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有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但我依然没有证据。
所以我不能告官。
而且龙方砚财雄势大,万一让他知道,来个西门庆鸠杀武大郎……呸呸呸,我可比武大英俊多了,该是武大郎鸠杀西……也不对,这个……
咳,不管是什么杀什么,与我终归是大大的不妙。
虽然我老婆贤良淑德,绝对不会某杀亲夫。但龙方砚阴险狡诈,一看就是政客的样子。而那些政客连选票都骗得到,以我老婆的聪明伶俐怕也是难逃毒手。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杀了龙方砚。
※※※
为了杀龙方砚,我特地到黑市找了本叫“谋杀”的小册子研究。
经过认真学习,我发现要杀龙方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倒不是龙方砚行踪诡秘,而是杀他的地点太难找。
首先,我不能在他家杀他,他家就是沙巴克。大家都知道沙巴克的兄弟是怎么样的人,在沙巴克里杀沙巴克的城主。就和在武校杀漂亮仇人一样,不能全身而退。
其次,我不能在他的练级点杀他。他练级的地方怪物厉害,我打不过。
再次,我不能在有人的地方杀他。因为他的兄弟很多。我在有人的地方杀他,万一被他的兄弟看到,他的兄弟一定会扑出来,挡住我刺向他的必杀一剑,然后倒在他怀里,对他说:“请你把宇宙抓在手里吧。”那样子的话,我一定会为误伤无辜而羞愧,并为他们伟大的耽美感情感动的呕血一升。那时候,又羞愧又感动还吐了一升血的我是杀不了龙方砚的。
所以,我只能在无人的路上杀了他。
※※※
杀龙方砚的武器也很有讲究。
剑,飘逸洒脱,西门吹雪用其取人首级,如同吹雪。名剑一把,价值连城。太贵。
枪,高科技的结晶,可以一下杀掉顶级高手。没有持枪许可。违法。
戟,方天之名,战阵之王,威风无比。让我想起吕布头上被董卓戴的绿帽。伤心。
毒,七步倒五步迷,三笑逍遥散,含笑半步颠。杀人于无形。可往往看见被毒倒的人正好吃了螃蟹和柿子,又或练了什么本来要死功。被你这么一下毒,好了。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不可靠。
所以,我选择用刀。
龙方砚用的也是刀,而且是一把好刀。屠龙。
屠龙刀断金碎玉。有诗赞曰:“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屠龙刀千金难买。有个痞子说:“就算给我一把屠龙刀,也换不到我对你的爱。有人会给我一把屠龙么?不会。所以我不爱你。”
龙方砚的刀好,我的也不能太差。
龙方砚的刀已经是至强之刀。
我的刀不能和他比强。
所以,我选定了一把很有特色的刀——指甲刀。
指甲刀便于携带藏匿,平时还可以拿出来修指甲,实在是打家劫色(我一般不劫舍)杀人越货,必备嘉品。
而为了战胜龙方砚,我还在指甲刀上刻了四个字——“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历不虚发。
它不是最强的,却比最强的更强。
这不是病句,这是正义。
我的刀,是正义之刀。
※※※
选定了刀后,我对着龙方砚的画像,把其他装备一一定下。
像所有明星一样,龙方砚在头上戴的是遮挡面容的黑铁。只是用来遮挡面容而已。
我套上了抢银行用的黑色尼龙袜。
龙方砚穿的是战神盔甲。
我套的包装袋是装化肥的。
龙方砚还戴麻痹戒指。
我用的是可口可乐的拉环,上面还有“谢谢惠顾”四字。
……
一切就绪
全套的我,英名神武,卓尔不群,即前卫无比,又很后现代。
这么说吧,就算杀不死他,也可以吓死他。
一眼看生,一眼看死。
大丈夫,前进!
※※※
靠着从一个江湖方士买来的情报。我现在站在龙方砚的面前。
天凉如水,月黑风高,正是偷窥邻家美眉洗澡的好时机。
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
龙方砚看着我,黑铁头盔下的眸子里露出一丝笑意。
笑我不自己量力?
我的瞳孔收缩了一下。
龙方砚全身都是破绽。
全身都是破绽的高手最可怕。
但我比他长得高。而且,我还有正义。
于是对视。
没有人说话。
于是沉默。
……
……
……
“看那里,编辑来了!”我施计。
龙方砚转头。
电光火石之间,我出招了。
小李飞刀,历不虚发——我不会。
虽然我有正义,但正义不能当饭吃,更不能杀了龙方砚。
但我依然有信心,因为,我对老婆的爱,充分激发了我的小宇宙……
领悟了第七感的我,发出了对奸夫必杀的一刀“水波兑郎走”。
刀法的最高境界是烈火,刀上带火。红光过处,无坚不摧。
而我的这一刀,已经突破了红火的境界,围绕着指甲刀的是绿火……无奸不摧。
龙方砚,死来!
※※※
龙方砚并没有死,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就败了。
他摘下黑铁头,说:
“老公……你今天好有性格。像以前一样可爱……”
※※※
我不是玻璃,龙方砚也没叫错,因为,龙方砚居然是我老婆。
我老婆说我当年做龙方砚的时候好可爱,令人怀念,所以她也叫龙方砚。
虽然对可爱两个字有点发毛,我还是说那我就继续当龙方砚。
我老婆说明天和她一起玩传奇。
我说好。
最后,龙方砚在我耳边咬着我的耳朵说:
“今晚,我要杀了龙方砚……。”
……
……
……
你们还看啥,死开。
短篇 小人物秋音
无痕篇
我叫无痕,我是一个小人物,在玛法大陆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像我这样的人。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任何生活来源,于是靠乞讨为生。
其实,我原来的生活并不是现在这样的。曾经,我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我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女儿。与妻女在一块儿的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换作是其他稍微有一点儿上进心的男人,大概都会为了妻女而振作起来,干出一番事业吧!可我,天生就是个懒人胚子,是个注定要一事无成的男人。
我也不是没有为她们努力过,在女儿刚出生的日子里,一连几天,我早出晚归,去打装备,想赚点钱补贴家用。可是没有任何收获。我是个没有长性的男人,终于还是灰心了。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打过装备,我又恢复了无所事事的生活。
妻子劝慰了我好多次,可我都把她的话当成耳旁风。终于有一天,一觉醒来,我发现她和女儿都不见了。她们抛弃了我,什么都没带走,什么也没留下……
在没有她们的头几天里,我痛苦得无地自容,只能依靠酒精来麻痹自己。几天之后,我发现自己连喝酒的钱都没有了,于是只能依靠乞讨来谋生。
我踏遍了玛法大陆上所有有人烟的地方。一是为了乞讨,二是为了打听妻女的下落。可是那么多年了,她们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无论我再努力,也找不到任何关于她们的蛛丝马迹。我想是她们不愿意再见我,不愿意承认我是他们的亲人吧!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不再寻找。
现在的我,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玛法大陆上的职业乞讨者了。即使洪七公复活,恐怕也不会比我对这一行知道得更多。也许我天生就只适合靠乞讨过日子吧!我知道在怎样的情况下容易讨到钱,也能轻易地分辨出有钱人、穷人和吝啬鬼。这些经验给我的乞讨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可是随着玛法大陆上别有居心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也变得越来越多疑,越来越冷漠。他们不跟陌生人说话,甚至连自己的朋友都不相信。这样的情况直接影响了我们这些以乞讨为生的人,经常是我们在一旁说得口干舌燥,而对方却无动于衷,连眉毛都不动一下。
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为了生存,我欺负过比我弱很多的人,我也偷过、抢过。为了生存,我什么都做得出来。还好,那样艰难的日子并不是很多,否则,我也许会变成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出门乞讨。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毒蛇山谷。忽然想起自己挺久没去毒蛇村看看了,虽然那里的人烟越来越稀少,但是如果运气好,却会比在其它地方更容易碰到大方的人。于是,我便往毒蛇村走去。
刚走到村门口,我便发现情况不太对。以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风吹雨打,村子门口必有大刀守卫,保卫村人的安全。可是今天,两个大刀守卫竟然不见了。地上零散的掉着一些武器、衣服和首饰,还有斑斑的血迹,仿佛刚大战过一场。我赶紧捡起地上那些装备,如果是往常,肯定会忍不住开心,可是现在,我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因为我的心里忽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越往村子的深处走,我就越觉得不安,有一种不属于人界的魔族气息在村里弥漫。有好几次,我都想转过身逃走,可是胆怯终究还是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
当我看到赤月恶魔带着它的手下们出现在村子的最深处时,整个人都呆住了。它们是怎么从赤月峡谷到毒蛇山谷来的?难道说,他们也拥有了传说中的传送戒指?
还没等我想明白,我就发觉在恶魔们的身前,在我的视线并没有被完全挡住的地方,有一群人被困住了。他们全是些没有反抗能力的老弱妇孺,怯怯的挤在一个角落里,抱成一团瑟瑟发抖。村里的男人们都不在,也许都出去打装备了吧!他们根本就不会预料到平静的村子会受到恶魔们的血洗。
“我该怎么办呢?”我问自己。这本来与我无关,如果我当作什么都没看见,现在离开,恶魔们大概也不会发觉吧!更何况以我现在的能力,我根本打不过它们。我看了看手上生锈的降魔剑,自嘲地笑了笑,唉~~~我都快不记得怎么用剑了。与其跟村子里的人一块儿送死,还不如活下来,把这个消息带给他们的家人以及其他经过毒蛇村的人,让大家都小心防范。
想到这里,我转身轻轻的离开。还没走两步,身后一声女性凄厉的惨叫就让我停下了脚步,回过头去。
我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一幕,一只双头金刚正抓起一个4、5岁模样的小女孩,看样子仿佛要把她撕成碎片。而发出惨叫的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我忽然想起,如果我的女儿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上,那么,她现在也该4、5岁了吧!
看着在双头金刚手中挣扎着、哭泣着的小女孩,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女儿。我再也忍不住了,跑上前几步,然后红毒绿毒火符往双头金刚身上扔去。
我知道自己对它的攻击只不过是帮它瘙痒而已,可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干掉它,即使我有心也无力。我只是想激怒它,让它放掉手上的小女孩,朝着我来。
双头金刚果然被激怒了!它回过头,恼怒地看着我,它肯定没想到在这种时候还会遇到有人反抗它吧!
只见它大手一挥,也顾不上把小女孩撕成碎片,直接把她扔了出去。那个中年妇女不要命的扑向小女孩被扔的方向,终于赶上了,把她好好的抱在怀里。我终于放心了,再看这边,只见双头金刚吼的一声大叫,向我冲了过来。其它的怪物们也恼羞成怒,丢下眼前的人,跟着双头金刚向我冲了过来。
我知道自己打不过它们,不过就在我扔符扔毒的那一刹那,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庆幸自己的职业是道士,那让我能够兵不血刃地解除恶魔们对村子的威胁。
仗着隐身术和施毒术,我把恶魔们引出了村子,引到了山谷的丛林中。直到觉得它们再也走不回村子了,我一个随机,飞了。
本来还想回毒蛇村看看那里的人们是否真的已经安全了,可是我看着包裹里满满的收获,终于决定不再回去,直接回家。因为我担心那些丢掉东西的人们会把它们要回去。
回到比奇的家里,我才有空清点一下今天的收获,没想到,其中竟然有一个中毒恢复30%的道德戒指。我想起了一个人——石头。石头跟我一样也是乞讨者,我和他是乞讨的时候认识的,我家和他家离得很近,而我和他又都是孤家寡人,于是经常彼此照应。可不要认为这样的我们就是朋友,其实我们的关系微妙得很,我知道他压根看不起我。可我不在乎,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又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我!
石头的身体比较弱,经常出门乞讨,回来什么都没讨到,还挨了顿打,浑身花花绿绿的,我想这个戒指给他戴最好不过了。
我又选了一些衣服、武器,装了一大包,去了石头家,把东西给了他。他问我东西是哪儿来的,我把今天的经历都告诉了他。看着他将信将疑的样子,我也懒得解释了,现在的我累死了,只想倒在床上睡它个三天三夜。
石头篇
“咳、咳、咳……”这是我第几次去乞讨却受伤回来了,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了。用无痕的话来说:“你花的药钱比乞讨来的东西还贵得多,还不如不出门了。”
躺在床上,我也在问自己:“为什么我总是被人欺负?像我这么平凡的乞讨者,他们也不放过。难道我就长了一副好欺负的样子吗?还是他们能从欺负我的过程中得到什么?是不是他们就是要看到别人痛苦自己才会有满足感,才会有成就感,才会快乐呢?”
我打心底里鄙视这样的人,却更可怜这样的人。他们连快乐都要建筑在别人身上,活着对他们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从小我就有着不小的梦想,我梦想着自己能够成为玛法大陆上的英雄人物,成为救世主。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够依靠自己的影响力,让玛法大陆成为一个文明的大陆,让人们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让那些欺负弱小、居心不良的人再也没有容身之处。
可是不久,我就对自己彻底失望了,我是个胆小鬼。从选择道士作为职业开始就是这样,就是因为道士不容易被挂掉。我身上总是带着两捆随机,N捆红、N个大太阳水。无痕总是笑话我:“你一个道士,净带些红干什么?你不是可以自己+++吗?”只有我自己知道,带随机,是为了有人欺负我的时候能跑得快些,而带红和大太阳水,是因为喝太阳水、喝红比自己加血快多了。
像我这样连自己都无法养活的寄生虫,还谈什么理想?又怎么有资格做英雄?连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我跟无痕是乞讨的时候认识的,我们向同一个人讨钱,他讨到了,而我没有。我以为他会像其他人一样挖苦我、笑话我,可是他没有,相反的,他还分了一半钱给我,于是我们就认识了。从那之后,他经常接济我,我们算是伙伴吧!可我们不是朋友,因为我知道,他只是可怜我,而我心里也有些瞧不起他。他曾经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却被他自己毁掉了,而且他是那种为了生存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的人。或许他自己对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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