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像似太长,却又太短,待搞清楚有何心愿,二十一年经过去,那四十岁前若不匆匆把所有该做或不该做之事做妥,之后也无甚作为,所以人人不够时间。
蔺今忍不住有些想抽烟,他神经质地把玩起指尖的铅笔。自己离四十岁堪堪也不外五六年的时间,或许还来得及把想做的事情一一做尽。因为他早已不再年轻。
易建明站在吧台后,不知道为什么,一整个晚上精神都非常恍惚。今晚回声的客人并不多,稀稀落落地落座在角落,静静地听者音乐喝着酒,冰蓝色的射灯缓缓转动。
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Owner把酒吧又重新装潢过,所有临街的墙壁皆被打通,做成一整面落地窗。启动开关,玻璃窗上会落雨一样淌下水练,绵绵不绝。这瀑布窗极受欢迎,几乎每一晚都落着雨,于这繁华都市霓虹闪烁中,制造者宇宙洪荒缠绵悱恻的永恒雨夜。
易建明望着那匹被灯光染成蓝色的水瀑叹了口气,有些倦,很久没有过日夜颠倒的生活了。和蔺今在一起的日子,仿佛时时刻刻蕴满柠檬的清香,干净得似乎被露水涤荡过,如此健康清新的生活。
“一杯朗姆酒。”
熟悉的男人低沉的嗓音唤回了易建明的四处神游的注意力。他转过头来,吧台边的黑衣男人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映入眼帘。
“又是你!”易建明有些惊诧,蒋思凡就像一只鬼魅,他在自己生活的每一个缝隙里倏然出现而即刻又如水珠蒸发般消失,冷冽的灯光下,男人的脸色青白若骨,他半合着眼睛,疲惫的样子。
“别紧张,我只是来喝酒而已,一杯朗姆。”蒋思凡曲起食指轻敲吧台,发出清脆的响声。
“需要加可乐和冰么?”易建明忿忿地拿出酒瓶,该死的阴魂不散的家伙!
“加冰块,不要可乐。”
蒋思凡没有再看易建明,他的目光朝着舞台的方向。新请来的歌手抱着一把木吉他走上台。柔和的灯光下,有些风尘的男人,看起来并不像酒吧歌手,他扎着格子头巾,用抚摸情人秀发的方式轻抚过琴弦。奏出一串悦耳的旋律。
深黑色不透明的酒液被缓缓注入加了冰块直桶型的Highball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气泡。
“你的朗姆”
易建明将酒杯推至男人面前,蒋思凡接过来拿起,两个人的手指轻轻碰触,一小块冰凉的肌肤。
摇动杯身,轻轻啜一口,它入口有点烈、有点呛人、有点顺滑的口感不禁让蒋思凡一阵叹息。有人说朗姆来自于英文单词Rumbullion,意思是“喧嚣,骚动”。大抵是如此吧,思凡再饮一口就在心里暗暗自嘲,每次面对你,我的外表必须假装波澜不惊而心脏又总是那么波涛汹涌。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一齐看着舞台上的吉他歌手,一阵清新悦耳的旋律过后是男人特有的粗粝沧桑的嗓音。很熟悉的老歌了,那英的《征服》。
那些音符和毒药般的歌词发芽般钻入你耳道,在你的心里缓慢地,缓慢地,摩挲。进入大脑,让你在你无知无觉地过程中轻易地陷入。
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
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糊涂。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
一曲终了,两个人亦相对无言,音乐带来心头错综复杂的暗涌,是时寒时暖的洋流。
蒋思凡把酒钱放在空掉了杯子旁边,
“我走了。”
“孟先生现在把易歆安置在乐生。我想还是来告诉你一声。”
望着蒋思凡过于挺直的背影渐渐远离视野,易建明突然感觉到这个男人长久以来满身的落寂。他的右边注定了不会有任何陪伴的身影。他想,我是何其幸运,上帝让我遇见了蔺今。
思凡刚踏出回声,便被扑面而来的冷风吹得打了个寒噤。风很大,他抬起头,每次仰望天空都有一种跟着一起飞翔的错觉,世界上最公平的事情,莫过于太阳公转地球自转。不管地球的哪一个角落发生怎样纷飞的战火都不能影响这两个星球的运转,无关男女老幼富贵贫贱一律平等。当定律坚固得不容许被破坏的时候。人类便会绝望地接受那些定律之下的理所当然,即使是恒久不灭的真理也有残酷且不易被发现的假面。
他曾经无数次幻想如果出生在正常家庭或者书香门第,那他会不会爱自己。但是这个假设本身就不成立,因为如果他出身良好安逸就根本不可能进入孟家,又怎么会有机会遇见易建明。
走到路边酒店的门廊下,双手护住打火机点燃一根烟,在烟雾中仰望高楼欧式的穹顶。桔色的射灯照耀下,这片天空是如此多情又艳丽。
哼起刚才和男孩共享的那曲《征服》,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 ……
心头的粗糙的角落暴露出来,有砂纸轻轻磨过,为什么伤口还会疼呢?
作者有话要说:
忙碌告一段落,我下期会申请上榜,大家千万别弃文啊,另外锄禾亲帮我建立的读者群,欢迎各位赏光!
the flower of evil
魔鬼在牵引使我们行动
————波德莱尔
易建明站在路边等车,他有些懒散地靠在站台边的电线杆上,脸上满是夜班过后的疲惫,去市郊乐生疗养院的公车每天只有很少的几班,半小时一趟,最早的那一趟是六点半。
六点半,整个城市还未曾完全苏醒,天空是极为洗练的烟灰色。打烊之后,他勉强在阁楼的房间里小憩了一下下。似乎只是睡过去一小会儿,便已经错过了第一班车。
人生中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就像刚才在倏睡梦中错过的早班车,要苦等半个小时才能等到第二辆。就像小叔刚刚发病的时候,发了疯似地在医院走廊里奔跑,他睁大眼睛,想找一个人,不管如何努力却是再也找不到了,他想找的人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如此遗憾,却毫无办法。
忽而初夏,天亮得越来越早,但是清晨森凉的空气还是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寒噤。
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从身边走过,她们穿着蓝色的泡泡袜格子迷你裙,露出一截莹白的小腿,书包斜挎在腰间,上面挂的公仔随着一蹦三跳的雀跃式行走一拍一拍。女孩子们毫不顾忌地嬉笑打闹着,斜睨着眼睛打量着易建明,不时小声耳语。90年代的高中女生,形同一束束放肆嘹亮的金色阳光。晨曦时分,三五一群跑过街头。易建明细缝起眼睛,望着那远去的校服裙摆。当年的高中女孩可不这样子,如果,那个时候没有逃离,估计现在和她们一样,还是背负着学生的身份,漫步在清晨的校园里。
低下头,把T恤后的帽子拉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慢慢地吸起来。易建明一边沉默地抽着烟一边等待下一班公车的到来。再一阵风刮过,这才觉得饥肠辘辘,于是在便利店给自己买了一只早餐面包和一杯锡纸包装的温热奶茶。
他喜欢奶茶,而蔺今喜欢咖啡,还是归属于垃圾食品一类的速溶咖啡,酸涩的味道怎么会抵得上奶茶的馥郁温暖。但不论劝慰过多少次,每晚下班回家,总能嗅到残留在空气里淡淡的咖啡味道。
轻轻拉开拉环,一口面包就着一口奶茶,胃里渐渐温暖起来。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艺术家固执的坚持。蔺今有很多奇怪的禁忌与坚持,这是在两个人共同生活之前不曾发现的。男人隐藏在层层盔甲之后的内心敏感而又神经质,他极度聪颖又极端怯懦,了解进入其的过程仿佛在剥洋葱,撕开一层又一层的外皮,最终刺激得你泪流满面。
蔺今喜欢安静沉默,明明是喜剧演员却偏爱看闷死人的悲剧。爱好睡觉发呆,有些时候一睡就是一整个白天,他在睡梦中的眉头总是蹙起,手指蜷曲,不知道在做什么梦。如果不去叫,易建明简直会错觉这个家伙或许就会保持这样的姿态长睡不醒。喜欢咖啡,雀巢速溶咖啡,也许不是喜欢,是习惯,不想让自己睡的时候,保持清醒的一种惯性的习惯。钟爱瓷器,他也说过这是受母亲的影响,瓷器是家庭的象征。
仇视吃茄子,讨厌碰胡萝卜,抗拒所有|乳白色的饮料,厌恶聒噪的人和事,心底的禁忌是母亲。
所有的这些喜欢,不喜欢叠合在一起,组成了现在自己熟悉的那个蔺今,荧幕之后大众所不熟悉的那个蔺今。也是现在自己正在爱的男人。但是,仅仅是这些吉光片羽的鸡毛蒜皮却是远远不够,又怎么可能够?易建明不知道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全走到这个满面风尘的男人的心里。
想起那晚在摩天轮上他念过的那首诗,“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也许归根结蒂还是因为自己太年轻,年轻到连家人都不能好好保护。
昨晚蒋思凡带来的消息确实让人吃惊,小叔又回到了乐生,那么孟矣昶是不是打算就此放过自己?
指尖的刺疼让他停止思考,一时没注意香烟已经烧到了尽头灼痛了手指。
把身体再次靠上电线杆,太阳已经冒出了半个头。阳光跳跃在道行树翠绿的叶片上,新长出的叶子竟然是透明的,仿佛天使的手掌。
早班车非常空旷,Jarry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随着车厢的移动摇摇晃晃,他把脸贴上冰凉的玻璃,从半开的车窗外灌进的凉风呼呼地响,司机把车开得飞快。看到无人的站台停也不停就这样一踩油门飞了过去。犹如自杀的驾驶方式真叫人喜欢。
Jarry的目的地是终点站,他喜欢这样的爽利的感觉。没有人和自己交谈,只有车载的收音机里有人在轻轻地唱流行歌曲,肆意狂放的旋律充斥了整个空旷的车厢。
侧过头观望这个城市的清晨,瓦灰色的天空,人群渐渐熙攘的十字路口,高架桥下的流浪汉蜷缩着身体正在睡眠中,早点摊子冒着热突突的蒸气,穿着鲜艳的高中女生们三五一群嬉笑打闹着走在上学的路上。
就像过去无数个清晨那样,这个城市的一天慢慢拉开帷幕。但是对于过客Jarry,今天却是他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下午四点的国航,他不清楚这种冲动从何而来,但此刻的自己,又确实坐在开往郊外的公交车上。已经和最牵挂的那个人惜别,此刻最想再见见的却是那个干瘦疯癫的老头易歆,那个让自己有着莫名惺惺相惜之意的易歆。
Jarry忘不了易歆坐在轮椅中瑟缩空洞的眼神,忘不了他佝偻的脊背,想起记忆深处那首唯美之极的小提琴曲,却怎么也无法与男人现在行尸走肉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在心底,总有这样的声音:
或许将来的某一天,他的今天,就是我最后的下场。
其实很清楚易歆大概不在乐生,孟矣昶一定使尽全副力气来折磨这个半死的男人,尽管他已经疯掉了。但Jarry仍然控制不住自己,不想坐的士,于是便上网查询到的早班车的时间,早起坐上了前往乐生的大巴车。
清晨冰凉的空气凝结在玻璃上化作一层薄薄的露珠,轻轻贴上手掌,看着它们大片大片顺着热气融成一线淌下去。
乐生,乐生,快乐生活的地方却居住了一群行将就木的老人。在这样一个缺乏活气冷冰冰的地方,他第一次见到了易建明,看在眼中的柔弱小鸽子,精心编制的偶遇。而第二次,他见到了易歆,一个已经死去的男人。真是个不祥的地方,但奇怪的是Jarry唯有在乐生的片刻,和易歆在一起的时间里,方能体会到的心灵暂时的歇息。这一点的确很滑稽。
沉浸在游移的思绪中,汽车猛地一刹车,巨大的惯性作用让他的额头猛地瞌上了玻璃窗。司机放慢了速度和一队车列一起缓缓驶上了高架桥。
放眼望去,前路很是漫漫,阳光散发着金属的喧嚣,是灿白的锡,照得路标明晃晃刺眼。Jarry百无聊赖地伸出双臂搁在前排的靠背上,把脑袋埋进衣袖里,心里突然涌满空寂的回声。仿佛一方深不见底的渊,没有可以思念和依靠的人。
闭上眼睛,依然能感受得到跳跃在肩头初夏日光的温暖。和高原的日光不一样的温暖,带着晨露清凉的温暖。仿佛是某个熟悉的人,缓缓贴近的脸和嘴唇。
吱——
刹车的声音特别刺耳,就像有人拿着小刀在玻璃上用力地划过,那种噪音令人惊悸到不由自主地身体扭曲。四周等车的小女孩们尖叫着捂住耳朵,随之是“嘁”的一声,巴士的前后门随之应声开启。
易建明满不在乎地踏上公车。发现在空旷的车厢里亦只有几个老人稀稀落落地坐在角落。
坐在前排的老头抱了一大束新鲜的大波斯菊,仔仔细细地用皱纸包好,露出粉色的花瓣,花蕊上还滚动着水珠。易建明望看老人,不由自动地嘴角上翘。
收音机的小喇叭里播放着FM的音乐频道,早间主持人不像午间那么聒噪。只是很快乐地放着音乐。有个很年轻的男声像念诗一样絮絮叨叨地唱,我想我的思念是一种病久久不能痊愈。
思念是一种病,很喜欢这个修辞。非常喜欢。有的时候,思念的确是无法止歇的一种情绪,即使当你思念的人就在身边的时候,依然无法自控地去思去念。很奇怪的感觉,说不清也道不明。
夏日的微风吹进来,滑过脸颊沁凉的感觉很舒服。易建明斜倚在座位上,掏出手机给蔺今发短信,汽车开得很快,手指一抖一抖,哆哆嗦嗦,终于按出了完整的句子,发送。仰头,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老高。
遥遥地可以望见依稀有飞机在天际经过,留下一线白痕,宛如传说中翱翔于云海的浮槎的样子。
公车渐渐驶向郊外,空气也变得湿润起来。清冽的湖水,大片绿油油的田地一闪而过,清风拂过,卷起一层层翠绿的波浪。坐在车上也可以嗅到清新的泥土气息。
路面不平整,汽车驶过,一直上下起伏颠簸着,这条路似乎没有尽头。易建明随着车厢摇摇晃晃,耳边是收音机里的男人反反复复地念着“思念是一种病”。他把头靠着车窗,一阵浓浓的倦意涌上心头;顿时感觉浑身慵懒无力;眼皮也犹如千斤重般不由自主地垂了下来。
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Jarry到达乐生的时候时间尚早。依然是空旷光线略显昏暗的大厅。厅内流转着幽凉的空气。报着一丝希望向前台护士询问易歆的消息,得到的回答居然出乎意料。
“原先303号房的易先生?他之前被家人接了回去,但是前天又被送了回来继续接受治疗。”
年轻的护士看着面前俊秀潇洒的男人,不由自主地露出自以为最明媚的微笑。他的刘海很长,一律向左倾斜,遮住了大半个额角。说话的时候眼睛会眯缝起来,眼角眉梢皆是笑意。
Jarry对于年轻女孩明显的示好根本无暇在意,听闻易歆又被孟矣昶送回乐生,心头突地一跳。
你这是打算放过他们了么?准备成全这一对并不般配的情侣?抑或是,你又躲在暗地里观望计划着打着什么恶毒的主意?
眼前浮现起老狐狸孟矣昶的样子。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在晨光里慢悠悠打着行云流水的太极。他的表情是如此舒展,双瞳是幽深的黑,刻意对视的时候,会发现,那是一口无底的老井,隐藏着无数的情绪。稍有不注意,便会让人,失魂,溺毙。
“先生,先生?如果您要见易先生的话,我可以带您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