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老头,是你爹?”
离歌全身肌肉一怔,半晌回不过神来。她无语地盯着他,随即大笑起来,“你……你开什么玩笑?你怎么会这么认为,他是我爹?我爹就是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
平芜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理由证实自己的观点,他真的觉得忘老头和离歌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从年龄上看,做不成祖孙,当不了夫妻,岂不是只有父女可以做了嘛!
“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多么幼稚的问题,白痴也能看得出来她对忘老头不是不喜欢,而是厌烦至极。她却只是撇撇嘴,露出无所谓的样子,“人这一生中总有几个不喜欢的人,这没什么大不了,用不着你这个翰林院的四品编修来教训我。”
干吗动不动就把他的身份挂在嘴边,知道她很不屑他的头衔,用得着这样与他作对吗?两个互看不顺眼的男女顿时火力全开。
“像你这种女人连自己的爹都不认,这要是在京里,早就因为不孝备受责罚。还容得你在这儿放肆?”
“我说他是我爹了吗?你凭什么自以为是地做出肯定的决定?就像你以为凤凰霓裳是用百种鸟雀的羽毛、狗尾巴草等于凤凰尾一般自以为是。”她顶回去,气势比他还足。
平芜也不甘示弱,“我的自以为是源自你的恶意欺骗,既然我们这么不相信对方,鄙视对方,根本用不着等到制成凤凰霓裳再分开,你现在就可以把我休了……”他转念一想,“凭什么是你把我休了,按照汉人的规矩只有男子能休掉妻子……也不对,我们尚未拜堂成亲,说穿了也就是退婚,用不着大张旗鼓。”
“这样更好,省得我费事地找理由休了你。”
两个人将这场战役打到了最高峰,索性谁也不理谁,彼此之间掉头就走,背对着背走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
围着心绕一圈,是否能面对面再度相逢呢?
居然摆架子摆到他头上,平芜越想越气。他不过是好心地问她两句,她凭什么朝他又吼又叫的?再怎么说他也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她不看僧面看佛面,怎能如此无礼又嚣张?
居然耍脾气耍到她头上,越离歌火冒三丈。他没事干,鸡婆地问那些事做什么?她没揍他都算好的了,他还敢叫嚣?也不想想,她可是越族的族长,威严岂容他挑衅?这种男人绝对不能做她的夫婿,否则是越族的灾难,更是她越某人的灾难。
忿忿不平的两个人在山林中乱窜,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想着离对方越来越远就好。
也不知走了多远,平芜看看周围的环境,风景变得陌生,脚下的路异常崎岖,连风都变得阴森而冷竣。
平芜不自觉地揉了揉双臂,心凉了半截。这荒山野岭之间,见不到半个人。好歹他是个大男人,遇到危险还有自保的能力。换作离歌可就麻烦了,她一个女儿家、要是真的遇上坏人,光是张大嘴巴叫嚷着“我是族长。_你敢动我一根寒毛,我就叫全族人杀了你”——管用吗?
好吧!男人该有男人的风度,才子该有才子的气魄,即便有时候他真的气得恨不得她去死,也不能在这节骨眼上放任她不管不问——去找她。
气也出得差不多了,离歌猛地抬头发现自己走进了山林的最深处,四周山水环绕,美则美矣,却险象环生。想她从小在山林中长大,都觉得情景可怕,更何况是平芜那个外族小子呢!再加上他又是个书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也没遇到过大危险。将他独自放在这陌生的山林中,等于送他去死。
好吧!她是越族的旅长,该有族长的风度和女人的气魄。族规有云:遭遇危险,女子当扶助男人以度艰辛,绝不可逃避责任,不负担当——去找他。
几乎是同一时刻,两个人掉转头向来时的路摸索着前行,期盼能在猛一转身间看到对方的身影。
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久,平芜越来越没有信心是否能找到离歌。天色越来越晚,风吹过让人备感寒意。有一瞬间,平芜真的很想调头回去,再不找她。下一刻,他想到了那个夜晚。
在他最彷徨、最无助的时候,在他的《凤求凰》被踩在别人脚下的时候,是她出面替他解围。也许她不是金菩萨,但她绝对是只凤凰,有着独特的美丽。
急迫地想要找到她,平芜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最爱护的手被擦破了一层皮,血混着污水不断地往下滴,不觉得痛,却吓住了他。
右手捧着左手,他紧张地四处望着。不是因为身体的痛觉,而是来自心中的恐惧。害怕离歌会遭遇同样的状况,更怕她迷失方向哭在山林角落。
“离歌!离歌——”他不想叫她“旅长”,因为族长只是她的身份,却不是她。
糟糕!离歌心中涌起无限担忧,不知道平芜现在身处何方,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如此大的山林,他一个书生,会发生怎样可怕的事情,实在难以预料。
“平芜!死平芜!”死平芜你可千万别死啊!眼见天色越来越沉,离歌跌跌撞撞地向前摸索,内心中不断地向越族诸位尊神祈祷,祈祷他千万别有事。
“啊呜——”
哇噻!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从何处蹦出一只斑毛大虫。它一张一合的血盆大口似乎要将她整个吞下去。
老虎?她怎么忘了,山林中是有老虎的,还是那种见到人就会自动分泌口水的老虎。完了,说不定它的腹中已经装进了完整的平芜,这下可好了,只要她也走进它的腹中,就能轻松地找到他了。
早知道他英年早逝,命中注定死于猛虎口中,她就不跟他吵架,也不故意气走他了,离歌现在后悔得简直要哭了。
如果可以……如果他还能活着回来,她一定再也不跟他吵架,就是让她跟着他过一辈子,她也认了,这还不行嘛!
“平芜!我对不起你,我不该跟你吵,不该想着要用这种方式赶走你。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你现在还好好地活在人世间,不会死在老虎肚子里。”这时候该怎么办?哭泣吗?越族有规定,女子是不能哭的。那她该怎么办?去死吗?
“我……我还不想为你去死啊!我还年轻,还担负着越族的命运,我暂时还没找到族长接班人,要是这时候走了,越族的未来可交给谁啊?我不能死。所以——你去死吧!”
“死什么死?为什么你不能死,我却得喂老虎?”平芜火大地从树阴深处钻了出来。
为了找到离歌,他在山林间跌得头破血流,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当头听到的就是她诅咒他去死。
他到底哪里惹到她了?明明可以回家睡大头觉,他却情愿留在荒山野岭间,冒着被老虎吃掉的危险前来找她。他甚至暗自发誓:只要能平安将她找回,他就绝不再跟她吵架,甚至委屈自己留下来娶她——她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咱们需要理论一下!”他强调,用他才子的声望和名誉,“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真的存在很大的问题吗?首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竟然讨厌到希望老虎吃掉我的份上,还有……”
别“有”了,老虎已经张开血盆大口渐渐向他靠近,再“有”下去,他的小命就没有了。
平芜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想向离歌求救,可是眼见着老虎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吓得失去神志,在向后退的过程中不断地朝老虎喊话:“我是平芜,我是翰林院四品遍修,我是中原大才子。”
老虎可不会因为你身份尊贵就放你一马,即便它真的以权贵定食谱,也要想教会它听懂人话才行。
大概是被逼急了,平芜不断地向后退,直退得无路可退,他大声地朝老虎喊了起来:“我的肉一点儿也不好吃,难道你没有听过吗?小孩的肉比老人的肉好吃,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肉好吃,所以……”
“所以你还是转回头来吃我的肉吧!”离歌替他接下末尾的话。瞧他说得信誓旦旦,好像他常吃人肉的样子。看来,族规上的话果然很正常,男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想着如何逃跑,所以女子要照顾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族规上就是这么说的。
依照族规,离歌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老虎!老虎,来吃我啊!老虎……”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伟大的人,这一刻平芜也不得不敬佩起她来。做族长……应该说做人做到这份上,她不是菩萨,也会被当成菩萨的。
“你……你放心地去吧!越族的事有我担着呢!”他很有义气地冲她挥一挥手,仗义地将她送往老虎口中。
看吧!这就是男人,族规是伟大的经典著作,再不会记错。在对抗外敌人侵的现在,离歌懒得跟他啰嗦。
“老虎!过来啊,老虎呆呆!”
你说人家呆,人家怎么会愿意亲近你——那只斑毛大虫与平芜杠上了,分明有人愿意提供食物,它还就扒在他的身边不肯离开,贪恋着他的rou体芬芳。
“救命啊!离歌,快点儿救我!”自尊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平芜再也顾不了男人的尊严,大声向离歌发出求救的呼喊。
眼见形势紧迫,离歌从兜里掏出石头一般的东西,刹那间周道被一股莫名的香气席卷。她将石头向老虎砸去,准确地砸在它的背上,下一刻老虎像见到高强的猎手似的,疯了一般逃得无影无踪。
哇!这是什么功夫?简直太厉害了!
平芜从地上捡起那块看似寻常的小石头,还不住地握在手里玩弄着,“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这么厉害,往老虎身上一丢,居然就能吓走那样的庞然大物。”
他歪着头搜索着所有关于类似这种石头的信息,“据书上记载这种石头似乎叫‘闻秀石’,应该没错,书上的确是这么记载的。”
现在知道发表高论了,刚才干什么去了?居然吓得建议老虎拿她当晚餐,虽说他是一个男人,本来就该由她来保护,但他未免也太没人情味了吧!枉费她这么晚不回离宫睡大觉,竟然在这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深山老林里瞎转悠。
巨大的怒气逼得离歌冷眼瞪了他片刻,这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这的确叫‘闻秀石’,只可惜此‘秀’非彼‘秀’。你是才子,该知道‘臭’在古书中念作‘秀’,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闻臭石’。”见他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离歌忍不住将他一军,“不信?你将握过‘闻臭石’的手放到鼻子上嗅一嗅。”
这一嗅可不得了,平芜被那股巨大的腥臭味恶心地当场吐了出来。他绕到一棵大树的旁边,倚着树干大吐特叶,简直要吐得肝肠寸断。
“怎么会……怎么会这么难闻?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从书上看到的‘闻秀石’啊!”看到他这副惨样,离歌甭提有多开心了。也算是解了气,消了恨。
族规有云:男人天性小心眼儿,女子切不可与男人计较——如今仇也报了,气也消了,她大气地放他一马。
“快点儿回离宫吧!都这么晚了,要是再出现一只老虎,可没有第三个人替你去填老虎的口。”
用得着使用如此损的话来糗他吗?若不是形势危急,他怎么会犯下暂时性丧失男人原则的巨大错误?换句话说,若不是形势危急,又怎能看出原来他竟是如此缺乏担当的男人,真是太丢脸了。
瞧出他神色黯淡,离歌却不想让他被这件事所困扰,她走上前拉起他,“走啦!走啦!”
不小心碰到她粗糙的手背,平芜吓了一跳。那手像极了他母亲的手,同样是为了生存不断地磨砺,直到手变得痕迹斑斑,再不复当初年华。
他无意识地握紧她的手,想要拿到眼前仔细看看。这一看,却让离歌浑身不自在起来,“一个大男人握着女子的手抚来看去,成何体统?”
什么时候她竟然计较起男女之别来了?平芜呆呆地望着她,只听她说:“女子看男人的身体是理所当然的事,可男人在女子面前就该摆出应有的庄重,难道你爹都没教过你吗?”
天呀!他怎么又忘了,越族是母系氏族!母系氏族!
不准他碰自己,她反倒握住他的手,想要引领他走出山林。平芜才不接受与长久以来所接受的伦理相悖的规矩喊他甩开她的手,想要独自离去。
两个人手臂摩擦间,平芜的身体直直地向后倒去,倒进树丛中。怎料树丛立于山崖的旁边,丛丛交叠的叶子无力承担他的重量,眼看着他就要越过树丛掉人谷底,一只瘦小却充满痕迹的手向他伸了过来……
第七章
“抓住我的手,千万别松开!”越离歌用尽全身的力气拖住他的身体,只怕这一松开,就此生死相隔。
开玩笑,这时候即使是拿刀威胁他,他也不会松开她的手。就这么紧紧地握着吧!只要他不掉下去,握多长时间都行。
平芜挣扎着想要爬到安全的位置,稍一撇头竟看到一株类似孔雀开屏的九色艳草长在身旁的山崖峭壁之间。
莫非……莫非这就是凤凰尾了——
“离歌!离歌,我找到凤凰尾了,这就是凤凰尾,对不对?”他用另一只手用力地从山崖缝隙间拔下那株异常奇特的野草。
一只手要承担两个人的重量,离歌惟有紧紧地抓住他,生怕稍一闪神,他就与那凤凰尾一起风吹云散。
“我拿到了!我拿到它了!”平芜用手挥霍着他的战利品,“这就是凤凰尾,如果书上解释得没错,它一定就是凤凰尾了。”
离歌再也无法忍受他傻气的举动,“你想死,我可不想陪你一起死。就为了这株凤凰尾,你想赔掉自己的小命吗?我可还要顾全越族族人的未来呢。真搞不懂,难道升官发财对你来说比命都重要吗?”
她不会懂,若是一辈子活在越族这样单纯的山林之间,无钱无势对他来说亦或算不得什么。然而,身在京师,位在朝堂。即便他是学问倾尽天下的大才子,也不如势遍朝堂的“大财子”。
明明才学满腹,却郁郁不得志。他盼着有一天能得到他人的赏识,可是真的盼来了,又能怎样?他还是平芜,活在最平庸色彩中的平芜。如果一件色彩丰富的凤凰霓裳能够将他身在朝堂九年的灰白之色染成绚烂的彩虹,他不介意牺牲原则,牺牲他一直固守却无法给他带来快乐的原则。
“用点儿力,快拉我上来吧!”他将凤凰尾塞进兜里,双手拉紧离歌,用尽全力想要爬上去。
离歌用尽全力也无法拉他上来,她心一横,腾出一只手紧紧揪住他的胸口,背靠着树干以做支撑点。再用力,死鱼即将被拉上了岸。
她用力的时候,他也没有让自己闲着。摸索着将自己往安全的上方拖,大约是太用力了,他猛地冲上崖边,惯性作用竟推得她往下沉去。
不能让她摔下去,绝不能让她遭遇危险。他是男人,不可以让她涉险。他抱着她的身体往后倒,胸口的凤凰尾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随即掉入了山崖底下,再也看不见缤纷绚丽的色彩。
离歌气息未定,张着吃惊的嘴巴定定地看着落入崖底的野草——那真的是凤凰尾,九年长一株的凤凰尾。
“完了!一切都完了,全都完了。”他近乎痴呆地望着悬崖边,恨不得跳下去找回那株野草,“书曰:凤凰尾九年一诞,十年方见。极难寻见,求之者凭天意也。”如今看来,竟是天意不想让他升官发财。
天意为何作弄他?为何让他见到光明的前景却在下一刻完全抹去,他这一生是不是注定必须忍受贫苦,位卑身贱?
为什么?他比别人笨吗?还是他不够努力?如果都不是,他会不甘心,他临死都会不甘心。
满腔的愤怒加上不甘让平芜失去理智地向山下跑去,荆棘划过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