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前序
小说写到了第四本,却还是第一次写序。因为本人写小说根本不想“现”出来,而大夥之前看到的三本(去年就已完成)皆是“小野人”的好友火野(“野人帮”成员共三人,水野是最小的,所以……)“背”着“小野人”放到网上的。于是乎,“小野人”的私房小说便公瞩于世啦——否则一路“私藏”下去,没准能有望成为“小野人”的传家宝也不定哦(“小野人”的后代吐血抗议——至于是抗议少了一件传家宝还是传家宝的“内容”?那就只有“他本人”自知啦)。
努力回想笔者大众们所“序”的内容,觉得大多是讲述与自己作品有关的事件。为勉“序”的太出轨而被大家的“蜚语流言”淹没,“小野人”也只能随波逐流、中规中矩地来“序”啰——那就先从处女作《竹马霸青梅》开始吧(没看过的同志们有两种选择:NO1赶紧回头是岸去看;NO2当她不存在)。写这本书源于一个大家肯定不相信的原因:嫌连续剧中间插播的广告太长太无聊,便趁空拿支笔练练字(我“小野人”坦白:自己有默写诗词的习惯),以期某日能达到古人那种“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之境界。N天后,连续剧结束时,“字技”没多大长进,一本几万字的小说倒是横空出世了?而为了丰满我朔造的第一个女主人公——方语韵,便又有了《罗兰情事》,于是,《竹》由单行本变成了系列小说中的第一本。
其实,在写《罗兰情事》尾声的同时,也开始着手写《摘月记》啦,却在完成第二章中的某个情节后,被有原因的搁浅了,转而改写《书呆子的奇缘》(在此,“小野人”可以很骄傲地说:《书》一书写时只花了十五天便写完——全因书中的潘小牛“确有其‘狗’”,写时只用“照‘牛’宣科”就搞定)。所以,《书》应该是本系列的第四本(却是第三个被写完的)。
是的,我也觉得该写雷新月与南方这对活宝啦,但不知为何?每次提起笔来,思绪自然地就跑到罗雪的生活圈里去?也,只好又把“八卦女王”放一边(可以想像:在把她写出来之前,她八卦的主角绝对非我莫属啦),让罗美人全力以赴去擒获黑老大孤冷的玻璃心。
咦?我发现:自己又啰嗦了近千字(完了,本人竟然也有这种令人讨厌的“啰嗦”的潜质)?“sorry‘verymach’”!
下面,敬请翻阅《黑手党的白雪娘子》!
楔子
小说写到了第四本,却还是第一次写序。因为本人写小说根本不想“现”出来,而大夥之前看到的三本(去年就已完成)皆是“小野人”的好友火野(“野人帮”成员共三人,水野是最小的,所以……)“背”着“小野人”放到网上的。于是乎,“小野人”的私房小说便公瞩于世啦——否则一路“私藏”下去,没准能有望成为“小野人”的传家宝也不定哦(“小野人”的后代吐血抗议——至于是抗议少了一件传家宝还是传家宝的“内容”?那就只有“他本人”自知啦)。
努力回想笔者大众们所“序”的内容,觉得大多是讲述与自己作品有关的事件。为勉“序”的太出轨而被大家的“蜚语流言”淹没,“小野人”也只能随波逐流、中规中矩地来“序”啰——那就先从处女作《竹马霸青梅》开始吧(没看过的同志们有两种选择:NO1赶紧回头是岸去看;NO2当她不存在)。写这本书源于一个大家肯定不相信的原因:嫌连续剧中间插播的广告太长太无聊,便趁空拿支笔练练字(我“小野人”坦白:自己有默写诗词的习惯),以期某日能达到古人那种“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之境界。N天后,连续剧结束时,“字技”没多大长进,一本几万字的小说倒是横空出世了?而为了丰满我朔造的第一个女主人公——方语韵,便又有了《罗兰情事》,于是,《竹》由单行本变成了系列小说中的第一本。
其实,在写《罗兰情事》尾声的同时,也开始着手写《摘月记》啦,却在完成第二章中的某个情节后,被有原因的搁浅了,转而改写《书呆子的奇缘》(在此,“小野人”可以很骄傲地说:《书》一书写时只花了十五天便写完——全因书中的潘小牛“确有其‘狗’”,写时只用“照‘牛’宣科”就搞定)。所以,《书》应该是本系列的第四本(却是第三个被写完的)。
是的,我也觉得该写雷新月与南方这对活宝啦,但不知为何?每次提起笔来,思绪自然地就跑到罗雪的生活圈里去?也,只好又把“八卦女王”放一边(可以想像:在把她写出来之前,她八卦的主角绝对非我莫属啦),让罗美人全力以赴去擒获黑老大孤冷的玻璃心。
咦?我发现:自己又啰嗦了近千字(完了,本人竟然也有这种令人讨厌的“啰嗦”的潜质)?“sorry‘verymach’”!
下面,敬请翻阅《黑手党的白雪娘子》!
楔子
隐藏于繁华米兰一角的一条残破阴暗的小街巷里,投射在墙上的、两道削瘦的影子被夕阳拉得更细长、更亲密。
“向阳,你快六岁了,已到了上学年龄,等我凑够钱,就送你去上学。”高瘦少年约莫十五、六岁,衣衫破旧,面相英俊却冷漠异常。只有在面对这个一手带大的俊秀白净如天使的瘦小男孩。脸上的表情才有丝柔和。
他父亲孟兴隆是从中国来意大利的留学生,毕业后未回国,加入并成为“漂洋”一族,与一位当地姑娘结成连理。在一次黑社会街头枪战火拼中被流弹击中而丧命。母亲无力抚养他,某夜趁他熟睡,把他丢弃于陌生的大街上便狠心离去。身心俱惧的他幸得私奔至此的莫朝阳夫妇发现后收养。否则他怕是要因饥寒交迫而夭折。
这份大恩大德,他孟孤桀发誓将以涌泉来报。所以,两年后,当养父莫朝阳病逝,养母季凌霜殉情,还是个孩子的他便承担起“养孤”的重担。几年来,没人知道两个举目无亲的孤儿是怎么活过来的。但“孟孤桀”这个名字现在在道上很响却是不争的事实。
“桀哥哥,我不想去上学,我要和你一起闯荡江湖。”莫向阳小脸上全然一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天真。实则是不想让哥哥为自己的学费劳累。
“人小死鬼。”孟孤桀宠爱地轻刮他秀挺的小鼻头。“等你在学校学好本领,一样可以和我并肩作战啊。还有,记得以后和我说话用中文,知道吗?”不想让他身为中国人连“母语”都不会。所以一直都有教他中文。
突然,十几名显是早已埋伏的流氓窜出来,颇有经验地把他们围困在中间。
“孟孤桀,你和这小鬼上地狱并肩作战去吧。”一位赫然是他们头头的流氓少年操着当地口音,朝他们露出狰狞的冷笑。哼,这次一定要把姓孟的做掉,省得老坏他们“好事”。
孟孤桀冷瞥他们一眼,迳直蹲下身,平视俊秀小帅哥晶亮的瞳眸,温柔地问——
“向阳,怕吗?”这群坏胚经常扰民,好几次被他看见均让他狠狠的教训了。也因此便结下了“深仇大恨”。
“有桀哥哥在,我不怕。”莫向阳摇头。朝他露出个保证的微笑。那白皙俊美的笑容,当场让好些围堵他们的少年暗自咽唾沫(此地人偏好男色,更偏男童)。
见他轻蔑的近似狂傲,流氓少年气愤异常,打个手势,早已“蠢蠢欲动”的“恶狼”们蜂涌而上……
孟孤桀以一抵十,又要分神保护小向阳,纵使身手不错,但时间稍长,便也渐渐支持不住。带头的少年趁他不备,往他后脑狠狠闷下一棍。孟孤桀转身,朝他恨恨地瞪眼后才不甘心的晕死过去。手中握着的小手丝毫没有松开。
向阳……
所有的人都猥亵地、流着哈喇子靠近“无主”的俊美小天使,皆想冲上去一逞兽欲。
莫向阳没有大叫,也没有放声大哭,而是愤怒的瞪着不断靠近他的流氓们,死也不肯离开唯一的亲人独自逃走。
突而,他们眼睛大睁,惊恐万分地看向他身后,然后……全都拔腿跑开?
无暇追究,连回头都嫌浪费时间,莫向阳跪在孟孤桀身畔检查他的伤势:脑后有个大血窟窿,正沽沽流着血。他颤抖着小手撕扯衣摆。一只骨瘦的大手突从身后伸来。上面摆着一只小瓷瓶。他愕然回头:一位满头白发、精神矍烁颇为仙风道骨的中国老头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你是谁?要干什么?”他下意识以中文问,并护住哥哥。
“娃儿,不记得我啦?老朽是古镜生啊。至于我要干啥?嘿,当然是做好事,喏,这是创伤药,先给这小子敷上吧。”一副很熟的口吻。
莫向阳没接。他深信,这世上除了桀哥哥外,没有好人。
“啧,还是这副死样子?”古老头挑动全白的眉毛。手指朝他身上一指,莫向阳便觉全身僵住不得动弹。只能眼瞪瞪地看那个自称是古镜生的家伙。把药面洒在桀哥哥的伤口上,说也奇怪,但见血马上止住不流,伤口亦在快速愈合?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呐。”慈眉善目的老人细看他二人的眉眼,没头没脑的吟起诗来。并自行叼念。“想不到,这小子这世仍与桃花公主纠缠不清。”目光转而落在莫向阳的小脸上。“娃儿,至于你嘛,须记住,你命犯梅花,有一个月的狗命。梅花公主一直在等你……哎唷,你干啥子打我?”他抱头鼠窜。
原来是莫向阳不知何时已能动弹,把他当神经病来打。
“……坏小子,方才可是我救了你们耶,你怎恩将仇报?我要投诉……”老人的哀号声直冲云宵……
心事浩渺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
欲看莫向阳情事,请翻阅《书呆子的奇缘》,此书正在上传中!
第一章
隐藏于繁华米兰一角的一条残破阴暗的小街巷里,投射在墙上的、两道削瘦的影子被夕阳拉得更细长、更亲密。
“向阳,你快六岁了,已到了上学年龄,等我凑够钱,就送你去上学。”高瘦少年约莫十五、六岁,衣衫破旧,面相英俊却冷漠异常。只有在面对这个一手带大的俊秀白净如天使的瘦小男孩。脸上的表情才有丝柔和。
他父亲孟兴隆是从中国来意大利的留学生,毕业后未回国,加入并成为“漂洋”一族,与一位当地姑娘结成连理。在一次黑社会街头枪战火拼中被流弹击中而丧命。母亲无力抚养他,某夜趁他熟睡,把他丢弃于陌生的大街上便狠心离去。身心俱惧的他幸得私奔至此的莫朝阳夫妇发现后收养。否则他怕是要因饥寒交迫而夭折。
这份大恩大德,他孟孤桀发誓将以涌泉来报。所以,两年后,当养父莫朝阳病逝,养母季凌霜殉情,还是个孩子的他便承担起“养孤”的重担。几年来,没人知道两个举目无亲的孤儿是怎么活过来的。但“孟孤桀”这个名字现在在道上很响却是不争的事实。
“桀哥哥,我不想去上学,我要和你一起闯荡江湖。”莫向阳小脸上全然一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天真。实则是不想让哥哥为自己的学费劳累。
“人小死鬼。”孟孤桀宠爱地轻刮他秀挺的小鼻头。“等你在学校学好本领,一样可以和我并肩作战啊。还有,记得以后和我说话用中文,知道吗?”不想让他身为中国人连“母语”都不会。所以一直都有教他中文。
突然,十几名显是早已埋伏的流氓窜出来,颇有经验地把他们围困在中间。
“孟孤桀,你和这小鬼上地狱并肩作战去吧。”一位赫然是他们头头的流氓少年操着当地口音,朝他们露出狰狞的冷笑。哼,这次一定要把姓孟的做掉,省得老坏他们“好事”。
孟孤桀冷瞥他们一眼,迳直蹲下身,平视俊秀小帅哥晶亮的瞳眸,温柔地问——
“向阳,怕吗?”这群坏胚经常扰民,好几次被他看见均让他狠狠的教训了。也因此便结下了“深仇大恨”。
“有桀哥哥在,我不怕。”莫向阳摇头。朝他露出个保证的微笑。那白皙俊美的笑容,当场让好些围堵他们的少年暗自咽唾沫(此地人偏好男色,更偏男童)。
见他轻蔑的近似狂傲,流氓少年气愤异常,打个手势,早已“蠢蠢欲动”的“恶狼”们蜂涌而上……
孟孤桀以一抵十,又要分神保护小向阳,纵使身手不错,但时间稍长,便也渐渐支持不住。带头的少年趁他不备,往他后脑狠狠闷下一棍。孟孤桀转身,朝他恨恨地瞪眼后才不甘心的晕死过去。手中握着的小手丝毫没有松开。
向阳……
所有的人都猥亵地、流着哈喇子靠近“无主”的俊美小天使,皆想冲上去一逞兽欲。
莫向阳没有大叫,也没有放声大哭,而是愤怒的瞪着不断靠近他的流氓们,死也不肯离开唯一的亲人独自逃走。
突而,他们眼睛大睁,惊恐万分地看向他身后,然后……全都拔腿跑开?
无暇追究,连回头都嫌浪费时间,莫向阳跪在孟孤桀身畔检查他的伤势:脑后有个大血窟窿,正沽沽流着血。他颤抖着小手撕扯衣摆。一只骨瘦的大手突从身后伸来。上面摆着一只小瓷瓶。他愕然回头:一位满头白发、精神矍烁颇为仙风道骨的中国老头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你是谁?要干什么?”他下意识以中文问,并护住哥哥。
“娃儿,不记得我啦?老朽是古镜生啊。至于我要干啥?嘿,当然是做好事,喏,这是创伤药,先给这小子敷上吧。”一副很熟的口吻。
莫向阳没接。他深信,这世上除了桀哥哥外,没有好人。
“啧,还是这副死样子?”古老头挑动全白的眉毛。手指朝他身上一指,莫向阳便觉全身僵住不得动弹。只能眼瞪瞪地看那个自称是古镜生的家伙。把药面洒在桀哥哥的伤口上,说也奇怪,但见血马上止住不流,伤口亦在快速愈合?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呐。”慈眉善目的老人细看他二人的眉眼,没头没脑的吟起诗来。并自行叼念。“想不到,这小子这世仍与桃花公主纠缠不清。”目光转而落在莫向阳的小脸上。“娃儿,至于你嘛,须记住,你命犯梅花,有一个月的狗命。梅花公主一直在等你……哎唷,你干啥子打我?”他抱头鼠窜。
原来是莫向阳不知何时已能动弹,把他当神经病来打。
“……坏小子,方才可是我救了你们耶,你怎恩将仇报?我要投诉……”老人的哀号声直冲云宵……
心事浩渺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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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节
罗雪,罗氏企业千金。虽出身富贵家庭。但从十六岁瞒着家人进入模特界,到如今拥有自己的模特队,可说皆是凭着个人的努力才实现的。她及旗下的男女Model均是而今世界顶尖名模,亦是世界级的服装设计师们极欲乐意合作的对象。实践证明:他们设计出来的服饰,经她们曼妙身姿展现,全能造成脱销局面。因此,这次“米兰——巴黎——伦敦”的最新款时尚夏秋流行服装展当然不会少了她的Model队。
玉脚才踏在米兰接机大厅的出口,她就眼尖地发现:迪亚·麦耶华正在东寻西找什么?暗咒一声,放慢脚步,低声跟经纪人纪风华交代几句,便拎着随身小包包混进人群中。
世人皆知,罗家大小姐天生酷爱帅哥靓妹。可这位迪亚·麦耶华,却破天荒的成为唯一一个让她讨厌的帅哥。说句实话,他也是个要家世有家世(他可是意大利著名的艾威尔银行总裁的二世祖),要样貌有样貌的超级美男子。之所以令罗大美人厌恶是有原因的:话说风流倜傥的意大利名流之后——迪亚·麦耶华在一次观看服装秀时,对当时走台的、才二十岁的东方绝色佳丽罗雪惊为天人,一见倾心。从此不顾一切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