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个难题。
趁着战斗的间隙,金毛跟随亚特将军回到莫尔斯城去见一个重要的神秘人物。
金毛在回到莫尔斯城之后,第一时间回的不是那所别墅,也不是去见兰斯总督,而是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喝酒。
我跟在他身后,满头黑线的看着他与这所小酒馆的老板娘调笑。
怪不得要到这里来,这个老板娘——很漂亮,身材高大丰满,五官艳丽明媚,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大方豪放的态度,也许在卫道士眼里显得轻浮,但却没有给人淫|荡之感。
她绝对吻合金毛对女人的口味。
很明显,被老板娘吸引来的狂蜂浪蝶不止金毛,这个小酒馆座无虚席,老老少少的男人聚集在这里,大声谈笑,还有一些故意穿着平民的装束也掩不住那股贵族气派的人混在其中。
老板娘看到金毛,眼睛一亮,立刻迎了上来,这种热情的态度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而对于金毛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喝着老板娘送上来的自酿的玉米酒,顺便递一杯到我嘴边,温热的酒液顺着我的喉管一冲而下,顿时觉得像着了火一样。
这酒够味!我赞一声。
会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惊叹。
我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三不五时被周围人围观了。
老板娘很忙,只能在忙碌的间隙走过来与金毛说几句话,然后又被周围人的高声叫嚷喊了过去。
谈论的无非是最近怎么没来,还想喝点什么之类的正常话题。
金毛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高纯度的酒不要钱似地往嘴里灌,我现在很怀疑,他是被这个小酒馆的美酒吸引过来的,而不是妩媚的老板娘。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眼睛死盯着桌子上的酒,只有酒没了的时候,才会敲着桌子要人再送过来。
就在他将醉却还未醉的时候,兰斯派来找他的人寻来了。
那些人面露难色的看着死抱着酒瓶不放的金毛,最后还是被命令所迫,只能一边请求一边扶着金毛离开了小酒馆,就这样,金毛也没忘了把桌上那瓶酒拿在手中。
在离开酒馆不远处,金毛甩开那几个侍从,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的火焰,他一口气把酒瓶中的酒一饮而尽,把酒瓶往地上一扔,大声说,“走吧。”
然后带头走在前面,完全看不出刚才醉醺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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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侍从被他的转变弄得摸不着头脑,只有我知道,金毛不希望别人发现他的身份,所以才会顺从地跟着他们出来。
他们紧跟在金毛身后往总督府走去。
在他们踏上总督府的台阶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一阵疯狂的马拖着车厢压过路面发出的巨响。
是谁在莫尔斯城内纵马?
我们停下来注意着这个不速之客,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声音应该与那个神秘的客人有关。
马车前后,被二十几个全副重甲的士兵包围,他们的胸甲不是青铜或铁那种暗沉的颜色,而是明晃晃的金黄|色。
那辆马车由八匹纯白色的马拉着,白色的车身上镶嵌着各色的宝石,华贵而优雅,黄金制成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
整个队伍奢侈得让人难以想象。
这真是最好的打劫对象。
金毛吹了声口哨。
马车停了下来,那些士兵整齐划一的跳下马,他们从后面跟随的比较低调的马车上拿下一卷卷白色的印着百合花图案的地毯,从八架马车下一直铺到了台阶上,一直延伸到总督府内。
这个出场仪式真够让人震撼的,也很会摆谱,我在心里评价着。
兰斯已经快步走到我们身后,低声说,“是洛蒂亚公主的车驾。”
一个侍女从马车上探出头,甜甜一笑,她走下马车站在旁边,打开车门,举起自己的手。
一只美丽的好像百合花一样纤细修长的手轻轻搭在了侍女的手臂上。
从马车上出来的,是一个身穿类似欧洲中世纪宫廷盛装那种华丽感觉的裙子的女人,她头发看似随意实则经过精心打理的垂在肩头,戴着金百合花纹的皇冠。
她很美丽,还是个少女,正用冷静的浅咖色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就是传说中帝国皇帝的继承者,帝国皇帝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她是帝国皇帝的长女,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将与一个男人结合,两个人共同治理这个国度。
这是帝国皇帝的打算,他对这个长女甚为宠爱,罗斯帝国历史上并不是没有这种先例。
我在这一群跟随的士兵里面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尤其是当他看着兰斯时那几乎喷出火花的炽热眼神,是圣洛克城的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
这个让印象深刻的人物,即使穿着那身明晃晃的黄金制成的盔甲也没忘记在上面挂上一些明亮的宝石,整个人如同一只华丽的孔雀,花枝招展。
兰斯低头用标准的贵族礼节迎接着洛蒂亚公主的大驾光临。
我藏在人堆里,耳尖的听到利德尔在经过兰斯时,低声说了一句,“我终于又见到你了,亲爱的兰斯。”
兰斯的脸一扭,当做没听到,跟在了洛蒂亚公主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记得去重看前面那章,重新写过的版本,这章重要的女配角色终于闪亮登场了,o(╯□╰)o好晚啊。
56
56、帝国双璧之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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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洛蒂亚公主大驾光临的除了供其检阅的军容整齐、士气旺盛的军团士兵之外,还有盖尔特人与科考利亚人暗中联合,策划叛变的消息。
被金毛的狮心军团大伤元气的盖尔特人在边境线上虚晃一枪之后,窜入了科考利亚行省境内,与科考利亚人一拍即合。科考利亚人为主力的帝国第十八军团全员叛变,熊熊的战火从科考利亚行省一路燃烧,与圣洛克城里的混乱局势遥相呼应。
这个时候的圣洛克城正陷入一场全民参与的案件中。
这个案子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有多少奴隶就有多少敌人”。
事情起因于某天早上,人们发现圣洛克城的治安长官在自己家中被人谋杀了。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轰动的原因在于,首先,被谋杀者是一个知名人物,其次,谋杀他的不是他那些阴险毒辣的政敌,也不是被他上了却没给钱的妓|女,而是治安长官家中的一个奴隶。
根据罗斯帝国的法律,杀人的那个奴隶必须偿命,而且将要为这件事买单的还不止他一个人。
连坐法规定,被奴隶杀害的主人家中的所有奴隶都被认定有罪,必须同时处死。
而这个治安长官非常富有,在圣洛克城郊外还有一片丰饶的农场,他拥有整整一千名奴隶,包括刚刚出生的婴儿在内。
过于庞大的被牵连人群,引起了圣洛克城的激烈辩论,是否应该仅仅为了一个人的犯罪行径而处死一千个人呢?
支持者的逻辑在于一个奴隶难道真的能够在不露出一点马脚的情况下杀死自己的主人吗?难道没有任何一个奴隶曾经发现过他的这种企图吗?他是怎么穿过重重地人群走到主人的卧室中刺杀他的?奴隶们之间都有自己特有的圈子和联系暗号,支持者认为刺杀主人的那个奴隶必然得到过其他奴隶的帮助,应该严厉镇压这种潜在的反抗倾向。
“只有让他们知道痛,才能让他们听话。”支持者如是说。
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法律过于严酷,而他们更担心的是,这种做法会激起奴隶的恐惧和怨恨。
这件事的影响逐渐波及到整个帝国境内,所有的奴隶都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而最后的发展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包括刚出生的婴儿在内的这一千个奴隶在三个月之后被赶赴了刑场,他们被集体坑杀在被刺杀的治安长官的那个农场里。
主犯的尸体被挂在圣洛克城门外示众。
我很怀疑,洛蒂亚公主之所以在这个敏感的时刻离开圣洛克城,就是要躲避这件事对她的影响。
不管怎么说,帝国皇帝的金百合印章盖在了那张文书上,一切都成定局,帝国风雨飘摇的时代来临了。
虽然就我看来,自从我来到人类的社会,这个帝国就从来没有安宁过。
用忧心冲冲地阿尔特老头——他是洛蒂亚公主的老师之一,此次随同她一起来到莫尔行省——的观点来看,这是因为过多观看残忍的斗兽场“竞技”,使得罗斯人变得更贪婪,更爱挑衅,更着迷于享乐,更残酷而失去人生来具有的善意和人性。
我对这些观点都不予置评,一个帝国或政权的衰落绝不仅仅是单一的原因,有的时候,它就是有个寿命的期限,就好像人类的生老病死一样自然而平淡。
“旧时代的车轮在旋转,同一根轮辐还会转回来的。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将来还是要发生的。”
我对这件事唯一满意的一点在于大概很快就可以看到老大了。
看上去天真可爱的洛蒂亚公主被金毛那张阳光野性的脸迷住了,见惯了涂脂抹粉,矫揉造作的贵族,天然具有侵略性的金毛引起了洛蒂亚公主极大地兴趣,她就差每天围着他转了。
而这一点,让金毛暴躁不已,他向来对于雌性缺乏必要的容忍和退让,完全不具备绅士精神这种可贵的品质,在他看来,合得来则大家可以好好做个爱增进一下了解,合不来,则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过你的独木桥。
母狮们都有强烈的自尊,她们自由而独立。这让金毛对待人类女性也用同样的态度,所以即使被金毛迷住的女性,在接下来的相处过程中,估计也很难接受他的直接和粗鲁。
金毛曾经在我面前暴躁地说,他宁可去和二十只鬣狗混战,也不愿意面对一个娇滴滴,用纤细白皙的手拿着柄精致的象牙扇装模作样的贵族少女。
从圣洛克城返回的伊格内修斯在看到金毛对洛蒂亚公主的不假辞色的时候,他把金毛唤入室内之后,与他在争论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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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间隔音效果不错,他们的声音也刻意压低,让我听不大分明。
不一会儿,金毛满脸怒意的冲了出来,在甩上门的时候,说了一句,“我会用自己的办法兑现我的承诺,不要试图控制我!”
看到我抬起头看着他,他脸色缓和了下来,半蹲在我面前,脸蹭着我的脖子,低声说:“要是没变成|人就好了,真麻烦。”
他抬起头与我对视,我从他眼中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复杂,“等有些事结束之后,回草原吧。”他抚摸着我的皮毛说。
伊格内修斯站在门边,依旧穿着那身黑色的斗篷,双手拢在袖中,帽子微微掀起,露出干枯而苍老的脸,他的眼睛有些浑浊而无力。
我从他身上感到了一种深切的急迫感,他想抓住生命最后的那点时光去完成一件向往已久的夙愿。
从他枯瘦的身体中散发出来浓重的沧桑和疲惫感,那不仅仅是他的愿望,也是背负在他身上的无数代、无数人的。
在得到命令前往科考利亚行省支援老大他们时,金毛立刻前往营地整装待发,准备出发,而洛蒂亚公主也带着自己的侍从,跟随在后。这就意味着,集团军的名义上的总指挥从亚特老将军转到了洛蒂亚公主头上,虽然实际上洛蒂亚公主根本不插手任何军团事务。
我们的行军路线并不是秘密,在进入科考利亚行省的时候,就遭到了伏击。
同样用罗斯帝国的方法训练出来的军队,带着愤怒和仇恨的科考利亚人以及被收编的奴隶,在震天的怒吼声中从路边的茂密的树林中冲出来,让我们措手不及。
亚特老将军迅速做出反应,以洛蒂亚公主的车队为中心展开了重重防御,而金毛则率领着他那半个军团在敌人的攻击中往前推进,试图突围出去。
密集的标枪雨在头顶上乱飞,面对面短兵相接,锋利的剑从刁钻的角度砍入对手的身上,血肉横飞。
那个看起来娇柔天真的洛蒂亚公主跳下马车,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刺啦”一声割裂了自己碍手碍脚的长裙之后,她笑起来,满意地说:“这样轻松多了。”
确实是这样,放弃行动不便的马车之后,整个军团的行动速度加快了少许。
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这次的伏击看起来是蓄谋已久。
科考利亚人煞费苦心,用许多虚假的调兵遣将投放了很多烟雾弹,让在科考利亚行省境内作战的集团军失去了准确的判断,以为他们的主力还在于他们的对峙中,而实际上,他们悄悄把主力埋伏在了边境线上,等着伏击过来支援的军团。
面对明显优势于自己的强悍兵力,亚特毫无办法,他只能命令战斗力最强的狮心军团护卫着洛蒂亚公主全力突围,剩下的军团则拖住敌人,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我跟在金毛身边,白色的皮毛已经被血浸透了,刚刚被对面的士兵砍了一剑,不过他也没什么好下场,几乎是在同时被我咬住咽喉,死在了战场上。
说实话,不管是身为狼,还是作为人,我已经厌恶这种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厮杀了。
我完全可以趁乱离开战场,但却无法抛下金毛独自在这个修罗场上战斗,所以只能继续麻木的攻击眼前的敌人。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失血过多让我状态有些不好,动作逐渐变得不太灵活,几次险险的避过致命的攻击。
金毛一边挥动着手中的短剑,一边焦虑的注意着我的动静,我知道如果我们真的很难从战场安全撤离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抛下被保护的洛蒂亚公主,直接带着我和自己的军团士兵突围出去。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我听到后方传来一阵骚动。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塞莱斯,欧罗斯!”
金毛笑了起来,沾着血的头发在阳光下像黄金拉成的细丝,他把短剑从对面的士兵身上拔出来,高声回答,“嗨,我们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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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的老大,正慢慢的突破人群壁垒向我们这里靠近。
终于,他来到了我们身边。
两个月没见,老大没有什么变化,不,也许更加沉静。
他明明在与人对砍,却没有带丝毫的凶暴之气,反而带着一丝也许非常致命的优雅,银灰色长发滑过肩头,在解决完周围的那几个敌人之后,他跑到我面前,单膝点地,毫不顾忌我身上的被鲜血浸透的湿漉漉的皮毛,一把抱住我。
我以为与我两个多月没有见面的老大会有些淡忘我们之间曾经深厚的情谊。
在草原上,到了成年,我们必然会面临分离和冷淡,幼崽时期的相互依靠,打闹玩耍,亲昵舔舐,终究会成为过去,也许连记忆都会消失,只会凭着本能在以后可能的重逢中认出彼此亲近的血缘。
其实,我一直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就好像我很清楚,如果不是出了意外,在我们成年之后,母狼会毫不犹豫的把我们赶走一样。
但是老大也许是因为变成了人类,所以这种身为狼的本能行为消失了。
他搂紧我的双臂,深沉的叹息,都告诉我,他在分别的时候,强烈的思念着我。
老大抬起头,深棕色的眼睛透着温柔的喜悦,他担心的看着我还在流血的伤口,大脑一热,已经遵循狼的本能低下头舔了上去。
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无语的看着这一幕,不知道老大的头脑中,狼的本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