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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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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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下,碧基在门口与宝儿谈了起来,发觉宝儿聪明、懂事、健谈,碧基与他迅速成为忘年之交。 
之后,他有空便到她家玩。 
胡太太曾过来道谢,当然,亦怀着好奇心,不过一见王宅窗明几净, 
布置雅致,已经放下一半心,不过仍然说:“王小姐好像很悠闲。” 
碧基笑道:“我写作为生,有时需赶通宵。” 
胡太太恍然大悟,从此任由宝儿到王宅作客。 
下午三时十五分,准是这孩子。 
碧基拉开门,笑道:“欢迎欢迎,请进请进。” 
宝儿的圆面孔充满兴奋:“热可可准备好了吗,三文治都搁桌上啦?” 
“老规矩,早在等着你。” 
宝儿笑着与碧基拥抱。 
他又问:“祈纳叔在吗?” 
“他在书房。”祈纳是碧基的男朋友。 
祈纳闻声出来,“宝儿,找我什么事?” 
宝儿说:“有一样东西,我要给你们看。” 
他打开书包,小心翼翼自夹层中取出一只盒子。 
碧基与祈纳交换一个眼色,嘴角含笑,这孩子,弄什么玄虚。 
宝儿先喝一大口热可可,然后,把小盒子轻轻打开。 
碧基先噫了一声。 
祈纳连忙按住女友的手,一边轻轻说:“是只蝴蝶标本。” 
宝儿说:“不错,这是一只马达加斯加岛生长的蓝闪蝶,当地人叫它‘会飞的花’。” 
碧基奇问:“你从何处得到这枚标本?” 
“同学徐志铭送给我,志铭叔父是位生物学家。” 
祈纳抬起头笑,“现今儿童接触面广,懂得也真多。” 
碧基凝视该枚蝴蝶不语。 
此刻,它已死亡,动也不动被针在小盒子底部。 
宝儿小脸严肃起来,他说:“我在图书馆看过蝴蝶的资料,祈叔,它们真是天底下最奇妙的生物之一,原来蝴蝶翅膀上那层彩色的粉末是鳞片。” 
碧基接上去:“唔,闪蝶翅膀上鳞片的色素,叫物理色,由于特殊构造,射上去的光线会发生反射,是颜色中最永久一种,鳞片上微细的色彩脊纹越密,产生的闪光也越强。” 
宝儿听了,十分兴奋,“碧姨,你懂得真多。” 
“都是书本里记载的呀。” 
宝儿这时说:“我有一个问题。” 
“请说。” 
“这只马达加斯加的蝴蝶,又与众不同。” 
宝儿用一只钳子,轻轻取出标本,让它斜斜地对着窗外射入的阳光。 
果然,在某个角度下,蝴蝶翅膀上一个指甲大小的斑点纹,忽然绽出七彩光芒,闪亮耀目,宝儿的手侧一侧,那斑点便闪一闪,像是传发讯号一样。 
宝儿说:“大自然多么奇妙!” 
碧基温和地问;“你的问题是什么?” 
“啊,”宝儿说:“蝴蝶翅膀上的斑点,到底有什么用途?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蚊子吸血用的管子同时可注射血液免凝剂,还有,蝙蝠用声纳探路,蜻蜓飞翔动力启发直升机原理,可是科学家却未能解答蝴蝶的彩色翅膀有什么用。” 
祈纳咳嗽一声,“也许,蝴蝶的翅膀只用作装饰。” 
宝儿笑了,“不,全世界生物,只有人类才会在身上不住加装饰品,我相信蝴蝶色彩一定有实际用途。” 
碧基笑了,“宇宙的奥秘,有待胡宝儿发掘。” 
这时候宝儿说:“我要回家做功课了,明天再来。” 
他收好了标本,吃完点心,高高兴兴回家去。 
门一关上,碧基即刻收敛了笑容。 
祈纳面色沉重,“他知道多少?” 
“那只是个孩子的好奇心。” 
祈纳看着碧基,“你可记得上一个到我们家来吃点心的孩子是谁?” 
“呵,他叫查尔斯达尔文,比胡宝儿更聪明。” 
“是你帮他揭开生物进化之谜的吧。” 
碧基缓缓摇头,“那完全是他个人的研究。” 
祈纳走到窗前,看着天空,寂寥地说:“我们来了太久了。” 
“祈纳,这是我们的任务。” 
“天下竟有这么沉闷的工作。”祈纳苦笑。 
碧基笑:“幸亏人类儿童活泼可爱,为我们解离乡别井之愁苦。” 
祈纳不语。 
碧基问:“你仍然怪我打破了饲养蝴蝶的瓶子吧。” 
“不,只是没想到蝴蝶会在地球上繁殖得那样好。” 
“人类酷爱蝴蝶。” 
“可是他们的特性永远是忙不迭占为己有,妄求永恒,把生物制成标本。” 
碧基不语,隔很久她才问:“胡宝儿会解答蝴蝶翅膀鳞片脊纹上物理色闪光之谜吗?” 
祈纳想一想答:“再过三十年或许。” 
碧基吁出”口气,“那将是国际科学界一大发现。” 
祈纳说:“届时他会发现,那是英仙座一切生物传达讯息的工具。” 
说着,他脱下衬衫,把裸背对着黄昏的斜阳,他背部皮肤上,有一块巴掌大的花纹,在某个角度下,泛出七彩晶光,由阳光传递,直射到晚霞里去,他轻轻转动身体,闪光强弱亦有所改变,拍子长短,分明同摩斯电报原理相似。 
不一刻,天际亦有闪光传来,碧基轻轻解码:“——人类时间再过三百年,当有同事前来接替基地任务,请稍安毋躁——” 怀念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金环蚀》

两年前今日,她离开我。 
一定要走吗,我问。 
一定。她说。 
那日秋阳高爽,投下温暖淡淡的影子,实在不似一个离别的日子。 
于是她与父母移民到温哥华。 
我跟著她的飞机去,请了假,陪足她一个月。 
初到贵境,情况十分乱,他们一家开头住亲戚处,不到三日,两家起争执,来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说来也好笑,我帮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学在彼邦做地产,很快找。─搬家最费神,何况是由一个城市搬到一万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 
同别家吵完,自家又分开两帮人,吵起来,这次是她母亲同她嫂子有意见。 
她很是烦恼。她本来对移民后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现在观点有些改变。 
我并没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说,安顿下来就会好的。 
我没有看到她安顿下来就走了。 
在飞机场话别,变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点迷茫,一时间分不清谁离开了谁。 
温哥华气温不算低,但也满园黄金色枫叶,人们已披上大衣,特别有离别情绪。 
在这种地方谈恋爱真是无瑕可击,带两罐啤酒,到公园的图腾柱坐下,便可享受一个下午。 
可惜她没有留住我!当然,我也没有留住她。 
这其实是爱得不够,但当其时,双方都没有承认。 
蔡澜说的,恋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爱得不够,不必找别的籍口。 
但我仍然爱上温哥华,认为那是最美丽的城市。不是因为曾在彼处逗留过一个月,而是因为某一个人。 
我回来,她留下。 
匆匆两年。 
升了级,加了薪水,在无数单身酒吧留恋过,才后悔与她惜别。 
许多人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现在才晓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个关系却不容易,月色下音乐中,找美丽的异性共舞不算难事,不过生病时午夜梦回哪里去找嘘寒问暖的人。 
这两年中,病过一次,喝醉了淋雨,没脱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气管炎,发高烧,那种滋味真不要去说它了。 
没病死,但差些饿死。 
外头买回来的东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会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时她在身边,常在星期日下午为我弄吃的,日间是水饺之类,晚上往往做海鲜,好手势,害得我不想出去同猪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为什么,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银相架装起,放在案头。 
久而久之,它成为摆设,永远不想拿走。 
从前,我是不喝酒的。 
连抽一枝香烟都引得她大发娇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现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伤心。 
我们开头还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觉得没意思,十张纸也比不上颊上一个轻吻,白浪费时间。 
但照片仍在案头,银架子变了色,有空抹亮,不知为了什么,为了谁。 
几百个日子,她应当早已渡过难关,建立新的社交关系。以她的魅力,不是难事。 
她并不是绝色女,皮肤是好的,白皙,稍微难为情,便会泛起血色,粉红粉红,可爱得很。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纤细,穿什么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妆,略为妆扮,分外明艳。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温哥华也还不是太多,她愁什么出路呢,那边生活又比较悠闲,大把时间培养感情。 
我们这一头情况差得远,每一刻空闲都用来赚钱,最近我连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图则做,早七点半起床,做到晚上七点,热水洗把睑,吃简单的晚餐,看完新闻,已经瞌睡。 
也不光为钱,时间总要过去,与其漫无目的满城游荡,不如用来赚钱。 
不过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月小做三十日,完全没有休息。 
这时连吸烟也上了瘾。 
像我这样的怪人,还挑剔别人呢。 
每当谁要介绍女孩给我,并无兴奋之色。 
彷佛次货对次货似的,他们总要把失意人同失意人拉在一起,像“安琪最近也丢了伴,不如介绍给他”或是“玛丽人很好,不过是寡妇”等等。 
非要咱们泪眼对泪眼不可。 
心领了。 
两年后,同样的秋日早晨,亚热带的城市也沾了凉意,起床后做了浓茶,扭开无线电,坐在露台上抽烟,预备稍后开始工作。 
电话铃响了。 
周末习惯不接听任何电话,这是私人时间,不容骚扰,要约会的话,下周请早。 
不知恁地,今次居然去取过话筒。 
有位小姐叫我说话。 
我说:“我就是。” 
那边笑,报上名字。 
我呆住了,她!但到底行走江湖日子已久,功夫颇为老到,略为一怔,立刻恢复原状。 
“你在哪儿?” 
“酒店。” 
“回来渡假?” 
“找房子。” 
“不走了?”大吃一惊。 
“看看情形如何。” 
“不怎么好。” 
“不是说已克服经济衰退?” 
我但笑不语。 
“出来吃杯茶如何?”她问。 
我看著案头的一大堆功夫,一出去就交不了货,非得熬夜赶上不可,我最不能熬夜,人像僵尸,不能做事。 
于是说:“我这边有亲友在,一时走不开,”又觉太冷淡,“你把号码留给我如何?” 
她也没分辩,说了号码,挂电话。 
我把熄掉的烟再燃起。不必害怕,仍是老朋友嘛,回来通个消息也是对的,不必怕她以为余情未了。 
说罢又纳罕起来,才两年,怎么匆匆忙忙竟回来了? 
生活不愉快?说明是回来定居,不是旅游购物。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巴不得叫她出来,问个一清二楚。 
这时思潮起伏,说怎么都无法专心工作。 
是不该在周末听电话,不应破例,一听听出事来。 
索性放下一切,推开图则,换上衣服,拨电话到她酒店去。 
电话不住的响,她出去了。 
又轮到我留下字。 
躺在沙发上假寐,一边考虑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她。 
先把银相架收起来,免她误会。 
小心的把照片自架子抽出,夹入一般照片簿。 
相架空了,顺手收入抽屉。 
为什么独怕她看到?有不少女客来过这里,都见过这帧照片,但给事主看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人会认为我长情浪漫,但她会气焰顿生,认为我失去她会一生怀念。 
何必呢,我过得很好。 
一直等到傍晚,电话才再度响起来。 
我抢过去听。 
“亲友都走了?”她笑。 
“是,”我说:“你可有空?” 
“约了人晚上八点晚饭。” 
“刚够时间同我吃杯茶。” 
“在大堂的咖啡室等,”她补一句,“对,提醒你,我胖多了。” 
我温和的说:“再胖也能把你认出来。” 
挂线后把面孔埋在手中,这一切一切还不是流露了真清,诸多掩饰有什么用。 
驾车到达约好的地方,一眼就看见她。 
并没有变样子!仍然非常娇俏,一直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外型,而是内涵。无论在多沮丧的时候,她都能引我发笑。 
除了一次,两年前那次,当她说要离开我。 
我与她紧紧握手。 
她说:“今夜约好小张阿玉以及老蒋他们。都带太太来呢。” 
没有叫我,可见都明白我的事,知道我尚未忘情。 
不过今夜她见到我这班损友,他们一定来不及七嘴八舌诉别后之事,尴尬极了。 
“为什么回来?”我立刻间。 
“闷死了。”极乾脆。 
“你可以读书。” 
“读书比什么都闷,唏,别提了。” 
她居然也点著一枝烟,我瞪大眼。 
“我还喝酒呢,闷极时间无法排解只得喝将起来,难怪那边有那么多酗酒主妇。”她笑。 
精神倒不坏,人是成熟多了,表情经过过滤,并没有放尽。 
开头是这样的,以后熟了,就会有剧本以外的对白。 
“你好吗?”她问。 
我点点头。 
“有没有把握机会发点财?” 
“没有才干,有机会也是枉然。” 
“怎么客气起来?” 
我陪笑,不知恁地,太久没有同知心人说话,忘记坦诚的艺术,尽说些陈腔滥调,留太多的余地。 
刹时间重逢,毫无准备,不知如何推心置腹。 
我呆呆的看著她,她只是笑,倒不像失意的样子。 
“他们说你不大出来。” 
“是,工作比较忙,好久没在一起吹牛喝酒。” 
这时有个女慵模样的人打横抱著一个包里过来。 
她站起来接过那个包里。 
包里忽然蠕动起来,我吓一跳,才发觉那是个婴儿。 
婴儿! 
我从没与一个小人儿那么接近过,俯视他,他刚好睁大眼睛,打个呵欠。在这之前,我也未曾想过婴儿得打呵欠,视作奇观。 
“我的孩子。”她说。 
我震惊。 
孩子,她的孩子,孩子都生下了。 
“怎么样,可爱吧?” 
我看著那小小的人儿,一头丝般侬发.红红的面孔,才一个西柚那么大,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给了婚?”傻里傻气的问。 
她点点头。 
“我一点都不知道。” 
“没有张扬。” 
结了婚怎么又回来,感情不佳?我思路已乱。 
“你说多麻烦,抱著婴儿找房子,苦煞。” 
从头到尾她没有提到那位先生,是分开了,还是不愿提?我定下神来,不必追究,总而言之,朋友能做什么,就为她做什么。 
那女佣一直站旁边,什么体已话都没机会说。 
“后天我请你吃饭如何?”她说。 
“好。” 
“定了地方再通知你。” 
“好。” 
“今天麻烦你付账。” 
她仍然笑,真是个坚强的女子。 
视创伤为无物。 
归去途中我脚步有点踉跄,实在受了点刺激。 
回来是回来了,带著婴儿,不再是自由身。 
难为我还一心一意打算再续两年前搁下的故事。 
总还是觉得她好!我挥挥头皮,怎么会这样。几乎识尽了这个环头的标致女,还是觉得她最值得留恋。 
那孩子…… 
以前同她分手是因为爱得不够,今次呢? 
看来桌子上这堆工作肯定不能如期交出,要脱期了。 
吸足一夜的烟,喉咙焦燥,嘴巴一阵味,自己都讨厌,老清早胃口不开,光喝一杯茶,怕长脂肪,连糖都不敢放,婆妈。 
这个老毛病害死我。 
记得她会笑我不够潇酒,事事要想好几日,待我思想搅通之后,人家早已捷足先登,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称这为老实。 
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 
在学校里她多人追求,与我走,是机缘巧合,那年我二十岁,走运。 
八点这图书馆开门,天全黑了才离开,是苦学生的习惯。 
在小巷尽头,惨绿的路灯下,春到她被两个阿飞调笑。 
他们骑在电脚车上,她步行,书包已初在地,但仍忍住哭,维持镇静。 
那一刹那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大声叫嚷,冲过去,挥舞著手中的球拍,喝止他们。 
喉咙不知恁地响亮异常,几乎叫醒全条路上的行人,前来救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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