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默璃让虚九有些同情,看来裴少慕对默璃的影响实在是大了些。
以往虽说她是个凉薄之人,但是内心还是柔软的,也乐于把善心给别人。
如今,只剩下冷漠和果断了吧。
虚九相信,如果再次进入那个世界,默璃定然会从一开始就不管不顾的杀了裴少慕。
虚九挥了挥手,默璃的基础面板就闪现在半空中。
性格:时而高冷,时而逗逼。(在女神和女神经之间随时切换)
外貌:60
魅力:50
精神力:100
武力值:100
智力:94
功德值:60(-)
信仰之力:55
特长:无任务奖励:大家闺秀礼仪规范,高逸清婉簪花小楷,收放自如的表演技能(中级),海神系列,软鞭,毒医,过目不忘,救死扶伤手,初级写作技巧,军队格斗术,凤舞梦,经商能力(中级),和平使者称号(可用三次),摄影技术初级,神枪手
以上各值满分均一百,基础分五分。
“鉴于此次意外,你直接杀掉男主,不做惩罚。”
默璃没有听虚九的话,而是把手指在功德值那一栏,询问那个突然出现的符号。
“默璃,裴少慕的毒气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就算是那位公子拼着身体做了挽救,也只是一时的罢了。”
“那些被太阳暂时吸收的毒气,会是一个定时炸弹。”
虚九没有隐瞒默璃,而是直接说道。
第六百六十四章山大王抢亲记(二)
(二)
默璃的瞳孔一缩,她明白虚九的话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多久,十年或是百年,或是千年后,那个国家终将是会进入混乱的。
因为她的存在,造就了一个末日吗?
默璃想到裴少慕说起的毒气的功效,失声苦笑。
“默璃,一切都是冥冥中自由天意。”虚九还准备说些什么,却被默璃阻止了。
“继续任务吧。”默璃的声音冷静的有些可怕,就好似这些事情根本没有发生一般。
虚九抬头,不自觉的看了看星空的某处,那里的气息弱了很多。
他知道,大人已经尽力了。
“好。”
虚九的话音落下,熟悉的眩晕感让默璃知道自己已经开始进入任务世界。
“大当家的,咱们上还是不上。”就在默璃刚刚进入任务世界,还有些轻微不适的时候,就发现肩膀被人拍了拍。
大当家的?一听这个称呼,默璃心中就有一个不怎么好的猜测。
难道,这一次她又穿成了女土匪?
默璃睁开眼睛,明亮的阳光让她有些不舒服。
默璃打量了一下四周,都是些扛着大刀的糙汉子,藏在这山腰之上。
山下是一条平坦宽阔的小路,如今小路上正在行驶着一亮马车,后面还拉着几个大箱子。
看这行头,应该也是一只大肥羊。
再加上这穿越的时机,默璃猜测这十有**可能是跟任务有关。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当然得上。
于是,默璃挥了挥手,一帮早就按耐不住的土匪雄赳赳气昂昂的冲了下去,带起的尘土让默璃一阵儿咳嗽。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当默璃听到这句经典的劫路话语时,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
被人围着的马车,车夫已经被拉了下来,半天马车内出来一个白衣小公子。
一身算不上华贵,但也不是普通人家可以穿的起的布料,精致如玉的面庞,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书卷气。
“书生?”这是默璃的第一判断,但是当默璃看到男子沉稳的步伐时,眯了眯眼睛。
如此沉稳有力的步伐,可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公子该有的。
“不知各位拦住在下的车有何贵干。”男子拱了拱手,书生气十足的开口。
“我们是劫财的,识相的把你的家当交出来,否则的话别怪我们不客气。”
说话的是跟在默璃身边的一个彪形大汉,浓密的络腮胡,脸上还有一道清晰的伤疤,不说话都知道是个狠角色。
看样子,在这帮土匪中还不是中还是给个小头头。
“大当家的,你今儿怎么不说话,难不成看上了这个小白脸?”
“你看这小白脸瘦胳膊瘦腿,一阵风过来都能吹到,哪里有资格当咱们卧龙寨的压寨夫人呢。”
默璃眨了眨眼睛,这关她什么事情,她不说话只不过是怕露馅儿。
鬼知道原主的性子是什么,不过这山寨的名字起的倒是有水平,卧龙寨?
要是让那皇帝老儿知道非得派大军过来浇灭了他们。
龙这个字,在任何时代都是不能随便用的。
默璃看到男子听到压寨夫人这四个字的时候,眼里闪过一道屈辱,但是稍纵即逝,除了默璃,根本没有人可以看到。
呦,这还是个能忍的。
“小公子,来个自我介绍吧。”默璃下意识的吹了个口哨,流里流气是,简直就是个女流氓。
不对,她现在是个那边土匪,还是个爱吹口哨的女土匪。
“大当家的,你这么温柔,不会是真的看上这个小白脸了吧?”
还不等那位小公子说话,默璃身后的一帮汉子们就一个个嚎叫了起来。
默璃视线转了转,真发现了不少美男子。
就连那个大胡须的刮了胡子,一定也是个硬汉。
哎,这么多美人环绕,原主这日子过得真是悠闲。
“在下邕阳人士,家中独子,熟读各家经典,准备上京参加秋试。”
男子一说这话,默璃心中的诡异感更加强烈了,她怎么感觉男子不是在自我介绍,而是在自我推销呢。
就好似是他巴不得被默璃带走。
“算了,把钱财交出来,放你一条生路。”默璃抱着试探的态度,说道。
“在下家中贫瘠,盘缠还是左邻右舍相互凑出来的,可否放在下离开,等在下高中状元,金榜题名,定然回来感谢。”
男子条理清晰的说着,可是默璃还是觉得奇怪。
这话不像是在求他们放他走,而是在提醒他们如果放他走,他一定会带官兵来。
呵呵,这人还真是有趣。
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人往往都是些自以为是,觉得只有自己是聪明人,别人都是傻子的人。
“大当家的,绝对不能放这个人走,反正咱们寨子里还缺一个先生,这个小白脸正合适。”
果不其然,男子的话音刚落,默璃身边的汉子们就七嘴八舌的开口了。
默璃淡笑着,欣赏够了男子脸上的丰富表情,才挥了挥手。
“全部抬走,至于这个男人绑起来。”
既然这个男人费尽心思都要到他的寨子里,她成全了他就是。
现在想来还是这种冷兵器时代比较好,不用担心什么大面积的死伤。
默璃骑在马上,而那个男子则是被一帮土匪押着跟在身后。
跟着彪形大汉,七歪八歪,默璃终于回到了山寨。
卧龙寨三个字十分招摇的挂在寨子门口,那三个字写的还真是龙飞凤舞,嚣张跋扈啊。
默璃看到了那个男子眼里的轻蔑,好像是在看一帮死人一般。
说实话,她也觉得这名字有点儿嚣张。
卧龙寨很大,妇女儿童也不少,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小型的村庄。
“大当家的回来了。”一路走来不断有人向默璃问好。
“把那谁的东西拿过来,看看都是些什么宝贝?”
“对了,你叫什么?”默璃看向在一旁神神叨叨,之乎者也,圣人曰的男人,问道。
默璃眉头紧皱,装什么装,难道说几句文绉绉,让人听不懂的话,就能证明你是文人了?
“君子不同流合污。”
第六百六十五章山大王抢亲记(三)
(三)
说着这句话的男子,还真有几分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感觉。
不过,什么是同流合污。
“初次见面,交换一下名字不是理所应该的事情吗?”默璃翻了个白眼,还真把自己当成贞洁烈妇了吗?
说你胖,还真喘上了。
“你们是土匪,道不同不相为谋。”男子看了默璃一眼,默默的说道。
“土匪怎么了,难道不是人吗?”默璃真心觉得一个男人装模作样是一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沉默半晌,男子终于开口,自以为骄矜的说出了那个名字“吴晔。”
男子还准备说些什么,就被默璃挥了挥手,赶了出去。
“你不要毁了我的书,那是我的身家性命。”吴晔一边被拖着,一边大喊,成功演绎了一个嗜书如命的人。
嗯,默璃觉得这演技有点儿浮夸。
打发走了一个个来打探她心思的人,默璃开始靠在椅子上假寐,接收剧情。
原主姓程,有一个听起来婉约的名字,鸢。
程鸢是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很可惜她的人生并没有任何的诗情画意。
父亲是土匪,爷爷是土匪,也就是说他们是个土匪世家。
奶奶是被爷爷抢来的,好像还是个世家小姐,生下她父亲之后,就跳崖自尽了。
妈妈是被父亲意外所救的落水姑娘,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就这样原主的父亲有了一个妻子。
卧龙寨在两代人的发展下,已经不是像刚开始那样只是个土匪蜗居点了。
几十年,不断有土匪娶妻生子。
虽然刚开始大多数人的妻子都是抢来的,但是后来随着卧龙寨是发展,十里八村的也有不少人嫁入了这卧龙寨。
卧龙寨虽然依旧是个土匪窝,但是里面男耕女织,也是个世外桃源。
当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抢劫技能是不能被抛弃的,于是他们时不时的就会下山来抢劫一票。
他们抢劫是要看对象的,贫苦人家的不抢,孤儿寡母不抢。
抢到吴晔身上只能说是他那辆亮瞎眼的马车还有那几个大箱子太扎眼了。
就差身上明明显显的贴着老子是土豪,你们快来抢的话了。
这样的大肥羊,不抢就是脑子坏了。
本着劫财不劫色的想法,这一帮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土匪打算抢了那几个大箱子就上山。
可是奈何吴晔自寻死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学富五车的书生,一定可以高中状元。
等他高中状元之后,一定要派兵来剿灭这帮土匪。
这话都说出了,卧龙寨的人怎么可能放他离开。
于是,五花大绑,吴晔被绑上了山。
吴晔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确确实实表现出了身为文人士可杀不可辱的风骨。
卧龙寨的人并没有杀他,只是把他关了起来,吃喝都没有少。
慢慢的我也开始于卧龙寨中的人接触,先是那些小姑娘,然后是一些热血青年。
他给他们讲述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给他们树立土匪是可耻的观念。
那些老一辈的土匪自然是大怒,想要杀掉这个妖言惑众的人。
可是,这个时候的吴晔已经拥有了一大堆的粉丝,年轻一辈的少男少女大多数折服于他的文采学识之下,纷纷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同时,吴晔又找上了程鸢,说他自愿留在卧龙寨做一名教书先生。
虽说那个时候山里的土匪还不知道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但是也知道土匪非长久之计。
这些年来因为他们低调,所以才没有官府来剿灭他们。
只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好运会一直陪伴着他们。
为人父母,不论是以前多么罪大恶极,如今心中都会有些许柔软,下意识的便会为子孙后代着想。
就这样,吴晔成为了卧龙寨里的教书先生。
吴晔长相文雅,谈吐不凡,寨子里不少少女都心存思慕,偏偏我也不接受不拒绝,就是这么耽搁着。
所以,当吴晔站在程鸢面前说,他愿意娶程鸢为妻的时候,程鸢是茫然的。
自从告白开始,吴晔就成了程鸢的护花使者,今天送花,明天送情诗,后天送吃食,简直是花样百出。
程鸢再怎么心智成熟,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
父母早逝,所以她才被迫在各位叔叔伯伯的扶持下撑起了卧龙寨。
在吴晔日复一日的糖衣炮弹下,程鸢的那个小心脏就开始为他跳动了。
程鸢本以为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就可以相知相守,恩爱一生了。
可是,一直温柔体贴,浪漫文雅的吴晔却变了个样子。
忧心忡忡,经常长吁短叹,让程鸢心疼不已。
恋爱中的人是傻瓜,这句话一点儿没错。
一句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土匪,希望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击溃了程鸢所有的心房。
正好,朝廷招安,在吴晔的劝说下,程鸢带着卧龙寨所有的人接受朝廷的招安。
可是,等待他们的不是正常的生活,而是屠杀。
程鸢看着自己的玩伴,长辈,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卧龙寨一片火光。
她的心上人,吴晔站在官兵之中,被人恭敬的唤了一声大人。
程鸢知道,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子。
可是,她如今什么都做不了了。
吴晔亲手把剑插进了她的身体里,一脸的鄙夷打碎了她心中所有的痴迷。
或许是上天保佑,带着剑跳下山崖的她竟然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当她养着身子恢复行动力回到卧龙寨,当初世外桃源一般都卧龙寨已经成了废墟一片,出了烧焦之后的黑土,再不剩其他。
除了她之外,卧龙寨的上千号人都死了。
而吴晔却因为剿匪有功,加官进爵,还成了皇上的乘龙快婿。
传闻公主姿容清丽,温柔贤淑。
世人皆称公主与驸马爷金童玉女,天作之和。
为了报仇,程鸢以歌姬的身份进入了公主府。
在公主府内他见证了吴晔与公主的相亲相爱,当初卧龙寨的一切被吴晔视为耻辱。
而程鸢这个女人,更是耻辱中的耻辱。
所以,当初他才会毫不犹豫的把剑插入程鸢的腹中。
第六百六十六章山大王抢亲记(四)
(四)
一个歌姬怎么可能有机会杀了驸马爷呢,时间不久,她就被吴晔发现了。
“卧龙寨不过就是我成功路上的踏脚板,你不过就是我的耻辱。”
程鸢受尽了凌辱,死后又被扔进了乱葬岗。
而吴晔则是一生顺风顺水,从驸马爷到皇上。
没错,皇帝只有一子一女,太子暴毙,当初的那位公主就成为了皇太女。
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怎么可能满足于皇夫这样一个位置呢,更不要说他只是后宫中众多男人之一。
几年筹谋,他把江山收归己有,成为了人生赢家。
剧情到这里戛然而止,原主心愿第一,带领寨子里的人摆脱土匪的身份。
第二,让吴晔一辈子都只能做土匪。
接收完剧情,默璃睁开眼睛,有些不知道该评价原主还有吴晔。
站在吴晔的角度,完全就是个励志剧,从一个没落家族的小少爷成为了开国皇帝,这得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站在原主的角度就是一个被骗财骗色,然后寨子被灭的可怜人。
谁对谁错,她不做评价,反正她是原主请来的,自然要站在原主的立场。
想想原主的那两个心愿,默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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