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光喝汤还不能饱,他抓起鸟肉啃个干净。阿呆和越离歌那个母夜叉还真是很浪费喛!居然只喝汤,半点儿肉都不吃,要不是他晚上偷跑回来,这锅肉可不就白煮了嘛!
吃饱喝足,平芜识趣地打算赶紧离开,万一撞上越离歌,他可丢不起那个脸。只是,好像吃得有点儿太饱了,他竟然觉得晕晕沉沉,有点儿想昏睡的感觉。
呼呼呼——
他还真的昏睡了过去?离歌背着双手晃晃悠悠地从回廊的那头钻出来,正好看见他昏睡在地上。
这小子真的很没良心喛!也不想想是谁帮他把门打开,放他这条流浪狗回家的,他居然毫不感恩,连声招呼都不打,吃光就想擦嘴走人。
“喂!你不是要走吗?怎么到现在都不走?快走啊!”她生气地拿脚踢踢他,想借此将他踢醒,“你不是很厉害吗!干吗还要回来?现在都已经回来了,也吃饱了,还赖在这里做什么?我可没准备你的床哦!快点儿去做你的四品编修啊!”
都这样说他了,居然一点儿反应也不给。他是不是淋雨淋得皮变厚了?离歌狠下心来拍拍他的脸颊,坏心眼儿地想要将他打醒,“喂——”
糟糕!他的身体怎么会涌上不正常的高温?皮肤还开始涌起淡淡的五色,这分明是中毒的反应,莫非他……
离歌走到盛鸟肉的罐子跟前,只消一眼,她就开始咆哮:“阿呆!”
“什……什么?”阿呆睡得正香,突然被狼吼惊醒,吓得他四肢无力,手脚冰凉,“族长?旅长,你找我?”
离歌激奋地将原先装鸟肉的罐子丢在他面前,“我不是告诉你这些山林中的鸟很多都有毒,肉是不能食用的,你没有听我的话将鸟肉全部倒掉吗?”
“我想,我想汤喝了都没有任何问题,料想肉也不会有您说得那么恐怖。”哪有那么蹊跷的事?汤喝了没事,肉吃了就会死得奇惨,阿呆还以为这只是越族这样的蛮夷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养成的陋习,压根没当一回事。
“你的坚持将会害死你的爷。”离歌让开身子露出昏睡在地上的平芜,他看上去睡得过于安静,就像……就像死了一样。
阿呆慌忙跑到他旁边,果真感觉他正处十高热状态。完了!他害死爷了,他要去吃免费的牢饭了。
不知道……不知道牢饭好不好吃?
平芜悠悠然地睁开眼,床幔有些熟悉,却想不起自己究竟身处何地。只记得昨晚他在最困窘的时候回到了离宫,还吃了一锅香喷喷的鸟肉汤,再然后……再然后……
“爷,你醒了?
阿呆?能见到阿呆,那这里就是离宫喽?他昨晚竟然睡在离宫,越离歌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岂不是得意死了?不行,不能让她继续得意下去,平芜决定立刻就离开这里。
他掀起被子这就要下床,阿呆先一步拦住了他,“爷!你还是好好地躺着休息吧!暂时……暂时不要出门,一步都别出去。
这是什么话?他堂堂四品官,来越州可不是为了玩的,帮助武后娘娘寻找快乐的重任依然在肩,他怎能躺在这里无所事是?
见爷用指责的眼神看着自己,阿呆更加自责地垂下头,完全不敢对视爷的眼睛,“还是休息个几天吧,为武后娘娘办事也不在乎这几日。
“怎么……怎么不在乎……唧唧……唧唧唧……”不对啊!平芜试着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发出的声音有些尖锐,叫喳喳得就像是鸟在叫唤。他清了清嗓子想再试试,结果连他清嗓子的声音都如同鸟儿喝水。
“我……我这是……唧唧……怎么了……喳喳……”
爷会变成现在这种样子,除了他的贪吃,绝大部分的责任还在阿呆身上。此刻他竟然还想蒙混过关,逃避责任,“爷,你这只是暂时情况,很快……很快就能恢复的,你躺在床上慢慢养着,一切都会好的。”
他会相信阿呆,那呆子就变成他了。平芜低头想下床照镜子,却发现自己的皮肤变成了淡淡的五彩色,就像穿了一身美丽的五色衣
这……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平芜想责问阿呆,可是张开回所能发出的只是鸟一般的尖叫。
“蔼—”
“别叫了!”越离歌刚走进院里,就听见他“杀鸟”般的惨叫,以及阿呆的怯笑。
她懒得安慰他的情绪,索性明说了:“你中了山林中一种名为鸟吟的毒素,它是由七种鸟混合在一起产生的变种毒。一般的猎手很难同时逮到这七种鸟,所以想要制成这种毒是难之又难。我也只是在书中看到,还从不曾亲眼见到。该说你非常幸运,一次性就凑够了七种鸟,还亲自将这种毒素对人体的影响实验给我看。你是越族的功臣,我会在记录这种鸟吟毒的同时记上你一笔的。”
平芜被阿呆想笑不敢笑的表情和离歌刺激他的一番话气得都快冒烟了,他不好意思用鸟叫声骂人,惟有用不断变换的面部表情指责她的坏心眼儿。
“别再瞪了,瞪死了七天之内你也无法恢复正常。就这么老实地在离宫待着吧!别出去丢丑,也别吓坏小孩。趁这段时间你正好帮我整理越族百年来的古籍,我知道身为编修,你对这方面是很在行的。”她不能白养他七天,总得给他找点儿事做,好物尽其用。
平芜不能开口,只是一个劲地瞪着她,瞪到眼睛出血,瞪得自己有了一双鸟眼才算完。虽说她的嘴皮子坏了点儿,但卧床养病的这段时间,没有任何事比看书对他更有吸引力,看在她为他着想的份上,他就暂且放她一马,不跟她计较谋杀朝廷命官之嫌。
只是,他依然搞不懂,为什么自己顺理成章地再度留在这里,继续做她的未婚夫婿。他的苦日子究竟何时才到头啊?
呱!呱呱!
那是乌鸦的叫声,不用撞见灾星,他自己就能发出那般惟美的灾难之声。
无聊!无聊的他只能看书,看越族典藏的书籍,了解所有和越族有关的知识,深切体会到母系氏族是怎样的定义。
在越族女为尊,男为卑;女主外,男主内;女人说话男人听,女人休夫男人哭——这叫什么事啊?
平芜越看越气,越看越没劲。越离歌存心要消灭他的男性本色是不是?居然全部拿这种类似教育手册的书籍来熏陶他,同化他。也不想想,他是什么人?他的男性尊严早在二十七年的读书生涯中就被一群圣人、学究锻炼得坚固无比,绝不会轻易动摇,绝不!
随手操起一本看起来旧得都快掉渣的古译本,他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了起来。等等!那像是凤凰图案。平芜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细看着书页上的画面,虽然字迹 古老得几乎不可识辨,但凭借他才子的灵气多少还能看懂一些。只见上面写道:
“凤凰霓裳采百鹅羽翼为灵杰,染凤凰尾出百色,色明艳而纷飞,形缤纷而出众……”
也就是说凤凰霓裳取的不是百鸟雀羽为原料,而是以百鹅的白色羽翼做底,以凤凰尾着色上彩。
百种鸟雀和百只白鹅,这未免也差太多了吧?
难道说……难道说越离歌那女霸王成心想整他,看着他出糗却什么也不说,只等着在背后笑开怀?
“越离歌——”
“叫什么叫?”离歌不满地从偏门走到他的床榻边,低头俯视着他的病容,“你皮肤上的颜色消得差不多啦!看起来不太像毛色绚丽的孔雀,到有点儿像染了色的鹦鹉。”
“闭嘴!你给我闭嘴!”平芜毫无风度地大嚷大叫,不知道的还以为床上躺着一个八婆呢!怪不得他无礼,每当离歌在外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都会回来取笑他一番,为自己作乐。你说他怎么能不气得孔雀开屏呢?
离歌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找不到机会开口,他胆敢吼她,就要做好迎战的准备,“什么叫?像你这样的男人胆敢跟女子吼,要是在我们越族早就把你休了,你还敢叫?要不是看在你是汉人,不通我们越族的规矩,鬼才会过来看你,我立刻将你丢在离宫门口,任大伙参观——染了色的鹦鹉。”
她不说染色还好,这一说倒是提醒了平芜被怒火烧了半边的疑问。他将古书丢在她的面前,逼着她正视他的提问,“根据这书上的记载,所谓的凤凰霓裳根本不是取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而是褪下百只鹅的毛,用凤凰尾着色。难道这古书记载有误?”
这是绝不可能的,种族中凡是能用来做千年记载的古籍绝不允许有丝毫的错误,更别说这本书所记载的都是有关越族兴衰的织锦技艺——他倒要看看面对事实她如何狡辩。
她为什么要狡辩?想她身为越族族长才不屑于此呢0又不是我告诉你,所谓的凤凰霓裳需要百种鸟雀的羽毛,是你自己这么认为的,怪不得我。”她只是没有及时纠正他错误的观念罢了。这不是她的错,绝对不是。
平芜转念想想,好像真的如此喛!她从未直接或间接地告诉他,想要制成凤凰霓裳需要抓百种鸟雀,一切都是他自以为是地依照野史上的说法做的,这才会闹得这样的下常
“那……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这还是她的不对,总之她有错。
离歌绝不承认自己故意想要恶整他的心态,“你又没问我。”
“你……”他气结,完全失去平常心态,索性理智全失地大吵大嚷起来,“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看我丢脸,故意让我无法完成帮助武后娘娘寻找快乐的任务,故意想让我永远待在这鬼地方。”
对于他的第一个指控,离歌坦然承认;对于他的第二个指控,离歌承认一半,在她看来即便武后娘娘真的得到了用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的非同寻常的凤凰霓裳也未必能得到快乐;至于最后一项指控,她可是打死都不会认账。
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舍不得他走,她巴不得他早日滚回汉人的地盘,永远别回来才好。他根本就不是合格的越族族长夫婿,因为她永远不会拥有自己的夫婿。
“别自抬身价了,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你这样的才子型夫婿很是不错。但对我来说,你一点儿都不够格,我早就巴望着你赶紧带着武后娘娘想要的凤凰霓裳滚回京里,永远别在我眼前出现。”她的话是赌气,也是长久以来甩不掉的包袱。
平芜像逮到宝贝似的,抓住再不肯松开,“这话可是你说的,正好我也不想待在这里,不如我们互相配合,早日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之后;你做你的越族族长,我做我的四品编修。我就以做官无法长久留在越族为由,你可以光明正大地休了我。”为了永远地摆脱这一麻烦,他甚至不惜血本降低身价。
他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岂能有挽回的余地。离歌拍着胸脯向他保证:“就这么说定了,我会全力配合你制成凤凰霓裳,之后你从哪儿来滚哪儿去!”
“一言为定。”只要能离开这鬼地方,别说是滚,要他爬都没问题。
阿呆站在门口听着两位主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对峙,他忽然很想问一个庄重无比的问题:
那……他到底跟着谁?
次日清晨,越离歌果然极有信用地早早等在了平芜的厢房门口。等啊等,却等到日上三竿仍不见他出来。
“这种男人如何能娶回家?分明是懒鬼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起床都比别人晚。”还是早点儿将这座神送回京吧!也省了她心头的一尊大麻烦。
她指使阿呆前去拍打平芜的房门,谁让她是女子呢!按照越族的习惯女子是不能随便进人男人房间的,倒不是怕失了身份,只是不想唐突了男人——跟汉人正好相反的定论。
阿呆犹豫了片刻,终于决定在越州这块地盘宁可得罪爷,绝不惹恼了地头蛇,还是拍门吧!他是手刚挨上门把,平芜的脑袋就探了出来,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红彤彤的兔子眼。
他睡到现在眼睛还这么红?离歌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你昨晚在于什么?一夜没睡吗?”越族中女子就是该为男人分担烦忧,谁让女子是家里的顶梁柱呢!
这算是她的关心吗?平芜可不敢奢望,堂堂族长压根看不上他这个外族人,“我翻了一夜的书,想多了解有关凤凰尾的事。”他不想再被她骗一次,多看点儿书总是没错的。
“研究了一晚,找到想要的答案了吗?”她就不信,完全没有实践经验,单凭随便翻翻书就能通晓百事?
书籍对他到底有多少帮助这要等到走进深山才能看出,平芜挎上割草药的竹篓这就准备上路。不想,离歌忽地从他手上抢过竹篓背在了自己肩头。
“你这是干什么?”哪有男人不拿东西让女子背着的。
离歌隔着竹篓回过头,只说了一句:“别忘了,越族可是母系氏族。”
又来了!平芜翻了个白眼,叮嘱阿呆充当好看门狗的角色,跟在她的身后再度向山林走去。
这一路行来,平芜督促自己多欣赏山林美景,少跟她搭讪、说话,以防山留下话柄,徒遭人耻笑。
乍见一株酷似动物尾巴的野草,他顿时兴奋地大叫起来:“这就是凤凰尾吧?”
离歌瞟了一眼那株遭受他口水袭击的草,随即送他一记白眼,“那是狗尾巴草!你什么眼神?就这还是研究一整夜书籍的结果?简直是……”丢人——这两个字埋在心里就好,说出来她怕自己会被他吃人的眼神杀掉,他现在的样子就已经很可怕了。
他不想表现得那么小气,只是她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让人想伸出双手直接将她推进谷底。难道她不知道吗?他就是因为急着想摆脱她,所以才会表现得如此……如此丢人。
离歌约莫知道他的心思,越族族规:女子不能跟男人太过计较。好吧!看在族规的份上索性放他一马,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她的沉默让他更加无所事从,好在很快他们在山路上见到了熟人——忘老头。不知道是何原因,平芜单单对他的印象特别深,有一种说不出的交集迸发在两人之间。
“忘老头,你也来山上寻找织锦的染料吗?”
忘老头看见他们明显地愣了愣,他的目光几乎全部聚集在离歌的身上,片刻不曾离开。“呃……我随便来山上转转,你们这是……”
“来找凤凰尾。”
平芜亲切的回答却换来一阵惊吼——“找凤凰尾?为什么要找凤凰尾?不要找什么凤凰尾了,难道你们要将小命陪上吗?快点儿回家吧!回离宫,快点儿回去。”
忘老头怎么会如此激动?吓得平芜差点儿转身就走,有人却比他坚定了许多,“这是我的决定,你有什么资格过问?你以为你是谁?”
平芜还以为越离歌如此挑衅的声音只对他一人发作,原来还有比他更倒霉的人物。他假装好心地教训起离歌来,“虽然你是族长,但你也不能对一个老人这样说话啊!你瞧你,你瞧你,什么态度啊?”
“要你管?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离歌河东狮吼,挑起雷霆之怒,“别忘了,你只是我的未婚夫婿,即便你是我的夫婿都无权过问我的事,更别说你还只是我的‘未婚夫婿’。”别过头,她背对着忘老头喃喃自语,“这世上惟一有权管我的就只有前任族长,我的母亲。很可惜,她已经死了,很多年前就死了。”
她母亲死了又不是忘老头的错,她干吗如此忿忿不平?平芜想不通,却见离歌紧赶着向前冲,他没奈何只好紧追上去,却见忘老头的脚步始终深深地扎在原地,动也不动。
走到半道,不知道是饿了,还是累了,又或者离歌是真的被气得走不动路。她停在树底下大口喘气,许久都不曾动一动。
“忘老头,是你爹?”
离歌全身肌肉一怔,半晌回不过神来。她无语地盯着他,随即大笑起来,“你……你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