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鸟物语(爱我,不容拒绝)
作者:(机器猫)
序
最初接稿的时候,半点头绪都没有,还问编编灵兽为什么会被灭族,当时就想,肯定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和贪婪。后来经过编编的指点才明白,前缀传说的作用只是想引出灵兽最终领悟了真爱的结局。所以说来说去,人、神、妖、魔、鬼、灵兽,无论设定什么,都逃离不了爱情。
此时恰逢同寝的一个女孩失恋,说失恋也不太恰当,因为是她主动提出分手的。她与男友的恋情经历七年长跑,由烈酒变成清茶,就快成为白开水了。而且,女孩是研究生,男孩是专科生。自从男孩参加工作以后,两人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了。女孩觉得,感情已经不再了,勉强在一起也是痛苦。
但我知道,男孩很痴情,并且一直默默守候在女孩身边,包容她的任性和抱怨,所以当女孩告诉我他们正式分手时,我直觉就问:“他怎么会同意分手?”女孩说:“为什么不同意?你没听过‘爱她就放她自由’?”我竟觉得鼻子一阵发酸。
“爱她就放她自由”,说得容易,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爱到如此深刻,如此无私?
几天之后,我在校园中遇到男孩,才几日的功夫,他就消瘦颓废了不少。我只能安慰他:“其实,你们可能真的不合适,分开了也许更好。想开点吧!”
男孩苦笑:“七年的感情,怎能想得开?但是她说得对。‘爱她就放她自由’,我会等她回到我身边。”这时我想到《If It es Back》这篇文章,爱情也许真的要经过“生离死别” 才会理解它的真谛吧!
校园广播中传来任贤齐深情而无奈的歌声: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走开……
第一章
他说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他说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后才会得到自由,他说他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躲不开,也逃不掉。
除了妥协,我别无选择。对付一个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种方法,就是让他自动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个。虽然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 ※ ※
夏季的雨总是来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风,疾风骤雨之后,徒留一片狼藉。起码,雨在去之前会变弱变小,轻柔地抚慰被它肆虐过的土地;而他,过境之后,不留一句温言细语。
引擎在风雨中止息,车灯划过青黑的大理石雕花墙体,随即熄灭。我打开车门,顶着皮包冲向玄关,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却足以让雨水打透衣衫,变成一只地道的落汤鸡。
大门迅速打开,女佣急忙将我拉进屋里,惊惶地叫着:“小姐,您怎么不在车里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顺着鬓发滑过我冻得苍白泛青的面颊,滴入脚下的高级红毛地毯,晕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渍。我抬眼瞄过楼梯平台上的时钟,暗暗松了口气,目光在偌大的客厅中搜寻那道强悍的身影。
一条干燥柔软的浴巾兜头盖脸地朝我罩下来,两只沉重坚实的大手按上我的头顶,粗鲁地揉着我半长不短的头发。我在窒息之前挣扎出浴巾的包围,大口大口地喘气,眼前正对着刚毅坚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结,往上抬,对上他暗黑色凶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声音同样冷凛沉缓:“为什么不带把伞出门?”
“我忘了。”
“为什么不等佣人拿伞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挂钟,抖着声音:“你只给我四十分钟,现在还差两秒。”我发抖不是因为我害怕,是因为我冷。
摄氏三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过后的暴风雨。我没吃晚饭,在冷气十足的工作室里待到深夜十一点半,四肢因为长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脉几乎停止循环。这时他打电话过来,以愤怒的语气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里,四十分钟内出现在我面前。”
我直觉的反应就是抓起皮包冲出门,工作室离别墅有三十分钟的车程,我还要扣除搭电梯和取车的时间。深更半夜不怕塞车,但是我没想到外面在下雨。还好,还好,终于赶得及。但显然,这样守时速到的服从仍然无法令他满意。他仍然怒气腾腾,而且颇有没完没了的趋势。
“小芳,去给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直接走到二楼卧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捞,还是差一点点。
“我的皮……”接受到他恶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将“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他昨天、确切地说是前天还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会在今晚,哦,确切地说是昨晚回来。那就意味着,我必须乖乖待在别墅等他,像后宫的妃嫔迎接君王的宠幸,最好是盛装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这样,至少我没有。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虽然的确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个不容人忽视的男人,只有他忽视别人,决不允许别人忽视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过他的怒气,也知道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现结果会更糟。就如他所说,我躲不开,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选择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气地扯掉我身上的湿衣服,顺利地又毁掉我一套价值不菲的香奈尔套装。当然,只要我愿意,他会赔给我十套。但是我讨厌逛商场买衣服,也讨厌适应新衣服摩擦皮肤的感觉。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看着我。”他三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将我的视线从那件寿终正寝的套装移到他脸上。
我顺从他的命令,很认真地看他。一个月外出洽公使他显得有些疲惫,青惨惨的胡髭布满下巴,凹陷的眼中泛着淡淡的血丝,因为刚刚洗过澡,头发粘湿凌乱地贴着额头,遮住他宽阔饱满的天庭。他的脸型略显消瘦,五官棱角分明,鼻梁挺直,眼窝略深,有点像混血儿,眉毛粗而浓,斜飞入鬓,颇有几分侠客之气,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里他是个地道的强盗。如果他不是那么爱发脾气,如果他的薄唇能时常勾出点和善的笑意,他应该是个好看的男人。
我对男人的长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难看来形容,因为我总是区分不出英俊、帅和酷的差别。
获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总算舒缓一些。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后识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着我,直接抱进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样丢进浴缸,粗声粗气地说:“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
浴缸内的热水溅了一地,按摩垫的缓冲使我免于受伤,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缸边沿,痛得我用力皱了下眉头。他大力地关上浴室的门,弄出砰然巨响。我一直很奇怪这房子的门都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经得住他长期的虐待。
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嗬!他永远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贴切又不文雅。我真怀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亲生儿子,想他曲大制作在乐坛如鱼得水十几年,惟一的儿子却乖戾狂傲,丝毫没有文艺人的气质,不过他在商界呼风唤雨的气势倒颇有乃父制作的音乐之风。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亲,如果两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风的女人,不知道会……
噢!知道了又如何?曲凌风买过谁的账?恐怕他死去的母亲从坟墓里跳出来也无法阻止他的独断专行,更别说跟他从来都不亲的父亲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的继母。是的,我的母亲就是他的继母。不过我们之间不像其他继兄妹的相处模式,既没有相亲相爱,也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尴尬暧昧的青涩之情。事实上,在他蛮横无理地介入我的生活之前,我们根本算不上认识。我妹妹倒是对他钦慕已久,但是他这个卑鄙小人只会利用她来要挟我。惟有小弟他和我共同的弟弟是这个复杂关系中惟一的幸运者,得到所有人的关爱。
“砰” 的一声,浴室门被大力推开,他探进头来叫道:“怎么还没洗好?再给你一分钟,下来陪我吃饭。”
我想他这辈子永远学不会轻言细语地说话,至少对我是不会了。
我缓慢地擦干身子,费力地穿上浴袍。我不是要故意拖延时间,也不是想逃避和他吃饭,更不想惹他生气。实在是我的手腕好疼,刚刚撞到的地方已经红肿,估计很快就会淤青,而且,我不确定是不是伤到了筋骨。
砰!门又被撞开,我发誓听到了门板激烈的抗议声。
“还在蘑菇什么?你不知道我饿了吗?”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叫喊,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同时,我还要忍着手腕的剧痛与浴袍的带子奋战。天知道我也饿得快虚脱了,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也不穿就去吃饭。
“你的手怎么了?”他大手一伸,正好抓住我受伤的地方。
“咝”我痛得直抽气,差点逼出眼泪。
“怎么弄的?”他轻轻翻转我的手腕,用指腹在红肿的肌肤上轻触,另一只手抬高我的下巴,沉着脸再问一次:“怎么弄的?”
“你弄的,刚刚将我抛进浴缸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会因此而自责,只会生气,因为我没有保护好自己。他的论调是,我现在每一寸肌肤都属于他,所以我得“给他”好好照顾。当然,他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他一向只享受权利。
“该死的!” 他用力耙了耙头发,不知在诅咒谁,脸上又添一层阴郁暴躁。
他牵着我的左手走出浴室,开始翻箱倒柜地乱找一气,最后懊恼地喊:“小芳,你见鬼的把急救箱藏到哪儿去了?”
“啊?”小芳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先生,在这儿。”她快手快脚地从矮柜最底层拿出急救箱。我猜她刚刚不是在厨房就是在餐厅,隔着一层楼和数道门,她居然能听清他喊些什么,不知道是房间的隔音效果不好还是小芳的耳力又进步了。
他拿着药油,笨手笨脚地帮我涂抹。我咬紧下唇,尽量不痛呼出声。
“先生,还是我来吧。”小芳大概是看不下去他这样折磨我,仗义执言。
“你出去。”他的声音嘶哑沉闷,带着压抑的火气。小芳同情地看我一眼,乖乖出去。
大滴的汗水从他的额际滴到我手臂上,他的手在不停颤抖。涂药这种小事做不好也会急得出汗?这可不像曲凌风的作风。
他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然后毫无预警地将我推倒,欺上来热切地吻我,大手肆意地触抚我的肌肤。天!我猛然意识到,刚才浴袍的带子根本就没系上,他在涂药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
凶猛激烈的欲望席卷而来,我只来得及在他的粗喘声中模糊辨出一句:“是你诱惑我。”
真冤枉!但是这个时候,我无力争辩是谁诱惑谁的问题,并且争辩也毫无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想、要。
这三个字就足够了。
※ ※ ※
我像一只折翼的鸟,落上一支破败的桅杆,漂流在暴风雨的海面。不知何处是彼岸,不知何时会翻船。我在狂风巨浪中沉浮,听海啸的声音,听浪花的轻喘。暴雨融进阴沉的海面,迎合波涛的旋转,狂风在呐喊,卷起我栖息的风帆。我被摔得支离破碎,惟有灵魂,仍在暴风雨中挣扎盘旋。
风停了,雨住了,我的灵魂还在飘荡。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肌肤。不,那不是雨,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
天花板不再旋转,我的神志逐渐清明,看清了他激情过后的面容,疲惫而满足。他侧躺着,一只手轻抚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压着我右边小臂。我觉得怪异,一时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总之通常我们不是这种姿势。我动了动被他压麻的右臂,手腕的刺痛仿佛不那么严重了,我知道了,是因为他一直压着我的右臂,所以觉得怪。某种柔软的情绪触动心底,我隐约知道他维持这个动作为了什么,又固执地不去明了背后隐藏的东西。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只用来玩乐的鸟,这样放生的时候才不会眷恋。
他缓缓张开眼睛,眸子呈现略微的深蓝,显得清澈明亮。他只有在十分欢娱和满足的时候,眸子才会呈现这种颜色。他看着我,嘴角线条舒缓,眉梢略微垂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我几乎看呆了,那种幸福祥和的感觉,就像暴风雨过后的海上日出,温暖、灿烂、光芒万丈。
某种不雅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之间的静默。“咕噜噜,咕噜噜……”
他微挑眉心,一本正经地道:“我的肚子在叫。”
我也一本正经地说:“还有我的。”
他咧出一个货真价实的笑容,拉我起身,帮我系好浴袍的带子,一起下楼去吃已经冷掉的晚餐,或者叫消夜,又或者叫早餐。
其实他是个不会笑的人,笑起来总有那么点别扭,不是显得阴沉诡异,就是显得嚣张狂妄,而刚才那个笑,就显得傻里傻气。不会笑的人,还是不要笑的好。我,同样是个不会笑的人。
※ ※ ※
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令我无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为我是一个词曲作者,流行的说法叫做音乐人,无论写歌还是谱曲,都必须要有一双灵活的手。事实上,他不工作的时候,通常也不喜欢我工作,他会带我出外旅游、运动,疯狂地花钱,或者仅仅坐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偶尔去参加宴会。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让我唱歌给他听。他在别墅的四楼开辟了一间设备精良的音乐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实,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创作出任何东西,我必须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我怎能在一个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拥有灵感?
我独自躺在四楼阳台的吊床上,听落地窗内传出的音乐,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悬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方,阴凉惬意,抬眼便可见层层绿叶中垂挂的青绿色葡萄,颗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涩。一星期前的暴风雨并未对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很怀疑,看起来这么小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么鼓励它与狂风骤雨斗争?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坐起来,目光掠过剑兰、楠竹、葡萄藤环绕的空中花园,穿过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栏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荡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条饱食过后的鲨鱼,在水中优雅惬意地游动。“哗”一声,水花分散,他顺着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结实,比例匀称,随着走动微微牵扯,湿润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远处传来高跟鞋踩在砾石路面上的声音,一条纤细修长、稳重干练的身影转过喷泉朝他走来。略呈褐色的秀发整齐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脑后,过大的黑框眼镜遮住那双深邃美丽的眸子,一袭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使她看起来严肃刻板。是曲凌风的秘书秦昭,一位标准的职业女秘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职业女秘书”这几个字,就会联想到“职业杀手”。其实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杀手拿钱剥夺的是人命,秘书拿钱剥夺的是老板的时间,更甚者,这种人拿谁的钱就操刀宰谁的时间和体力,直到榨干老板的血为止。
秦昭走到曲凌风身边,无视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慷懒迷人的姿态,直接打开她的公文夹,念着她此行来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着加冰马丁尼,对她这种目中无他的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如果这个世界上曲凌风还曾尊重过谁,那么非秦昭莫属。只有她敢在他怒气腾腾的时候一如既往地说话,只有她敢对他犯的错误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种自信和勇气令她敢于无视曲凌风的心清,敢于在他面前我行我素,还是,她之于他有着特殊的意义?通常,这种诡异的关系会发展成为刻骨铭心的爱情。老板与女秘书,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书压抑而执着的苦恋,老板懵懂而强烈的在乎,于是,某一天,某一种机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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