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从早到晚不停地熨,那胳膊和手指要灵活得像鸡在抢啄米粒,稍不留神,手指就会被烫起一个个水泡。并且,这个工厂要经常无偿加班,加两个小时是正常现象,加五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只管一顿晚饭。上厕所也要一路往返小跑,工段长才不会使脸色。几天下来,我的手指神经质地抖动,一甩手臂,阵阵酸痛就会钻入五脏六腑。 
对我照顾最多的是招娣。招娣原先在家里开了一个裁缝店,丈夫是村上的会计,孩子已经上初中了。没想到日子从丈夫承包了村上的果树林赚了点钱后就发生了变化。为了打理果树林,丈夫请来了几个外地姑娘做帮手,不到一年,就和其中的一个眉来眼去。招娣听到传言后,规劝丈夫不要有了点钱就忘乎所以。可是丈夫根本就不听她的劝,还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一气之下,招娣关了裁缝店离开了家。对她来说,挣钱不是惟一的目的,摆脱过去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招娣听得懂常州话,所以经常帮我做活也充当我的翻译。 
为了让家里的大人放心,我和爱萍到照相馆拍了一张相片寄回家,我在信中说,“妈妈,这儿很好,有楼房住,有现成的饭吃,在很大的屋子里干活,不累,工资不低,我一个月的工资比得上你种一亩稻子呢,当然我比你轻松,我的皮肤白多了呢。我很喜欢这儿。” 
我说的不是真话。其实真正的城市人是有户口、住房的,当然还有劳动合同、劳保、医药费呢!而我们这些外地的姑娘呢?每月和正式工做一样的活,甚至更累,但所得只有她们的一半。但就是这一半,也远远比在家种田强,这一点我是闭着眼睛也会算了。我也不说我们住的是破旧的仓库,四十多个平米却住着二十多个人,也不说睡在一米宽的铁丝床上我已经掉下来好几回了,每天晚上宿舍里都有想家的哭声,交织着劳累的叹息和受了委屈的怨艾,可是每一封写回去的信不都是和我的一样吗? 
眼泪滴在了信纸上,几乎每个出门在外的人都会重复这样的眼泪! 
厂休的时候,我就会拉着爱萍上街。星期天,我醒得都比以往早,我会把爱萍从热烘烘的被窝里拖出来。沿着宽阔的马路往前走,这样逛上半天,不感到腻烦,仿佛什么都比不上这城市的风景可以安慰人心。 
车轮滚滚,人声鼎沸,这些都能让我兴奋。我时而伫立在百货公司的门口,仰望那气派的建筑;时而关注迎面驶来的各种车辆,观察它的大小,牌号以及乘载的人数。我喜欢街边巨大的广告,这些广告远远比庄稼地更有看头。而那些高贵的城里姑娘和那些货架上的商品,会让我觉得自惭形秽而心生几许悲凉。我傻呆呆地站在马路的一角,长久地沉默,神态恍惚,眼神呆滞,像丢了魂似的。 
自行车的篓里放着公文包的中年人,坐在摩托车后的美丽姑娘,还有崭新或者陈旧的公共汽车,这是星期天下午的场景。它带给我恍恍惚惚的疲倦和忧伤。我们上街,不用开口,整个装束和神情便暴露出乡下人的身份。打一个长途电话外加二元手续费,你去面馆吃面,坐半天也不见有人招呼你,你自己走上去,站半天,才有人说:喂!吃什么? 
很多人感叹世态炎凉,实际上我们通常感受到的世态炎凉往往就是从杂货店的售货员、饭馆里的服务员身上体验的。真正优越的人反而是慈悲而谦和的——哪怕是面子上的慈悲。当然,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 
终于有一次爱萍跟我急了:“你老是要上街,你老是要出去逛,你知道不知道,我们出去很丢人的呀!” 
“我知道,可是我喜欢呀!” 
“可是我不喜欢,我要回去了。” 
“好吧,回去。” 
“我指的是回老家。” 
我吃了一惊,比我早来的爱萍,比我能吃苦的爱萍,怎么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放弃呢? 
“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在这儿找不到希望的,就算城里有千千万万的好东西,属于我们的又有多少,我们还不是天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天天吃五毛钱的青菜?我们还不是要回去嫁人,城里人会有人娶我们吗?” 
“那也总比在家里强,在这儿好歹还有盼头啊!” 
“一个初中生能有什么盼头,能在城里呆一辈子吗?” 
“不一定吧!” 
“什么不一定?你就会自欺欺人。我不管,我拿了这个月的工资就走。” 
“回去做什么呢?” 
“我已经答应了张常贵,和他订婚。” 
“什么?你不是讨厌他身上的鱼腥味吗?你不是嫌他长得矮吗?” 
“那又怎么样,现在我想通了,打鱼的有什么不好,天天有鱼吃,有楼房住,有钱花,还不用累死累活,比现在睡不好吃不好的日子好多了。” 
“你才二十岁啊,就想嫁人啦,你疯了吗?” 
“我没有疯,我只不过看透了,我当初出来就是不想吃苦受累的,城里的苦比家里的还多。反正世面也见了,可以回去了。不过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妈你在这儿的事的。” 
“你走了,我怎么办呢?”我几乎就要哭出来了。 
爱萍去意已定,没有什么能留住她坚定的脚步。爱萍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因为每每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活儿总是更多,我请不到假,又不敢旷工。 
看着爱萍寂寞的背影消失在厂门口,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了。我不会忘记爱萍出来后写给我的第一封信,爱萍说,只有到过城里的人才不枉活一场。她说,只有城市才能让人漂亮、潇洒。她说,城市比乡下好一千倍。 
我刚来,爱萍却走了,我有点茫然无措。路人的鄙夷,工段长的责骂,生活的劳累……但是,这里有城市奇异的色彩,有自来水、抽水马桶、迪斯科音乐,还能看到签名售书的作家和主持人。 
所以,我不回家。我咬咬牙对自己说,就是死也要死在城里,死了就火化了,让我消失在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但是,我不甘心。   
想嫁给城里人   
我不回家,为了让村里的人看我也不赖,我把一百八十元工资中的一百五十元寄回家,剩三十块钱买饭票。 
大多数姑娘都和我一样生活单调,除了给家里的亲友写写信,除了上班,几乎没有更有意思的活动。 
相比之下,秦琼就比我们洒脱得多了。她把自己白天埋头苦干得来的钱,一到晚上就送给了厂子旁边的舞厅,这个从小梦想当个舞蹈家的姑娘终于在城里真真切切地过了一把舞者的瘾。她看起来比我们聪明多了,我们每天晚上都在车间里被蒸汽熏得不知云里雾里的时候,她总能找到请假的理由。肚子疼、头疼、表叔来了、同乡的妹妹被打了。我们每天从车间加班回来,她也从舞厅回来了。就连做梦,她的嘴里都在打着拍子“嘭擦擦。” 
当然,当她说家里来了亲人时,第二天总不会忘记给工段长带一些家乡的特产。有一次,她带给工段长的是一袋葡萄干,小晶就笑她说,这回你家来的是新疆舅舅吧。 
秦琼并没有因谎言被拆穿而恼怒,她笑嘻嘻地说:“人要学聪明些,像你这样不开窍,几时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呢?” 
原来秦琼的一位贵州老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遇到了一位城里小伙子。他们一见钟情,小伙子并没有因为女孩子是外地人而有所歧视。相反,认识三个月他们就结了婚。这个女孩子自然从工厂辞了职,安心做起了城里太太。 
这个故事激励着秦琼,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但是真正懂得采取行动的恐怕只有秦琼了。当然我也有点心动。一次,秦琼要走时,我请秦琼带我去见识见识,说不定也能有什么奇遇。秦琼满口答应,但要求我必须换一身衣裳,我这时才感觉到有些地方不是想进就能进得去的。 
我狠狠心,将第二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衣服,然而秦琼又说,你必须换个发型,这种土辫子到了舞厅连看都不会有人看,更不会有人请你跳舞。 
我咬着牙烫了个大波浪,我想这回可好了,但秦琼接着把眼睛对准了我的脸,这么土的脸,没有粉饼、没有眼影、没有口红,怎么着还是个老土乡下妹子。 
我凑齐了粉饼的钱,对逛舞厅的兴趣也到头了,第三个月我还是把钱全寄回了家。 
但是孜孜不倦的秦琼终于有所收获了,她第一次带到宿舍一个讲常州方言的小伙子,她对大家介绍说,这是我的男朋友。 
我们看到这个小伙子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秦琼看,自始至终都不肯离开。等到秦琼送他走后,大家就议论起来,直夸秦琼有本事,找了个本地男朋友。 
“屁!”没想到秦琼气冲冲地进来了,气不打一处来地说,“刚才他已经坦白了,他不是什么常州人,也是苏北来打工的,只不过来得早几年,会说几句常州话以假乱真罢了。” 
“那又怎么样?你看看他的样子,好喜欢你哦!” 
“喜欢我的人多了,有什么用,没房子、没户口,我不稀罕。” 
不到一星期,秦琼又从舞厅里带回来了第二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看上去已经三十出了头,郑艳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还假模假样地用刚学到的常州话和对方聊了一句,等这个男人一走,她马上下了结论:这个肯定是正宗的常州人。 
秦琼得意洋洋地作了肯定,“我这回可不那么傻了,我查了他的身份证,是正宗的。他还是大老板呢!” 
第二天,整个车间都知道秦琼找了个正宗的常州人。这一下,她好像比任何人都要自信,连工段长的话也不大听了,晚上不加班时连借口也懒得找了,而且好长时间不带特产进车间了。这一下,惹恼了工段长——她把秦琼的表现反映给了车间主任。第二天,车间里贴出了关于整顿车间生产秩序的通报。意思是其他的工人千万不要无组织无纪律,随意旷工外出,影响生产进度,凡随意不加班外出一次的,扣除本月奖金,两次以上者将扣除半个月工资。 
这可把我们吓坏了,可是找到了靠山的秦琼毫不在乎地收拾起行李,她说,我才不在乎呢,反正这工作又苦又累,我男朋友会帮我找份好的。 
临走的时候,秦琼和我们一一告别,还邀请我们日后到她的新家做客。 
和秦琼最要好的阿美忍不住哭出了声,一如几个月前爱萍走时我的表现一样。所不同的是,阿美说:秦琼姐,你可千万不要忘记我呀!你要记得带我走啊! 
不会的,秦琼说,我找到好工作会来找你的,说不定也帮你找份不吃力拿钱多的工作呢! 
阿美在秦琼的承诺中心急如焚地呆了三个星期,有一天她过来对我说,“群姐,秦琼真不够意思是不是?” 
我说,“怎么啦?” 
“她说了帮我找一份轻松一点的工作,怎么到今天也没来呀?” 
“说不定她自己还没找到呢?” 
“不会的,她有城里男朋友,什么事不好办呀!” 
“那你就等等吧!” 
这以后,由于秦琼的离去,再加上阿美和我的家不过百里之遥。我和阿美就成了好朋友。我们几乎天天步调一致,上班、下班、去食堂打饭。我们的欲望也非常相近,我们都打死都不回那个穷山沟、也想嫁个城里人,只不过我们的个性天生就不一样,阿美床上放的是琼瑶的爱情小说,从不寄钱回家。 
三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我们等来了秦琼,我们看见的秦琼是一脸伤痕,满身污泥。一进门就哭了:“狗日的骗了我。” 
“怎么,他也不是城里人吗?” 
“呜呜,他早就有了老婆孩子。” 
从秦琼断断续续的诉说中,我们得知那个男人的确是个常州人,只不过他既不是什么公司的老板,也不是单身汉,他的女儿都七八岁了。秦琼辞职后,他又在外面帮她租了个房子。在秦琼天天吵着要见公婆的情况下,这个玩腻了的男人终于不耐烦地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哭闹不休的秦琼什么也没有得到,得到的是“再不滚就宰了你”的威胁和一顿拳脚。秦琼的遭遇给这个服装厂外来女工们以致命的打击,想靠嫁给城里人摆脱命运的可能性太低了。 
“阿美,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秦琼说。 
“是的。” 
“那我在你的床上睡几天,可以吗?” 
“行是行啊,就怕管理员发现会赶你走。” 
“我每天来晚点就是了。我会尽快找到工作的,找到了我就搬走。” 
秦琼每天中午就出去找工作,一直找到下半夜两三点才回来。她始终说她没找到好工作,可是没找到工作的她妆化得越来越重,香水抹得越来越浓,包里有香烟,还买了就连车间主任也没有的BP机。到后来,我们终于明白秦琼做的是三陪小姐。 
阿美看见秦琼天天中午出门,夜里才回来,回来了就有钱、口红和水果,而她自己呢?清清白白地拿几百块薪水,看着看着就不平衡。而且秦琼长得比她丑,不知不觉,她就和我慢慢生疏起来。到最后,竟也走起了秦琼的路,天天晚上和秦琼一道出门,早上回来睡觉。秦琼是够朋友的,一如当初教导我进舞厅一样教导起阿美来,还慷慨地引阿美入门,她教阿美在镜子前化妆,把胸前的肉全露出来,然后带她上街。 
阿美和秦琼出去,第一个出来反对的就是郑艳,郑艳说比起建筑工地的活,这儿算是轻松的了。 
郑艳十九岁就进了我们那里组建的建筑队,每天拌泥浆,和水泥,抬砖搬瓦,日洒雨淋,冬天冻得脸上裂出缝儿,手和肩膀都又红又紫,那才叫苦呢! 
秦琼就指责郑艳死心眼:干那些活不如呆在家里,打死我我也不会干那个。人活在世上,都是人养的,为什么有的人高高在上,吃香的喝辣的,我们就干这些苦力? 
阿美就是在秦琼这些思想的影响下,走上了秦琼的路,郑艳暗地里劝说她,她总是说:你们想歪了,我们顶多也就是让客人摸一摸,又不是卖身,钱却没少赚,比打工强一百倍! 
慢慢地阿美回来后脸上的倦意就越来越深,两三个星期之后她就单独外出、单独回来了,甚至比秦琼回来得还晚。渐渐地,她就几乎不怎么回来过夜。因为打瞌睡,在车间里经常挨骂了,又因为不服工段长的骂,到后来连一个人的指标都做不了了,而本来可以做两个人的指标。在一个静静的下午,秦琼和阿美一同离开了服装厂的集体宿舍。 
离开工厂的人几乎天天有。因此秦琼和阿美的离去并没有任何人在意,大家都照样吃自己的饭、喝自己的水、做自己的活,不会多问一句。工厂每年到了淡季,即使你不走,工厂也会让你“放假”。当然,外来工放假是没有工资可拿的。另外,姑娘们也有自己的机会,比如同乡的同乡在别的什么厂,一旦工资比这里高,生活条件比这里好或者老乡比这里多,大家就会主动辞职。   
用辱没祖宗的行为光宗耀祖   
半年之后,有关阿美的传闻很多,据说有人曾经看见阿美坐着出租车回老家看她的奶奶。我知道阿美的父母早早去世,惟一的亲人就是奶奶,奶奶六十岁时开始接管阿美,十年来天天在二亩地里忙啊忙的,就是为了把这个孙女抚养成人,好对得起祖宗。恐怕也是由于奶奶的心意过于迫切了,以致给了阿美相当大的压力。自从和秦琼做了亲密朋友之后,阿美的压力随即消除了。 
出租车从常州径直开到老人家的菜园子,老人家还以为怪兽下山,定神一看,是如花似玉的孙女从车内款款而出。从车里出来的还有一台二十一寸的彩电、高级营养品,提包里甚至还有整叠的钞票。阿美让奶奶从此以后把这菜园子扔了,一心一意做祖宗。老人家激动得老泪纵横,连说祖宗积德。 
这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奇怪的事实,为了光宗耀祖,往往要干辱没祖宗的丑事。比方说做三陪小姐,做三陪小姐当然是辱没门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