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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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恋爱-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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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大同说这事时,小雪一直在专注地倾听,同情地落下几滴眼泪,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更显动人,难得一见的柔媚。大同慌忙把餐巾纸递给她,她接过说:“没想到你有这样的经历,你们要是不请律师,后来不反过来告他们,情景就不如现在了。只要努力奋斗几年,就可以完全翻身了,是吧?”说话时脸上没有什么失望的表情,大同暗暗庆幸:这姑娘不像是嫌贫爱富的主,也许我的运气还不错。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小雪依然跟大同相处得很好,大同越发对她有好感,本来就是嘛,奋斗些年什么都会有的,不该只看当前的状况。

    可大同没想到情况还是有了变动,有一天小雪约大同在小吃店见面,像往常一样,大同挺高兴地去了,她点了大同爱吃的五香花生和溜肥肠,算是小店里最好的菜了,还有一瓶冰镇啤酒,这份特殊优待让大同受宠若惊,啤酒给男性带来的兴奋跟新衣服给女性带来的兴奋是一样的,大同还以为她发工资了或是要主动提出进一步发展呢,可她挺正经地问大同:“咱们仅仅是好朋友吧?”

    大同愣一愣含糊地说“也许以后不止是这样。”她说“我问的是现在。”大同有点傻了,感觉要坏菜,仔细想想,每次见面时尽管只有一张桌子的距离,却从没超越过。也没拉过手。他的手长期接触铁而富有铁的坚硬质感,担心会让她感到不舒服的。也没提过“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话,不算恋人阶段,可好朋友与恋人有什么明显的界限呢?大同只好说现在是,心里不禁一阵苦涩。

    小雪说姑姑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迫于情面他们双方见了面,她和家人都觉得那小子长得还可以,年龄也相当,是个汽车修理工,月工资两千,家里还盖了新房,经济方面在农村来说不错,家里让他们先相处着,潜意思是说大同和她还没有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们的关系到此结束了。

    大同明白在大人眼里他们的关系像小孩过家家一样没意义,不注重现实状况,自己家境贫穷,现在的工资也不够养活她的。但他还是无力地挣扎了一下:“你为什么不选我呢?”

    “我……试过了,家里不同意,你别让我为难好么?我承认你是个不错的男孩,我会一直把你当好朋友看待的。”她不敢再看大同的眼睛,果然一脸难色。是啊,虽然大同相信自己将来会发达起来,可小雪她爸不信,谁不愿自己孩子嫁个条件好一些的人家呢,她爸又不能相信大同会对她好。小雪这种乖孩子听惯了父母的话,绝不会为了大同跟父母做斗争,她并没有大同当初想像的那么执着,那完全是错觉——对于遵从父母之命这点她是执着的。

    她将来要跟那个汽车修理工一起生活了,天天给他洗满是汽油味的黑衣服,而大同想给她更多的幸福,绝不让她干这个,甚至情愿给她洗内裤。那双渍满机油的黑手要抚摸拥抱她了,尽管干活时自己的手也很脏,可平常总是洗得干干净净,指甲剪得整整齐齐,他比别人整洁得多。她要……大同想到这些心里挺难受,跟那瓶啤酒一样,因内心悲凉而满脸是细密的汗珠。大同无奈地说:“那你们就处着吧,你能幸福我就满意了,如果实在不方便的话不用经常给我打电话,不用来这儿了,也许他会吃醋,我还是挺喜欢你的。”这时候大同不敢说爱了。

    大同对相亲这种老套的联姻方式既恼火又无奈,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为了结婚、生子,经人介绍相遇相识,在此之前没有任何关系和感情,一见面就吐还好说,该走人走人;如果见对方长相,身高还能对付,经济方面比较优越,或是经济方面优越其它方面都挺操蛋,哪怕长得跟芥菜疙瘩似的,品行很差劲,为了物欲和性欲,两人就会在相互欺骗中开始建立自己都不相信的感情,其实谈不上是感情,只算是依赖,脆弱得经不起一点儿风雨,很容易破裂,还不如多年的朋友呢。

    相亲能制造出的婚姻不少,可真正产生过爱情的微乎其微,不十分厌恶对方,勉强有点儿性欲而已。好比买了不称心的衣服凑合着穿,稍旧点儿或是有了新的衣服立马扔了它。二十一世纪了,在这个各方面都迅猛发展的时代,在闭塞的农村还把相亲这种古老的方式作为开始一段婚姻的正道,那些打破常规不顾一切去自由恋爱的人少得可怜,竟然被一些人看作是有本事,简直荒唐,连追求爱人都不会的人还算正常么?相亲成就了一些笨蛋,可也毁了一些人的正常爱情,比如大同。

    大同不是显摆自己有这种能耐,而是想让他们的感情按游戏规则正常发展,大同不怕竞争,但不愿被一个以赖皮方式介入的人所影响,因为他们是由朋友过度到恋人,而那小子却能直奔主题,还有媒人帮忙,多可气,大同不信这么凑巧有人跟他的口味、眼光一样,喜欢她的吃相,喜欢她的声音和性格,而不在乎较黑的皮肤和并不苗条的身材。

    大同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无权评论这小子的好坏,他没见过那小子,无权评论小雪爸妈做出的决定是否对,无权阻止有人追求她。如果有缘,失去的还能得到。再说爱过的人不一定都能得到,大同现在还能做的就是保持现在的自己,不能失态让她瞧不起,起码还算个朋友嘛,他要是死缠着小雪也不能解决问题,小雪会为难的,如果他们处得不好自己还有希望嘛。“但愿你们将来能幸福。”大同说了几句让她高兴的话,如果大同是那小子他会感到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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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蚂蚁窝里也有小资
    第七章蚂蚁窝里也有小资

    在以后的日子里,大同的电话里再也没有显示过小雪的号码。一晃大半年过去了,他们所在的工厂因产品质量太差而失去几个客户,好几个月没有生产订单。大同和大志失业了,而且还有三个月工资没能发下来,连花的都没有。老板说还有两个客户没给货款,发不下工资,过段时间保证发。同事们相互留下电话号码后陆续回家了,都说谁找到好工作就通知大伙,有钱一起挣。其实能否找到工作谁心里都没谱,上班是身心疲惫,失业是心灰意冷,同样不好过。小郑突然想起大同说过要创业,便半开玩笑地说:“大同,要是做生意,可想着兄弟们啊!我愿意跟你这样有闯劲的人打交道,你不像个久居人下的,将来也许有所作为。”大同不在乎这种没来由的恭维,笑笑说绝忘不了大伙。

    失恋加失业的滋味真不好受,大同再宽容大量小雪也是跟别人谈恋爱呢,没他什么事,那份破工作再让人讨厌也不能失去,那是他们唯一的财路,周围的大小工厂都一样,时好时坏,工资也不按时发,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让他们恼火,资金一点儿也没筹到,反而花了不少,干脆先回家过几天田园生活,等工厂欠他们的三个月工资发下来再说。

    在家干农活儿耳朵也不清静,有些乡亲讥笑他们是废物,父母也时常责备,多半意思是人家能找到好工作你们为什么就不行,总是让他们再去找工作。大同明白,其实是人家肯忍气吞声勉强活着而他们不肯,人家肯安于现状而他们想努力拼搏,他们比人家都穷,不拼不行,难道一辈子在那种工厂上班么?若是仅为上班很容易,满大街都是就业机会,哪个电线杆上没有几张招工广告?实际内幕大同都清楚,多数跟他们去过的这种厂子类似,少数是纯粹骗人的。去北京呢?不是不敢去,而是他们这样的人去了也不容易有大发展,为了创业还是在本地好。大同不愿跟家人抬杠,听惯了也就不当回事了。

    与此同时又听说春花与段明订了亲,搬进段家在县城的楼房住了。如今在乡下订完亲就可以同居的,没人管这事,农民们头脑还没有完全解放性先解放了,看来跟随时代潮流也要有先有后,不能多方面同时进行。这更让大同疑惑不解:怎么会跟他呢?回忆起小时候段明强吻春花的事他就想吐血:为什么让段明得逞呢?春花会爱上他?难道老天真的不公,偏向有钱人?直到那晚他亲眼见到段明接走春花后,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那晚大同从大志家出来,在路口见一辆小轿车肆虐地掀起一溜尘烟飞驰到春花家门口,屁股一红猛地刹住车。春花家的亲戚都没有汽车,大同料想很可能是段明的车,便避着尘烟远远地在暗处窥视,看他是来干什么的。就见段明下车后甩上车门,砰砰地使劲砸春花家的门,引得半条街的狗都凶狠地狂叫不止。

    借着车灯大同看见段明的身影,他现在长得又细又高,足有一米九,飘逸的长碎发比大志头发短些,黑色的夹克擦得很干净,亮得让大同有些嫉妒,真是副好衣服架子,想必这也算是他的优越条件之一。开门的是春花妈,她极热情地迎段明进去:“春花,段明来了,有些日子没来了,路上冷不冷啊?”音量之大足以让大同感到刺耳。

    天气不太冷,这小子态度可够冷的,哼一句什么就进去了,懒得理这讨厌的老娘们。屋里嘈杂了不到一分钟,春花就跟段明出来了,手里提着衣服包之类的行李,看样子是去他家住。陆婶扭着肥大的屁股紧追上来:“忙什么,坐一会儿再走吧,”这拜访确实太短,连烟都点不着,陆婶挽留了四五次,这小子冷淡地回了一句:“不坐了,进去吧。”便把春花推上车。借着灯光大同看清了段明的脸,他瘦得腮骨凸出,眼睛凶得像狼眼,比小时候更面恶了,很难想像他笑出来是什么样,也许他已经不会笑了。他收进腿摔上车门,接着把车打响,野蛮地掉过头,又飞快地冲了出去,只剩下春花妈一厢情愿地嘱咐着注意安全之类的废话。

    大同猜测也许两人闹矛盾后春花跑回家来,段明来找她回去的,依春花的性格不该这么痛快就饶了他呀,这里边情况复杂了,出于多种理由春花家也不敢得罪段明。

    春花妈等到车消失后才进去,大同这才出来往回走,心里泛起一阵酸涩凄凉,他绝不信这小子有什么笼获人心的高明手段,他也不认为这种强硬的流氓作风很有男人味儿,难道春花妈真指望这小子对春花好么?大同不知道春花的电话,没法打听情况,她追求了多少年爱情,却没想到越追越远,落了个这样的结果。

    大同从此开始怨恨春花势利,一时感叹世间已没有真爱,再次受挫,情绪加倍低落。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是这样的,还有什么值得去争取呢?

    他精神一时变得昏昏噩噩,白天木着脑袋下地干活儿,晚上胡乱地下象棋、看电视。大志是世界上脾气最好耐心最强的人,大同和牛子打扰到十二点,他边磕头边支应着也不会赶他们走,当然他们还是很识趣的,不会耗得太晚。只要有烟,大志就不打呵欠。后来大志劝大同说:“不要着急,你还有机会追求小雪。”大同很奇怪,问为什么,是不是你听到了什么消息?大志靠在椅子里半合着眼,故作运筹帷幄地慢慢说道:“挺聪明的小孩怎么现在犯糊涂了?你看相亲的有几个能痛快地结婚呢?多数是相处个把月就告吹了,处过几个后才会碰上个能凑合的,或是挑不着好的了才死心塌地地将就,小雪跟那小子也不一定就能成,过段时间就会见分晓。”大同想想也是,尽管希望渺茫,但还是有希望,因此心里又升起一小团火焰。

    “那春花呢?”大同心里还放不下这个姐姐。

    大志的目光萎了下去。原来他也很喜欢春花,无端地觉得春花很可爱可亲,因为他有些内向,不擅长跟女孩交流,小时候跟春花直接接触的很少,记得春花曾手把手地教他学画小鸭子,教他学会用纸擦鼻涕,第一次是春花用纸捂着他鼻子让他擤,他一使劲纸破了,鼻涕全擤在了春花手上,他竟然吓得红了脸不敢吭声。向来爱干净的春花并没怪他,给他擦完后洗洗手继续玩。此外多数时候他都跟着大同一起淘气,不敢跟春花单独玩,总是怕自己脸发烧。至今,擦鼻涕这件小事他还珍藏在心里多年不忘,留着有空时自己回味。其实人都会有这种体验,都莫名地喜爱过一个异性,只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感动一辈子,不过大志比别人的神经细腻敏感些,这事在他心里显得更重些,在思春的时候更容易失眠些。

    长大以后他也从不敢正眼看春花,现在偶尔碰到也会立马红着脸想起春花给他擦鼻涕的情景,为避免引起误会他从不跟大同提春花。因此,大同一直以为大志心里只有那个死去的姑娘叶子,对于春花的记忆也就剩下名字了,只有自己这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心里还装着童年的春花。其实大志得知春花订亲后比大同还难过,甚至还偷偷地哭过。他觉得这并不说明他精神有问题,纯洁的感情是可以长久存在的,其保质期与本人的寿命相等,感情含蓄而丰富更能证明他是一种优质的人。

    半晌,他才轻叹道:“不好说,测个字吧。”性格另类的人会喜欢研究另类的学问,他研究过测字,每当有难解的问题时,便用测字来开个玩笑,得出个不负责任的答案哄骗自己和别人。大同知道他的把戏,狡猾地写了个“兔”字。大志看他写第二笔时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与之相视一笑:“还用问么?当然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了。也许她有难处,依她的性格是不可能答应段明的。”说话时他自己心里先酸痛了一下。

    为了不再想春花,大志默默思索刚才头脑中闪过的几句话,立马取过纸笔沙沙地写着,偶尔停顿一下,大同知道他又“发神经”了,微笑地等着。很快,大志把纸扔给他:“这歌词归你了,拿着玩去吧。也许执著能战胜一切。”大同欣赏了一遍纸上那些嚣张的飞龙和舞凤们:

    爱的痕迹

    那年秋天,我遇上了你

    我喜欢你,清纯的眼睛

    你爱慕我,温柔体贴

    也许因为我没有大房子

    你便婉言拒绝了我的爱

    也不再对我有一丝留恋

    我的好也因此一笔抹杀

    我这傻瓜,总忘不了你

    每个夜晚,都默默想你

    辗转反侧,患上失眠

    抹不掉心中爱过的痕迹

    也怕你的第十九次拒绝

    只好暗自想你九十九次

    当我第一百次想起你时

    我这懦夫,竟鼓起勇气

    来到你家,送上一枝花

    门内的你,满脸惊异

    世界上竟然真的有傻瓜

    一年后还念念不忘旧情

    刚刚受到失恋打击的你

    发现爱你的人并无怨言

    大同说没曲怎么唱啊,大志说有曲就可以卖钱了,还坐在这干什么。大同不懂这个,只是觉得还算通顺,每段的字都一样多,能在几分钟内写出来至少说明他头脑子够快的。“为什么不写写春花呢?”他略有些遗憾,大志怕把自己对春花的感觉写进去,便敷衍道:“对春花要认真对待,我想写得更好一些。以后再说吧。”

    大志喜欢写歌、弹吉他、烹调、喝酒。热爱艺术的人肯定热爱生活,而牛子常在他面前说生活没劲,除了打台球看龙珠,剩下的时间对他来说真是枯燥。为此大志曾即兴写过一首歌词:

    浪漫的意义

    夜幕布满点点繁星

    如同原野上的篝火

    我取一颗摁在香烟上

    吐出醇厚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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