条修改意见,狠狠心花了二角四分钱邮票给他寄回去,从此以后这位小伙子给我写了三年的情书,我就帮他修改了三年。第四年他到我打工的城市来找我,我们坐在马路边上探讨文学,这时一个骑自行车过路的裤兜里掉出了一包烟。他迅速冲上去,拾了来,递给我说,烟。烟当然归他。他也不推辞,揣进了口袋。
从此以后,他失去了让我修改情书的权利了,可能到了婚配的年龄,再谈这些虚的不够刺激了吧。他转而把情书改寄给他们那边的一位卖鞋子的姑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十来块钱的邮票,十来块钱的信纸换来了脸蛋红扑扑的老婆,难怪他写信对我说:人的付出与他的得到并不能扯平,有时付出十分汗水得不到一分的收获,有时却又相反,“我的爱妻对我非常崇拜”。
他的话我表示赞同,他的婚姻我也表示祝福,像许多电影里的镜头,恭喜他,起码是在纸上。
少年时代的我在边模仿边写作的生活里,将书主观上分成了五大类:
第一类像爷爷,古板、陈旧,注重章法、礼节和道德。爷爷们的书一般不是我情愿读的,读之原因是没有别的书读,它是惟一的读物。在爷爷的屉柜里、爸爸的床头,读的年代已早,十来岁开始的吧。后来我一看这样的书就头痛,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