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五十周年的国庆烟花,他们早早在江滩占了位子,一边吃饼干一边等待夜幕降临。湿润的空气让丁唯觉得呼吸顺畅,她看着远处大桥上的霓虹渐渐清晰起来,周围嘈杂的人声也渐渐安定,有人小声说快了快了。大家好像怀着一颗虔诚的心等待某个神圣时刻的到来。就在这时,响起连续的炮声,深蓝色的天幕中分三处炸开九朵绚丽的烟花,人群发出响彻云霄的欢呼。也就在这时,龚志轩真实地、轻轻地拉住了丁唯的手。所有的嘈杂迅速隐去,烟花在眼前蒙目龙,她低头微笑,在人人都仰望天空的时候。
那晚的烟花不断盛开,长达半小时,成为许多人记忆中最美丽最浪漫的天空。龚志轩牵着丁唯的手走在密密匝匝的人群里,他们犹如亿万浮萍中毫无特色的两颗。
接近凌晨的时候人群终于散开,似乎在一瞬间,街上的人都不见了。偶尔会有一辆汽车开过,车尾灯留下一路红红的影子,弯曲得很迷离。龚志轩说:“我们打车吧。”丁唯摇头,她左手拿着小国旗,右手牵着龚志轩,故意耸了耸被江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肩膀。“听说,互相喜欢的人如果牵手走过长江大桥,就可以牵手走过一辈子。”龚志轩无声地笑:“很多年后,你会记得今天晚上的烟花吗?”“当然了!”“那也是一辈子。”
时间过去5年了,丁唯依然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与龚志轩在一起的每个细节,她也不会忘记,两个月后的星期四,老师把龚志轩叫到办公室。整整一个下午,丁唯看着身边空空的课桌,心里也空空的,她不知道老师会对龚志轩说些什么,也许他们不该那么明目张胆,应该像其他人一样,只在晚上放学的时候相约走一段路,然后回家,等着毕业,等着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就可以在一起了。快放学的时候龚志轩回来了,像平常一样对丁唯说:“我们去吃饭吧。”丁唯觉得心里发冷,问龚志轩:“老师跟你说什么了?”“没说什么,就让我在办公室里面壁了一个下午。”丁唯觉得不会这么简单,隐隐有些生气:“我什么都跟你说,你对我有什么可隐瞒的?”“没有,真的没有……”没等龚志轩说完,丁唯抓起书包就走了。
丁唯一直后悔,就那样气冲冲地走了,如果她知道以后再不能见到龚志轩,一定不会乱发脾气,然而后悔,后悔就是想要改变但没法改变的事实。
烟花不败的1999(2)
龚志轩再也没有来过学校,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关心他会去哪里。丁唯去问老师,老师说:“他走了对你是好事,高三了,你不要因为一个不求上进的男生,让自己十年寒窗功亏一篑!”“你没有看过烟花,你不会懂的。”不管老师惊诧的表情,丁唯木然地走出办公室。
丁唯一直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面对同学好奇又不解的目光,显得无动于衷。只到临近
高考,龚志轩还是没有消息,大扫除的时候丁唯气不过,将他留在桌洞里的所有书本纸张,从四楼的教室一股脑儿抛出去,哗啦哗啦地飞散在即将离去的中学校园里。
丁唯没有看见,那些飘散的纸片上,书本的空白处,全是用铅笔细细描绘的,一个女孩子睡着的样子。
第二章
双十二事变(1)
文/新鲜旧情人
1
17岁那年,在喧闹的学校里,发现一个戴大眼镜的男孩子独自坐在食堂前的葡萄架子下面抽烟,穿深蓝的中山装,那样忧郁的眼眉和唇角,恍惚着,觉得他像画报里的徐志摩,姜
绚狂笑也要是再戴两只套袖,抓一串叮叮当当的钥匙,倒是很像大队支书。隔一天,却在文昌广场/的公交站牌遇见他们手拉着手等公车,去学校的公共汽车是大名鼎鼎的贱车725,这班车永远在你不等的时候一辆接一辆游行似的,永远在你放弃等待走离公共汽车站不久后呼啸而过。我心烦气燥地等车,心烦气躁地看着姜绚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感叹着他的爱情线好清晰,感情一定会走得很顺利。他笑笑,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3次,被拒2次,目前3∶2领先。他说话的时候,目光越过姜绚看向我,我报以冷眼,暗想,你不是想打平吧。
那个时候音师班一个学风琴的男孩子每天放学在我的车筐里放一封信,他的字很漂亮,信写得执著而温情,每次看见我,都一脸仿佛遇见天使的表情。我经常看见他坐在大操场的双杠上拉手风琴,我能听到清越的声响,还有他唱诗一样虔诚的歌声。我们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下了课沿着砖红的塑胶地跑道一圈一圈地跑,偶尔看见我看向他,便冲我嘿嘿地笑,一口 白牙。
再后来,他就每天过来接我上学,站在小区的楼下等我,看见我下来,便骑着车远远地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口哨,一路嘹亮地陪着我穿行。有一次,在建设路,他突然在身后喊我的名字,然后骑得很快地追上来,我知道他要对我说什么,我就拼命地蹬,一拐弯就摔倒了。车筐里的信撒了一地,那些信我一直装在一个盛巧克力的盒子里,因为不敢放在家里,便每天放在车筐里带来带去,他追过来扶我,帮我捡起那些信,都是他写给我的,他捧在手里,厚厚一沓,他问我,这些信,你还要不要?我点点头。他就孩子一样笑了。车子摔坏了,他一只手骑车载着我,一只手扶着我的车,耍杂技一样,我坐在他单车的后座上,把盛信的巧克力盒子抱在怀里,隔在我们中间。
就那样,我们开始简单地爱,他是个小女人心性极重的男孩子,细腻得让人藏不住一点心思,他永远会在我开心的时候,陪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开心。他还有着比小女孩还细腻白皙的皮肤,我嫌他太白了,就老叫他诗人,李太白。他就每天中午跑去教学楼的天台日光浴,也只是能晒到红了,晒到蜕皮,隔一夜,依然是诗人本色,难怪会写那么漂亮的情书,连我都感动了。
2
师范三年级重新分班的时候,姜绚的那个大队支书居然分到了我们班,而且还坐我前排,害我每天要对着他徐志摩一样的后脑勺,不过我宁愿对着他的后脑勺,因为我害怕他回过头来看我,似笑非笑的表情,阴得能把人膝盖里的风湿痛勾出来。
那段时间,我的文学水平突飞猛进,居然稀里糊涂地在市里拿了一个二等奖。这也难怪,下课对着李太白蜕了皮的脸,上课对着“徐志摩”大队支书一样的后脑勺,想不拿奖都难。去文化宫礼堂领奖的那天,在725贱车上遇见“徐志摩”,原来他是一等奖,车上沙丁鱼一样挤满了人,上车的,下车的,没两站路,就把我们挤到了一起,那是我们第一次靠那么近,我闻得见他外套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颁奖晚会结束以后,“徐志摩”请我到文化宫后面的巷弄里吃米线,他左手啤酒,右手香烟,中间唾沫星子乱飞,他说,你怎么就喜欢上了李太白,说他白,不是因为他长得白,而是因为他够白痴的,有一次晚上宿舍熄灯了,一哥们儿开了一包方便面,李太白要求分一点,哥们儿说留点汤给他。后来哥们儿把面吃完了,就把汤碗放在桌上。我在旁边抽烟不知道,顺手就把烟头扔在里面了,因为看不见,李太白端起来就喝,喝一半把烟头喝嘴里了,还挺高兴地说,这面居然还有牛肉条,真他妈的高级!
我听说“徐志摩”就是把这段情节写在小说里,把评委给逗笑了,才拿了个一等奖。“徐志摩”喝得晕晕乎乎的,不服气,他说我小时候侯作文就好,有回参加作文比赛,因为时间充裕就写了两篇,到领奖的时候,评委就奇怪,怎么一等奖是我,二等奖还是我。“徐志摩”又接着说,你们家那位,他是“李太白”,我是“徐志摩”,可他是太白痴,他送给你的情书都是我给写的……
我知道徐志摩是酒后吐真言,那一刻,我的眼泪刷地就下来了,我抓起桌上一扎啤酒,一口气喝进去,又抓起另一扎,一直喝到天旋地转。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十二月十二日,后来,我称这一天为“双十二事变”,因为,这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处女之身。醒来的时候,我看着站在窗前的“徐志摩”的后脑勺,呵呵地大笑,笑完就哭了,不是因为疼,是因为不甘心,我没能给我真心来爱的那个人。
3
“徐志摩”回学校之后,便和姜绚分手了,我看见姜绚的小手拉着他的大手哭,为什么你的爱情线这么清晰,我们的感情却走不到底。725贱车又在这一刻犯贱,不早一刻,不晚一刻,徐志摩说完分手,它就开过来了,不给姜绚挽留的机会。徐志摩头也不回地上车,我递给姜绚一个大苹果,爱情没有了,水果里有我们活下去的Vc,姜绚接过去,狠狠地咬一口,我知道她是把苹果当徐志摩的后脑勺了。
双十二事变(2)
在去食堂的时候,又看见徐志摩坐在门口的葡萄架子下抽烟,落寞的眼神隔着一圈一圈的烟雾。看见我,就追过来,他说,老早的时候,我每天坐在葡萄架子下抽烟,我知道你一定会来食堂,和姜绚在一起,只是她离你最近,我也想离你最近,从前写给你的那些信,其实都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只是署了别人的名字……
第二天,我就和李太白说分手,他流着泪说,我的命中注定,越是美丽的东西越不属于
我。我看着他消失在塑胶跑道尽头的背影,那么落寞,其实我愿意相信,他就是我的另一半,他的快乐与忧伤能一分不差地传到我的身上,像蝴蝶翅膀的震动能引起大西洋的波动一样,因为这一刻,他在流泪,我也在流泪。姜绚过来安慰我,说等以后我们运气好到中六合彩的时候,说不定能遇见F4呢,就算不是,长得像的也行。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徐志摩突然找来一个CD机为我放歌;美美的女声,看CD封套,原来是水木年华的《中学时代》。唉;他的CD机也太恶劣了,他在歌声里,把写给我的那些信,一封一封拿出来读,和从前李太白放在我车筐里的是一样的,原来每一封信他都有备份,其中有一封信里这样写:希望我们两个人可以天真单纯全心全意投入一切奋不顾身地爱一场……是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满满的人,李太白也在,看了一眼,便掉头走了。我把CD机关掉,说对不起,两个人≠我们。徐志摩笑笑说,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4次,被拒3次,目前 4∶3领先。
放学的时候,我的车筐里放了两封信,一封是徐志摩的,是他写的一首诗:我终于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点根烟,随手放在嘴边,层层叠叠的烟圈,弥漫在眼前,最多熏红了眼。早一点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抽根烟,用来解闷消遣,大不了烫到了指尖,随手甩路边,管它誓不誓言……
另一封信是李太白的,也是一句诗: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他在信的末尾特别强调,这句诗是他李太白自己想的,跟徐志摩无关。
我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1)
文/茉莉雨
四月,丁香花瓣在风中起舞的季节。
我走在伸向图书馆的甬路上,一个足球猛然从眼前掠过,吓得我扔掉了手里的文具盒。一个男生旋风似的卷了过来,边道歉边帮我捡起文具盒,然后抱起了足球。
“这身包装挺炫的,可以唱阿姐鼓啦!”他瞅着我的褶边裙和小短靴,打了个响指。我笑了,他接着说:“我们就算认识了,可以请你喝杯红豆冰吗?”
红豆冰?我一向喜欢吃“雪人岛”冰淇淋的。
我还是和他一起去了,因为他有点帅,也可能是因为他与众不同。他球衣上的拉链紧紧的,而新生代男生的球衣都是敞着穿的,尤其在这春风拂面的时候。就像电影里一样,我俩坐在冷饮店的高脚凳上,捧着两个陶杯。陶杯上嵌着细碎的银粉,我很琼瑶地想:也许一场浪漫就从这里开始了呢。
他说他是高二的,叫谢洋,我说我是高一的刘小丹。我们无拘无束地侃着,他的杯子很快见了底,我也喝空了,还把冰块嘎吱嘎吱地嚼着吃光了。
店里正在促销,有赠品,可以选择唱片或是一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了书,因为那是一本《小王子》。我觉得,谢洋就是我心目中的王子。
“这是一本外国童话。”出了店门后谢洋说,“里面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狐狸。”
晚上,做完了作业,我打开了《小王子》。
小王子遇到一只狐狸女孩,问它:你愿意和我玩吗?狐狸说:那么,请你驯养我吧!小王子问:什么是驯养呢?狐狸说: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听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不一样,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 风……
读完狐狸女孩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合上了书。我想,他们一定幸福地在一起了吧。
谢洋是足球队的,我开始每天下午去看他踢球。他是中锋,绰号叫“谢大侠”。
一次,我们学校和二中比赛,一个队员把球吊到禁区,被对方的守门员挡了回来,谢洋突然从后面猛冲上去,连人带球飞入球门。全场掌声雷动,连二中的女生们都向他挥舞着花束!他下场后,我跑过去送汽水,看到他把汗湿的球衣脱下来,扔给一个女孩子。
我攥着汽水瓶悄悄地退了回去,打听了一下,那是和谢洋同年级的女生,叫陈娟娟。我仔细地打量她,淡淡的眉眼,背带裤运动鞋,很平常。我暗暗嘲笑自己的过敏。
高中的男生大多哈日哈韩,模仿日韩流行乐坛的派头,在穿着上比较先锋。谢洋呢,连棒球帽也没有,脑袋上总扣着一顶小格子的鸭舌帽!
我笑他怯,他却说:“小丹,除了你,没人笑俺老土呢!”这倒也是,他穿得不那么晃眼,却散发着阳光一般的气息,那种笑声、汗水和健康混合在一起的新鲜味道。
街上新开了一家荷兰烤肉馆,很贵,我还是打算周末去吃。谢洋说他请我,我不相信地问:“荷兰烤肉?”他肯定地回答:“荷兰烤肉!”
周末那天,他一大早就打来电话催我。“急着抢泔水啊?猪!”我边爬出被窝边骂他。他说:“西郊公园有多远你不知道啊?猪!”
西郊公园?不是说好了去荷兰烤肉馆吗?我刚要质问他,他挂掉了电话。
我下了楼,他骑着单车,背了个大包包,身旁还有个女生,大眼睛圆脸蛋,漂亮得像深田恭子。我希望他介绍,他却只对她说:“这就是小丹。”看来他们很熟啊,我心里顿时泛起了山西老陈醋。
我还是骑上车,和他们一起向西郊公园进军了。我想知道他葫芦里卖的药,更想知道这个漂亮女孩是不是他的GF。
我们来到了西郊公园的山上。谢洋从背包里拿出折叠架和生肉串,请漂亮女孩烧烤。我撇嘴了,“这就是荷兰烤肉?”他打岔说:“对喽,还没向你介绍我这个同学呢。”漂亮女孩握住我的手,“小丹,我叫何兰。”谢洋仰天大笑:“何兰是我们班的烧烤高手,我请你吃的就是何兰烤肉!”
我仰天长啸。
何兰烤的肉又焦又香,真的很好吃!披覆着花影重重,做一只树林里自由惬意的小田鼠,这种感觉也真的很“飞”耶!
吃完了,又聊了一会儿,何兰就走了。谢洋跑下山,给我买了个甜筒。这么大排档的东东!我呸他。他却说:“两块钱的甜筒比哈根达斯差不到哪去。”
每天晚自习前,我们都一起出校门散步。他常常给我买两串糖葫芦,我举着糖葫芦,这个上咬一口,那个上咬一口,享受着童年时才有的被宠坏的滋味。
一次,和他逛花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