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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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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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和罪恶的双手终于无力的垂下。
    
  火势越来越大,波及到周围的建筑,半个圣洛克城陷入了滔天的烈焰中,无数的人在尖叫、哭喊、挣扎、吵闹,人们聚集在街头广场,惊慌失措,仿佛末日的景象。
  一股股的潜流分散在了各处,斗兽场中剩余的猛兽和角斗士奴隶们被不知名的人物放了出来,开始在圣洛克城乱窜。
  一切都乱套了,城卫队们竭力维持着秩序,然而,原本就因为最近的战争压力极度不安的人群疯狂了,完全不受控制,就连城卫队锋利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的哭嚎。
  就在这么混乱的时刻,焦头烂额的城卫队统领发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连地面都被震动的巨响从远处狂奔而来,本来在他的努力下,终于得到控制的局面彻底崩溃了,人人哭爹喊娘的四散逃命,他拼命的呵斥着自己的手下,就算要血洗那些平民也要让圣洛克城安静下来。
  但是当他看到迎面跑过来的那些东西时,不自觉的倒退了一步,然后喝令城卫队组成队列阵型阻止那群发狂的大象,而自己却悄悄的退到了旁边的房间内躲了起来。
    
  我坐在“大个子”指挥着象群前进的方向,城门就在前方,我们势不可挡。
  旁边早已经潜伏在城内的战士混在人群中,此时也慢慢的围在了象群四周,不停的偷袭着那些被象群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的城卫队士兵们。
  象群身上穿着我特别为它们赶制的战甲,里面是浸湿的厚重皮革,上面缀以重叠的青铜片或铁片,连大象腿全部覆住,让整个大象成为了一座移动的铁塔,城卫队投射过来的长毛和箭矢,对象群几乎没有杀伤力。
  城门就在眼前,城门外是喊声震天的冲锋声,那是金毛在指挥着军团在进行攻城战。
  攻城战已经持续了一天一夜,到了大家都最疲惫的时候,圣洛克城方面,守城用的长矛、箭矢、擂石、滚油等武器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强弩之末,只差最后一击。
  那些趁着战斗间隙休息的士兵靠在墙角,正打算抓紧时间假寐一下,没想到却被眼前这一幕不可思议的景象惊呆了。
    
  十头大象一个接着一个的猛撞着城门,坚固的城门重重的颤抖了一下。
  我命令潜伏的战士全部站出来保护这些大象,清楚四周对它们造成威胁的目标,而那个城门在连续的强力撞击下,终于慢慢的出现了松动。
  也许是上百下之后,城门终于哐啷一声,破开了一条裂缝。
  门外传来一阵欢呼声,几乎是立刻,几根巨大的铁棍伸进了裂缝中,卡住了出口,城门被渐渐的打开,我看到这一切,立刻走到“大个子”身边,它用鼻子把我 
 93、焚烧斗兽场 。。。 
  卷起来放在背上。
  一声悠长的象鸣响起,那些还在撞门的大象立刻停住了动作,围到了“大个子”身边。


  我们往旁边一所宽大的别墅里面退过去,前面开路的战士早已经把让别墅的主人暂时“同意”我们当个临时客人,我把“大个子”它们安置在这里,等待着外面那场混战的结束。
  城门一破,也就代表着东罗斯最后的一块阵地被摧毁。
  金毛率领着联盟军以摧枯拉朽的姿势消灭了城内所有还在抵抗的军队和势力。
  到了第二天早上,整个战斗就已经结束。
    
  城内弥漫着大战后特有的悲伤和萧条的气氛,城内各处隐约可以看到未尽的烟火。
  我走到街头,可以看到那些抚尸痛苦的妇女和小孩,处处都可以看到激战的痕迹,连石头路面上都是刀砍剑削的印记。
  而这些,已经不再是我关心的事情,即使他们的痛苦有一部分是因为我的计划造成的。
  罗斯帝国再度合二为一,因为是双王并力的政权,因此,新建立的帝国改了个名字,利兹帝国。
    
  历来双王政治都持续不了很久,我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
  这位深具谋略、可屈可伸、野心勃勃的洛蒂亚公主不可能与人共享权力,迟早,一场内斗还会发生,只不过在政权还没有稳定的时候,一切还太早。
    
  我让老大派人把棕熊送回了雪山,请雷纳德派专人把“大个子”以及它的象群送回草原。
  路途非常遥远,而我只有耐心的等待。
  我计算着路上需要的时日,再想想自己还剩下的时间,有些着急,时不时就逮住老大或者雷纳德问问情况。
  小黑始终以豹形跟在我身边,我摸着它柔软的皮毛,还是下不了带它走的决心,如果它留在那座树林中,至少能够平平安安,但是它好像知道了什么一样,连睡觉的时候,都跟我寸步不离,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抬起头,用黑亮的眼睛牢牢地盯着我,让我与它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我心虚,因为我又在考虑让它单独留下。
  最终,我决定和它谈一谈,把所有的利弊告诉它,让它自己的权衡,结果不出我所料,它甚至没有听完我的话,就用爪子死死的按住我的手,坚决表达着自己一定要跟随的愿望。
  我叹息了一声,摸了摸它的头,“好吧,我们一起走。”
  它高兴的摇晃着尾巴,我看着它的样子,心情也稍微好了点。
    
  用点诗意的话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应该可以用离愁。
  想起查尔特族巫师对我说过的话,当我失去身上的魔法力,也就意味着我永远也无法再变成|人,随着我身上魔法力的消逝,我会越来越难以维持人类的外表,直到某一天,我变回狼。
  这一天,已经不太久了,我看着自己的手,上面长满了白色的浓密的毛发。
  以前的时候,我可能会为了老大和金毛的意愿,只要他们需要,我不管是人还是狼的样子,都会陪在他们身边。
  而现在,我决定不再勉强自己。
  我不想被人当成一个宠物,更不想在人类中挣扎,接受他们的逗弄。
  具有人类思维的野兽,实在太过于悲哀。
  我想回到草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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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儿的一切,让我能体会到生命的脉动,我几乎可以闻到自由的气息。
    
  金毛在新帝国混得如鱼得水,我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就仿佛看都那只耸拉着金色鬣毛,骄傲的对着天大吼狮子。
  此时此刻,他正带着一脸做作的笑容向我走过来,我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他野性阳光的脸嬉笑着,“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不明所以的问。
  他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陶醉的说,“刚刚有人说,我这个笑容特别迷人。”
  我淡淡的说了一句,“那——人——眼瞎了。”
  金毛瞪大眼,用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塞莱斯,你怎么了,这不像你,你应该扭头就走的,你居然——”他帅气的脸凑过来,“我知道,你被我迷住了。”
  我毫不客气的推开他的脸,转身往门外走去。
  金毛在我身后高声喊着,“送那只棕熊的人回来了。”
  我停了停,又继续往前走。
    
  老大正在和那个风尘仆仆的手下聊着,看到我过来,他招了招手,“已经平安抵达了。”他说。
  我点点头,对那个侍从说,“辛苦——谢谢。”
  那个侍从诚惶诚恐的退了下去。
  老大抓住我的手,我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把他的手甩开,然后又觉得这个动作太过火,掩饰的拉了拉袖子。
  老大并没有在意,只是把想拉住我的手,转而放在了我的肩膀上,他深棕色的眼睛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我觉得你好像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塞莱斯,是不是?”
  我摇摇头,“没有。”我说。
  他没有追究,只是把头低下,轻轻的碰了一下我的嘴唇,然后把头扭开,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可以看到他白皙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他连更过分的事情都做了,却会因为这样一个轻吻而脸红。
  我真不知道老大是纯情还是在某些方面特别固执和保守。
    
  几乎是在同时,雷纳德派人来告诉我,他已经把“大个子”和象群送回了草原。
  我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用了整整一个晚上,涂涂改改,写下了两封信,本来觉得自己可以下笔千言,到了最后,却什么华丽的辞藻都写不出来。最后,到了黎明的时候,羊皮纸上还是一片空白,而墨水早已经干涸。我又倒了点水进去兑了点墨汁,用鹅毛笔蘸着墨水,开始在羊皮纸上刷刷的写着。
  用最简单的语言交代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决定,并且表达了歉意。   
  把这两封信装进信封中,用火漆封上口子,在上面分别写下老大和金毛的名字,我留恋的看了一眼这个房间,然后头也不回的门外等候已久的小黑走去。
  我当天晚上就带着小黑踏上了回草原的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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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终将结束。
  或者,这个结束只是另一个开始。
94
94、番外之草原生活 。。。 
  夕阳下的大草原,壮丽而辽阔。
  我们来得正是时候,此时是草原上的雨季,猎物丰富,我们可以乘着这个时间习惯草原生活。
  这片草原每时每刻都充满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旱季的时候草原上一片萧条,大片大片的灌木林枯死,所有的生灵都躲避着烈日的威严,相当一部分动物都将在这个严酷的季节死去。
  而雨季的时候,则草木茂盛,如果连续几年雨量充沛,那么很快就会看到一个又一个茂密的林地凭空出现,动物们成群结队的在林地中寻觅着食物。
  也许草原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正在这里,它既提供最美味的猎物,也用最严酷的环境迫使你时刻保持旺盛的斗志和精力。
    
  小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这有些时候让我深感头疼。
  它对草原上的一切都缺乏认识和了解,我努力的教会它在草原上生活所需要注意的一切。
  我让它时刻保持黑豹的样子,它油光水滑的黑色皮毛,也许在不久之后,就会变得难看起来,这对过分注重外表的小黑来说,会是个严重的打击。
  它第一次看到同类,那是一头美丽的母花豹。
    
  它有着黄褐色的优美身体,身上长着大块的云黑斑,正潜伏在一棵树上,虎视眈眈的看着下面的一群嬉笑打闹,发出尖声怪叫的猴子。
  小黑兴奋的冲过去想和自己的同类——也许是同类——打个招呼,但是我拉住了它,这是一只正在捕猎的母花豹,它的眼睛紧紧的盯着自己的猎物,当一只猴子经过树下的时候,它猛地飞扑而下死死的咬住了猎物的脖子,然后再用极快的速度叼着那只猴子爬回了树上。
  地面只留下了一滩血迹,还有惊慌失措的猴群。
  动作完美,无懈可击,堪称一门捕猎的艺术,我看着小黑,它眼睛闪闪发光,跃跃欲试,好像也有冲动要一试身手的样子。
  相比较而言,能对我们造成威胁的草原食肉猛兽并不多,但是每一种都十分危险,花豹只能排在第四位,前面几名是狮子、鬣狗群、野狗群以及土狼群,然后才能轮到花豹。
    
  至于花豹的近亲猎豹,则基本上不用担心,它个头娇小,爪子也不能伸缩,没有强大的攻击力,单打独斗几乎用不着害怕,然而,猎豹偶尔的时候会聚群,如果你单独外出猎食的时候,一次遇到四只猎豹,那么也只能转身避开。
  四只猎豹一起围攻,即使鬣狗或母狮都难逃劫难。
  不过基本上来说,相较于其他凶猛的草原猛兽,猎豹可以说得上温顺,除了狩猎的时候,一般不主动攻击,因为缺乏攻击手段,所以它们辛苦捕回来的猎物经常被更强的掠食者抢走,比如鬣狗,有时候是狮子,大概是因为如此,猎豹才会越来越少见。
  我把这些告诉小黑,当然了,连猎豹都没有见过的它,无法分辨与花豹在外形相似的猎豹,我只能尽力把这些常识灌输进它的大脑,让它记住。
  我十分确定小黑不属于猎豹,因为它的爪子非常锋利且能够自如的伸缩,这一点很好,因为相对于其他的猫科动物,猎豹的生存能力并不强。
    
  在我们身边,狒狒、羚羊、斑马、长颈鹿、野牛、角马、犀牛,还有各种小动物,比如钻在草丛里的野猪,一闪而过的跳兔。
  小黑舔着自己的爪子看着这些动物,很明显,它已经把它们全看成了自己的猎物。
  它对捕猎大型动物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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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它个教训,我决定让它去试试和角马较量一番。
  我们跟在了一群角马的后面,这是一个很大的角马群,几百头角马聚在一起啃食着地上的青草。
  小黑趴在树上,而我则躲在树后的的草丛中,我们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看能否找到这群角马的薄弱点,一般来说,都会选择年幼的角马或者老角马。
  我犹豫了一下,看着树上小黑垂下来的黑色长尾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它印象更深刻一点,但是想了想,还是暂时放弃了这个念头。
  饭要要一口一口的吃,小孩子也要一点一点的教。
  我看到小黑对一头小角马起了兴趣,它专注的盯着那头小角马,我几乎可以想象它的心理活动,“过来一点,再过来一点。”
  母角马就在不远处,随时注意小角马的动静,它时不时低下头啃一口青草然后再迅速的抬起头寻找正在附近玩耍的小角马。
  这让小黑有些扫兴,因为这意味着它很难逮住小角马落单的机会。
    
  不过,它的等待并不是没有用处。
  小角马被一只疣猪吸引了注意力,慢慢的向他靠近,疣猪看着不停的靠过来的小角马,哼哼唧唧的转身往后走,但是小角马大概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东西,它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这也让它离角马群和母角马越来越远,并且越来越接近小黑潜伏的树。
  就在它跑过去的时候,小黑从树上跳了下来,狠狠的扑向小角马。
  受到惊吓的小角马立刻撒开腿就往角马群那边跑去,边跑还边发出大叫声。
  听到叫声的母角马迅速的跑了过来,用蹄子和头使劲的撞向小黑,被母角马的凶狠吓住的小黑有些呆住了,我赶紧跳出来,龇着牙装模作样的小角马扑过去。
  无法兼顾的母角马只好放弃了小黑那边,转身又往我这边狂奔过来。
  而这个时候,我早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跑开了,过了一会儿之后,等角马群恢复了平静,我回到了那棵树下,就看到小黑紧紧的趴在树上,明显还处在震撼之中。
  我撞了撞那棵树,小黑看到我,从树上跳下来,蹭着我的身体。
  我舔了舔它的毛,安抚着它受到惊吓的神经。
  这一课看来上得不错,以后它不会再轻易的去挑衅这些大型动物了,不过下一次,不,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我也告诉它,怎么样才能去捕猎这些大型猎物。
    
  到了旱季的时候,什么都可以成为食物。
  即使是面对攻击力强劲的大型猎物,我们也有办法让它们成为我们利爪下的尸体,只是在没有必要的时候,不会去冒险。
  这是我们来到草原的第十五天。
  夕阳如血洒落整个大地,我和小黑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儿是我和老大曾经的窝,我找寻了好久才找到,还让一只胆小的土豚落荒而逃,其实我本来想如果它喜欢这里的话,就把这洞|穴让给它,旁边还有个洞|穴足够让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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