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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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藏- 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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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母的兄弟,居然是个亿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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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 回国(上)() 
“前段时间赌石赚了点,应该够吧?”

    说实话,方逸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少钱,之前他卖给了港岛的郑家一部分原石,价格是一千万美金,后来在余宣的撮合下,方逸又将剩余的大部分原石给了陈凯,价值和卖给郑少恭的也差不多。

    原本交给陈凯的那部分原石,钱款是先欠着方逸的,不过在方逸失踪之后,余宣很不满意陈凯的表现,让他尽快归拢资金还了方逸这笔钱,所以前几天方逸又有一笔款项进账,只是具体的数额连方逸都不知道有多少。

    “兄弟,你跑一趟缅甸,顶的上别人赚一辈子的钱啊……”彭斌大概知道一些方逸赌石的事情,但也没想到方逸居然赚了那么多,自己这兄弟不声不响的就成了亿万富翁。

    “赌石有那么赚钱?”彭浩也是吃了一惊,看向彭斌说道:“要不咱们也搞个翡翠矿吧?这简直就是抢钱嘛……”

    “行,等回头我和掸邦的人谈谈,让他们让出个矿来……”

    彭斌点了点头,缅甸的翡翠矿脉大多都在掸邦的势力范围内,连政府都插不进去手,不过彭斌在缅甸行事,是出了名的不讲理,你要是不给那我就去抢,如果掸邦不想和彭家发生战争的话,那就只能分出来一些利益。

    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彭老大当年就是靠抢,从毒贩手中抢,从政府手中抢,硬生生的给彭家抢下了一杯偌大的产业。

    有其父必有其子,彭斌行事,比彭老大还要肆无忌惮,而且他深谙兵法之道,实行的是远交近攻的策略,这五六年下来,和彭家相邻的势力大多都被他给吞并了,就连坤沙向政府投降之前,对彭斌都是退让三分的。

    所以在彭斌的带领下,现在的彭家人,都有一种狼性,就连相对温和的彭浩,在这种事情上的态度也都很坚决,话说彭家现在手上的各种矿场,基本上就全都是抢来的。

    “大哥,你们这才是抢呢……”

    听到彭家哥俩的对话,方逸不禁摇了摇头,在缅甸呆了那么久,他也知道了这里的社会形态,那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代表了法律和道理,弱小的人只能去过那种贫困的生活。

    “掸邦也是从别人手上抢来的,我和他们是大哥不说二哥……”彭斌不以为然的说道:“方逸,回头我搞到翡翠矿,算你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彭家的长老,在家族内都会有一份既得利益,这份既得利益,往往都是由个人掌控的产业,每年只需要向家族缴纳百分之四十的利润就行了,这也算是对长老的一种福利。

    彭家现有的产业,基本上都是分配好了的,退下来的长老所拥有的产业,也都是由后任长老来继承。

    而方逸虽然会担任彭家在国内几家公司的董事,但一来那些公司规模不大,每年盈利有限,二来公司股份还是在彭家手上,算不得是方逸的产业,彭斌这几天一直都在头疼这件事,今儿却是被彭浩给提醒了,没有不要紧,可以去抢啊。

    “翡翠矿,这个倒是不错……”

    听到翡翠两个字,方逸有些心动,因为纯净的翡翠很有可能可以镌刻阵图,这对方逸是有大用的,至于翡翠本身的价值,方逸则是并不怎么在乎。

    “不过大哥,我可没时间去管理这翡翠矿啊……”

    方逸想了一下,开口说道,如果让他常驻缅甸去管理,那方逸宁愿每年来缅甸参加一次公盘,反正对于旁人而言是神仙难断的翡翠,方逸却是能轻而易举的判断出其好坏来。

    “方逸,你再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当做管理费,家族可以派人帮你管理矿场的生意,你只要每年等着拿钱就好了……”没等彭斌开口,彭浩就抢先说道。

    其实彭斌刚才说要给方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已经是坏了家族的规矩,要知道,通常长老的产业,最多只能占到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而家族则是占百分之五十一以上,控股权还是要在家族手中的。

    “行,那就麻烦三哥了……”方逸点了点头,说道:“大哥,你先忙吧,我去收拾收拾东西,回头还要麻烦三哥找人把我们哥几个给送出去……”

    方逸原本是按照正常手续进入的缅甸,不过在野人山中,他的护照身份证全都丢失掉了,方逸也懒得到大使馆去补办,干脆和胖子三炮一起出境,反正那哥儿俩也是偷渡进来的。

    至于其他的事情,则是由彭斌给包办了,他会帮方逸办理一张往来缅甸的商务签证,然后找人拿着签证通过边境,留下方逸已经回国的信息。

    说是回去收拾东西,实际上方逸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除了那把短刃和依然在沉睡中的小魔王,也就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反倒是胖子和三炮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缅甸的特产,准备拿回去带给家人。 ——

    “方逸,山高水长,大哥我就送你到这里了……”

    第三天的一个夜晚,在进入彭家那个隐蔽的码头处,停着一艘小型的客轮,彭斌将方逸和胖子等人送上了船,在船即将离岸的时候,彭斌才从船上跳了下来。

    “大哥,保重!”

    方逸站在船身处,冲着彭斌抱了抱拳,他知道彭斌为了稳妥起见,并没有让自己从边境处偷渡,而是在这里乘船进入湄公河,然后再进入到中国境内,虽然时间稍微会久一点,但却是一条比较安全的线路。

    “哎,我说彭斌,你小子要把我的好酒都给送到国内去啊,否则我和你没完……”方逸话声未落,一个身影就挤到了船身处,冲着彭斌大声喊了起来,这人却是原本生活在码头旁边集镇上的那个狗王胡立志。

    “白酒归我,其他的都给你送过去……”码头处传来了彭斌的笑声,“老胡你白吃白喝我那么多年,那些白酒权当是交了伙食费了……”

    “奶奶的,白酒就算了,其他的酒要是少了一瓶,老胡我和你拼了……”胡立志站在船上跳着脚喊道,要不是太占地方,胡立志绝对是要将那些好酒都随身带走的。

    “方逸,把你的那只小松鼠,再给我看看呗?”回到船舱里刚坐下,胡立志就挤到了方逸的身边,笑嘻嘻的看向了方逸的背包。

    方逸将装着小魔王的背包递给了胡立志,一脸不解的问道:“胡大哥,你在缅甸呆的好好的,为什么非要跟我回国呢?”

    彭斌来到这个集镇,自然是要去胡立志那里的,不过让方逸等人没想到的是,在得知方逸要回国的事情后,胡立志竟然也要跟着方逸一起走,用他的话说,自己祖上也是华人,想叶落归根,回国去生活。

    胡立志的第二个理由就是,在缅甸和泰国都有不少想对他赶尽杀绝的仇家,所以生活在缅甸并不是很安全,而国内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只要胡立志随便找个地方一钻,根本就没人能找得到他。

    “在这里呆的烦了,想换个地方生活段时间……”胡立志用手摸着小魔王的毛发,眼中全是宠溺的神色,说实话,胡立志之所以要跟着方逸离开,有一大半的原因却是在小魔王的身上。(~^~)

第五百六十八章 回国(下)() 
胡立志从小就有一种异于常人之处,那就是他能听得懂动物的语言,也能感受到动物的喜怒哀乐,更重要的是,胡立志可以和动物沟通,从而控制它们的行为。

    靠着这个异能,胡立志在泰国混的风生水起,如果不是他自己作死去搞赌场的话,现在的胡立志仍然是闻名东南亚的狗王,至今没有人的狗场能超过或者是达到胡立志当年的规模。

    几十年下来,和动物沟通,几乎成了胡立志习以为常的一种生活习惯了,但胡立志接触过不下于上千种动物,却是没有一种动物能与他有真正的交流,就算是和人类极其相近的灵长目动物,也只是能表达出一些简单的情绪。

    胡立志一直都认为,动物是不可能产生完整的情绪并且进行思考的,但小魔王的出现,却是打破了他的这个观点。

    在和小魔王的沟通中,胡立志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小魔王传达给他的意思,那绝对不是动物依靠本能所产生的情绪,在胡立志看来,小魔王的智商,已然不下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

    而且胡立志感觉,小魔王还在不断的进化学习中,他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小魔王是否会成为一个披着动物皮毛,却是有着人类思维的动物。

    胡立志之所以很坚定的要跟随方逸国,就是想看看小魔王最后会成长为一种什么形式的存在,而和一个动物进行人类般的沟通,对于胡立志而言,也是有着莫大吸引力的。

    “胡大哥,你说小魔王每次吃完一些很特殊的东西,都会陷入沉睡,这到底是怎么一事啊?”方逸感觉小家伙的状态像是在进化,但他也不敢确定,于是向胡立志请教了起来。

    “进化!”

    胡立志毫不犹豫的说道:“肯定是进化,人可以通过锻炼使得身体强健,动物在满足了一些特定的需求之后,同样会变得聪明和强大,这小东西是不是每次沉睡之后,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胡大哥,你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

    听胡立志说的那么坚决,方逸不由愣了一下,他虽然没有学过系统的生物学,但是也知道一个物种的进化,那是需要很漫长的一个时间,人类从森林古猿进化成了现在的样子,可是用了足足两千多万年。

    “没有,这样能自主进化的动物,我也是第一次见”

    胡立志摇了摇头,想了一下之后,开口说道:“人为万物之灵,野兽之所以是野兽,就是没有灵性,或许你的这只小松鼠再进化几次,就可以称之为灵兽了”

    胡立志在小的时候,经常会做一些很奇怪的梦,他在梦中会处在一个很空旷的空间里,那里生活着许多他没见过的动物,那些动物可以和胡立志像人一样的对话,在那个空间,动物都被称之为灵兽。

    到了五六岁之后,胡立志就再也没有做过这样的梦了,但是他在梦中和动物对话的能力,竟然出现在了现实之中,只不过胡立志在现实生活里,却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能和自己对话的灵兽,现在的小松鼠,也只是有那么一点点成为灵兽的迹象而已。

    “这些都是我的猜测,做不得准,你听听就行了”胡立志从来都没有和人谈过自己的梦境,甚至和父母至亲都没有说过,要不是看到小松鼠,他也不会和方逸提及这些事情的。

    浅谈了几句之后,胡立志就岔开了话题,开口说道:“方逸,等到了国内,你帮我租个房子,离你近一点,没事的时候我也能帮你看着这小家伙”

    胡立志的仇家能量很大,他从泰国逃到缅甸就是偷渡过去的,眼下去金陵同样要偷渡,也只有这样,他的仇家才无法查到胡立志的下落,至于在金陵之后的身份,彭斌则是会帮胡立志办理的,真身份搞不到,假的那是要多少有多少。

    方逸想了一下,开口说道:“房子有现成的,不用租”

    方逸现在自己手头就有一套房子,而满军的那个院子,现在基本上也是空着的,现在的满军整天在外面跑,一个月也难得在那里住上几天,所以胡立志想在哪边住都没有问题。

    “老胡,我说你那几条狗怎么不带上啊?你要是给我一条,胖爷我就把自己的新房让给你住,怎么样?”听到方逸和胡立志的对话,正闲的无聊的胖子凑了过来。

    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但以胖子的性格,已经是和胡立志称兄道弟起来,从年龄上来说,胡立志和他老子差不多大,但彭斌喊胡立志大哥,胖子自然不会给自个儿降个辈分的。

    胡立志出身贫寒,这辈子又大起大落过,自然不在乎这些表面上的称呼,现在除了方逸还喊他胡大哥之外,胖子和三炮都是一口一个老胡的叫上了。

    在临上船的时候,胖子见到了胡立志所养的那几条狗,和这几条狗一比,胖子感觉自己当年养的那些土狗,简直就是狗中的残废,而胡立志的狗,自然是狗中极品了。

    “那几条狗野性难驯,带到城市里去是会伤人的”

    胡立志摇了摇头,他的这几只狗,是用来护院防身的,胡立志每天都给这几只狗的脑子里灌输一个讯息,那就是他们是野兽,是兽中之王,可以撕碎任何一个敢于靠近它们的人或者是动物。

    几年养下来,这些狗除了披着一身狗皮囊之外,可以说真的是变成野兽了,它们除了信任胡立志这个“同类”之外,对任何活物都有强烈的攻击**,所以胡立志如果带它们到城市里的话,那绝对会酿造出一桩惊天惨案。

    “老胡,彭家的人也不少啊,那几条狗要是咬了人怎么办?”胖子有点不死心的问道,他是真想带一条去,要是能带到村子里,那整村的土狗都要跪倒唱征服。

    “我让彭斌去就把狗放到山里去,如果它们日后伤了人,彭家也是有办法应对的”

    胡立志给了彭斌一个哨子,这个哨子能控制住这几条狗的情绪,让它们可以暂时的安静和服从,不过时间长了,那些狗还是会凶性毕露的。

    胡立志自己知道,在他的训练下,那几条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凶兽了,要不是养了几年有感情了,胡立志在临走之前绝对会亲手解决掉它们,眼下这个麻烦却是交给彭斌了,至于彭斌是杀了吃肉还是放归山林,胡立志就不管了。

    “老胡,等国之后,帮我训条狗崽子怎么样啊?”胖子退而求其次的说道,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几乎没有不喜欢养狗的,胖子自然不会放过眼前这个号称狗王的男人。

    “去再说吧,你个小胖子没事养什么狗的?”从泰国逃到缅甸,胡立志已然不是当年的那个狗王了,养那几条狗,也只不过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而已。

    “嘿嘿,有句诗写的好,左拉着黄狗,右手再举着个苍鹰,该是多威风的事情啊!”胖子一脸向往的说道,他感觉自己要是出生在古代,那绝对会成为一代纨绔风流才子的。

    “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方逸实在是听不下去胖子的胡说八道了,人家苏东坡好好的一首词,被这小子给改的面目全非。

    “都是一个意思,一个意思嘛”胖子的脸皮刀枪不入,连红都没红一下。

    有胖子在船上胡说八道,时间一向都是过的挺快的,两个多小时之后,这艘能乘坐二十多个人的小客轮停在了一处芦苇繁茂的水域,而一艘快艇则是早就等在了那个地方。

    “彭斌这小子挺够意思啊,竟然找了艘大飞送咱们?”看到那艘快艇,胡立志微微点了点头。

    方逸他们不认识这快艇,胡立志却是熟悉的很,由于这种快艇在水面上行驶的速度向飞一样的快,所以用于走私或者偷渡的人,往往都会将其叫做大飞。

    大飞的艇头处包了厚厚的一层铁皮,而在后面,则是加装了最少六个以上的马达发动机,就算遇到海警或者是边防警,也只能望艇兴叹,因为他们根本就追不上。

    正如同快艇的名字一样,这艘大飞仅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将方逸等人送到了河对岸一个很隐蔽的小码头处,在码头外面茂密的草丛里,停着一辆越野车,接到方逸等人之后,越野车很快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这里是在国内了吗?”和第一次偷渡进入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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