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云初在竹居茶楼要了间包厢,便坐下来,一边品着香茗,一边等待弟弟带回大笔银两。
她没有等太久,也不过半个多时辰,水云锦就兴高采烈地跑了进来。
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她领头结帐,携了弟弟离开茶楼。
回家的路上,水云锦已经忍不住满腔的兴奋,喘着气问:“姊,你怎么知道诗画姑娘有钱,又肯出大把银两买咱们的玉镯?”
他们的娘用了八百两买回来的东西,却以一千两的价格卖了出去,这一转手,足足赚了二百两,让他如何不开心?
“诗画姑娘稳坐江宁第一花魁的宝座有五年时光,这期间,追捧她的从王爷贝勒到豪门巨富,不一而足。她手里有些私房也很正常,我估摸着没有十来万,也有五、六万,一千两于她不过是小意思。”
“她就算再有钱,也不一定要买我们的玉镯啊!”
“换做平时,她确实不会自己掏钱买镯子,她想要什么,说一声,自有无数恩客拱手奉上。但她就要从良嫁人了,往昔那些恩客送的珠宝首饰自然不好公开戴着进入制台府,而新娘子又得有几件亮眼的东西来衬托才体面,此时,咱们那对品质一流的龙凤玉镯便成为最好的选择了。”
难怪他上香雪楼求见诗画姑娘,说明来意的时候,会受到那么好的款待,果然女人那弯弯绕绕的心思也只有女人才会明白。
“云锦,你明日别外出了,就在府里等着银楼老板来收款,付完八百两后,剩余的二百两你拿去织造坊。算一算,咱们也有半年没发足工资了,这钱就当给织工们做补偿吧!”
他默然,想到已逝的爷爷说起水家最辉煌时,几十个织造坊,数千张织机一起开工,那等场景对比今时的冷清,忍不住对满人的恨意更甚。
早晚要杀尽所有鞑子。他在心里想,但知姊姊素来怕事,嘴上只道:“钱都付了工资,可还有余银收丝?”
“若非收丝花费了太多银两,我怎会拖欠织工们的薪资?”
“这样挖东墙补西墙,何时才是尽头?姊,你就没想过干脆把织造坊结束,反正我们家还有田地出租,单靠租金也够养活我们一家。”明面上的生意收了,他才好做些私底下的买卖,也才能更快累积足够的实力,进行他的反清大业。
“胡说,现今织造坊留下的都是跟了水氏几十年的老织工,织造坊关了,你让他们上哪儿谋生去?”
“难道要养他们到百年?”
“除非你忍心赶他们去流落街头。”
水云锦低下头,握紧了拳,赶人和留人两种方法他都不愿意选,最终,满腔的愤恨尽数冲向了朝廷。
“咦?”走在前头的水云初突然发出一声惊呼。
“怎么了?”水云锦快一步冲到姊姊面前护住她。
“别大惊小怪的。”水云初绕过他,拐向右手边的巷弄里。
巷弄里,卧着一名红衣红裤的男子,乍看以为是具尸体,但仔细一瞧,男子的身子微微蠕动,似正挣扎着要起身,却无能为力。
水云初蹲下身看他,男子的脸色雪白,还带着一抹灰,像是重伤或重病在身。
“喂,你还好吧?”她伸手想去扶男子。
水云锦一个箭步窜过来,打落她的手。“男女授授不亲,你不知道吗?”既然要保护姊姊的闺誉,自然不许她再有出轨的行为。
水云初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起了错觉。那个卧倒于地的男人在听见弟弟的话时,苍白的双唇扬出了一弯很淡、却可爱到不行的笑。
男人?可爱?还穿着大红衣裳,卧在无人的巷弄里?这还真是一幕诡异到了极点的画面。
但挺有趣的。她推了下弟弟。“我不碰,你碰总行了吧?”
水云锦又皱眉了,他同样做不到见死不救,但想到家里的窘境,要再多拖一个包袱总让他犹豫。
“快点啊!”她催他。
“姊,我们……没那能力多管闲事的……”他一脸不安。
“如果你忍心看着他死,咱们就回家。”翻了个白眼,她也不催弟弟了,迳自扶起男子,这才瞧清了他的面容,圆圆润润的。“嗯,秀色可餐。”
男子似乎听见了她的话,两道剑眉抽了抽,很勉强地睁开两条缝,但等不及他看清水云初的脸,水云锦已经把他抢了过去。
“姊,注意一下你的言行好不好?三从四德都读哪儿去了?”
“我可不记得有读过那玩意儿。”她耸耸肩,双目不离男子微皱着的五官。真是……“越看越像只包子。”
“姊!”水云锦快吐血了。
水云初根本不理他,迳向男子道:“公子家居何方?怎会倒卧暗巷?要不要我姊弟二人替你报官?或者送你回家?”做不到不管,那就送佛送到西了。这是她一贯的行事原则。
男子又动了动眉。他是逃家出来的,怎么可能回去?至于报官?免了吧,他哥哥的势力大过天,一旦他在官府露了面,哥哥的追兵三日内必定赶到。
“喂,你倒是吭一声啊!”却是水云锦没耐烦地摇晃他。
男子是出声了,不过是呛咳,咳得一张脸皱成一团。
“云锦,斯文点,你没看他身子不舒服吗?”她白了弟弟一眼,看着男子,又想起临出门时架在灶上蒸的那笼包子,这都过午了,她还没吃饭呢,肚子真有些饿。
男子的脸皱得真像是包子,完全是她最喜欢吃的食物,只可惜古人那句“望梅止渴”放在这里一点用都没有,她现在是越看“包子男”越感肚饿。
水云锦哼了声,手里的动作却放温柔了。“那你说吧?现在怎么办,送官府?还是医馆?”
是错觉吗?她觉得男子的脸皱得更……包子了。
忍不住,她试探性地说:“不如先将他带回家去,等他恢复一点精神,再问明他的来历,决定他的去处。”
突然,男子脸上的皱折被抹平了,包子变成了一颗馒头。
水云初有些想笑。这么不会掩饰情绪的人,她还是头一回碰到。
水云锦大惊。“姊,你开玩笑吧?将这样一个陌生人带回家去,你的闺誉——”
“拜托!”她实在受不了了。“你别开口闭口闺誉的好不好?很烦哪!再说,救人的是你,与我何干?”
“我——”他有些转不过脑袋。
“对,就是你,水大公子。现在人在你怀里,由你抱着,外人看了也只当是你一时好心救了人,牵扯不到我身上的。”她拍拍裙上的泥灰站起身,自往家的方向走。
“但是……”水云锦抱着男子追上她,压低声量,不想让人知道水家已经很穷。“他这模样……大姊,我们得花多少钱请大夫医治他?”
水云初差点跌个五体投地。
“云锦,人就在你手上,仔细感受一下他身上衣服的料子,这等质材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吗?”
对耶,那红衣乍看普通,触手却冰滑细致,衣上云纹朵朵,袖口、下摆绣满祈寿符文,分明是最上等的锦缎,一寸千金。所以说,这个男人家里很有钱?他明白了。
“姊,你是想救了人,再上门去讨一大笔赏钱是不?”
水云初很佩服弟弟的想像力,但她更好奇男子听到这些话的反应,一双细长凤目紧盯男子面容,就见他的五官一点一点皱起,又变成包子脸了。
她忍俊不禁,低声笑了起来。多好玩的长相啊!就算换不到钱,赚到一份好心情,也算值了。
“你知道他家在哪儿吗?”
“不知道。”
“那怎么去讨赏钱?”
“如此说来,这家伙一点儿价值也没有嘛!”
水云初放声大笑。她看到了,男子的脸从包子皱成了小笼汤包。她突发奇想,不如让男子上街头卖艺,有此绝技,还怕赚不到钱?
第二章
水云初为男子延医诊治,才知他身受重伤,内腑移位,又未妥善休养,再染风寒,可谓是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
大夫说,他起码得休养一年半载才能痊愈,期间还要多进补、少劳动。
当下,水云锦就晕了。他们哪里是扛回一尊财神爷,根本是个赔钱货!
水云初也不理他,赶着他跟大夫去抓药,她亲自照顾卧床不起的男子。
男子一直在发烧,昏昏醒醒的,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呻吟,水云初衣不解带、亲侍汤药。
她的行为让水家人百般不解。说是好心,可把人救回来,交给奴婢照顾就好了,有必要亲自上阵吗?
除非水云初跟男子之间……但云初是有婚约在身的,岂会跟一个陌生男子纠缠不清?水云锦第一个跳出来,誓死捍卫姊姊的闺誉。
倒是水夫人,憋了五天,终于忍不住跑去偷问女儿。“云初,你不会看上人家了吧?”
“娘,你说哪儿去了?”她边喂男子喝药,边翻了个白眼。
“不然你对他那么好干么?”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呀!”
“单纯的好心?”
“当然。”她很用力地点头,心里却想,枉费水家在织造一业昌盛了百余年,怎么就没人发现这陌生男子身上的衣料不止华贵、还是江宁织造局专送上去的御用之物?
当日,她若非在男子身上摸了一把,也只把他当成一般的富家公子。
但发现他穿着王公亲贵的衣物就不一样了,瞧他的年纪、模样,和即便昏迷仍隐隐透出的尊贵气质,这分明是某家落难的小王爷或贝勒。
她不指望从他身上捞取小钱,但若能藉由他的管道,让官府给水氏开扇小后门,允许织造坊多添几十张织机,就可能给水家目前的窘境带来一线生机,她自然是要把握的。
可惜这番心思却无法说予众人知道,一来,解释了他们也不会懂,二来,她承认自己懒得与心思单纯的家人们摆条理、说原由,太累人了。
“你真的没喜欢他?”水夫人不死心,再问一句。
“没有。”她顶多觉得他的脸很有意思,放松时润润的像馒头,一皱起来就变成包子了。
不过,她觉得他包子脸的模样比较可爱。
她背在身后的小手忍不住伸出去,在他脸上捏了一下,眼角瞥见他眉头抽了抽,五官微皱……果然是包子。
水夫人没发现她的小动作,只是反覆叮咛她,未出阁的姑娘,名节最重要,莫坏了闺誉,将来后悔终生。
水云初边听边点头,还不忘偷捏几下男子的脸,看他由肉包变成小笼包、又变成肉包,开心得不得了,直到水夫人叨念完毕走出去。
水云初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玩那张很有趣的脸。“喂,我知道你醒了,别装昏,快说说,你姓啥名谁?何方人士?”
闻言,男子睁开了眼,炯炯双瞳如星,白得雪亮、黑得深邃,隐约间,仿佛繁星闪烁。
水云初的手微颤,指间居然失去了感觉。
她诧异地望着他,神思不觉被那双黑瞳捕获,痴痴地顺着那眸彩深处走,好似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呆呆地,她扬起了嘴角,为那份美丽而雀跃。
转瞬间,漆黑眸底的星辰化成流星,划过天际,一样地美,却凄艳得揪人心疼。
她情不自禁捂着胸口倒退一步,迷茫的理智方才回了神。
这个男子,稚嫩只是他的表像,年轻的躯体内包裹的是一缕伤痕累累的灵魂。
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竟有如此伤感又惑人的眼神……
她心里生出一点危机,不自觉地,周身便起了一圈疏离氛围。
“公子还没回答小女子的问题呢,请教公子姓名?”
男子没开口,只把眼神放得温柔,仿佛倾倒了一缸的陈酿。
如果水云初心里没有一点警戒,也许她会迷迷糊糊地醉入那陈年美酒似的眼神中,但她已经发现了男子的不凡,自然心有提防。
“别耍花招,本姑娘不吃你那套。你若不说明身分,本姑娘直接送你进衙门。”
她是贪心,但她更怕麻烦,男子让她越来越看不透,她便有了甩包袱的想法。
男子垂眸,掩饰眼里一闪而逝的失望。怪了,他骗人的技巧一直很好啊,怎么这关键时刻突然失灵了呢?
“你不说算了,我喊人送你去宫府。”
“爱新觉……”男子开口了,却只吐出几个气音。
同时,两人一起瞪大了眼,黑瞳对凤目,皆是惊讶与诧异。
他摸摸自己的喉咙。怪了,怎么发不出声音?
但她却看出了他的嘴形——爱新觉。
她肯定他没有说完,但出口的三个字已教她心惊。她有五分把握,他要说的是“爱新觉罗”,再接下来才是他的名字。
老天爷!他姓爱新觉罗,他是皇族子弟!
不可能吧……她随便在路边捡个伤患都能捡到一个皇亲?
但想一下他身上那件华贵的红衣,事实也不是那么突兀了。
本来只想占一点便宜,结果却捅到了马蜂窝,她现在真的想甩包袱走人了。
“那个……公子……”怎么把话题顺下去呢?
他的一只手还搁在喉咙上,五官又皱得像一颗包子。
她不禁有些心软。谁教她生平最爱吃包子,看到男子那张脸,她忍不住就先为他开脱了。
“我观公子嘴形,似乎是在说‘艾新’二字?可是草头艾,新旧的新?”
他愣了,随即眉眼舒开,淡淡的笑容爬上唇角,好似带来一阵和风细雨。
她打了个颤,鸡皮疙瘩都爬起来了。她弟弟已经帅到惨绝人寰,而这个男子却可爱到天崩地裂。
没天理啊!为何她身边的男人个个出彩,就她像只小野鸡?老天爷明摆着只重男,轻忽女!
他指着自己的喉咙,对她摇摇手,示意他暂时失了声。
水云初才不管他是短暂失声,还是永久哑了,鉴于他身分太敏感,她现在完全不想从他身上挖出东西了,直接替他下诊断。
“原来你是哑巴啊!了解,以后我不会再问你话了。公子既已痊愈,要走要留,尽管自便,不必太客气,再见。”说完,闪人。
艾新——他原名爱新觉罗.福荣,正是让康熙皇帝气翻龙颜的四弟,顺治与董鄂妃之子。
他天生是个很敏感的人,不管嘴上说着再好听的话,他都能从对方的一抹眼神或一个挥手间,看透对方心里真正的念头。
这种天赋让他在阴谋滔天、诡计横流的皇宫里生活得万分辛苦。
五岁时,阿玛说要带他出宫,他心里其实很愿意,但舍不得哥哥,皇宫里没有什么亲情,玄烨是除了父母,唯一会对他嘘寒问暖的人。
他实在不忍心看哥哥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至高而凄寒的皇位上,于是他选择留下,陪玄烨走过乘龙路上最初始的狂风暴雨。
直到鳖拜倒台,哥哥的帝位算是坐稳了,他终于可以放心。
那座皇宫,他是一刻也不愿意多留,立即带了大堆伤药、强撑伤躯,开始逃亡的生涯。
这一年,他从北方躲到南方,又往四川虚晃一圈,却在那里染了风寒,迷迷糊糊到达江宁,再也支撑不住,然后……
记忆到这里消失了,只记得听得一句:“……越看越像只包子。”
再接下来,他又听到一对母女的对话,似乎在讨论这家的大小姐是不是爱上他?
他忍不住打个哆嗦。就算没睁开眼,凭着天赋他也察觉那位大小姐不简单,甚至对他别有图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